第八章 专利权的限制

合集下载

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

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

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专利是一种对发明或创造的独占权利,被授予专利权的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独自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然而,专利权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一些范围和限制的制约。

本文将探讨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专利制度。

一、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的范围指的是专利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内容。

一般而言,专利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权:专利持有人对其发明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即其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该发明。

这包括制造、销售、引进、使用、租赁或者进口等行为。

2. 授权权:专利持有人可以将专利权授权给他人使用,以期获取收益或者进一步推广该技术。

3. 转让权:专利持有人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即将其完全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人。

4. 诉讼权:专利持有人可以针对他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专利权的范围涵盖了使用权、授权权、转让权和诉讼权等方面,为专利持有人提供了广泛的权益保护。

二、专利权的限制虽然专利权给予了专利持有人一定的独占权,但它也受到一些限制和条件的制约。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专利权限制:1. 有效期限: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专利制度中的重要限制之一。

一般情况下,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

2. 地域限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通常是有限的,它仅在专利权所在国家或地区有效。

这意味着专利持有人需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分别申请专利,以获取更广泛的保护。

3. 非专利技术:某些技术或创新可能已经被公众广为了解和使用,因此无法获得专利权。

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只有那些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才能获得专利保护。

4. 专利滥用的限制:专利权不能被滥用来排除合理竞争和妨碍创新。

专利持有人必须遵守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原则。

总体而言,专利权的限制确保了专利制度的公平、合理和有序运行。

它防止了滥用专利权的情况发生,并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结论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决定了专利持有人在使用、转让、授权和维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论专利权的界定和限制

论专利权的界定和限制

论专利权的界定和限制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了解专利法对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限制,对于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正确处理专利纠纷是非常必要的。

专利权的界定怎样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第59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采取了基本相同的界定方法,而对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则采取了另一种界定方法。

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由于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以技术方案的形式体现的,因此各国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通常都是采取基本相同的方法,并且都是把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作为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

但是在对权利要求的解释上,各国的方法却不尽相同。

这大致可归纳为三类:①周边限定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以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作为权利要求的周边范围,并且要求只能根据权利要求书用词的字面意义严格、忠实地进行解释,以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这种界定方法使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非常明确、具体、一目了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也较快速、简洁。

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因为对绝大多数专利申请人来说,撰写权利要求书时要做到文字表达精确无误、完美无缺是很困难的。

如果在界定专利保护范围时完全采用“抠字眼儿”的方法,将保护范围严格限定在权利要求书所记载内容的字面含义上,而不考虑其完整、真实的意思表示,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保护就可能留下漏洞,使权利保护的范围变得过窄,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因而也是不太可取的。

②中心辐射的方法。

这种方法原则上认为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为基本依据,但同时又认为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全面考虑技术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图纸等。

专利权的保护和限制

专利权的保护和限制

专利权的保护和限制一场利益的博弈“专利” (patent) 一词起源于拉丁文“ litteraepatentes ”, 意为公开信, 最早是指与授予和公开宣布特权、爵位和头衔等相关的官方文件, 后被人们用于对创造发明的公开授权上, 一直沿用至今。

专利制度是为天才之火加利益之油。

专利权制度发展的历史表明,专利制度的均衡不断被打破, 加强保护的趋势日益增强。

这表明专利制度对技术创新巨大推动作用是被普遍承认的。

同时还应看到, 专利制度并非完美无缺, 它的垄断性质导致了社会的整体福利的降低,而它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的创新。

本文从利益博弈的角度对专利权制度进行分析, 最后提出设计专利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

即对最优专利机制进行的设计, 应当在专利垄断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和激励创新之间寻求平衡。

一、专利权保护的由来和原因专利权(简称专利) ,是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及其权利继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

也就是是说专利权人对与专利享有垄断的权利,它可以排他的独自实施,别人只有经过他的许可后方可实施。

专利权一个最有特色的特征就是它的独占性专有性。

专利最早起源于英国。

中世纪的英国十分落后,为了发展国内的产业,英国国王对引进外国技术的个人发给一种专利证(Letters Patent) ,授予其使用该技术的独占的垄断权。

该证书盖有国王的大印,是国王对臣民的告谕,任何人都可以打开看,因此“ Patent ”一词的基本含义有两个,一是公开,二是垄断。

随着手工业的出现,技术封锁被逐步打破,保护发明成为社会的需要,这时,一些国家君主开始授予商人、手工业主制造或贩卖某种产品的特权或垄断权。

专利制度就是依据国家制定的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经过审查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公诸于世,以利于技术信息的交流。

