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先驱人物法家的由来与法治哲学思想

合集下载

百家争鸣之法家

百家争鸣之法家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 (约前281年-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 (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 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 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 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 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韩非子口吃(结巴),不善言谈,而善于著 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子的学生,他博学多 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 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 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 的才学的。 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 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 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 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 韩非 理论称为“术”。商鞅的理论称为“法”。 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 作品:《孤愤》、 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 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 《五蠹》、《说难》 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 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时代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关系的变革导致了政治 局面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社会矛盾:主要是私田主、国君与公田主即大夫之间的 经济关系矛盾;国君的集权与重臣擅权的政治关系矛 盾;以法治国还是以礼治国的治国方略矛盾。在制度 上是实行井田制和宗法分封制,还是实行私田制和君 主集权制的矛盾。
在这种局面下,虽然有大批有识之士以满腔的热 情一边深入思考,一边参与社会实践,视自己个人理 念和社会价值为一体,纷纷提出自己治国平天下的主 张,开始了后世学者所称道的先秦诸子之间的“百家 争鸣”,但是对当时社会变革影响最大而又最切实际 的还是法家了。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改革家,也是第

法家文化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法家文化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子产曾执政郑国二十年。最富有意义的创举是“铸刑 书”,即把刑法铸于鼎上,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此 举改革了全凭统治者之意判刑的旧体制。
子产主张为政宽猛结合,以猛为上。临终前曾对子大叔 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 若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有死焉;水懦弱,民狎 之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 韩非子的主要政治主张:
➢ 一 、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凶 ,人定胜天。 ➢ 二 、人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 ,而要把天当作物
类来利用。 ➢ 三 、国家要富强 ,要靠耕战。耕,是搞好农业
生产 ;战,加强战备。
➢ 四 、法治比德治更适合于当时社会 ,因为社 会发展变化了,一切事物也随之变化 ,因此具 体措施也应改变 。
法家只有借助于君权之势才能推行变法,一旦君权 不在,则改革难以继续,这是法家在历史上的悲哀。
➢ 5、商鞅
约前390—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因受秦孝公封商邑, 号商君,故称商鞅。商鞅在秦国变法使秦国富强起来,雄 居六国之上,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
商鞅法制思想有:壹刑论,即“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 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策,乱上制者,罪死不 赦”。
➢ 3、李悝
前455—前395年,法家严格意义上的开山祖。在任魏国 相,主持变法。变法内容:经济上“废沟洫——废井 田”、“尽地力”、“善平籴( dí)”;政治上主张无 功不受禄,打击世袭特权,剥夺无所事事的贵族们的俸 禄,奖励有能有功者;军事上建立了常备正规军。
李悝的最大贡献是编著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 一部完备的成文法典。包括六篇:《盗法》、《贼法》、 《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 二、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
➢ 韩非子(前280—前233),出身于韩国贵族, 曾与李斯同师荀子。后被李斯陷害致死。

法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的法律思想

重信” 权势独制” (3)“任法”、“重信”、“权势独制”---------商鞅推 ) 任法” 商鞅推 行法治的方法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 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法: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赏罚的信用。 信:赏罚的信用。 君主的权柄。 权:君主的权柄。
1、反对“刑书”,私造“竹刑”。他不但反对旧的奴隶主贵族, 反对“刑书” 私造“竹刑” 他不但反对旧的奴隶主贵族, 也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继承周礼的新贵族。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 也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继承周礼的新贵族。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 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 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 叫做“竹刑” 叫做“竹刑”。 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传说。邓析还聚众讲学, 2、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传说。邓析还聚众讲学,向人们传 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帮助别人诉讼。 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帮助别人诉讼。
二、商鞅的法律思想
(一)人物简介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鞅。后因功封于商,史称商鞅。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鞅。后因功封于商,史称商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 治家、法学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现存《商君书》24篇 其中有商鞅自著, 治家、法学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现存《商君书》24篇,其中有商鞅自著, 也有其他法家的作品。 也有其他法家的作品。
(二)法律思想
1、商鞅变法
(1)历史背景:群雄争霸,秦国弱小受歧视。 )历史背景:群雄争霸,秦国弱小受歧视。 (2)具体措施:二次变法(公元前 )具体措施:二次变法(公元前359年,公元前 年 公元前350年) 年 经济方面: 废井田, b重农抑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 重农抑商, 经济方面: a废井田,授田于民 废井田 重农抑商 c统一度量衡 统一度量衡 政治方面: 废除世卿世禄, 推行郡县制,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 政治方面: a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 b推行郡县制 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 废除世卿世禄 推行郡县制 c改“法”为“律” 改

