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害隐私若干法律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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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个人隐私日益面临着威胁。

同时,公共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提出了对部分私人信息的需求。

为了平衡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来保护个人隐私权利。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个人隐私所面临的问题和法律制度做一个深入研究。

二、个人隐私受到的威胁1、侵犯个人隐私的方法侵犯个人隐私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在互联网上泄露个人信息、监控电话和电子邮件、跟踪人们的位置信息等。

通过这些手段,个人隐私面临着被非法获取或窃取的风险。

2、隐私泄露的后果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可能导致身心健康的问题、财务损失和社交问题。

泄露的个人信息可以被用来进行身份盗窃,进而导致用户的银行赔偿。

泄露的个人信息也可能被用来攻击一个人的声誉,从而影响他的职业生涯和社会生活。

三、个人隐私保护法律制度1、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地位个人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它的法律属性既属于常规人权又属于信息安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个人信息保护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了个人隐私的保护。

2、个人隐私的法律范围我国的个人隐私的法律范围很广,包括了个人的姓名、照片、电话号码、银行账户、个人日志、交友环节等,这些都是私人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传输或者销售个人隐私。

在特定的情况下,政府机关和法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法律允许的方法来取得一定的私人信息。

3、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我国的个人隐私保护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规定了互联网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等使用个人信息的要求及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

法学解读下的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法问题

法学解读下的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法问题

法学解读下的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法问题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法问题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法律课题。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与此同时,隐私泄露、个人信息被滥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法学领域,如何解读和应对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的法律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的概念。

个人隐私是个体享有的一种权利,是个体在不受外界侵扰和干涉的自由状态。

它包括了个人身份、住址、姓名、性别、年龄、收入、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个体不愿被他人知悉的信息。

而网络侵犯个人隐私则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使用、传播或滥用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个人的权利,也对社会秩序和个体自由造成了威胁。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权,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欧洲联盟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明确了个人数据保护的要求和责任。

而在中国,网络侵权刑事责任的追究、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也为解决网络侵犯个人隐私问题提供了依据。

然而,尽管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存在,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仍然存在。

这主要是因为网络空间的边界模糊,跨国追溯困难,加上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使得侵犯个人隐私的方式日趋复杂多样。

例如,黑客攻击、网络钓鱼、信息泄漏等手段,使得很多人面临着隐私泄露和信息滥用的风险。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首先,法律应该更加明确地规定个人隐私保护的范围和界限,使其不受到未经授权的侵犯。

同时,加大对侵犯个人隐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侵犯者进行严厉的处罚,以起到威慑效果。

此外,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包括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处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系统化的规范和标准。

对于个人来说,也需要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自己的隐私泄露。

避免点击可疑链接、设置强密码、定期更新软件等都是平时可以进行的一些具体行动。

另外,对于个人信息的披露要谨慎选择,避免将自己的隐私信息随意上传至网络。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成为了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

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往往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导致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现在,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成为了国家法律的重要部分。

本文将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个人隐私保护的概念和意义个人隐私是指个人日常生活中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个人身、心、思、行、享受以及个人生活内容等的保密性。

个人隐私保护常常被认为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个人的个人隐私被泄露,往往会给个人带来许多不良后果。

比如,个人照片或视频被不法分子盗取后,可能被用于淫秽、勒索、威胁等非法行为。

因此,保障个人隐私是保护公民人权的重要保障,也是平等、自由、安全的基石之一。

二、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基础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条文。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这一条文为保障个人隐私权提供了法律基础。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违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条文明确了对非法获取和利用个人信息的处罚措施,提醒黑客或非法分子不要触犯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个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这一条文赋予了公民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禁止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和利用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针对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展开的首部法律文件。

该法律的颁布为保护公民的数字化生活提供了保障。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和个人的保护义务,加强了网络安全监管和保障措施,阻止不法分子从网络渠道获取和利用个人信息。

三、个人隐私保护的措施和建议为了避免个人隐私泄露,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建议。

法律案例分析隐私问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隐私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受到我国法律的高度重视。

本文将以一起涉及隐私问题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知名电商平台员工小李(化名)因涉嫌泄露客户隐私被公司解雇。

小李原为公司客服部门员工,在工作中获取了大量客户个人信息。

在离职后,小李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进行非法获利,导致部分客户遭受经济损失。

案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例分析1.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生活和个人秘密的自主决定权和保护权。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外,《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提供他人个人信息。

