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利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投资业务管理,确保慈善基金会的资产安全和投资收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投资业务的目的和原则1.投资业务的目的是为慈善基金会实现资产的增值和保值,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2.投资业务的原则是合法、安全、稳健、透明,符合慈善基金会的宗旨和使命。
三、投资业务的管理体制1.慈善基金会设立投资委员会,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投资业务。
2.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经理和基金会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副董事长担任副主任。
3.投资委员会根据慈善基金会的发展需要,设立特定项目的投资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士组成。
四、投资业务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须经投资委员会讨论并形成决议,董事长签署后生效。
2.大额投资项目须报基金会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决议。
3.投资业务采用投资组合方式,根据基金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期限,确定资产配置比例。
4.投资业务的决策应充分考虑投资收益、风险控制以及可持续性发展等因素。
5.投资业务的决策过程应记录并备案,以备后续审核。
五、投资风险控制1.慈善基金会应定期开展风险测评和投资业务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2.基金会应设立风险控制小组,负责风险监测和控制工作,及时报告投资委员会和董事会。
3.投资委员会应制定风险控制指标和风险容忍度,及时调整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
4.慈善基金会应建立风险警示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六、投资收益的使用1.投资收益主要用于慈善事业的资金支持和基金会的运营开支。
2.投资收益的使用须经过投资委员会审批,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
3.投资收益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责任及考核1.投资委员会对投资业务的管理和决策承担整体责任,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2.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履行职责,保守商业秘密。
基金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

基金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基金会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法律设立,以非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慈善公益活动的法人组织。
基金会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基金会的各项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基金会的正常运作和慈善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基金会成立第三条基金会的成立和管理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订立创立基金会协议;(二)提交申请材料;(三)经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四)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
第四条基金会的创立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基金会的名称、宗旨和范围;(二)基金会的资产来源和管理方式;(三)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四)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五)基金会的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六)基金会的终止和清算办法。
第三章基金会组织架构第五条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应当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其中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
第七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
第八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
第四章基金会财务管理第九条基金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并进行定期审计。
第十条基金会应当将捐赠资金和其他财产进行专款专用管理,并按照目的使用。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采取科学的财务管理措施,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
第五章基金会监督机构第十三条基金会的监督机构包括社会监督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社会监督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慈善组织和市民团体,负责对基金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政府监管部门是指主管基金会的部门,负责对基金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基金会终止和清算第十六条基金会因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而终止:(一)基金会无遗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二)基金会的宗旨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的;(三)基金会解散的;(四)依法解除基金会的。
安利公司事业部资金管理制度

安利公司事业部资金管理制度1. 引言安利公司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直销企业,拥有多个事业部,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运作,本文将对安利公司事业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2. 资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资金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资金的最优利用。
在实践中,资金管理需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资金的运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风险控制原则:资金管理需保持风险的可控状态,避免因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
•结合实际原则:资金管理应根据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透明公开原则:资金管理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审计。
3. 资金管理职责和权限为了明确各个职责人员的资金管理职责和权限,安利公司事业部制定了如下管理职责和权限分配:3.1 资金主管•负责资金计划,确保资金需求与资金来源的平衡。
•监督资金的收付,核实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负责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3.2 会计主管•负责编制资金的相关会计凭证和报表,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监督资金流向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协助进行资金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审计。