中国传统文化第四讲之四 法家思想及其他

中国传统文化第四讲之四 法家思想及其他

• 商鞅的所作所为为千人所指万人所骂,招致了 许多人的不满和仇恨。
• 公元前338年,对他始终信任不渝的秦孝公去 世,曾经被他处罚过的太子驷继位。怨声载道 的贵族宗室乘机反扑,控告商鞅谋反。
• 商鞅只好带着家眷和老母,匆匆踏上了逃亡之 路。但由于秦国日益强大,诸侯各国怕引火烧 身,对他如避瘟神,就连秦国边关的旅店都不 敢留他住宿。商鞅走投无路,被迫举兵反抗, 结果兵败被捕,受车裂的酷刑而死,全族被株。
• 商鞅变法使秦国突飞猛进,由弱变强, 奠定了秦国统一六国的基础。魏国失去 商鞅,也随之丧失了霸主地位。商鞅为 做大事甘当小人,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 的成功,却把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悲惨的人生结局也 是自食其果。
3、申不害修术行道的改革实践
• 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决心进行改革。
• 3. 邓析(?——前501年)
邓析是郑国人,子产执政时曾任 郑国大夫,是一位具有法家思想萌芽 的政治家与思想家。《荀子.非十二 子》谈到: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 义。” 他反对将先王作为自己私造“竹刑”。 • ②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
• 商鞅是伟大的改革家、政治家,也是典型的小 人。他天资刻薄,待人少恩,为成就事业不惜 牺牲自己的名誉和人格,甚至不惜出卖朋友, 出卖良心。虽然兵不厌诈、各为其主,但他利 用朋友的信任来谋害朋友,还是践踏了为人最 基本的道义和良知。
• 不仅如此,商鞅还崇尚严刑峻法,对人苛虐残 酷,施用凿顶、抽肋、镬烹等多种残忍至极的 杀人方式,还设连坐之法,一人犯罪,亲邻株 连,犯罪之人鱼贯于途,时常触目可见。
要从变革中求得生路,这正是商鞅思想 的最可贵之处。
• 商鞅本名公孙鞅 ,卫国人。年轻时爱好 刑名之学,师从李悝,后来成为魏国宰 相公叔痤的家臣。公叔痤知道他是奇才, 临之死前把他推荐给魏惠王。

中国先秦哲学---法家

中国先秦哲学---法家
1、法、势、术
1)申不害,在韩国为相,主张重“术”。 2)慎到(赵国),重“势”,“于物无择,与 之俱往”(《庄子·天下》),强调自然之势。 3)商鞅,秦国实行变法革新“商鞅变法”,提 出“不贵义而贵法”,重“法”而不重“术”
1) 韩非对“法”的观念:
2、法、势、术三者结合,集大成者 -----韩非《韩非子》
儒家、道家、法家的人生哲学及其价值取向
人生哲学
儒家 人性本善
价值取向
倡导重义轻利的道德自觉 仁、义、礼、智、信 道家 人法自然 倡导无为不争的逍遥人生 “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 自然” 法家 人性本恶、 “轻利”“不争”都不符合竞争的 好利 时代要求,于是倡导破旧立新,务 求功利之“实”。
二、法家思想理论体系发展历程
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
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 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段,物质条件古今不同,故君主并无古律可循,亦无长法可依。 因此他反对把社会历史看成一成不变的,讽刺儒家赞美尧、舜、
汤、武的政治。“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待兔也”
。(《五蠹》)。
2)“当今争于气力”
韩非认为,社会历史变化发展的方向最终是由经济原因
引起的,是由人口的繁殖和物质生活资料相对缺乏的矛盾引
1)道乃万理之所依
韩非在天人之辩论继承了《管子》与荀子的朴素唯物主
义的路线。在韩非看来,“道”是统摄天地万物所有的变化, 包含了老子所说的无往不在的形而上的超越性,也有形而下 的外在具体的表现。 “道无常道”,是指道是变化的,人自身,自然,社会历
史永远不断的运动变化,随时间、条件的推移,总是与具体
起的。“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时至今日,“人民众而货 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试图从社会经济的 发展、物质生活的条件来解释道德现象,说明社会变化发展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随着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各种思想流派在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发展。

