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 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乡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乡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罗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停止生产的通知》(罗安委【2022】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查非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一)所有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实施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依法关闭。
(二)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基础条件和防灾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整治重点1、证照不全的非煤矿山;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四、整治的方法及步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8月15日开始到2022年10月15日止,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深入开展整治,并积极协调配合的方法进行。
专项整治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8月15日到8月21日为摸底排查阶段。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统一登记造册。
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先停产后整治的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从8月21日起停产整顿。
(三)10月1日到10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验收工作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政府一起参加。
经整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且符合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才能恢复生产。
专项整治完成后,要继续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巡查。
五、整治的主要措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及镇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6•【字号】晋市政办[2006]124号•【施行日期】2006.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6]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从2002年7月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和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积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坚决取缔和关闭了一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规范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前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绝大多数非煤矿山生产规模小,装备落后,安全水平低,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二是矿业秩序仍较为混乱,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现象仍然存在,形成许多事故隐患;三是部分新、改、扩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违规建设施工;四是一些企业依法取得各种证照后管理滑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全市非煤矿山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6〕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全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规范非煤矿山开采方式和安全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关于进一步深化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通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管理,促进矿山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我局决定对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进一步深化。
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矿山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于违规排放污染物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
2. 加强对矿山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矿山周边环境空气、水质和土壤的保护达标。
3. 推动矿山企业实施绿色矿山开采和循环利用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1. 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规,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违章作业的矿山要责令停产整顿,并督促整改。
2. 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3. 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矿山资源合理利用1. 促进矿山企业实施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2. 推动矿山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效率。
3. 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规划的审核和管理,避免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不合理利用。
四、加强矿山综合整治督导1. 加强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矿山要及时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
2. 加强矿山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引导广大矿山企业和矿工积极配合整治工作。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以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保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对于不按要求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推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告。
本通告解释权归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在进一步深化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意识到其中面临的一些挑战和困难。
矿山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工作需要与矿山企业的经济利益相协调。
因为在一些地方,对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规的执行可能会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
非煤矿山整治专项方案(二篇)

非煤矿山整治专项方案一、工作目标继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矿山的工作力度,关闭与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达不到规定的最小开采规模、工艺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矿山。
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推广机械化开采等先进技术,逐步提高非煤矿山的办矿水平和抗灾能力,实现我县非煤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___机构成立上街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旭东副组长:吴应泉吴定华成员:高锡芝郑传斌谭开律吴绍忠徐荣光陆大全吴学超___设在国土资源所。
高锡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巩固深化整治取得的成果,防止已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
(二)继续取缔、关闭以下各类矿山:1、证照(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失效的矿山;2、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3、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和列入城镇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___河流域两侧“青山挂白”治理范围的禁采区内的矿山;4、开采规范达不到《___省新建、已建生产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目录》要求的矿山。
5、破坏资源和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6、___、采矿作业影响周边居民、重要设施、重要建(构)筑物安全、治理无望的矿山。
(三)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开展许可证“回头看”督查活动,监督已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保持取证时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违反《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___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四)全面推进露天矿机械化铲装作业,推广扣深孔___开采技术。
(五)加大露天矿高台阶、高边坡治理,加大矿井开采无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未实现机械通风、地表塌陷危及人身和重要建(构)筑物安全以及存在严重水患、矿井火灾隐患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矿山的整治力度。
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非煤露天矿山的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 实施非煤露天矿山的专项整治,确保矿区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 加强对非煤露天矿山的监管,严禁未经批准的矿山开采活动;
3. 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
二、整治内容
1.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求;
2. 加强对矿山水资源的管理,严禁矿山排放污水,保护地下水资源;
3. 加强煤矸石堆场的治理和修复工作,确保煤矸石堆场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4. 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并建设生态公园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三、整治措施
1. 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2.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确保矿山的环境保护设施完善;
3. 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检查和督察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矿山进行整改;
4. 加强矿山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提高矿山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水平。
四、整治效果评估
1. 对整治后的矿山进行评估,确保矿山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 加强对整治效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总之,该实施方案旨在加强非煤露天矿山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有力推动非煤露天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2024非煤矿山整顿方案

2024非煤矿山整顿方案2024年非煤矿山整顿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非煤矿山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但长期以来存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2024年非煤矿山整顿方案,旨在推动非煤矿山行业的整体升级和规范发展。
二、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1. 加强非煤矿山的监管机构建设,提升监管和执法力量。
2. 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评价体系,强化矿山安全风险管控。
3.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非煤矿山开采和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曝光。
三、加强矿山安全管理1. 制定严格的矿山安全规章制度,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地和执行。
2. 加大对矿山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实施现代化的矿山监测系统,确保矿山安全监测的全面、实时、准确。
四、推动矿山技术创新和升级1. 鼓励非煤矿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开采效率并降低环境影响。
2. 推广先进的非煤矿山开采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智能化采掘技术的研发,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和生产效益。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矿山复绿1. 强化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
2. 推动非煤矿山复绿工作,通过植被恢复和土地整治等措施,还原矿山开采前的生态环境。
3. 鼓励非煤矿山转型向绿色矿山发展,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重复利用。
六、加强行业协作和规范发展1.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非煤矿山的整顿工作。
2.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规范,推动企业遵守规则,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煤矿山问题的关注度,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七、加强非煤矿山行业的组织管理1. 完善非煤矿山行业的组织机构,推动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巩义局集中整治非煤矿山

