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处理工作指引
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的合理性、及时性和稳定性,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的工程变更。
三、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和人员,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变更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定义和原则一、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或主观因素导致原有设计、施工方案需要进行调整或修改的情况。
二、变更管理的原则包括:1. 变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不受影响;2. 变更应经过合理的论证和审批程序,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 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保证变更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4. 变更应记录完整,保留变更过程的证据,以备后续查证和追溯。
第三章变更管理流程一、变更申请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接受变更申请,对变更需求进行评估和初步论证;2.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变更评审会议,对变更申请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3.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并形成变更通知书;4.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将变更通知书传达给相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进行变更协调。
二、变更实施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变更实施会议,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和要求;2. 施工单位按照变更要求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 监理单位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变更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变更验收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变更验收会议,对变更工作进行终验;2. 施工单位提交变更工作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3. 监理单位对变更工作进行验收,出具变更工作的结论和评价。
四、变更结算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变更结算会议,对变更工作进行结算;2. 施工单位提交变更工作的结算单据和费用清单;3. 监理单位对变更工作进行费用核算和结算,出具变更工作的结算报告。
工程变更手续

第三节工程变更实施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府【2009】292号)、《关于印发<南海区水利建设项目变更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南水务【2012】132号)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管理办法所述工程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3、工程变更必须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为前提。
二、工程变更分类及审批程序1、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文件《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府【2009】292号)的相关规定分类:(1)、每标段变更累计少于50万元的,由水投公司报交建集团审核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报区财政局、发改局备案。
(2)、每标段变更累计50万元(含)~500万元(含),由水投公司报交建集团审核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再报区发改局审批,并同时抄送区监察局。
(3)、每标段变更累计500万元以上的,由水投公司报交建集团审核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再报区发改局。
区发改局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审查同意后,区发改局再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4)、变更属可分割且满50万元以上的,或单项变更满50万元以上的工程要逐项上报。
(5)、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出现少于50万元的小额变更,每标段以中标价的5%作为控制额(包含预留金),但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含)。
在该范围内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可以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小额变更累计表》,并按本款上述规定报有关部门确认。
超过5%或虽不超过5%但超过500万元的,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区发改局,待批准后才能继续施工。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XXXXXXXXX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
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
