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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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模式与成效研究——基于国内五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模式与成效研究——基于国内五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科【 旁



为 了提高 卫 生 系统 的绩 效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提 版 蛐
∞ 倡卫 生服务 从 消 极性 购 买 模 式 , 简 单 的 回顾 性 支
于 改善 政府 购买 成效 具有 非常 重要 的现 实意 义 。

付, 转 移 到 积 极 地 战 略 性 购 买 模 式 的改 革 策 略 。
战略 性购 买最 主 要 的特 征 是 购 买 与 提供 分 离 , 按 绩 效 付款 。近 年 来 , 政 府 购 买社 区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在 国外有 着广 泛 的实 践 。我 国 自 2 0 0 2年 就 有 地 方 开 始试 点政 府 购买 卫 生 服 务 。近 年 来 , 相 关 实
资金 购买 、 向谁 购 买 、 为谁 购买 、 如何 支付 、 考 核监 管、 购买 成效 等 ) 的多 少最 终 选 定 八 篇 文 献 , 共 包 含 四个政 府 购 买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的 案 例 ( 重 庆、 潍 坊、 苏州 、 无锡 ) 。合 肥 市 的案 例 资 料来 源 于笔 者


府 购 买 过 程 中 还 存 在 一 些 挑 战 。要 改 进 卫 生 服 务 购 购 买 方
式 和服务提供者 , 合 理 定 价 与补 偿 , 强化考核与监管 , 适 当引 进 竞 争 机 制 。
关 键 词 :政 府 购 买 ; 公 共 服务 ; 社 区卫 生 文 献 标 志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8 — 3 7 5 8 ( 2 O 1 4 ) 0 2 — 0 1 7 0 — 0 6 中 图 分 类 号 :D 0 3 5
第2 期
储 亚 萍 :政 府 购 买社 区公 共 卫 生服 务 的模 式与 成效研 究一 基于国内 五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试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试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经济管理试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赵 丹 王洪光 曾富生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上的优先选择,在我国也有着显著的必要性。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必要条件,是改善民生的必由之路,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关键词: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经济;政治民主化;公信力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3-000069-0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以其明显的优势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发展趋势,在我国更有其必要性。

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传统的中国政府是“全能型”政府,既是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和仲裁者,同时还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导致发展活力受阻、效率低下。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必须摆脱经济活动的主体地位,把职能回归到政府应尽的责任义务上来,即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具体而言,政府要关注法治、保障财产权利、维护公平竞争,以及提供基本教育、环保、国防与外交等公共品及服务,成为“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

对于市场可以提供的公共服务部分,应当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将经济主体职能还给市场,这样才能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投资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因此,在市场有能力提供服务特别是养老、教育、卫生、扶贫等相对比较成熟的市场领域,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健康发展;对于仍在市场上处于起步阶段的领域,如文化体育科普、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社会就业等,政府要为相关社会组织创造条件,积极培育社会力量,使市场尽快成熟起来,形成充分、良好的竞争,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奠定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创新局面。

政府购买服务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研究

政府购买服务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研究

政府购买服务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研究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改革手段在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以合同方式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购买特定的公共服务,以实现公共服务的优化与提升。

本文将探讨政府购买服务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以及其带来的利弊。

首先,政府购买服务能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下,政府往往在经济运行、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方面承担过多的职能。

这导致了政府的资源分散和效率低下,难以及时有效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可以将一部分职能外包给专业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使得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专业化和有效。

例如,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能够将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政府购买服务能够促进公共服务的创新和多样化。

政府购买服务将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从政府转移到市场,市场竞争的机制能够激发供应商的创新热情。

不同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不仅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还能够丰富公共服务的种类和形式。

例如,文化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能够激发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文化产品,满足公众多样化的需求。

然而,政府购买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首先,政府购买服务可能会导致选择不当。

政府在购买服务时需要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但如果政府评估标准不准确、评估方法不合理,可能会导致选择不当的供应商。

这将影响到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政府购买服务可能会导致公共服务的不平等。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广泛,但资源有限,因此可能导致一些人或地区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得到较多的关注和资源,而其他人或地区则可能得到较少的关注和资源,进而加剧社会不平等。