3.3 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使用申请和报批。
•监督部门内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效果,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配合资金主管进行资金的收付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3.4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归集、支付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
•监督和审核事业部其他部门的资金使用,防止超支和滥用。
•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4. 资金管理流程为确保资金的有序管理和流转,安利公司事业部制定了以下资金管理流程:4.1 资金计划阶段•资金主管负责制定年度资金计划,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确定资金需求额度。
•部门经理按照资金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部门的资金计划申请,并报送给资金主管审核。
•资金主管对部门的资金计划申请进行评估和调整,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基金会管理制度范文

基金会管理制度范文基金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内部管理行为,维护基金会合法权益,健全基金会治理机制,提高基金会运营效率和公信力,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金会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职责,遵循自愿、自律的原则,做到从严管理、责任到人、服务于人、创造价值、发展共赢,确保基金会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基金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基金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年度计划;(二)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项管理制度;(三)监督基金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四)审核和批准涉及基金会利益关系的重大事项;(五)管理和监督基金会项目及资产;(六)管理和监督基金会人员;(七)处理基金会内部的纠纷和争议;(八)其他与基金会管理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等管理机构。
第六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督和检查基金会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审议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重大事项;(三)对基金会执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四)提出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意见;(五)行使其他由基金会章程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第七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议和批准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年度计划;(二)审议和批准基金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三)确定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四)任免基金会高级管理人员;(五)管理和监督基金会项目及资产;(六)处理基金会内部的纠纷和争议;(七)行使其他由基金会章程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第八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执行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和工作要求;(二)负责基金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三)协调基金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四)组织策划基金会的公益项目和活动;(五)制定并监督基金会的管理制度;(六)处理基金会内部的纠纷和争议;(七)行使其他由理事会和监事会授权的职权。
基金会管理规定

基金会管理规定
基金会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金会的组织结构:明确基金会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重要机构,并规定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 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选举和任期:明确基金会理事会成员的选举程序、资格条件和任期,以及理事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定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等方面。
4. 基金会的项目管理:规定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监督和评估等方面。
5. 基金会的资产管理:明确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方面。
6. 基金会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规定基金会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年度报告、项目报告、财务报告等方面。
7. 基金会的监督机制:建立基金会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外部监督机制的参与和监督。
8. 基金会的宣传和公关:规定基金会的宣传和公关制度,包括宣传材料的发布、媒体关系的管理等方面。
以上是基金会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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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制度

基金会管理制度基金会管理制度基金会管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基金会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反馈信息,拓展交流渠道,提高网站管理水平,扩大基金会对外知名度,提升外部形象,制定本管理规定:一、信息的搜集与发布(一)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考察活动活动、访华团考察活动、会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二)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审批后发布:网站需报送、上传的信息要逐级审核。
重要信息需报经会长审核把关,方可上传。
信息资源必须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所有经过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的信息,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网站管理员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基金会网站管理员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不得在基金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基金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基金会规定、影响基金会形象、泄露基金会机密的信息。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信息保密制度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口令管理制度。