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
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
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剖析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剖析一、前言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和签证的处理工作直接影响着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本文将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定义、重要性以及作业指引展开,通过对理论的探讨和实践经验的,为管理者指引如何针对项目的需求开展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二、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2.1 定义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原因,对原有工程计划、设计方案等方面进行修改的过程,也就是说,工程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方案、施工、设计、材料等方面的变更。
在工程变更中,往往涉及到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量、成本预算等诸多内容,因此需要有具体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化操作。
现场签证是指在实际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需要或者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作业量或勘察、测量、或试验等工作的过程,这种增减工作的程序和现场组织、验收等的管理过程都被称为现场签证。
2.2 重要性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通过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方式可以及时规避和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可以帮助管理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项目的调整,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实施严格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可以避免因为设计或其他原因出现的漏洞,从而减轻工程建设带来的风险。
三、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在实施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时,应按照以下的指引内容进行操作:3.1 工程变更管理作业指引3.1.1 首先要明确变更类型针对每个变更项目,需要首先对变更类型进行梳理,包括原因、影响、后果等重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便对变更进行准确的定义和规划。
变更、签证具体工作时限及流程指引

附件1.变更、签证具体工作时限及流程指引一、集团管控时限要求1.设计变更审批时限要求:2. 工程签证审批时限要求:工程签证必须在“完工确认”后30天内办理完成。
各城市需注意签证相关资料落款时间的逻辑关系,避免被认定为逾期。
二、设计变更工作流程指引1.设计变更办理依据的收集:(1)设计院出具的设计修改通知/函、图纸会审纪要、甲方出具的变更依据(深化图纸、会议纪要),由设计部负责收集原始设计变更办理依据,3天内提交给成本合约部。
(2)非设计院提出的工程联系单(若为施工单位提出的,需由施工单位同步提供变更预估测算资料)等变更需求,由项目部负责收集原始设计变更办理依据,3天内提交成本合约部。
2.设计变更金额预估:成本合约部应在收到完整的设计变更办理依据(详附后)后7天内(特殊单据除外,但需满足项目进度及集团管控时限要求)反馈预估变更金额。
3.主办人发起内审:主办人在收到成本合约部设计变更预估金额反馈,并经城市设计总工或城市设计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按公司变更管理办法于5天内完成EAS系统线上审批流程;若按权限需上报区域审批的,需做好充分的线下沟通工作,并预留合理的会签及审批时限(建议在审批时限前5天内流转至区域)。
4.意见签署资料闭合:变更审批完成后2天内,由项目负责人(合同约定可签署的人)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单内容不得涉及价款),由主办人负责完成变更盖章、日期填写、通知单扫描上传后,变更审批流程全部完成。
具体设计变更流程如下:注:1.展示区工程(含售楼处、样板房及景观)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执行时,城市公司应在各变更事项实施当天记录变更台帐以及时体现展示区动态成本,并及时跟进各变更事项的内审流程。
2.各城市可自行分判一定额度以内的设计变更单据由主办人自行估价,以提高设计变更的时效性。
三、工程签证工作流程指引1.签证书面资料报送: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内容完成后3天内需同步提交《完工确认单》(详附后)至监理单位、项目部及成本合约部;签证内容完成后7天内上报完整签证资料(详附后)至监理单位。
工程变更作业规程

工程变更作业规程修订记录1目的通过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及费用的审核,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
2范围适用于(杭州)有限公司地块项目的工程变更审核工作。
3职责3.1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负责变更情况的描述,并从成本角度出发,把好第一道关。
3.2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3.3材料分管人员审核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
3.4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测算工程变更费用。
