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独立性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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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利弊

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利弊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利弊吕齐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摘要:国有企业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该方式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以降低国有企业的整体运营风险,监督企业会计人员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保证控股公司负责人在经营决策上做出正确的决断,但是在实际的财务总监委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该制度的优势与劣势所在,针对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缺点提出相关建议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引言鉴于我国企业存在经营权与所有权没有相互分离的现象,所以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没有办法掌握正确的信息以及了解国有企业正式的运营状况,这将会使国有企业的运营风险加大,国有企业脱离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维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这将与我国社会发展相背离。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针对以上问题,深圳开始探索如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在经过考量以后在深圳首先展开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试点工作。

由于该项活动在深圳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所以很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财务总监委派工作。

委派制度发展至今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下,对国有资产进行进一步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财务总监应该发挥其重要作用,弥补以往工作中委派财务总监的缺点,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使得国有资产价值不断提高。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利(一)财务总监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国有企业在挑选财务总监时需要对应聘该职务的人员的学历以及专业要求进行考察,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才可以进入初试以及复试,初试主要采取考试的手段进行筛选,该过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在该阶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人际交往能力进行测试,委派财务总监不仅要负责财务工作,还需要负责与上级单位和下级派出单位的沟通工作,如果应聘人员缺乏相关交际能力将无法担任财务总监的工作。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事 中 、 后 的专 业 专 职 监督 。 事
工作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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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总监制度的运作方式 财务总监一般 由产权部 门选派 , 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 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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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委 派制 实际上是财产所有者为 了维护 自身利益 ,
将长期本该拥有而放弃的监督权力重新 收回行使 的一个过程 。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 了对企业 的财务监督 , 委 派财务 总监 采用产权 部门委派制 ,有利于 提高财务监督 的效
束, 产生 了“ 内部人控制 ” 引发了一部分代理人利用 占有上的 , 优 势向委托人隐瞒事实 , 在企业经营中可能为了 自身 的利益而 损 害所 有者利益 , 在企业改制及产权流动重组过程 中使 国有资 产流失 。这就要求处 于企 业约束机制重要环节 的企 业会计管
成员 , 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 导人负责 , 总会计师的地位从属
者委派 , 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 , 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 ②财务总 监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入董事会 ,行政职权相 当于企业副总 , 参 与企业决策 具有 实质的权威性 。③财 务总监从财务专 家中选
拔, 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 , 还具有很 强的财务管理 能力 和审 计能力 , 具有专业 的权威性 。④财务总监 的人 事关 系 、 资待 工
了顺向监督 的原则 , 使得会计监督 只能是企业内部对 自身经济
活动进行 自上而下 自我约束的一种 内部监督 , 不具备 监督经营 者 的职能 , 从而导致会计 信息失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企业 的
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领导 , 也无法发挥制衡作用。财 务总
监制度能有效地解决 这个 问题 , 这是 因为 : ①财务总监 由所有

谈谈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

谈谈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

谈谈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浅议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总监是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负有主要的责任。

面对新旧交替的经济转型期,财务总监怎样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为企业创造一个足以使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和获得持续发展能力的财务支持系统呢?一、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和战略管理,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监管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贪污腐败、“群蛀”现象屡禁不止等情况,给我国经济留下很大的隐患。

这一切使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建立一个反应灵敏。

分工明确、监控严密、规范高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系统,是企业规避经营风险、防范资产流失、杜绝违法乱纪的重要保障。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就是建立有效的保障系统,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提出全新的财务理念,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帮助企业经营者一起进行决策,并对执行决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有效实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协助企业经营者拟定年度预算方案、费用开支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等。

2、负责组织编制财务、会计和审计计划,协调各项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组织并监控日常的财务、会计和审计活动。

组织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审核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制度,审核各种财务会计和审计报告,并及时上报董事会。

3、参与拟定企业资金使用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经营决策活动。

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

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企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情况。

财务总监必须向董事会负责,保证企业财务会计、审计活动的健康进行,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并对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试论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