专利权的使用限制

专利权的使用限制

专利权的使用限制专利权是对一项发明或创新的独占权,它赋予了专利持有人一定的权利和权益。

然而,专利法律也对专利权的使用做出了一些限制,以平衡创新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探讨专利权的使用限制,并讨论其对创新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专业领域限制专利权的使用通常受到专业领域的限制。

一个专利可以仅适用于特定领域或技术领域,禁止他人在该领域内复制或开发类似的发明。

这种限制旨在保护专利持有人的投资和创新成果,同时也鼓励其他人在其他领域进行创新。

专业领域限制对创新的影响是双重的。

一方面,它为专利持有人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回收他们的投资,并获得垄断市场地位。

另一方面,它也可能限制了其他人在该领域内的创新,导致技术进步的减缓。

因此,平衡专业领域限制和促进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二、时间限制专利权的使用还受到时间限制的约束。

一项专利通常在授予后的一定时间内有效,之后就会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共财产。

这种时间限制旨在鼓励创新和技术转让,使得其他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后使用该技术。

时间限制对专利持有人和社会创新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对专利持有人而言,时间限制可以保护他们的创新成果,鼓励他们进一步投资和创新。

对于社会而言,时间限制可以确保技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然而,时间限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对于一些创新而言,时间限制可能过长,导致其他人在该技术上无法进行创新。

同时,时间限制也可能过短,对于专利持有人来说可能无法回收足够的投资。

因此,确定合适的时间限制对平衡专利权和公众利益非常重要。

三、地理限制专利权的使用还受到地理限制的约束。

即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的专利权仅在该国家或地区有效,其他国家或地区需要单独申请专利权。

这种地理限制旨在维护国家或地区的利益,并鼓励技术创新和发展。

地理限制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创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它保护了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利益,鼓励本国或地区的创新和经济发展。