综上所述,政府购买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共服务的创新和多样化。

然而,政府购买服务也存在风险和问题,如选择不当和公共服务不平等。

因此,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时,需注意评估标准和方法的科学性,并加强监管和督导,确保公共服务的公正、公平供给。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于民生保障的贡献分析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于民生保障的贡献分析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于民生保障的贡献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逐渐成为一种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新途径,对民生保障起到了积极的贡献。

本文将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特点、优点和不足之处三个方面,结合案例深入分析其对于民生保障的贡献。

一、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特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是指政府以市场化的方式向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相比较传统的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 强调效率和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调服务效率和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化选择机制、竞争招标等方式,来使服务的供需动态平衡,从而提高服务效率。

2. 多元化和专业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能够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提供,使资源的配置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

例如,政府可以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也可以通过竞标等途径为政府提供各种服务。

3. 管理责任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明确服务提供方和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使服务提供方有充分的动力、信心和责任心来提供对应的服务,服务质量更能得到提高。

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优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于民生保障有着显著的优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

1. 提高服务效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实行竞争招标等方式,来选取具备优质能力的服务提供方,从而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例如,北京市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使得1.9万名居民享受到优质的家庭医生服务,大大提升了居民的健康水平和满足感。

2. 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的民生公益服务项目,有利于中小民间机构的发展壮大,增加了机构之间的竞争,提高了服务的专业化和质量。

例如,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联合提供养老服务,服务质量获得了广泛的好评。

3.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了市场机制,可以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从而使公共服务品质得到提升。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管理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管理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不足
在 以民营化 为核 心策 略 的新公 共 管理 浪潮 席 卷 20 年 , 州市 余杭 区将原 由政 府 和集 体 开办 的 2 03 杭 9
全球 的情 势下 , “ 政 府 、 在 小 大社 会 ” 念 的 指 引下 , 所卫 生 院全部拍 卖 , 理 共拍 得 7 0 50万元 。00年 7月 , 21 政府 向社会 组织 购 买公 共服 务 已成共 识 ,我 国很 多 其 中 2 所 卫生 院 全部 由政 府财 政斥 资 3亿元 收 回。 8 城市 也正 在如火 如荼 地进 行 着这 一 改革 ,并 且在 实 有不 少人 以此 为 由 ,指 出这 是公 共 服务 领域 的拨 乱 践 中 出现 了各 种各样 的购买 服务 模式 。国 内的探 索 反正 , 公共 服务 不应 当借 用 市场 机制 进行 民营化 , 应 可 以追溯 到 19 94年 , 当年 深圳 罗 湖 区在环 境 卫生 领 当 回归政 府 的怀 抱 。4但 非 常 明显 的是 , 面的拍 卖 [ 前 域 中引 入 购买 服务 ,96年 上 海 市浦 东新 区社 会 发 与后 面 的收 回使 政府 亏损 上亿 元 。 19

《 理论探 索} o 2年第 4 ( 21 期 总第 16 ) 9期
研 究
— —
以北 京 市为例
陈建 国
( 华北 电力 大学 , 北京 120 ) 026
[ 摘要] 当前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 但是也 因为过程管理 能力不足遭遇到一些 问 题。 如何提升过程管理 能力, 需要进行 经验借鉴和政 策设计 。 北京市在不到三年 的时间里 , 在政府购 买公
展局 开 始 向民办 非 企业 单 位 “ 山会馆 ” 买服 务 。 罗 购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经济智库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合同外 包较为相似,是指政府与社会组织或者企 业以合同的方式签订相关物品采购与服务 协议,由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具体承担提供 公众所需要的服务,而政府只负责提供资 金和进行监督。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 程中, 需要采取公开招标、 定向委托的方式, 将原本由政府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委托给 企业或者社会组织,以缓解政府工作压力, 提升实际的管理工作效率。 损害。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问题
认识不足。目前政府对于购买公共服 务的认识比较不足,这与公共服务供给主 体过于单一有很大关系。一直以来,政府 对于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 而这些服务管理工作又都是由政府部门直 接负责的。由于缺乏对购买公共服务的全 面认识,政府在实际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 中,担心部门利益遭受损失而不愿意放手, 导致大量公共服务无法以委托形式真正交 付给社会组织和企业。这不仅造成购买公 共服务无法顺利地落实下去,而且政府部 门自身也缺乏足够的人员和精力来保证公 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制度不健全。针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当前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律做保障。政府 购买公共服务作为西方舶来品,在国内尚 未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保障体系。虽然 目前政府部门对于购买社会服务的需求较 大,但是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难以 确保合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部分地方政 府在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存在合 同不规范、合同格式和内容比较简单等问 题,甚至存在政府与企业简单约定而没有 任何合同的情况。在这样的形势下,根本 难以保证最终的服务质量,给政府利益和 社会利益都带来了巨大隐患。 非政府组织不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 国内社会组织发展并不成熟,企业以及社 会机构无法完全承担起公共服务工作,这 同样影响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执行。 尽管目前社会上拥有一批企业和社会组织 可以接受公共服务委托,但是质量和水平 都参差不齐,同时也缺乏专门的机构对公 共服务质量和效果予以监管和评估,这不 但严重威胁到公共服务安全,同时也极易 滋生贪污腐败现象,使公众利益受到严重