试论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

方存在持有不同的观点。 财务 总监 的具 体 ] 作 中是 在 企 业 管 埋 中看 报 表 、 翻账 证 、 报 告 等 , 就 导 致 国有 企 业 的有 效监 管 功 写 这 能 丧 失 。 同时 , 位 不 明确 , 致 财 务 总 监 参 与 事 前 决 策 论 证 , 定 导 事 中咨 询 落 实 、 踪 调 查 和纠 正 偏 差 , 责 也就 无 法 对 称 。 跟 权 3 财 务 总 监 综 合 素 质 未 满 足 服 务 要 求 为更 好 的 实现 财务 . 总 监 监 管 职 能 , 于 企 业 的 财 务 监 督 人 员 而 言 , 具 有 比较 高 对 应 的专 业 、 想 、 德 素 质 , 部 件 要 求 具 有 丰 富 的 专 业 知 识 、 思 道 即 实 际 工 作 的较 强 实 际 操 作 能 力 , 且 还 应 具 有 高 尚 的财 务 监 管 而 业 道 德 。但 是 , 当前 有 关 财 务 总 监 资 格 认 定 方 面 存 在 着 未 形 成 有 效 的竞 争 机 制 、 良性 的人 员 流 动 机 制 等 现象 , 果 导 致 财 务 结 总 监 的分 析 判 断 能 力 和解 决 问 题 的 能力 等 并 未 实 现 真 正 的 巾 场 化 管 理 , 重 的影 响 了财 务 总 监 职 能 在 实 际 的财 务 管 理 中 的 严 发 挥
[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制 度 的重 要性 分 析
( ) 高 会计 信息 质量 , 决 会 计 信 息 人 为 失 真 问题 在 国 一 提 解 有 企 业 中 建 立 财务 总监 制 度 . 中 最 直 接 的 刺 激 因素 就 是 当前 其 我 国 国有 企业 在 财 务管 理 方 面存 在 较 为 严 重 的失 效 管理 现 象 , 存 在 着 会 计 信 息失 真 、 务 滥 收 滥 支 等 问 题 。在 财 务 总 监 制 度 财 下 , 业 一 切 重 大 财 务 开 支 、 金 调 拨 都 必 须 有 财 务 总 监 的认 企 资 可 . 助 于 从 财 务 上 对 实 际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 以 在 很 有 可 大 程 度 上保 证 会计 信 息 的可 靠 性 、 实 性 , 真 防止 虚 假 报 表 产 生 。 ( 二 )有 助 于 解 决 国 有 企 业 与 监 管 部 门 之 间 信 息 不 对 称 现 象 在 国有 企业 现行 的财 务 报 告 制 度 下 , 业 对 外 披 露 会 计 信 息 企 般 按 年 对外 提供 会 计 报 表 , 而 , 有 较 强 的 时 间 性 。 务 总 因 具 财 监 制 度 ,从 制 度 设 计 上 保 证 了 财 务 总 监 进 入 国 有 企 业 决 策 部 门 、 与 制 定 企 业 计 划 、 控 企 业 财 务 活 动 等 的权 利 , 参 监 因而 有 助 于 解 决 国 有企 业 与监 管 部 门之 间信 息 不 对 称 现 象 , 国有 出资 为 人 及 时 获 取企 业 内部 信 息 创 造 了便 利 条 件 。

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上海200120)对国有企业还未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应由现在的政府委派机构过渡到企业董事会委派并加强财务总监的激励。

标签:财务总监;国有企业1 财务委派出现的原因——内部人控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国有企业体制不断改革。

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自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放权让利、充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让国有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虽然,企业的自主权是增大了,但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之出现了“亏损国家、拖跨企业、肥了自家”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出现:“领导定调子,会计填数字”,即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财务收支混乱等问题。

经营者逐步获得了充分的自主权,而政府在退出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同时,也放松了以所有者身份对代理人进行产权监督的职能,这就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由于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通常是不一致的,所有者的目标取向是投资收益或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更追求经营者效用的最大化;其次,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者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垄断地拥有许多经营过程中的真实信息。

这时经营者很容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面不惜牺牲所有者的利益,于是出现了“内部人控制”,其后果就出现上面所提到的现象,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推行财务总监委派目的就在于规范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科值,规范会计信息的真实。

2 防止“内部人控制”的监督机制对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进行控制的意义在于:缩小国家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目标偏离程度,有效地维护所有者的利益;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效率;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并有效运转;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企业经营者尽职尽责,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经营业绩。