第八章专利法

第八章专利法

下列各项一种新化学元素的发现以及一 种新型高分子材料的聚合方法 B.一种速算方法以及一种演示新计算 方法的教学用具 C.一种减肥新药或者一种减肥食品 D.一种诊断早期肝癌的新方法以及一 种新的放射疗法
三、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 界定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 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 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 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 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 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 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 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唐甲则辩 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 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 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 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 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 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 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 烤鸡厂的说法。为此,双方发生争执。 问: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 是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谁享有?
注意: 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 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 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 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 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 个人为专利权人。
2、工业产权的特征: (1)法定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一、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1、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 限内对其发明成果的独占权或专 用权。 2、专利权的主体: 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 或个人。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上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非歧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权是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权属、转让、许可等事项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七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权是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十一条: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使用权转让都要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七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第十六条:对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其持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保密。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依法履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侵犯专利权, 遂向纽约联邦地方法院起诉。
4、法院基于被控行为属于研究、试验行为, 并且涉及数量少,因此判决不构成侵权。
5、原告不服,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该法院则认为被告构成了专利侵权。
但法院同时认识到,获得一个药品的上市许可需要
多年时间,如果专利期届满后才开始仿制药相关试验, 专利权人实际上将获得超过专利期的排他权。联邦巡 回法院认为这是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与专利法 之间的冲突,法院不是解决该问题的合适机构,该问 题应交由国会解决。
二、先用权人的制造和使用
第69条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 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 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先用权
条件: 1、先用的技术须是自己独立完成或通过其他合法途 径取得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 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3、仅在原有范围内使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五)、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和决定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 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 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 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由专利权人或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注意
1、穷竭的仅为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权, 专利权人的制造权并未穷竭 2、专利权穷竭仅意味在流通环节不再有控制力, 不意味权利丧失 3、穷竭是否也有地域性?- 与取得之地域性对应 4、仅适于合法生产的专利产品
2、有侵权事实,认定为侵权 3、无主观故意,不负赔偿责任 4、追究真正的侵权者
第二节 强制许可(compulsory license)
一、概念和必要性
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专利权人 的同意,直接允许申请人实施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的一种行政措施。
为什么专利权需要进行强制许可? ——防止和限制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益,促进发明创造的实施和推广应用 •《巴黎公约》第5条 •TRIPs协议第31条 威慑性条款
(四)、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实施细则》第65条1、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3、在中国完成,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的 4、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阿益 5、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6、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 7、说明书未充分公开的 8、重复授权的 ……
第八章 专利权的限制
目录
1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行为 2 强制许可 3 国家指定许可 4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一节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行为
一、专利权用尽以后的使用和销售 “权利用尽原则” 专利权人制造或经其许可合法制造的专利产品一旦 进入流通领域,专利权人无权控制其后的流通(销售, 使用, 赠与)
总结:
以上5种例外(专利权穷竭、先用权原则、 临时过境交通工具、科学研究、博拉)为 法定例外
六、善意侵第三人赔偿责任的免除
第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 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只适用于使用、许诺销售或 者销售,不包括制造。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
1、一事不再理原则 已经作出决定,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 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2、当事人处置原则 •请求人可以放弃全部或部分无效宣告请求的范 围、理由及证据,对该部分,专利复审委通常不 再审查。 •有权自行与对方和解 3、保密原则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
四、强制许可的效力
•是一种普通实施权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 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不得分许可; •不可转让,除非连同(企业、依存专利)转让; •仍需支付使用费;
第三节 国家指定许可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
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 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 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注意: 1、仅限使用,不能制造、销售 2、只能是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3、临时通过
四、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
第69条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 使用有关专利的; 注意: 1、专门针对专利技术本身进 行的科学研究和实验 理由: •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对社会 有益 •非生产经营目的,对专利权 人的损害不大
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 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战争、动乱、自然灾害… SARS、禽流感、H1N1流感… 特殊的强制许可,没有时间限制和其他附属条件
(三)基于公共健康而对药品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
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 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 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 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 制许可。
(四)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又称依存专利,是指两个专利之间技术上存在依存关系。
第五十一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
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 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 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 可。
三、强制许可的申请程序
1、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 文件; 2、对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以及从属专利的强制 许可的,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其以合理条件请求 专利权人许可,但未成功; 3、请求书副本送交专利权人,给予陈述意见的权 利;逾期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 定; 4、应根据理由,规定实施范围和时间; 5、作出强制许可决定的,及时通知专利权人,登 记并公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 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 专利权无效。
关于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程序的性质? 我国:具体行政行为
(三)、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形式条件和手续
1、请求主体:任何单位或个人 包括专利权人本人 2、提出时间:授予专利权后的任何时间 3、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 两份,具体说明事实和理由 4、外国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5、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 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超过3个月的,不予受 理。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 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 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 生的不利影响的。
即:1、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 2、行使专利权构成垄断
“未充分实施专利”, 是指专利权人或其许可 人实施专利的方式或规 模不能满足国内对专利 产品或专利方法的需求
(二)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
二、强制许可的类型与条件
我国:只适用于发明、实用新型,不适用于外观 设计。 为什么?
(一)依申请给予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 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 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 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 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1、限于发明专利; 2、决定权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3、应支付专利使用费。
第四节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期限
1、专利权人享有的从生效到正常终止的法定 期间。 2、期间内:垄断该专利技术,任何人未经许 可不得实施; 期满后:进入公有领域, 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
注意
(1)先用权成立时间:申请日以前 (2)先用权人无权许可或转让第三人,除非连同企
业一并转让或继承
原因: • 先用权不是独立的交易对象 • 不能成为许可贸易的对象 • 先用权不具有独占性 (3)是否可包括销售或许诺销售?
三、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
第69条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 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 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 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案例分析——Roche Products公司诉Bolar
Pharmaceutical公司侵犯专利权案
原告: Roche Products公司
被告: Bolar Pharmaceutical公司
1、原告Roche公司拥有一个涉及盐酸氟胺安定 的安眠药有效成分的专利,保护期到1984年。
2、被告Bolar公司计划在该专利保护期届满 后推出盐酸氟胺安定的一般药品。为了尽快 获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被 告从国外进口了少量该专利药品进行试验, 收集批准所需信息。
“取得专利权的药品”
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所需的医药 领域中的任何专利产品或者依 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包括取得专利权的制造该产品 所需的活性成分以及使用该产 品所需的诊断用品。
《TRIPS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2001年)
1、承认公共健康问题严重影响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 不发达国家,特别是影响那些遭受艾滋病、结核病、 疟疾和其它传染病的国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