巩义局集中整治非煤矿山作者:孙丽娟来源:《资源导刊》 2013年第10期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非煤矿山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彻底杜绝乱挖滥采现象,巩义市于日前开展了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治非煤矿山58家,其中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36家,无证采矿22家。
联合执法,落实责任。
巩义市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电业局、安监局、工商局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整顿督察验收组,对涉及非煤矿山治理整顿任务的8个镇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督察验收。
各相关镇和职能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加强巡查,畅通举报渠道。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日查与夜查相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动态巡查无死角,确保每周巡查不低于两次。
此外,该局设立局级举报电话两部和一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和记录。
接到举报,则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降低事后查处难度和成本。
深入基层,积极宣传。
该市依托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采取播发通告、编发动态新闻、播放电视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并联合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动宣传车,印发通告,张贴标语,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巩义市非煤矿山集中整治精神。
同时,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力量,分别深入到镇(街道)、村,挨家挨户对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使“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深入人心。
强化落实,严格督察。
该市采取三级验收的方式,层层进行验收,确保整治成果。
首先各镇对照整治任务先自查验收,然后督察组对照各有关镇整治任务名单进行再次验收,并针对每个非法矿点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时间要求。
最后,市督察验收组按照验收方案,对相关镇整改情况采取逐点填写验收表、逐点拍照和逐点销号等方式进行验收,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8.24•【文号】安监总管一〔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现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以下简称“五项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加强规范执法(一)规范执法职责。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要坚持属地监管原则,下移监管重心,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制定分级监管办法,实施风险分级监管;要确保每一座非煤矿山都纳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范围。
(二)规范执法内容。
对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落实,非煤矿山法规标准执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整顿关闭工作,制定执法计划、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事故查处、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对于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及安全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规范执法程序。
要制定安全许可、行政处罚、事故查处等执法行为工作流程图。
在行政许可方面,要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要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要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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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市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打击非法生产,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积极响应市政府、县政府的决定,结合我镇实际,从7月5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百日攻坚”行动,为全面落实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活动。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内容
重点行业(领域)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
重点内容:我镇非煤矿山在现阶段主要指粘土砖厂
(一)依法依规关闭下列非煤矿山
1、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过期的;
2、具有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
4、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二)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生产过程中,严重存在“三违”行为的;
7、瞒报事故以及对事故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三)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粘土砖厂:无证照非法违法施工;
2、交通运输:①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或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②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③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④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和非法渡口和停靠点;⑤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
3、建筑施工: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
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
建筑施工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①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审批许可的,试生产未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5、烟花爆竹:①“三超一改”等违章违规行为的;②分线承包、一线多包、转包、分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③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6、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行为的。
四、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安监站,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工作。
五、工作步骤
根据市政府、县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7月上旬至10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我镇这次专项行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这次专项行动持续100天,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清查清理阶段(7月25日前)
1、宣传发动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及相关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召开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让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为搞好这次专项行动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2、认真摸底排查、做好安全台账
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管辖区域和管辖行业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深入排查摸底。
分别列出无证无照和证照过期非法生产应予关闭取缔、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予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明标准确。
要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尚未落实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加大力度、跟踪督办并严肃追究责任。
对新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关职能部门要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果断关闭取缔。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阶段(9月15日前)
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将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非法违法运营车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10月10日前)
督查验收组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立即督促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进行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督办还不到位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六、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按照各自的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单位负责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各自的工作责任,对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到对事故的预防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乡镇、基层企事业单位,放在事故隐患、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和监控上,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保一方平安。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四个结合,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长久机制,加强信息报送。
附件一:
茶市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百日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单位数量
组织执法行动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家
发现隐患:处
已整改:处
责令停产整顿家
实际关闭生产经营单位家
实际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家
经济处罚万元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人
附件二:
茶市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罗惑敏党委委员镇长
副组长:李气章政协主席
副组长:刘小坤人大主席
成员:江孝敏安监站站长
倪宏秋国土所所长
周军伟派出所所长
欧敏城建所所长
罗晓华财政所所长
罗海波农机站站长
刘泽云船舶站站长
罗小卫工商所所长
阳小平供电所所长
罗成祝企业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