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思考

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思考

国 信 息 的真 实 披 露 国有 企 业 财 务 总 监 委 派 颁 布 的《 有企 业 财 务 总监 管 理暂 行 规定 》 来 更 是 没 有 统 一 的 标 准 甚 至 财 务 总 监 的 制 是 和会 计 任 命 制 相 对 的 .它 的 主 要 特 点 第 二 条 规 定 “ 务 总 监 是 由公 司 董 事 会 聘 职责 和 权 限 都 包 含 在 总 会 计 师 的 职 责 和 权 财
财务 总 监 委 派 制 在 进 一 步 完 善 国 有 企 明确 规 定 财 务 总 监 “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总 经 的制 度 还 缺 乏 将 财 务 总 监 的 经 济 利 益 与 其 对
业 法人 治 理 结 构 、 全 企 业 内部 监 控 机 制 、 理 负 责 ” 另 一 种 做 法 是 将 财 务 总 监 定 位 为 对 监 督 企 业 的 评 价 结 论 是 否 独 立 、 观 、 健 客 公 : 加强 财 务 管 理 和 财 务 监督 、保 证 会 计信 息
主要 限 于未 改 制 的 国有 大 中型 企 业 和 经 营 权分 离 的情 况 下 . 由 国有 资 产 管 理 部 将 委 派 的 财 务 总 监 作 为 企 业 管 理 层 的 一 中 f
明确 规 定 财 务 总 监 参 与企 业 管 理 。 如据 已 改 制 的 国有 独 资 公 司 、 有控 股 公 司 ) 国 推 门派 驻 到 企业 .或 由 国有 集 团公 司董 事会 员 .
1 引言
22 财 务 总 监 在 实 践 中具 有 双 重 身 份 .
2 . 缺 乏 统 一 的 财 务 总监 条 例 3
从 目前 财 务 总 监 委 派 制 的 实 践 来 看 ,
由于 财务 总监 制 度 在我 国仍 处 于 探 索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一、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在这种代理关系中,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在利益目标、风险态度上并不完全一致,加之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非对称性,经营者很容易为追求自身代理收益而不惜牺牲所有者的利益。

因此对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是降低代理成本、维护所有者利益的有效途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联系在一起。

伴随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二十年来“放权让利”、“政企分开”等的历程,经营者逐步获得了充分的自主权,而政府在退出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同时,也放弃了以所有者身份对代理人进行产权监督的职能,形成了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越位的独特现象。

以至于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那么,政府该如何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实施对代理人的监督与约束呢?财务总监委派制与外部审计一样,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而财务总监能更侧重于对经理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的全过程监控。

国家作为所有者,不但需要外部审计人员对财务信息进行验证,进行事后控制,更需要财务总监利用其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对经营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所有者与财务总监之间的关系,是以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为前提的,财务总监的存在,为维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提供了保障。

二、新《会计法》下应继续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新修订的《会计法》十分强调会计监督。

除了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还强调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外部监督检查,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内外部相互配合的会计监督系统。

实施新《会计法》应该继续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首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是针对现阶段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现状所作的一项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为了从会计专业角度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

浅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浅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浅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钱文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摘要:国有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通过多层投资关系形成了企业集群,使国有企业集团管控难度加大。

国有企业集团通过向下属机构派出财务总监,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加强对下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维护集团整体利益。

文章主要探讨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产生和构建。

关键词: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指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统一向分公司、子公司等下属机构派出财务总监,并由国有企业集团总部负责派出财务总监的人事管理。

我国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最先从深圳产生和发展起来,它源于构建合法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需要,由深圳市国资委向深圳市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随着国有企业向集团化发展,不仅国资委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对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应运而生,被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集团运用于实践中。

一、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必要性(一)加强监督分、子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与分公司、子公司之间也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问题。

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向分公司、子公司派任总经理,对总经理进行业绩考核并计付薪酬。

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经营团队与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的目标不能完全一致,为了减少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活动与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目标的偏离,需要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向分公司、子公司派任财务总监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措施。

特别是当前国有企业集团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引入市场化职业经理人的背景下,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尤为重要。

(二)增强对分、子公司重大事项影响力的需要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与分公司、子公司之间必然存在适当的集权与授权。

全部集权,不利于提高分公司、子公司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效率和效益;全部授权,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失去对分公司、子公司的控制,不利于实现集团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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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 独 立地 位 , 就 需 要 解决 财 务 总监 由 谁 委 派 、 这 对谁 负 责 的问 题 ,
实现制 ; 事业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 但经 营性
收 支业 务棱算 可采 用 权 责 发 生 制 。 表 明 . 方 面 预算 这 一
认基础 的选择原则 ,借鉴西方政府与非 营利组织会计



、 . 国有 企业 昔遍 存在 着 耐 务 会计 监扮 机 制 松 前 懈 会计 信 息 失真 等 问题 . 面整 顿 和 规 范 时 务 会计 的 全 工 作 秩 序 成 为当 务之 急 .委 派 财 务 总 监 是其 重 要 的 举 措之 一 几 年 来 . 有 企业 委 振 财 务 总 监 的试 点 工 近 国 作 取得 了较 为 明显 的 成 效 .但 也 引 发 出 一些 值 得探 讨
的 问题 本 文仅 就 国 有 企业 财 务 总 j 盅的独 立 性 问题 作 以 F 析。 分