3.5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经理、工程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负责权限范围内进行工程变更的审批。
4工作程序4.1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4.1.1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单》。
4.1.2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确认后送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
若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审核则送材料分管人员,材料分管人员完成审核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4.1.3工程成本管理部根据合同测算工程变更费用,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返还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4.1.4工程管理部按相应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4.1.5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根据审批单上意见,录入联系单,经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盖章(工程管理部部门印章)后交施工单位施工,并抄送监理单位。
4.2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工程变更4.2.1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填制《工程变更联系单》和《工程变更审批单》,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确认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4.2.2若工程变更中包含需要设计单位确认的变更,先由设计人员签字认可,设计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4.2.3若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审核则送材料分管人员,材料分管人员完成审核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4.2.4工程成本管理部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工程变更费用,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返还工程管理部。
4.2.5工程管理部按相应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明确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相关职责,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作业指引。
2.定义工程变更:在签订承包合同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即合同图纸)之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属于承包合同范围之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满足工期需要或满足现场条件而采取的措施或进行的变更。
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补充/纠错,涉及到合同图纸内容的变化(不包括属于承包商深化设计的内容),称为设计变更(详见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合同图纸:及承包商签订合同所依据的设计图纸以及在此之前对设计图纸进行完善/补充/纠错之内容均为合同图纸的内容。
在签订承包商合同之后对上述图纸的进一步完善/补充/纠错均属于设计变更。
工程索赔:不涉及图纸内容,但涉及物品丢失/物品损坏的补货事宜及工期延误补偿事宜均为工程索赔,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申报。
增项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属增项工程,双方需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不统计进入工程变更。
3.适用范围3.1公司开发建设的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在签订承包商合同所依据的图纸之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属于承包合同范围之内的工程变更均须按本作业指引执行。
3.2 合同范围以外的增项工程不统计进入工程变更,双方需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并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
3.3 工程索赔类别的变更,作为工程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申报,而以工程索赔的形式申报。
3.4 设计变更按《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4.工作职责4.1工程部: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变更管理的主控部门,在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中承担有如下职责:4.1.1 是工程变更提出和申报的主要部门,并负责受理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申请。
4.1.2 负责工程变更类别的界定,提交责任归属及费用分摊意见。
4.1.3 负责工程变更指令的编制,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至监理单位、承包(供应)商。
