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必须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做到文明接待。
二、设立专门的接待场所,对检举、控告的来访者要单独接待。
三、在接待来访时,对不属本镇权限的应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转介有关部门,对属于本镇权限内的来访,应详细询问,作好记录。
四、在接待集体来访时,要做好工作,除留5人以下反映情况外,劝说其他人离开,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或与有关部门联系。
五、当来访者发生意外情况(行凶报复、服毒轻生、危重病人等)时,接待人员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妥善措施处理,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六、当来访者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时,接待人员应耐心做好规劝,不听规劝的,必要时可请镇派出所处理。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信访接访室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矛盾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4. 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为信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1. 接待来访。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
认真负责地接收、登记、审核、转交、办理来信事项。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4. 协调、化解矛盾。
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5. 统计、分析信访情况。
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 做好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
确保信访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查阅、追溯。
四、工作程序1. 接待来访(1)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方便来访群众提出诉求、反映问题。
(2)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确保来访群众能够见到负责人。
(3)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访时间、来访人员、诉求内容等信息。
(4)根据诉求内容,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1)设立专门的来信接收箱,方便群众邮寄来信。
(2)对来信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信时间、来信人、信件内容等信息。
(3)及时审核来信内容,根据诉求事项进行分类、转交、办理。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1)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后,及时进行登记、审核。
(2)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3)办理过程中,与来访群众、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
乡镇(街道)领导每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乡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切实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我街道特制定如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一、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
二、街道领导成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
如有事不能及时接待群众来访的,由其他领导替代或改期约见,保证每天都安排领导接待,接待地点设在街道信访接待室(街道308会议室)。
三、实行预约接待办法。
对重大和疑难等确需领导接待解决的,由信访办向领导汇报后预约,并将来访人简要情况和提出的问题等材料递交接待领导,以便做好接待准备;涉及主要业务工作,及时请街道业务工作协助处理;遇有紧急情况,街道领导随时接待。
四、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对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领导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信访办要及时登记,接待领导要负责做好转交、催办和落实工作,并将查办结果报告汇总至街道信访办。
信访接待制度(3篇)

信访接待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1.内容。
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____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
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
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
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
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一、工作的职责1、接待本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镇外人士向镇党委政府,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镇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4、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5、向镇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7、汇总全镇的来访情况;8、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9、指导村信访业务;10、为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5、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三、受理范围(一)受理向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镇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对以下信访事项不予受理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5、其他不属于镇党委、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镇处理。
乡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四川省信访条例》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乡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为指导,通过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次接待某一信访事项的当班,领导负责指挥该事项办理的全过程。
(四)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主管领导实行包案处理,限期解决。
(五)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应依法分流处理,并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具体要求(一)领导安排: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要做到轮流值班,按时到岗接待,特殊情况委托其他领导替代,不得空班。
(二)接待方式:每周一全天为乡领导接待日,遇有重要紧急信访接待问题随时接待。
(三)接待重点:1、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问题;2、易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和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问题;3、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4、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问题;5、需向领导反映并得到组织解决的问题。
(四)问题的处理:1、在接待中,能够答复解决的一般问题,接待领导要直接答复或责成有关部门当即解决。
2、对当时不能解决的较复杂的问题,接待领导要说明原因并将反映的问题记录在案,批转有关部门负责人包案处理,必要时由党政联席会讨论解决。
3、对于接待日反映的问题,接待领导要直接包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处理,并责成具体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真正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4、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控制、化解矛盾的措施,组织协调,妥善处理。
四、组织工作(一)乡信访办对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出周密安排,提前落实负责接待的领导,防止发生空班问题。
关于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关于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信访工作的压力也与日俱增。
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是乡镇政府处理信访问题的基础工作,更是预防和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立和完善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立完善的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是信访工作的基础。
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包括信访工作流程、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信息管理制度、信访记录制度等方面。
在这个制度体系的指引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回应问题、监督问题等各个环节都能够拥有更加条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方式。
同时,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还为信访人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信访平台,让信访人在这个平台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表达他们的诉求,同时也增强了民众的信心和信任感。
其次,建立完善的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对截断治理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传统的矛盾处理模式的不断发展,一些信访矛盾的处理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一事一议”了,而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逐步出现了信访矛盾“蔓延”的现象。