2. 案例中隐私权的侵犯本案中,小李作为公司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了大量客户个人信息。

在离职后,小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获利,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非法收集客户个人信息。

小李在任职期间,未经过客户同意,擅自收集、记录和存储客户个人信息,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2)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小李在离职后,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个人信息用于非法获利,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

(3)非法出售客户个人信息。

小李将客户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导致客户隐私泄露,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

3. 案例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李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法律角度的分析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法律角度的分析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法律角度的分析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法律角度的分析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与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相遇。

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法律角度的分析和解决。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

1. 隐私权的定义和重要性个人隐私权是指个人在信息时代中对于其个人信息的自主控制权,是个人生活和尊严的基本保障。

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个人自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国际上的个人隐私保护在国际层面,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和准则。

例如,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2条明确保护个人隐私权,欧洲人权公约、美国隐私法等也对个人隐私的法律保护作出了规定。

3. 国内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框架在我国,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其中,我国于201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更是明确规定了个人隐私的保护措施和责任。

4. 个人信息的合法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获取和使用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基础。

在我国,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必须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和理由明确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时都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同意。

5. 个人隐私泄露的法律责任个人隐私泄露可能对个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对此,我国法律对于个人隐私泄露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惩罚。

泄露个人隐私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6. 加强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措施为了加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我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监管和管理,强化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同时,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加强公众对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视和保护。

7. 发展国际合作,共同推进个人隐私保护个人隐私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加以解决。

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个人隐私保护是在大数据时代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互联网和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如个人信息、消费记录、社交媒体活动、位置信息等。

这些数据被收集、存储、分析和共享,给个人隐私权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威胁。

首先,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存储方式变得更加便捷和廉价。

互联网、社交媒体以及各种应用程序收集了大量的个人数据,如姓名、生日、联系方式等。

这些个人数据可能被未经允许的第三方获取和使用,损害个人隐私权。

其次,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的发展使得个人数据的利用变得更加深入和广泛。

大数据分析可通过对个人数据的处理,揭示个人的消费习惯、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进而用于商业推广、金融服务、个性化广告等目的。

然而,这些分析活动可能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身份的保密。

为了解决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法律法规需要加强个人数据的保护。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共享和销毁的规则,加强对数据处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同时,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应该得到明确保护,个人可以选择是否提供个人数据,以及选择如何使用和共享个人数据。

其次,应加强数据处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数据处理机构应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同时,数据处理机构还应向个人提供透明的隐私政策,告知个人数据的类型、用途和共享情况,让个人有权知情和选择。

此外,个人隐私保护还需要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的合作与治理。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的流动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球化的问题。

因此,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和原则。

在处理跨境数据流动问题时,需要平衡个人隐私保护和商业、科研等利益之间的关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隐私问题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隐私问题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隐私问题案例一:张某被他人非法拍摄事实经过:张某是一名年轻的女演员,她近期发现自己的裸照在互联网上流传。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照片是在她租住的公寓里被偷拍得到的,然后通过网络公开发布。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和第三条,任何未经许可,非法侵入他人住所并拍摄他人隐私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在该案例中,张某的裸照被他人非法拍摄并公开发布,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建议:1.张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非法拍摄者进行追责和惩罚。

2.张某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删除照片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案例二:李某个人信息被泄露事实经过:李某注册了一个手机App,填写了个人身份信息。

然而,不久后李某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到了外部,甚至被用来发送垃圾短信和进行诈骗。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和传输个人信息。

在该案例中,手机App的运营方泄露了李某的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李某的个人隐私权。

建议:1.李某可以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投诉,要求对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追责。

2.李某可以委托律师向运营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并要求对其个人信息加强保护措施。

案例三:王某手机被他人窃听事实经过:王某是一名企业高管,他发现自己在与他人通话时,对方经常能够引用他私下讨论过的一些机密信息,怀疑自己的手机被他人窃听。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非法窃听、非法查扣他人通信工具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并且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一种。

在该案例中,王某的手机被他人窃听,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建议:1.王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窃听者进行调查和追责。