网站应当设置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
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
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安利公益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安利公益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本《人事管理制度》自2011年3月起生效目录一序言二招聘与录用三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四工资制度五工作制度及程序六员工行为操守七纪律处分条例八《人事管理制度》的适用一、序言●安利公益基金会宗旨:汇聚爱心,传递温暖,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安利公益基金会愿景:创造人们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做中国新时代公益事业的宣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
●安利公益基金会战略目标:以真诚的服务和专业的水准,成为成长中的中国公益组织的优秀榜样。
二、招聘与录用1、聘用的基本条件安利公益基金会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身体健康,通过工作所在地市级或以上卫生防疫站体检;- 在与安利基金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如实按照要求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报其他资料,包括学历、工作履历等。
2、聘用文件a)员工在入职时需按劳动部门的招工规定缴交招工所需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以确保基金会能在一个月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不能按时提交证件的员工,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基金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b)员工资料员工入职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交齐个人资料及有关雇用文件,并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负责。
入职后如有下列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于30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否则,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员工负责:3、体检在员工被通知正式录用及上班前,员工必须到当地市级或以上卫生防疫站或医院进行体检。
通过体检者,将成为我们合格的员工,基金会负责支付体检费用;体检不合格,基金会将不予录用且不支付有关的体检费用。
入职后的体检,将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4、试用期a)新员工的试用期依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表现良好的员工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b)员工在基金会的工作年资从入职日开始计算。
c)试用期的薪金、福利具体事项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无论员工因何种方式离职,基金会和员工都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某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法》、《深圳市宝珍公益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必须符合本基金会的使命、价值观和业务范围。
第三条项目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第四条项目应具有以下特征:预算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以下三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开展:1、具有宗教性、政治性活动倾向的项目;2、具有明显营利性经营倾向的项目;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项目立项公益项目可由基金会发起,也可由基金会项目合作机构发起,或者双方共同发起,提交至理事会审核,理事会批准后进行立项。
第六条项目审批项目立项审批完成后,需要与合作机构签订协议,协议经基金会理事长审批签署。
协议书基金会需要留存一份正本。
第七条公益项目的拨款基金会按照协议书中的拨款时间,分期向合作机构拨付项目资金。
由理事长审核后,然后交财务审核付款。
第八条项目执行基金会须对合作机构执行的项目进行跟进。
对项目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项目变更项目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合作方向我方提出项目变更意向;2、项目实际运作发生较大变更,如资金用途、项目内容、项目周期等;3、因为各种原因,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事项无法继续履行,双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信息公开公益项目应依据法律法规真实的在本基金会公众号/网站和国家统一的信息平台公布项目信息。
第十一条公益项目结项项目完成后,需要编制《项目结项报告》,经基金会理事长审批后存档。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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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制定年度项目计划:
1、由基金会理事会依据基金会宗旨与章程制定年度的项目计划。
2、年度项目计划的更改应报请理事会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项目审批标准:
1、与基金会宗旨相一致,符合年度项目计划,关注在儿童领域;
2、项目的社会价值明晰,项目目标要针对、围绕目标收益人的获益效果;
3、项目产生的效果、收益是可以持续的;
4、符合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审批权限:
所有项目均需经过基金会执委会审议,由基金会主席或主席指定代理人批准。
四、项目的审核与批准程序
五、项目周期管理流程:
(一)项目准备
1、战略规划
1.1、为保证基金会发展的前瞻性和延续性,基金会应当制定战略规划。
1.2、在每个战略周期结束前,由秘书长负责起草下一个战略周期的战略规划。
2、项目纲要
2.1、项目纲要由执行机构依据项目战略和规划制定。
2.2、项目纲要的内容应符合项目纲要指导规范的要求。
3、年度项目计划
3.1、为充分保证基金会战略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一致性,同时充分结合项目
实际情况的发展和变化,由基金会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年度项目计划。
年度项目计划应当作为年度内项目执行的基础,但并不因此而限制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如果在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完成之后出现新的项目机会或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要变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由执行机构对年度项目计划进行调整。
3.2、年度项目计划的制定格式和内容参照《年度项目计划表》。
3.3、年度项目计划的修订格式参照《年度项目计划修改表》。
4、项目发布
4.1、为保证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纲要目标的实现,基金会应当在项目纲要确定
后进行项目发布,使各地分公司/合作伙伴了解基金会的项目纲要,并为项目申请做准备。
4.2、项目发布的对象是各地分公司、项目规划所显示的预期合作伙伴及其他一
切潜在合作伙伴。
4.3、项目发布通过网站发布、电子邮件、文件信函和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
(二)项目立项
1、项目申请
1.1、项目申请应由(**公益基金会以外的)项目执行方(如地方分公司或其他
合作伙伴)完成,填写《项目申请表》,递交基金会项目管理部。