政府职能公共产品案例

政府职能公共产品案例

案例5:经济学中的灯塔

案例内容
英国灯塔制度的演变 英格兰和威尔士主要的灯塔机构是领港公会。它也是英国最主要的
领港机构。它经营疗养院,为海员及其妻子、寡妇、孤儿管理慈善 基金。它还负有许多职责,例如,检修“地方性的灯塔”,为法庭 的海事案例听证会提供海事顾问和领港船长。它是包括伦敦港务局 在内的港口委员会的成员。领港公会的成员在许多委员会(包括政府 委员会)中供职,处理海运事务。 领港公会是一种古老的制度。它大概是从中世纪经海员行会演 变而来的。1513年,一份要求成立行会的请愿书提交给亨利八世, 1514年颁发了许可证书。证书赋予领港公会以领港管理权。这一权 力和慈善事业在许多年中一直是领港公会最主要的工作。直到很久 以后,它才考虑到灯塔本身。
案例4:治安能承包给私人部门?

案例内容
浙东某县明伦村村民章伟忠,通过公开竞标,以
2.52万元的价格获得该村2003年度安全防范工 作的承包权。根据《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协议 书》,2003年明伦村治安刑事案件允许发案基数 12起,每增加1起,扣1000元;每减少1起,奖 200元。年终测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低于标 准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00元;高于标准的, 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100元。
由于领港公会的主要建塔活动开始于18世纪末,因此在
早期,私人灯塔的地位甚至更为重要。关于1786年的情 形,D.A.史蒂文森写道:“很难评价领港公会对当时 英国海岸灯塔的态度。根据它的行动而不是它的主张来 判断,行会建造灯塔的决心从来都不是很坚决的:1806 年以前,只要有可能,它就把建造灯塔的权利租让给承 租人。在1786年,它控制着四个地方的灯塔:卡斯特和 洛威斯托夫特(这两处用地方性的浮标使用税来管理), 温特森和西西里(行会在这两处立塔是为了阻止个人利 用国王专利权收取使用费谋利”)。

某某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与发展报告

某某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与发展报告

某某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与发展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而近年来,一些公共服务负面事件接连发生,引起了公众的激烈讨论。

由此可见,及时审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反思、研究解决策略,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效,从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理体制存在短板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设计大多由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下级单位仅负责执行。

但实际上,下级单位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资金来源、采购活动、监管实施、收支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问题缺乏全面了解,反而会影响决策或任务的执行落实。

例如,某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否应当实施,本应由实施部门与财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评估确定,但实践中会出现某些职能部门并未真正参与,仅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下达控制费用,导致该项购买服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足,出现该做的没做,不该做的反而做了。

(二)预算管理约束不足其一,在预算编制环节,财政部门虽然要求预算单位编制具体的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计划,并在预算系统中做出标记,但因对经费预算作总额控制,部分预算单位通常将多个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打包”申请预算、“共享”预算额度[1],使得每个项目的预算不够清晰。

同时,由于未针对具体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成本评估工作,使得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脱节。

实践中,由于缺乏前期成本评估,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不少单位在购买公共服务时一味压低价格,造成服务质效难以得到保证。