这种现象势必会对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造成严重的影响。
但是,如果在乡镇信访接待工作中,建立完善的信访处理机制,包括预防机制、处理机制和治理机制,就可以在处理信访矛盾的同时也截断治理的效应,使得矛盾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再次,建立完善的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对提高信访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与以往简单的矛盾处理相比,建立完善的信访处理机制同样要求政府部门在信访工作中需要更加注重其专业性和效率性。
因此,一些重要的工作环节,例如信访人挂号登记、资料审核、问题分析和整理、派出调查、案件研究和结果通报等都应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工作流程,既能够让信访人感受到政府的责任与服务,也能够让政府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中保持高效、有序的工作状态。
最后,建立完善的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需要巩固法制机构建设的基础。
信访工作是与公共权力运行相联系的,因此很多信访问题往往会涉及到法律、法规、政策等一系列综合因素。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乡镇信访工作制度一)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应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促进人大职权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全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二)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领导亲自办信访的原则;(三)乡(镇)人大信访承办下列信访事项:1、对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控告和检举,。
2、对乡(镇)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的控告和检举。
3、对乡(镇)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上级人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案。
5、依法应由乡(镇)人大受理的其他信访案。
(四)乡(镇)人大信访达到下列要求:1、对信访案,乡(镇)人大在接待、登记后,7天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着手查办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2、凡直办的信访案,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天;3、交办案在90天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交办机关,同时书面答复信访人;4、发现对承办结果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有误的,应退回重办,不属本单位承办的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退回;5、信访承办人员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6、信访承办人员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信访人隐密,不得扩大范围,不得遗失、损毁信访材料,不得压报、滞报、舞弊、受贿、打击、报复;7、信访人可以向乡(镇)政府的办理机关或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在30天内复查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8、乡(镇)人大信访案的有关登记、调查、处理的各类资料应规范完善,妥善保存,年底整理入档,(五)乡(镇)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六)对信访案承办有下列行为的,应通报批评或依法作出处理。
1、接到交办案通知后拒不提供情况或材料的;2、接到交办单位交办的信访案后顶着不办或拖着不办的,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说明原因又不报告结果的;3、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为提高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更好地为棠阴环卫事业作贡献,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体工作人员,镇环卫所工作制度乡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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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导语:为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东兰县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和《信访条例》,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内容和目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长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村(社区)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
切实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标本兼治、解决有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格局,把本辖区,本部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解决在属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职责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认真负责本镇、本村(社区)和本单位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
二是能够当场解决的力求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和限期办结,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之当事人,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三是镇级领导接待日,除接待正常来访外,主要解决各村(社区)、各部门已受理,但没有解决或难予解决好的信访事项以及跨村(社区) 、跨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
四是接访领导按首问责任制要求,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对来访问题的处理,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
五是镇信访接待室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日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坚持“谁值班、谁接待,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
四、工作方法
(一)参加接待的领导人员范围
1、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为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实岗副科级领导干部。
2、各村委、镇级各部门参加接待日接待的领导为支书、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二)接待来访时间
1、镇领导接待日:按照县级规定,每星期安排一个工作日,明确一名实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因急事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随时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接待。
2、村(社区)每星期应相应安排一个工作日,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同时,要落实好常年值班接待制度,方便群众有事能找能办。
3、镇级各部门每星期应安排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并坚持日常接访和定期下访,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接访地点
1、镇级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一律安排在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室,即司法所办公室。
2、各村(社区)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地点,一律在本村(社区)办公室。
3、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一律在本部门办公室。
(四)接待来访安排、公示和接访方式
1、镇级领导接访由镇信访室与党政综合办及镇政府各部门协调联系,确定本月接访领导和接访时间,并在月初书面公示。
2、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来信来访的时间
和日常值班接访制度均应进行公示。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每次由一名领导干部接访,或相关领导干部联合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也可约访或下访。
领导干部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参与接访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长乐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根据领导要求,逐件签署具体办理意见。
(五)信访事项的处理
对在信访接待中所反映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和“六包”的要求进行处理,信访人员应将领导干部接访时填写的登记表及其来访事项交办通知书分别送达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承办单位应在6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接待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人。
对案件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件,召开信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后,再进行调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镇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定期分析和排查本辖区信访热点,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对本辖区内的一切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六包”制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到县、市、自治区、京上访的,主要领导自费先带回上访人员,再追究相关责任。
(三)坚持定期排查上报制度。
各村委、各部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信访排查,并将排查的案件内容、责任人员、结案时限书面上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