1.2、项目申请需附详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写格式和内容应该按照《项目建议书》样本的指导进行编写。
1.3、项目建议书应当保存在项目档案中。
2、项目审核与批准
2.1、所有项目申请都需经过审核。
2.2、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和筛选,与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进行
沟通、协商,并辅导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
2.3、所有项目均需经过基金会执委会审议,由基金会主席或主席制定代理人批
准。
3、赠款协议
3.1、项目立项批准后基金会与合作伙伴签订赠款协议。
3.2、赠款协议的格式和内容参照《项目赠款与合作协议》进行编写。
3.3、赠款协议的审核与批准程序及权限参照“合同及协议”条款规定。
3.4、赠款协议应当保存在项目档案中。
(三)赠款申请与拨付
1、付款申请
1.1、拨款申请书获得批准后,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公益基金会付款
申请书》。
1.2、付款申请书完成审批程序后,归档保存于项目档案中。
2、赠款拨付
2.1、财务官员收到批准后的付款申请书后,应当准备凭证,以签发支票或电汇
方式拨付赠款。
2.2、赠款拨付后,财务负责人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参照附件10向负责本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赠款拨付通知单》,并由项目负责人通知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
2.3、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负责人应当在确认赠款收到后,参照附件11向负责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交发票或者《赠款收据》,并由项目负责人交至财务负责人。
(四)项目实施与监测
1、项目实施
1.1、项目实施应当由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进行。
1.2、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与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共同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测。
2、基金会的项目监测职责
2.1、通过监测年度项目计划的执行状况对项目进行总体监测;
2.2、通过战略规划中期回顾对项目执行状况进行总体监测;
2.3、通过对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执行的项目进行具体监测,了解具体项目的执
行情况,并促进各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间的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
2.4、基金会员工将定期参与合作伙伴所执行项目,对具体项目进行监测。
2.5、具体监测结果将与合作伙伴相关负责人沟通和核实之后,发布正式通告。
2.6、基金会员工完成合作伙伴项目监测访问后,须按照《**公益基金会项目访
问报告》中的统一格式报告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问题,并根据问题明确建议改进措施。
2.7、同时,基金会员工每次前往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进行项目监测访问工作结
束时必须安排一次与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相关人员之间的座谈,对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进行反馈,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核实。
2.8、项目负责人定期将核实后的项目监测访问报告报告项目部门负责人,并通
告有关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负责人进行跟踪处理。
上述报告同时应当由有关各方保留在项目档案中。
2.9、项目部门须定期针对项目监测报告检查对建议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并将
结果通报相关合作伙伴。
3、合作伙伴的项目监测职责
3.1、本制度所指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是指接受基金会赠款,并根据基金会赠
款协议开展项目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民间非营利组织或其他相关组织。
3.2、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项目负责人在签署项目请款单之前,应首先向基金会
负责项目官员提交《**公益基金会项目进展报告》。
(五)项目评估
由基金会支持实施的所有项目都应该由执行机构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持进行项目评估。
1、基金会的项目评估职责
1.1、本项目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主持项目评估工作,对项目执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项目修订并形成新的发展项目的基础之一。
项目评估应当由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提交项目评估报告应参照《项目评估表》进行编写,并保留在项目档案中。
1.2、基金会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与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协商,在每个财政年度对几个主要项目进行综合的、由社区充分参与的项目评估。
2、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的项目评估职责
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应当对年度项目计划中所负责实施项目进行评估。
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项目评估表应当在完成后提交执行机构项目负责人,并由各方保留在项目档案中。
(六)项目完成
1、项目完成报告
1.1、项目实施和评估过程完成后,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负责人应当编写《项目
完成报告》。
1.2、项目完成报告应当在完成后提交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由各方保留
在项目档案中。
2、项目清算报告
2.1、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负责人应当在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的同时提交《合
作伙伴项目清算报告》。
2.2、《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项目清算报告》应当在完成后提交基金会财务官员。
3、项目文件归档
3.1、所有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正式文件,以及有必要保存的非正式文件,都应当
妥善保存和归档。
3.2、需要归档的文件包括项目文件、财务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3.3、文件归档应当由行政部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
项目文件在归档的同时应当
建立《项目文件归档表》。
3.4、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所保存的项目文件应按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六、基金会执行项目周期管理
1、基金会执行项目周期管理参照“基金会执行项目周期管理流程”
2、基金会执行项目管理周期与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执行项目管理周期相同之
处,参照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执行项目周期管理相关规定。
3、基金会执行项目管理周期与地方分公司/合作伙伴执行项目管理周期不同之
处,参照《基金会执行项目周期管理指导规范》。
七、基金会执行项目预算与支出管理
1、开展公益项目所发生的与该项目直接相关的运行成本占该项目总支出的比例
不超于30%。
2、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
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