2.王某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并要求禁止窃听行为并加强个人通信安全。

案例四:刘某被家人私自安装监控摄像头事实经过:刘某是一名年轻的职场女性,她发现自己的家中出现了一些摄像头,而这些摄像头是由家人私自安装的。

对侵害隐私若干法律问题的探析

对侵害隐私若干法律问题的探析

对侵害隐私若干法律问题的探析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公民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相关立法不完善等原因,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越来越多,如泄露手机号码、个人资料、私生活等,给平静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

公民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精神安宁,往往希望保护自己私生活中的秘密,因此,对隐私权的保护凸显其重要性。

本文就我国隐私权保护的历史、现状、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完善进行简要论述。

本文就下面的内容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主要叙述隐私保护的历史发展;第二部分对隐私权的概念、法益目标、主客体、权利内容、权利性质、侵权形态、责任承担等基本理论问题作了较广泛地探讨;第三部分讲述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现状;第四部分针对当前引起社会关注的诸多涉及隐私权的权利冲突纠纷,尝试对处理这类纠纷确立若干司法衡平规则;第五部分提出我国隐私权立法保护的缺陷;第六部分列出完善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的方法。

关键字隐私权、立法、司法、法律问题、完善立法保护。

目录摘要┄┄┄┄┄┄┄┄┄┄┄┄┄┄┄┄┄┄┄┄┄┄┄┄┄┄┄┄┄┄┄┄Ⅰ1、绪论┄┄┄┄┄┄┄┄┄┄┄┄┄┄┄┄┄┄┄┄┄┄┄┄┄┄┄┄┄┄┄12、第一部分:隐私保护的历史发展┄┄┄┄┄┄┄┄┄┄┄┄┄┄┄┄┄┄┄┄23、第二部分:隐私权的简介┄┄┄┄┄┄┄┄┄┄┄┄┄┄┄┄┄┄┄┄┄┄┄3 3.1 隐私权的概念┄┄┄┄┄┄┄┄┄┄┄┄┄┄┄┄┄┄┄┄┄┄┄┄┄┄3 3.2 侵犯隐私权的表现┄┄┄┄┄┄┄┄┄┄┄┄┄┄┄┄┄┄┄┄┄┄┄┄4 3.3 隐私权的内容┄┄┄┄┄┄┄┄┄┄┄┄┄┄┄┄┄┄┄┄┄┄┄┄┄┄43.4 隐私权的特点┄┄┄┄┄┄┄┄┄┄┄┄┄┄┄┄┄┄┄┄┄┄┄┄┄┄54、第三部分: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现状┄┄┄┄┄┄┄┄┄┄┄┄┄┄┄┄6 4.1 隐私权的民事责任┄┄┄┄┄┄┄┄┄┄┄┄┄┄┄┄┄┄┄┄┄┄┄┄6 4.2 我国隐私权立法保护的缺陷┄┄┄┄┄┄┄┄┄┄┄┄┄┄┄┄┄┄┄┄74.3 对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法律救济的弊端┄┄┄┄┄┄┄┄┄┄┄┄┄┄┄┄85、第四部分:完善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的方法┄┄┄┄┄┄┄┄┄┄┄┄┄┄┄85.1 隐私权的法律救济办法┄┄┄┄┄┄┄┄┄┄┄┄┄┄┄┄┄┄┄┄┄┄8 5.2 完善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71、绪论:隐私权是随着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公民的个人独立自由、人格尊严日益受到重视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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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隐私若干法律问题的探析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公民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相关立法不完善等原因,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越来越多,如泄露手机号码、个人资料、私生活等,给平静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

公民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精神安宁,往往希望保护自己私生活中的秘密,因此,对隐私权的保护凸显其重要性。

本文就我国隐私权保护的历史、现状、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完善进行简要论述。

本文就下面的内容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主要叙述隐私保护的历史发展;第二部分对隐私权的概念、法益目标、主客体、权利内容、权利性质、侵权形态、责任承担等基本理论问题作了较广泛地探讨;第三部分讲述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现状;第四部分针对当前引起社会关注的诸多涉及隐私权的权利冲突纠纷,尝试对处理这类纠纷确立若干司法衡平规则;第五部分提出我国隐私权立法保护的缺陷;第六部分列出完善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的方法。