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变更处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流程,确保变更的合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以及控制变更对工程质量、成本和进度的影响。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二、定义和分类工程变更指在工程建设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设计调整、技术标准修改、材料替换、施工方法改变等原因,导致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数量、质量要求等发生变化的行为。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工程变更可分为一般变更、重要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类。
三、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由发现变更需求的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
申请表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期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相关单位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建议。
四、变更审批变更申请提交后,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评审。
评审应基于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进行。
审批结果应形成《工程变更审批表》,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变更实施经审批同意的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图纸和说明,施工单位据此制定变更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变更实施过程,确保变更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六、变更记录和报告所有变更信息应及时记录在《工程变更记录表》中,包括变更的详细情况、实施过程、实际效果等。
项目结束后,应编制《工程变更总结报告》,总结变更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七、责任与处罚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变更,或未按批准内容执行的变更,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适当调整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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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級: CC1.0目的1.1為了避免因工程變更後,導致原材料、包裝用品、配件的損失; 避免舊貨半成品繼續生產或成品的錯誤交付。
1.2在因客戶取消訂單時,能確保快速准確地提供資料給客戶,以便得到合理處理。
1.3為避免產品永久性取消後,留存的物資占用資源,造成浪費。
1.4在工程變更過程中,確保產品和加工工藝符合ROHS指令、職業健康和安全、環保要求。
2.0適用范圍2.1客戶提出的有關工程的變更,內部提出的變更。
2.2客戶提出取消訂單(包括單次取消、永久性取消以及模具移出或報廢)或取消客戶產生的變更。
3.0職責3.1 各部門職責3.1.1業務專員負責客戶變更信息傳遞、溝通、變更後模冶具費用及物料費用向客戶索賠。
3.1.2工程部職責3.1.2.1專案主任負責工程變更過程管理,變更品FA,量產性評價等。
3.1.2.2工程課負責組織ECN會議并對文件、系統作更改,對新品進行是否符合ROHS評審與記錄及ECN的上傳。
3.1.3 PMC負責將調查后的庫存與物料狀況知會相關部門,主導生產、貨倉、採購協助處理與變更相關的物料,并向工程部提供已處理完庫存的確認依據。
3.1.4品質部門負責工程變更相關的品質確認。
3.1.5工模課負責模具、夾具的變更。
3.1.6總經辦負責產品變更后報廢意見的批准。
3.1.7各相關部門負責各自的產品資料的處理和儲存。
3.1.8 工程部通過EDMS系統,負責將ECN發放給各相關部門。
3.2變更方式定義3.2.1自然切換:產品沒有任何變更僅變更產品料號或版次及相應資料,或產品作某些變更和永久性取消生產,舊產品及配件可以繼續使用,直至用完或用到某時某量為止才用新版產品或永久性取消生產。
3.2.2立即切換:產品變更涉及功能變更,舊產品及某些配件要立即停止使用,相應資料立即變更,立即使用新品。
3.2.3永久性取消:產品被確定不會再在金德生產,該產品所涉及的物資需要處理,文件資料需取消或按規定保存。
4.0資歷和培訓4.1本程序涉及的責任人員無需特定的資歷和培訓5.0工作流程密級: CC 5.1工作流程圖5.2 工作流程文字說明5.2.1 產品設變意向密級: CC5.2.1.1業務專員收到客戶產品變更意向后,由模具部或工程課對照新舊圖紙,如實將新舊圖紙的變化內容記錄于《對圖要點記錄表》內給報價組報價,《對圖要點記錄表》須包含ROHS內容,如ROHS發生變更時,具體內容在《工程更改通知單》內反映;業務收到有報價變更的部品通知PMC,從PMC在4小時內獲悉即將變更的物料的大約庫存數后,將報價(包含變更后模冶具費用及物料費用)和庫存品狀況傳給客戶,便於客戶對變更時間作具體確認。
5.2.2 產品正式設變,工程課組織開ECN准備會﹔5.2.2.1工程課收到變更資料后,在ERP系統內對舊品進行“取消”控制,以防止使用舊模具生產。
5.2.2.2部品設變時,如果產品有實質變更,工程課則將變更信息以《工程更改通知單》形式通知PMC對庫存進行調查(如為生產中產品,PMC提報庫存時須加損耗量,即為該MO的發料數),PMC在收到變更信息后4小時內,將調查的庫存狀況以《庫存品處理跟蹤記錄》形式與《工程更改通知單》返回工程課,工程課對庫存狀況給出初始意見,再將《工程更改通知單》與《庫存品處理跟蹤記錄》提交給業務,業務給出庫存處理意見(必要時須與客戶溝通),經業務經理審批,再轉交給工程課發放《工程更改通知單》。
如工程不能給出初始意見時,則將變更信息:《對圖要點記錄表》通知業務、PMC、QE,在半個工作日內開會,會議中需決定:庫存品處理意見、舊產品FORECASE和PO處理意見、新品訂單或F/C的准備狀況、生產模具交付給模具部的日期、交板日期、模具交付給生產部的日期。
會前由工程部准備新舊產品圖、《對圖要點記錄表》,由PMC准備舊產品RECASE和PO狀況、涉及變更的物料的庫存狀況,業務准備客戶對庫存品處理意見、舊產品F/C和PO處理意見。