现 行 规 定 明确 指 出财 务 总 监 要对 公 司董 事 会 和 总 经 理负 责 , 样 的双 向 负 责制 , 实务 中往 往 使 财 务总 这 在 监 左 右 为 难 = 务 总 监 对 总经 理 负 责 。 然 在 企 业缺 乏 财 虽 独 直地 位 , 有 利 于其 在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中发 挥 作 用 , 但 这 是 建 国 以 来我 国 实行 的 会 计 师 制 度 所 证 明 了 的 然 而. 随着 市 场羟 济 的快 速 发 展 , 业 法 人 治 理结 构 在 逐 企 步 完善 。 业 的所 有 权 和经 营权 实现 了分 离 . 于经 营 企 由 者 和股 东之 间 目标 不 完 全一 致 和 信 息 不对 称 .经 营 者 就 可能 操 纵 财务 职 能 . 害 股东 利益 和员 工 利 益 于 损 对 国 有企 业 来 说 .由 于 国家 这 一 股 东 并 没有 真 正 地 人 格 化 , 遍存 在 部人 控 制 ” 普 内 问题 , 果 财务 监 向经 营 如 者 负责 . 会导 致 国家 利益 受 到 侵 害 . 就 也就 难 眦解决 会 计信 息 失 真 、 国有 资 产 流失 的问 题 。 笔者 认 为 , 如财 务 总 监 仅 对 董 事 会负 责 , 受企 业 不 经营 者 的 直接 制 约 , 无疑 增 加 了 财 务总 监 的独 立 性 . 可 在 一 定 程度 上 减 轻 股东 和经 营者 之 间 的 信 息 对 称 所 带 来 的 问题 , 同时 董事 会还 可 以从 财 务 监那 里 获 取 更 多 的 真 实 可 靠 的 财 务 信 息 和 投 资 风 险 井 析 等 信 息 . 股 东 的 利 益得 到较 为 有 效 的 维护 于 财务 总 监 使 由 因此 , 计确 认 基 础 也 应 予 以 改进 和完 善 据 会 计 确 会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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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先 进 经 验 , 我 国 实 际 出发 , 者认 为 应 采 用 以 下修 从 笔 正 的会 计 确认 基础 。 1政 府会 计 ( 政 总预 算 套 计 和行 政 单 位套 计 ) 、 财 采 用修 正 的 收付 实现 制 基 础 。 原 则 上采 用收 付 实 现 制 . 即 对 某 些 特定 业 务剩 偏 向 于 采 用权 责 发 生 制 基础 如 . 例 预 算 收 人 中的 房 产 税 、政府 问补 助 收 人 及预 算 支 出 中 的退 休养 老 金 、 补助 支 出 可 采 用权 责 发 生 制 , 设 置 并 往 来 款项 账 户 棱 算 相应 的债 权 和 债 务 2 事 业 单位 合 计 采 用修 正 的权 责 发 生 制基 础 即 原 则 采用 权 责 发 生制 , 某些 特定 业 务 , 如 政 府 拨 对 例 款 、 赠 收入 和奖 励 支 出 、 助 支 出等 刚偏 向于 采 用 收 捐 赞 付 实现 制 基 础 。 业单 位 的 改革 是 逐 步 走 向市 场 . 济 事 经 活 动 逐 步 向 企业 靠 拢 , 因此 应 向权 责 发生 制转 变 . 事 但 业 单 位 的性 质 叉决 定 了不 能 采 用 完 全 的权 责 发生 制 .

如 何认 识 财 务 总 监 的独 立 性
国有 企 业 财 务 总 监 的 主要 责 任 是 :① 对 公 司董 事 会和 总 经 理 负 责 , 证 公 司 财务 会 计 系统 的健 康 运 行 . 保 确保 固有 赘 产 的 保值 增 值 ;② 对 公 刮财 务 报 告 的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和 完 整性 缸 贵 ; 对 参 与拟 汀 的计 划 、 策 ④ 决
戋 l 误 所 造 成 的公 司经 济损 失 承 担相 应 责 任 。( 未 能 对 发现 和 制 止公 司违 反 国家 财经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承 担
柑应 责 任 , 承担 过 些 责 任也 就 决 定 r国 有企 业 财 务 总 监同 注 册 会计 师 一 样 也必 须 具有 一 定 的 独立 性 对 此 苗先 必 须 确立 国 有 企 业财 务总 监 在 盘业 经营 管 理 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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