关键字隐私权、立法、司法、法律问题、完善立法保护。

目录摘要┄┄┄┄┄┄┄┄┄┄┄┄┄┄┄┄┄┄┄┄┄┄┄┄┄┄┄┄┄┄┄┄Ⅰ1、绪论┄┄┄┄┄┄┄┄┄┄┄┄┄┄┄┄┄┄┄┄┄┄┄┄┄┄┄┄┄┄┄12、第一部分:隐私保护的历史发展┄┄┄┄┄┄┄┄┄┄┄┄┄┄┄┄┄┄┄┄23、第二部分:隐私权的简介┄┄┄┄┄┄┄┄┄┄┄┄┄┄┄┄┄┄┄┄┄┄┄3 3.1 隐私权的概念┄┄┄┄┄┄┄┄┄┄┄┄┄┄┄┄┄┄┄┄┄┄┄┄┄┄3 3.2 侵犯隐私权的表现┄┄┄┄┄┄┄┄┄┄┄┄┄┄┄┄┄┄┄┄┄┄┄┄4 3.3 隐私权的内容┄┄┄┄┄┄┄┄┄┄┄┄┄┄┄┄┄┄┄┄┄┄┄┄┄┄43.4 隐私权的特点┄┄┄┄┄┄┄┄┄┄┄┄┄┄┄┄┄┄┄┄┄┄┄┄┄┄54、第三部分: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现状┄┄┄┄┄┄┄┄┄┄┄┄┄┄┄┄6 4.1 隐私权的民事责任┄┄┄┄┄┄┄┄┄┄┄┄┄┄┄┄┄┄┄┄┄┄┄┄6 4.2 我国隐私权立法保护的缺陷┄┄┄┄┄┄┄┄┄┄┄┄┄┄┄┄┄┄┄┄74.3 对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法律救济的弊端┄┄┄┄┄┄┄┄┄┄┄┄┄┄┄┄85、第四部分:完善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的方法┄┄┄┄┄┄┄┄┄┄┄┄┄┄┄85.1 隐私权的法律救济办法┄┄┄┄┄┄┄┄┄┄┄┄┄┄┄┄┄┄┄┄┄┄8 5.2 完善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71、绪论:隐私权是随着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公民的个人独立自由、人格尊严日益受到重视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人格权。

在世界各国人格权发展的过程中,隐私权与名誉权、肖像权等基本权利相比较,是出现较晚的一种权利,是现代文明的标志。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技术的飞速发展,交通、通讯传播手段的日益现代化,人口居住日趋城市化,人们普遍感到独立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少,从而导致隐私权受到侵犯的现象越来越多。

本文主要叙述隐私保护的历史发展,并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及隐私权与国际人权保护的关系进行分析和比较,得出西方主要国家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的特征,即在对隐私权性质的认识上表现为从一般意义的民事权利到宪法性的基本人权的深化;在隐私权保护的方式上分为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并以直接保护为发展趋势;在隐私权保护模式的确立上,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均判例先行并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部分进而阐述了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状况,认为我国应适应世界潮流,尽快在立法上将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并予以司法的直接保护。

另外对隐私权的概念、法益目标、主客体、权利内容、权利性质、侵权形态、责任承担等基本理论问题作了较广泛地探讨,尤其针对一些尚存在争议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隐私权的法益目标是隐私权赖以产生之基础和缘由,也是隐私权保护所要最终实现的目的,包括私生活的安宁和安全、人格尊严、社会评价三个方面。

隐私权的客体仅指私人信息,私人活动亦属于私人信息的一部分,私人空间则是私人信息的载体。

隐私权的主体仅为自然人,但死者的隐私利益需受保护,且死者隐私利益的保护与对死者名誉的保护存在差异,即死者隐私利益的保护范围要小于生者,不似死者名誉的保护范围与生者几乎具有同一性。

隐私权的内容(即构成隐私权的各项权能)包括隐私知悉权、隐私隐瞒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利用权。

最后针对当前引起社会关注的诸多涉及隐私权的权利冲突纠纷,尝试对处理这类纠纷确立若干司法衡平规则。

笔者认为,权利冲突现象是一种“活”的法律现象,对权利冲突的协调较难在立法上给予预先的细致设定,主要依赖于司法的衡平,而司法衡平亦需有法律原则和精神的支撑,有一个相对确定的衡平规则来制约。

隐私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问世在世界范围内也不过100多年的事,其中诸多理论前沿问题在国外亦难成定论,许多发达国家尚未明确规定“隐私权”为一项独立人格权,我国至今的成文立法亦无此概念,但同时各类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以及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冲突的案件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已层出不穷。

