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百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标 签】汇算清缴【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发文日期】2010-01-01【实施时间】2010-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成本不能可靠核算情况下收入的确认问题 问: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成本不能可靠核算,如何确认收入?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满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等条件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当企业的成本不能可靠地核算时不应确认为收入实现。
当企业的成本能可靠地核算并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如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二、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商品中“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的确认问题 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销售企业的“卖一”和“赠一”行为是同时发生吗? 答:通常情况下,组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赠与行为应伴随销售行为发生,赠与是为了促进销售。
对于不符合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条件的组合销售,其赠与行为应视同捐赠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两年内未支付的应付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的问题 问: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家企业对另一家企业有两年内未支付的应付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2008年1月1日)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195号,以下简称国税发﹝1999﹞195号)的规定,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税发﹝1999﹞195号已废止,不再要求企业将两年内应付未付款计入当年纳税所得。
税务法知识问答50题

税务法知识问答50题1.税收的定义是什么?答: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收具有哪些特征?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3.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法律?答: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
4.什么是增值税?答: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5.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哪几类?答: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有哪些?答: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有13%、9%、6%等。
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多少?答: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目前部分业务有优惠政策征收率为1%。
8.哪些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等可以抵扣。
9.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1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答: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2.哪些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业窗口常用知识一百问

营业厅常用知识一百问1.何为申请用电“一证受理”答:客户新装用电,实行“一证受理”,即在客户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即正式受理申请,现场勘查时收资。
2.客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有哪些答:居民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具有其一即可);非居民客户用电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其一即可),自然人申请非居民及高压用电,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也可受理。
7. 分布式电源包括哪些类型答:分布式电源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等。
9.分布式电源有几种并网模式分别是什么答:有三种并网模式,分别是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部自用。
10. 分布式光伏结算及补贴标准是什么答: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按发电量补贴元/千瓦时(省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价元/千瓦时,按发电量补贴元/千瓦时(国补元/千瓦时、省补元/千瓦时)。
17、如何办理居民客户“免填单”服务答:营业厅要对居民客户实行“免填单”服务。
即:受理居民客户用电申请后,将客户信息录入营销业务系统,打印低压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由客户核实并签字确认。
18.高压业扩报装关键环节及时限要求是什么答:高压业扩关键环节有5个。
答复供电方案(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设计图纸审查(重要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中间检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5个工作日)、装表接电(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
对普通高压客户(非重要客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
(带下划线部分为国网公司承诺)年低压业扩报装有何新要求答:对低压业扩合并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环节,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后当场装表接电。
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时答复供电方案,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或电网配套工程竣工当日装表接电。
注册税务师行业相关知识问答

注册税务师行业相关知识问答一、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二、党的十四大以来国家关于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重大决策有哪些?(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
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2020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20000万元。
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契税210万元、印花税3.5万元及登记费0.1万元,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A.7213.50B.7210.10C.7213.60D.7210.00【答案】 B2、纳税人购买并使用下列车辆时,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是()。
A.汽车B.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C.自行车D.汽车挂车【答案】 C3、某县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如下业务:A.0B.65.48C.66.00D.96.00【答案】 A4、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 年 1 月举办促销活动,全部商品 8 折销售。
实际取得含税收入 380000 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均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
上月销售商品本月发生退货,向消费者退款 680 元(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场当月销项税额是()元。
A.55114.87B.43638.58C.52413.79D.60732.00【答案】 B5、下列关于城建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但是不与“二税”同时征收B.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一律退还城建税C.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D.城建税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的滞纳金和罚款【答案】 C6、某生产企业2020年9月将机器运往境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
已知机器原值为10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报关出境前发生运费和保险费1万元,境外修理费5万元,修理料件费1.2万元,复运进境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1.5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人民币。
该机器再次报关入境时应申报缴纳关税为()万元。