其中,法家学派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支。

古代法家学派兴起于战国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子、李斯等。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法家学派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

法家学派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思想流派。

在法家学派看来,国家是最重要的,政治是最高的活动。

因此,法家学派强调政治手段的运用,认为一切都可以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

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应该制定一系列严厉而明确的法律和制度,必须依法治国。

在法家学派看来,法律和制度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在古代,法家学派的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治理国家。

从秦始皇到唐太宗,中国历史上许多权臣都是受过法家思想影响的。

法家学派的思想也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家学派的主要思想和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重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只有制定了一系列明确而严格的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法家学派主张制定一整套行政法规、刑法、民法等法律,以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

法家学派强调法律的效力,并认为惩罚应该根据罪犯的罪行确定,制定法律必须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以及历史因素等因素。

同时,法家学派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认为在执行法律时应该严格执法,不得有丝毫偏私。

二、知行合一法家学派认为,一个政治家必须拥有知识和行动的统一,即知行合一。

政治家必须具有清晰的思想,同时也要拥有行动力和实践经验。

在法家学派的思想体系中,知识和行动是同等重要的。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反对墨家学派的兼爱主义,认为只有在实际行动中,才能体现真正的爱。

他认为,一个政治家必须有深厚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决策。

三、重视统一和集权法家学派认为,国家统一是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法家学派追求强大的国家权力,要求国王或皇帝拥有最高的权力。

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许多强大的君主在国家统一和治理方面受到了法家学派思想的影响。

法家简介诸子百家之--法家②

法家简介诸子百家之--法家②

法家简介诸子百家之--法家②诸子百家之法家法家思想内容丰富,结构较为完整,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

法家伦理思想。

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人性观法家伦理思想中最具主题色彩的就是人性本恶论的主张。

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不可改变的。

从传承思想文化的角度看,法家的人性本恶论观念是从荀子性恶论思想的继承。

荀子的性恶论思想主要表现为:人的感官欲望的无法满足状态。

他在《荀子·性恶》说:“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

”他认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的财产占有欲和好利之心。

《荀子·荣辱》中写道:“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秀,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

然而穷年累世不知足,是人之情也。

”同时还认为,人的共同心理是好荣而恶辱,从尧舜到庶民百姓没有什么差别,而人世间最值得荣耀的就是掌握政治权利。

《荀子·王霸》里谈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

”荀子认为人的这种本性是不尽合理的,这就应该借助于开展深入的社会实践来矫正,即'化性起伪’。

法家先驱及代表人物或先于荀子谈到了或在荀子之后拓展了这一人性论思想。

《管子·禁藏》说:“夫凡人之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

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

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

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

”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好利的,人性好利的主要表现为人的生存欲望和生存需要。

《商君书·算池》里指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由于人有这种生存需要,因此,每一个人在利弊之间都要趋利避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展开全文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

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法家思想渊源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士匄、子产,而实际的始祖,当推战国初的李悝。

此外还有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等,均被称为“前期法家”。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而以商鞅为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