本文针对当前有关隐私权理论中争议的问题和实践中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以期对有关隐私权的理论探索、立法和司法工作提出一些思路。

2、第一部分:隐私保护的历史发展在讨论隐私权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隐私的概念。

所谓隐私,是指有关个人生活领域一切不愿为人所知的事情。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容易混淆的“阴私”概念。

隐私不同于阴私,一般认为,阴私主要是指男女关系方面的秘密以及人体秘密。

隐私是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干涉、侵入的信息、事情或生活领域。

隐私应当包括阴私。

人类隐私的意识和观念,产生于人类固有的羞耻心。

远古时期人类即存在隐私观念,但那时的经济、思想、政治极端落后,隐私的范围仅限于人体和两性间的秘密,内容十分狭窄。

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隐私的内涵又融入了居所、生活等秘密在内。

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依据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思想,逐渐形成了资产阶级的隐私观,包含了个人私生活的基本秘密。

至现代社会,人权观念进一步发展,终于发展成为现代的隐私观念。

现代意义上的隐私观念,是研究如何对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的基础。

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发端于美国。

1890年美国两位法学家路易斯。

布兰蒂斯和萨莫尔。

华伦在哈佛大学的《法学评论》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隐私权》,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

并且他们还认为这项权利是宪法规定的人所共享的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文明教养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进而才能珍视它。

从此以后,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和承认。

隐私权的理论研究得到了蓬勃发展。

比布兰蒂斯稍晚一些的美国学者埃。

威斯汀将隐私权进一步概括为不受旁人干涉搅扰的权利。

从隐私权理论发展的概况看,一开始它很不完善,内容也不严谨。

经过上百年的发展,隐私权理论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

到今天,隐私权已经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法律概。

在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立法相对滞后,理论研究同国外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40条规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虽然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隐私权的范畴,但并没有提出隐私权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出台以前,关于隐私权的立法及理论学说还没有出现。

即使是《民法通则》,也没有直接提出隐私权的有关条文。

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时,根据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急迫需要,采纳学者主张,采用变通方法,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

1993年8月7日公布《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第7条第3款明确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由此可见,在民事立法及司法方面,是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范围进行类推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表现出了将隐私权规定为独立人格权的趋势。

3、第二部分:隐私权的简介3.1、隐私权的概念所谓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

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隐私权的概念不是自古就有的,隐私是人类社会文明化、信息化的产物。

在物质资料极为贫乏的时代,隐私权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不存在的。

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的现代化,人们对保留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排斥外界纷繁复杂的需求就越强烈。

隐私权概念由美国学者于1890年正式提出,之后伴随着人权运动的发展,隐私权理论逐渐得到各国的重视,并建立起较完备的权利保护制度,隐私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是人格权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要产物,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隐私权是人格权,其作为具体人格权中的一种,与其他的人格权有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隐私权的主体是自然人,也就是说,只有自然人才享有隐私权。

王利明教授认为,“隐私权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提出来,有两个方面的动因:一是大众传媒大量刊登涉及个人的桃色新闻和庸俗流言;二是公众尤其是受害者感受到侵犯个人隐私所带来的极大精神痛苦。

”这表明,隐私权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保护自然人的,而不是保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生活,也才能有内心的感受。

其次,隐私权的客体具有真实性和秘密性。

公民的隐私总是和他作为民事主体的生活、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这些事实和经历都是客观存在的,具有真实性。

最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社会观念的限制。

法律所要保护的隐私权除了要取决于公民个人的内心认知之外,还要受到社会观念的影响,即隐私权的范围应以普遍的社会观念认可为限。

而社会观念又是由一国的社会道德水平、价值观念、文化素质、社会习俗、民族传统、民族心理及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共同影响的。

3.2、侵犯隐私权的表现随着网络、电视、电话、录音录像等现代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社会生活中侵犯隐私权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侵犯个人生活安宁权。

如非法窥视、骚扰自然人的私生活,非法对自然人的住宅监视、监听、摄影等。

其次、侵犯自然人对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保密权。

如非法调查、公布和使用个人信息(身高、体重、病史、生活经历、信仰、爱好、婚姻、财产状况以及社会关系等情况)。

再次、侵犯个人通信秘密。

这种状况也是最常见的,现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非法介入他人通讯的方式来获取他人不愿公开的秘密的情形越来越多。

最后、侵犯个人对其隐私权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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