(关税税率10%)A.8.77B.0.77C.8.87D.0.62【答案】 D7、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开发建造写字楼,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4160万元,并依法缴纳契税;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写字楼竣工验收后,2020年5月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签订租赁合同,租期未定,当年取得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5万元。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史上最全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二扣除类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三资产类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税收优惠类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五其他类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二、增值税一销项类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二进项类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三其他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三、消费税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四、营业税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六、印花税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七、个人所得税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
工商+税务一百问知识库

工商+税务百问百答知识库1-37为工商知识点1、注册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费用是多少?时间多久?所需资料?答:小规模模注册1000,一般纳税人注册1500,如果在我们公司司做账可以优惠500。
现在所有注册公司都是先注注册小规模的公司,再进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不是直接就注册成一般纳税人,这需要一个过程。
核名(3天)一执照(3-5天)一开户(5天,建议客户自己开户)一税务登记+签三方(5-10天) ,申请一般纳税人(详见74):递交申请一税局看场地一税局审批一购买税控盘(200元税盘+280元维护费)一购买发票(最快20日)。
2、公司是否能做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答:不能,这属于非法经营。
开票内容必须是经营范围所允许的3:注册公司都需要什么章?各多少钱答:注册的新公司需要刻四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如果暂时不开票可先不刻)4、代账公司都做什么账?需要什么资料?答:①账务包含记账凭证,明细账,总账,每月每季度每年的纳税申报纳税,所包舍的年度所得规汇算报告,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工商公示年报。
②2营业执照、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最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5、小规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条件?答:①变更注册资金,首先要携带公章及营业执照,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议决议(白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修改后的章程(法人亲笔签字或加盖公司公章) 等原资料到工商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表②变更法人,带上营业执照、原法人身份证现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企业公章到税务办证大厅填写变更登记表格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或董事会决议6、变更股权需要多久时间、多少费用和所需资料?各区分别作答答:变更股权的时间,根据各个区的要求不一样,变更普通股东收费1500元左右,以上收费包括工商税务等所有手续,所需资料, (最快1个月)7、国地税是如何扣税的?一般公司注册完成后15天之内要开立的公司基本户,基本户完成后,公司需要与本公司基本户银行及所属国地税税局签订三方协议,实行网上银行代扣税款。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范本一: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问题一:什么是中小企业?解答: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国法律视角下,按照营业额、从业人数等标准进行划分的非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的企业。
问题二: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如何?解答:中小企业在我国法律中享有与大型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受到相关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问题三:中小企业的注册流程是什么?解答:中小企业的注册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备案登记;3.申请企业注册;4.领取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6.税务登记。
问题四:中小企业如何进行资金筹措?解答: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筹措,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
问题五: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如何?解答: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合同、保密协议等方式进行保护。
问题六:中小企业的劳动用工如何规范?解答:中小企业的劳动用工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险等相关事项。
问题七:中小企业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解答:中小企业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问题八:中小企业如何应对环境保护要求?解答:中小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减少污染排放。
问题九: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申报缴纳?解答:中小企业应依法进行税收申报缴纳,具体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问题十:中小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何?解答:中小企业有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小企业:按照营业额、从业人数等标准进行划分的非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的企业。
2. 知识产权:指智力创造的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3. 劳动用工:指企业进行劳动力招聘、聘用等相关事项。
4. 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防治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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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百问1.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填写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自核本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缴纳应补税款或提出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汇缴资料进行审核评税,作出相关处理,并对汇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的行为。
2.哪些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包括:(1)临时来华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一年的外国企业;(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的企业;(3)其它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
3.只有盈利的企业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如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在每年5月31日以前完成。
其中,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税务机关在5月31日前完成审核评税、汇缴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
5.什么是所得税申报与缴纳分离?目前我局税收申报与税款缴纳已经分离。
纳税人如在纳税账户余额不足申报税款时申报,纳税人需自行发起税款缴纳,税务机关不再主动划款。
对税款缴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
6.采用非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的企业何时进行汇算清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采用非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的企业,在其纳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企业第四季度所得税还需要单独申报缴纳吗?企业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应与年度所得税申报分开进行,即第四季度所得税必须单独申报预缴。
申报限期为次年1月份各区局所规定的申报限期。
8.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假日的如何处理?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3日以上法定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9.企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如何处理?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的,应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1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几种?申报方式包括上门申报和互联网申报,税务机关鼓励纳税人采用互联网申报。
11.上门申报有何特别要求吗?上门申报应附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电子数据,数据格式应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专区-申报表类-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下载。
上述下载的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由10个文件组成,包括申报表的电子版、辅导资料等。
12.互联网申报如何办理?由经办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本辖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互联网办税开户手续。
办理时所需提交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方式申请核准表》,可到税务机关领取,也可自行在我局网站下载。