还有齐法家,除主张推行法治外,也主张容纳礼义教化。

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各家之长,兼言法、术、势,成为法家思想。

法家学派的背景法家学派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东方法家或齐法家。

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

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

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深受齐文化熏陶的荀子,还培养出韩非和李斯两位法家代表人物。

先秦法家主要划分为“东方法家”即齐法家和“西方法家”即秦晋法家两大阵营。

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15/02 3:47 PM 43

不提倡使法变动得太过于经常: 工人数变其业则失其功,作者数 摇徙则亡其功……凡法令更则利害 易,利害易者民务变,务变之谓变 业。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 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伤 败,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 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 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 国者若烹小鲜。”(《解老》)

2/15/02 3:47 PM 26
(二)齐国法家的学术活动与法治思想

齐国素有变法传统,齐桓公(前 375-前357)时,稷下学宫之建 立,繁荣文化学术。
2/15/02 3:47 PM
27
徐干《中论》云: “昔齐桓公立稷下之官,设大夫 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宠之。” 齐威、宣王时,稷下学宫有七十 六人为上大夫,学士数百千人。
法家的由来与法治哲 学思想
1


【学习目的】 了解法家的思想发端和主 要著述,结合其先驱人物的有关事迹著 述,认识其基本特点; 了解战国前期与中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 物及其思想;掌握法家的集大成学者韩 非子的法治哲学思想,正确认识法家的 历史教训与影响。
2/15/02 3:47 PM
2
一、法家的思想发端、 基本特点与先驱人物
42
2/15/02 3:47 PM

所谓有国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 生于是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 谓之有国之母。夫道以与世周旋者,其 建生也长,持禄也久,故曰“有国之母 可以长久”。树木有曼根、有直根,根 者,书之所谓柢也。柢也者,木之所以 建生也;曼根者,木之所以持生也。德 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禄也者,人之 所以持生也。今建于理者其持禄也久, 故曰“深其根”。体其道者,其生日长, 故曰“固其柢”。柢固则生长,根深则 视久。故曰:“深其根,固其柢,长生 久视之道也。(《解老》)
2/15/02 3:47 PM 31
பைடு நூலகம்
(2)申不害 郑国京(河南荥阳东南)人,生卒年不 可考。《史记》:

“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 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 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 强,无侵韩者。学本于黄老而主 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 子》。”
32
2/15/02 3:47 PM
2/15/02 3:47 PM
13
赵盾 赵盾乃衰之子,襄公时代,赵衰 将中军,为政既成,以授阳处父、 贾陀,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襄 公卒,使先蔑,士会迎立公子雍 于秦,后背先蔑以败秦师,立灵 公。贾季尝曰:赵衰,冬日之日 也;赵盾,夏日之日也。

2/15/02 3:47 PM 14

赵盾掌晋之国政,所施行变法措 施有: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 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 礼,出滞淹等。赵盾行此诸项于 晋国,“以为常法”(《春秋左 传》文公六年)。
《隋书· 经籍志》谓: “梁有《申子》三卷,韩相 申不害撰,亡。”

2/15/02 3:47 PM
33
申子力主以君言正天下,重君术、 刑名、法令。谓: “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 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 之情无所逃之也。”(严可均: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卷三)

2/15/02 3:47 PM 34
11
2/15/02 3:47 PM

郭偃


《商君书· 更法》称: “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 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2/15/02 3:47 PM
12

《国语· 晋语四》载:

“(晋)文公问于郭偃曰:‘始 也吾以国为易,今也难。’偃对 曰:‘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 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矣。’”
44
2/15/02 3:47 PM
(三)韩非子“说林”故事 与哲学思维
2/15/02 3:47 PM
45

管仲、隰朋从于桓公而伐孤竹, 春往东反,迷惑失道,管仲曰: “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 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 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 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 水。”乃掘地,遂得水。以管 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 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蚁,今 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 不亦过乎?
2/15/02 3:47 PM
22
著《吴起》四十八篇,亡 佚。 今存《吴子》六篇。