a) 如果客戶未能及時確定庫存品處理意見,則由業務負責跟進這些信息,并且在開完ECN准備會后3-5個工作日內返回《庫存處理跟蹤記錄》給工程b) 如果產品沒有實質變更,則工程直接發出《工程更改通知單》告知變更信息給相關部課,相關部課對相關半成品、配件、成品進行處理,同時對Sunlike系統中的庫存數進行修正,在工程變更時需要考慮對RoHS指令/ 職業健康和安全/ 環保要求的影響。
5.2.2.3對于CNC轉HT生產的部品,工程發會議邀請通知CNC工程、負責CNC的PMC、業務、負責HT的PMC人員參加會議,會議中互相知悉CNC訂單狀況與HT訂單情況,大致交接時間,待HT部品APPV后再通知CNC的PMC填寫庫存表,業務與客溝通處理庫存,報廢處理的需由總辦簽名決定。
5.2.2.4對于收到業務發出的模具移走或模具報廢之通知,也應按ECN流程管控:PMC對相應庫存〔包含成品﹑半成品﹑配件、材料等〕填于《庫存處理跟蹤記錄表》中給到業務處理,業務與客溝通給出庫存處理意見,PMC、財務及倉庫應在ECN發出后的一個月內處理完相關單據及在庫品,工程ECN通知文控對圖紙及相關技朮資料作永久性的取消。
5.2.2.5以上各類設變,在庫品有了正式處理結論(如報廢結論:總辦已經同意報廢﹔返工結論:工程、生產已經審批返工,工程課要在ECN中注明返工方法﹔以及自然切換),則ECN正式發放到EDMS,從此日期起PMC、財務及倉庫等部課應在密級: CC一個月內把相關舊編號的單據和在庫品處理完畢。
一個月之后,其P/N將在ERP中停用,停用后,ERP系統中只能查詢不能再出任何單據:相關部門如要求工程恢復停用的P/N﹐則相關部門需提交報告給總辦批示﹐工程接到總辦批示單才可對該產品編號作恢復處理。
5.2.3客戶是否接受庫存(客戶接受庫存情況)5.2.3.1庫存自然切換:當只有文件變更,產品沒有任何變更僅變更產品料號或版次及相應資料,則工程部出《工程更改通知單》,通知相關單位改KFM資料、模具電腦資料、工序檢驗指導書、工藝卡、作業指導書、包裝設計PPAP文件、最終檢驗指導書及有關產品版次、料號的修改,同時在《工程更改通知單》說明新版資料開始使用,并可指導所變更的舊版產品使用,直到用完后開始使用新品。
A對于PMC及業務不能給出舊產品的配件及半產品在無新PO及FORECAST切換時間的情況下,工程課只發放《工程更改通知單》給PMC對庫存進行處理,待庫存處理完畢,PMC將《工程更改通知單》與《庫存品處理跟蹤記錄》返回給工程課﹔工程課再發放《工程更改通知單》給相關部門,并更改工程資料及ERP系統資料。
B生產各課及物料課、物流課收到《工程更改通知單》後,將各自的半成品、配件、成品進行區分標識,注意新舊版產品使用及切換狀況。
采購部門需通知外發及外協商對變更的產品作相應的修改處理﹐自然切換的庫存品由PMC課主導處理作相應的資料變更。
C相關單位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的修改。
5.2.3.2當產品作某些變更,舊產品及配件仍可以繼續使用時,工程部同5.2.3.1條一樣出《工程更改通知單》并通知相關單位修改資料,說明新版資料開始使用,并可指導所變更的舊版產品使用,直到用完后開始使用新品。
PMC則對客戶現有PO和FORECAST及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包材等進行調查,計算出各庫存品,作出相應變更計划,確立新舊版生產安排。
若變更涉及改模,模具部確定交板日期,并聯絡PMC根據生產計劃狀況在《工程更改通知單》上回復改模日期。
工程部將公司內部變更信息反饋給業務專員,業務專員向客戶反饋我司的變更執行情況,客戶根據我司的變更情況確立新舊版PO或FORECSAT的發放,業務專員根據此接單,PMC依此制作生產計划。
5.2.4庫存品處理意見(客戶不接受庫存情況)5.2.4.1工程部收到業務專員傳達的客戶要求立即切換的信息,應立即將客戶信息復印給PMC課和採購部調查處理庫存。
5.2.4.2 PMC課立即對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包材及是否有P.O或FORECAST等情況進行調查,記錄于《庫存品處理跟蹤記錄》中。
調查完後通知業務專員,業務專員同客戶再次確認變更方式和需要客戶賠償的承諾。
5.2.4.3工程部根據同客戶確認的變更方式,出《工程更改通知單》并附PMC《庫存品處理跟蹤記錄》通知相關單位。
由工程部召開工程變更會議,會中決定變更事宜。
若舊產品可以返工,則工程部要通知PE確立返工方式,生產,品管部門要依相應程序對半成品、成品進行返工。
若舊產品不可以返工,則相關單位立即對制程密級: CC及庫存品進行區分標識。
5.2.5 庫存品報廢審批5.2.5.1對於有P.O或客戶認可FORECAST的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包材,客戶同意賠償,則業務專員將客戶同意報廢書面文件交PMC,PMC通知相關單位:倉庫或生產現場填寫《廢品報告單》,經QC部確認,由生產部經理及總經辦審批後報廢。
5.2.5.2對於超P.O或FORECAST的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包材,客戶不處理則由PMC將調查結果交生管部經理審核後交總經辦審批,必要時交總經理或董事長填寫處理意見。
PMC根據處理意見,通知相關單位執行。
5.2.5.3客戶永久性取消產品的處理a)當客戶通知永久性取消產品b)當PMC處理長期庫存過程中經業務專員和客戶商議取消產品c)當客戶移模取消產品d)當業務專員確定客戶已和金德解除相關生意合同時,由業務專員向工程部、PMC課發出取消信息,工程部按5.2.4流程進行處理庫存。
5.2.5.4被替代或被取消產品的相關文件、工模、夾具、治具的處理a) PMC課將已經完成之《庫存品處理跟蹤記錄》通知業務專員,業務專員在確定客戶付款等相關財務報關問題得到解決後,用郵件通知工程部徹底取消并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
b)工程部依業務專員通知的取消產品及5.2.3自然切換完成的被替代品,定期(每月)從MIS系統中將被永久性取消的產品轉為停用,并用郵件通知相關文件、工模、夾具、治具等維護部門及采購報關部門刪除清單。
c)各部門作相應處理,對因法律等因素需要保存的客戶模具,相關文件正本等需要持續保存的,各相關部門做好封存處理。
d)需要報廢的模具、夾冶具,按“工模報廢或再制造工作指引”處理。
5.2.6 發放正式ECN5.2.6.1 客戶正式ECN時,業務通知工程和品系,品系責任:用《不合格品處理報告》標識現場(倉庫ECN相關原料、半成品、成品庫存)及監督這些庫存的處理并轉化標識(具體可參照“不良發生時的管理規定”),ECN之后FA的審核(包括相關工程輸出的品質評價)具體可參“新產品引進活動管理程序”5.2.6.2 以上各種變更方式對庫存有處理結果后,由工程部工程師上傳ECN到EDMS系統:A. ECN由工程課長或工程部受權人進行審核,工程部經理或專案主任負責所負責項目的ECN審批,相應的審批人員請見“HT客戶擔當及審批ECN工程變更一覽表”﹔B審批后的ECN由工程部文員或指定人員通過EDMS系統發放給各相關部門﹔C專案主任則負責工程變更過程管理,從客戶意向變更到正式設變,變更品FA 等及在量產性評價中關閉ECN流程完畢為止,具體操作按“新產品引進活動管理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