13.互联网年度申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互联网年度申报应注意:(1)认真选择填写企业基本信息;(2)建议采用在网页上直接录入的方法,但录入时应注意保存;(3)应先从附表填起,主表大部分数据由附表自动生成;(4)申报前应注意核对主表数据;(5)申报前应注意导出申报表;(6)应注意保留电子申报回执。
1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哪些资料?报送资料包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和备案类资料。
1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取得?取得方式有两种:(1)到主管区局或税务所免费领取;(2)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1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可以复印(打印)使用吗?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均可复印(打印)使用。
其中,申报多家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情况的A1001表、申报多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A13-A、A13-B表,可自行复印(打印)填写。
1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何分类?该申报表按征收方式分为A、B两类。
A类申报表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
一般企业都使用A类申报表。
B类申报表适用于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企业。
目前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使用B表情况较多。
18.A类年度申报表主表与附表有何关联?申报表主表综合反映企业申报计税情况,附表则反映主表申报项目数的具体归集、计算和调整情况。
19.A类年度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填报与审核有何要求?填报与审核时应特别注意:(1)先填写附表,再将附表的相关数据填入主表。
(2)主、附表项目的填写口径必须保持一致。
(3)主、附表项目的相关数据应保持同一性,不能出现逻辑错误,否则无法读入我局征管系统。
2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包括:(1)会计决算报表;(2)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该分支机构的A1001附表。
2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22.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吗?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需税务机关审批。
但是,分支机构需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汇总申报证明。
23.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何时申请开具汇总申报证明?总机构应在每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
2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不提交汇总申报证明有何风险?分支机构不按期报送汇总申报证明、又无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对其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及实施处罚。
25.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填写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有何注意事项?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填写年度申报表A10系列附表。
26.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需填写A10、A1001、A1002表吗?采用查实征收方式的,需填写A10和A1001表,且总机构和境内每家分支机构均需填写A1001表。
采用按比例分配应纳税所得额方法的,需填写A10和A1002表,且总机构和境内每家分支机构均需填写A1001表头。
27.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填写A10系列表?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企业可自行复印填写,采用互联网申报方式的企业可自行复制填写。
28.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填写A10系列表?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无需填写A10系列表。
2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如何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应单独归集计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3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如何确定?境内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应是其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但是,其产品销售所得应适用该产品实际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1.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无法准确核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处理?企业无法准确核算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各机构的收入比例、成本和费用比例、资产比例、职工人数或者工资数额的比例,在各机构间进行合理分配。
32.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可以进行盈亏弥补吗?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
33.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如何进行盈亏弥补?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发生亏损时,应先用相同税率机构的盈利进行弥补,若没有相同税率机构的盈利,可用与亏损机构相近税率机构的盈利进行弥补。
企业进行上述盈亏弥补后仍有利润的,应按有盈利的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
发生亏损的机构,应以其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其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再按该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其弥补额应当按为该亏损机构抵亏的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
34.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亏损弥补情况如何申报?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申报表中的A09附表申报年度亏损弥补情况。
35.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如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36.外商投资企业的季度所得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外商投资企业的季度所得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弥补后有余额的,再适用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
37.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申报?取得境外所得的企业应填写申报表主表第28行及A12附表,并将境外分支机构有关情况自行附表说明。
同时,应附送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同一年度纳税凭证原件。
38.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可在境内汇总纳税时扣除吗?该类所得的境外已纳所得税税款可在境内汇总纳税时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
39.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包括纳税后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企业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纳税后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
40.何为扣除限额?扣除限额,是指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乘以适用税率得出的应纳税额。
41.扣除限额的计算公式如何规定?扣除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X (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42.境外已纳所得税税款高于扣除限额的部分如何处理?境外已纳所得税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作为税额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足限额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3.境外所得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企业境外所得的所得税适用税率是30%。
44.境外所得的地方所得税可以免征吗?因地方所得税也需汇总纳税,所以其减免优惠按企业总机构所在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总机构在深圳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境外所得可免征地方所得税。
45.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进行关联申报?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年度申报表A13系列附表进行关联申报。
46.何为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即为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不仅包括境内的关联企业,也包括境外的关联企业。
47.何为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有8条判定标准,只要满足任一标准,即存在关联关系。
判定标准包括:(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4)企业的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销售(包括价格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