2/15/02 3:47 PM
23


商鞅 (BC390-BC338年),复姓公孙, 因封于商邑,故称之商鞅。为相十 年。思想以重农、重战、重法、重 君权为其大要。谓“圣人不法古, 不修今。”
2/15/02 3:47 PM

2/15/02 3:47 PM 5
(一)关于法家研究的文献十种 1、《李子》三十二篇。名悝, 相魏文侯,富国强兵。 2、《商君》二十九篇。名鞅, 姬姓,卫后也,相秦孝公。
2/15/02 3:47 PM
6



3、《申子》六篇。名不害,京兆人, 相韩昭侯,终其身, 诸侯不敢侵韩。 4、《处子》九篇。《史记》云:赵 有处子。 5、《慎子》四十二篇。名到,先申 韩,申韩称之。
9
(二)法家的思想渊源
早期法家思想都可以追溯到姜太 公望。 管子也对后来的法家思想造成一 定的影响。 法家学派与道家也有密切关系。

2/15/02 3:47 PM 10
(三)法家先驱人物

《韩非子· 南面》说: “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 武不王也。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 晋,则桓、文不霸矣。”韩非子这 里所涉皆是历史上变法的积极提倡 者与实施者。关于伊尹、太公以及 管仲,前已略叙及。今就郭偃其人 略作稽考。
2/15/02 3:47 PM
3

“法家”以重视法治而见 称。司马谈《论六家要 旨》指出:“法家不别 亲疏,不殊贵贱,一断 于法。”
4
2/15/02 3:47 PM
《汉书艺文志》说:“法家者流, 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 制。 《易》曰:先王以明罚饰法,此 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 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 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
三、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韩非子的法治哲学
2/15/02 3:47 PM
36
(一)韩非子生平事迹与著述

韩非(?-前 233年),韩 诸公子出身。
2/15/02 3:47 PM
37
2/15/02 3:47 PM
《史记· 老庄申韩传》: “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 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 说,而善著书。与李斯具事荀 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非见韩 之削弱,书以书谏韩王,王不 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 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 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 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 上。”
2/15/02 3:47 PM
15


子产 子产,姓公孙,名侨。 《春秋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当简 公时,子产为政 “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 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 而与之,泰侈者阴而毙之。”
2/15/02 3:47 PM
16

又载:

“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 ‘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 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 及三年,又诵曰:‘我有子弟, 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 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46
2/15/02 3:47 PM

杨朱之弟杨布衣素衣而出,天雨, 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而吠 之。杨布怒,将击之。杨朱曰:

“子毋击也,子亦犹是。曩(nang) 者使女狗白而往,黑而来,子岂 无怪哉?”
2/15/02 3:47 PM
47
卫灵公之时,弥子瑕有宠,专于 卫国。 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践 矣。”公曰:“何梦?”对曰: “梦见灶,为见公也。”
又称: “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 臣如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 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 柄,臣事其常……故善为主者, 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 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 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 之,示人有余者人夺之,示人 不足者人与之。”

2/15/02 3:47 PM 35
《晋书· 刑法志》称:

“是时(指三国魏明帝时)承用秦 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 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 王者之政,莫于盗贼,故其律始于 《盗》、《贼》。盗贼须劾捕,故 著《网》、《捕》二篇。其轻狡、 越城、博戏、接假不廉、淫侈逾制, 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 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 皆罪名之制也。”

38



韩非“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 愤》、《五蠹》、《内外储》、 《说林》、《说难》十余万言。” 书成流布,秦王见之,惊叹:“嗟 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 矣。” 《韩非子》五十五篇。
2/15/02 3:47 PM
39
(二)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 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 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 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 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 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 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 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 亡。……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 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有度》)
2/15/02 3:47 PM 40
2/15/02 3:47 PM
法、术、势三者结合 所谓“法”,在韩非子看来 就是编纂于图籍,设立于官 府、并且在民间公布的成文 法; “术”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 术; “势”就是国君的威势。

41

法治理论的哲学基础: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 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 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 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 静则知动者正。(《主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