其二,在预算执行环节,对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监管不严。

一是某些财政部门向预算单位下拨经费后,未能实时动态地追踪资金使用情况,未实现全过程监督,造成无预算或超预算开支等问题出现。

二是对款项的支付要求不够严格,一些财务人员仅凭形式验收材料就审核通过,予以支付尾款,为质效不佳的项目蒙混过关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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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广州市政府目前在20个街道办进行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与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领域。

第一家进社区的社工机构是广州阳光社会事务中心,设在越秀区建设街。

它是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5个教师发起成立的,理事成员全都是老师,理事长朱静君是系主任、副教授。

2009年年初,建设街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大胆创新,以居民自治为切入点,向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购买服务,建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率先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

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成立后,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接收、发展了多名社工党员,并于2010年6月正式成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党支部”,深入开展了“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行动。

阳光社工站党组织和党员以低保低收入家庭、边缘困难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独居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为服务目标,通过采取“四种方式”,推进“四个培育”,实现“三个转变”,并取得了可喜成效: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畅通了,社区的服务品质提升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增强了,自治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2009年阳光社会事务中心刚成立时,越秀区政府尝试性付给它28万元,用于购买建设街的社区自治服务。

随后两年,中心获得了市、区两级财政超过500万元购买项目,专业社工由5人发展到40多人。

2009年在30多个社工机构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广州市民政局一位处长说,在购买服务之前,政府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社区居委会做,如果不将这些社会服务"外包"出去,居委会实际上是做不好的。

一是居委会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生等130多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本无暇开展有效服务;二是社区的专职社工缺乏专业的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能力,有"专职",而无"专业";三是居委会被群众认为是"衙门",专职社工被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无论好坏都经常受指责。

而社工都是社会问题处理专家,同样的问题,他们的处理手法截然不同。

日前,湖南省邵东县综治办与邵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将县城城区夜间治安防控承包给了保安公司。

这在当地引起争议,并引发了关于把治安外包是否妥当的讨论。

如今,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已是大势所趋,政府也由公共
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向公共资源协调者的角色转变。

而摆在这个协调者面前的第一个问题是:“究竟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可以购买,什么样的不能?”
从理论上说,公共服务市场主体比公共部门具有更强的成本意识、更严格的管理和更灵活的反应能力,也就更能够促进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并降低成本。

但现实中,情况却并非如此。

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公共服务市场发育困难,市场主体没有完全形成。

这个市场主体可以是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事业单位等。

在一些公共服务购买比较成熟的国家,主要是非营利组织,因为其宗旨更适合从事公共服务的生产。

而在我国却多是企业,并且为数不多。

例如人口超过1400万的广州,公共服务购买洽谈会仅有34家社工服务机构出席。

而人口不过700万的香港,却有超过1万家民间组织,承担了大量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功能。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倪星曾向记者表示,一些政府官员常向他抱怨,没有合适的、值得信赖的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购买。

政府的选择非常有限,竞争难以充分开展,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就难以保障。

阻力:与既有利益格局的冲突
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和精细化要求就越高,公共服务购买的需求就越强烈。

从全国
来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广东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可谓走在前列。

但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以深圳市罗湖区为例,目前全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金额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仅为10.4%,规模还不大,覆盖面也不广。

造成这种现象除了上述提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与其他一切改革一样不可忽略的因素,就是与既有利益格局的冲突。

公共服务购买时遭遇利益冲突是一种常态。

因为我国大部分公共服务曾由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垄断提供,制度的变革必然引起既得利益者受损或者不安。

西乡街道向物业公司购买服务,委托它们代行城市管理之后,公众和原有的管理服务机构居委会接触的几率大大减少。

“现在来居委会办事的人少了许多。

”居委会工作人员率先感受到了这种“冷落”。

这不仅仅是感情上的难以适应,在现有体制下,事权的减少更意味着可支配资源和权力的减少。

深圳的情况并非个别。

在江西省乐安、兴国、宁都三县实施的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试点项目,也曾因为分流了三县原有政府扶贫部门掌握的扶贫资金而受到三县扶贫办的抵制。

自选角度,展开无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如何进一步做好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见解和看法,在全班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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