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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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理性思考

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理性思考
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添加了不少麻烦, 还不
如 以前 按 照上 级 安 排 的 任 务 进 行工 作 来得
全国绝大部分省市都相继发布 了政府购买 公共服 务的指导性 目录 , 使 政府购买 公共
服务的范围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但是 , 毕竟政府 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
我 国起 步的时 间较晚 , 目前仍然处在制度 推 进与实践 探索同步进行的历史阶段。因
取得了很大 的进展 , 但在制度的 实际运行
规 范。 各 级地 方政府、 各部 门对此也 都高
度重视 , 已逐步研 究和制定了保障本地 区 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有序发展的各项政
策 和 措 施 。除 各地 人 民政 府发 布 的 关 于
中, 仍然 存在着一 些 问题 , 会对制度 的健
( 二) 政府购 买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业
已建立。
为保 证政 府 购买 公共服务 的健 康有
此, 对 于一项 正在 推进过程之中的新 制度 而言 , 其在实际运行 中难免存在这样 或那
样 的问题 , 需 要在实践 中逐步加 以解 决。
序发展 , 财政部 、 民政部 、 国家 工商行政
向, 1 : L 2 0 1 3 年增加 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 理
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内容。 参 与社会组织达 2 9 8 7 0 个次, 服务对象达7 8 9 . 2 1 万人次, 开展 活动7 8 9 1 7 场次 , 累计提供专业服务3 9 1 万小 时。 2 0 1 5 年, 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仍然 购 买5 0 0 项服务项 目, 共5 大类3 0 个方向。 2 0 1 0
到政府 购买 公共服务的承接 中来。 可见, 目
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并未得 到很 好的 宣传和概念普及, 多数人缺乏对政府购买公 共服务制度的深刻认识 , 存在很多困惑。 而 公众、 社会 组织和企业对这项制度 的认知 程度越低, 社会参与程度和监督力度就会越 弱, 保证制度健康发展的社会基础就越薄 , 政府购买制度运行 的风险就越大。 因此 , 加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与实践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与实践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与实践俞晓波政府购买服务作为西方行政改革中的重要制度创新,已经广泛应用于西方各国的公共部门之中。

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起步时间较晚,相关的探索与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但政府对购买服务工作十分重视,“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扩大购买服务进行了明确部署,各地政府在时间探索中不断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拓展购买服务的范围,取得了较大突破和积极进展,尤其是上海浦东等改革开放前沿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一、浦东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上海浦东作为较早开始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地区之一,以项目为导向,以构建新型政社合作关系为目标,探索形成了“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购买服务模式。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主要分为购买项目和购买岗位两类。

购买项目是以“服务事务”为核价标准,政府部门提出服务的项目和服务的标准,具体需要的人数、如何完成等问题则由相应的服务提供主体自行解决,政府部门不直接干涉。

通过项目购买的服务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如行规行约制定、行业准入资质审核、等级评定、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这类项目以行业协会承担为主;二是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如法律服务、社区事物、养老、助残等公益服务等;三是专业技术性服务,如咨询调研、统计分析、文化活动、会展布置等。

购买岗位则是以岗位的“人数”作为核价标准,由政府部门提出岗位人数、任职条件等,采取直接雇(聘)用或人事派遣(代理)等方式招聘相关人员,按照每个人(岗位)支付费用。

通过岗位购买的服务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将一部分公共服务岗位,比如某些服务窗口岗位等,通过直接到人才市场招聘,采取人事代理、派遣制或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聘用人员提供公共服务。

另一类是在就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根据上海市的统一培训要求,通过出资购买就业岗位及培训成果的方式,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就业率。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总结汇报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总结汇报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总结汇报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和社会组织者,需要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以满足公民的基本需求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主导模式,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本文旨在总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点与优势,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点与优势:首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具有针对性和志愿性。

政府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发展目标,在优质供应商中选择适宜的服务,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其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够更好地激励企业竞争和创新。

政府作为客户,通过公平透明的招标程序,激发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促使其在服务内容和质量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

第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成本效益。

政府通过市场机制和竞争力量,可以获得与服务质量匹配的最佳价格,并确保服务的合理供给。

第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市场机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可以促进服务供求的平衡和公平竞争,也可以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和市场规则,推动公共服务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然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首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管理监管体系还不完善。

政府在采购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的控制和改进。

其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

政府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合同风险和质量风险,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供应商信誉评估,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存在着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应充分听取民众声音,还需要加强民众参与和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和透明化。

第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服务内容、标准和质量评价方面需要更加科学合理。

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需要明确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指标,并加强对需求的准确判断,以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和提高公共服务的实际效果。

总的来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管理方式,对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和市场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和建议1

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和建议1

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政府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我国近年来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举措。

从我市的实施情况来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增加了社会福利供给,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和支持。

政府在购买服务方面已经迈出了稳健步伐,处于稳步发展之中。

从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实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有关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还不完善大部分购买服务仍属于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社会组织直接协商的结果,真正通过公开招标挑选承接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尚属少数。

现行税制下,适用于服务行业的营业税抑制了服务行业发展的活力。

很多公共服务本身属于企业不愿进入的非营利领域,由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服务,尤其像社区养老、矫正、戒毒、扶贫、心理咨询等,政府对社会组织不应该像企业一样收税。

2.购买服务的领域有待拓宽目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专业多集中在养老服务、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就业创业帮扶服务。

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领域涉及很少。

目前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方面做得较多的是将部分职能转移给相关的行业协会,向行业协会支付一部分经费;其次是向社工组织购买社区服务;而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领域的购买服务尚不多见。

受益对象以工商企业、城镇居民为主,而农民工、流动人员、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受益较少。

3.政府购买服务缺乏制度化,导致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存在不公平竞争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内部管理还缺乏经验。

部分行业协会脱离政府部门领导不久,行政化倾向较重;有些组织登记泛滥,无相关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监管,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具体是什么样服务和职能,需要怎么样的资质才能承接和管理,以及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都不健全,造成了我市这会组织发展的不平衡。

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还不完善政府在与社会组织签署购买服务合同时,虽然也包括了评估与监督内容,但科学性与针对性不足。

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总结在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服务的重要性和对政府机构的贡献。

回顾这段工作经历,我总结了以下几点:首先,了解政府需求和标准非常重要。

政府是服务购买者,他们对服务的需求和质量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在开展工作之前,我通过充分了解政府的需求和标准,确保自己能够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为政府机构提供最大的帮助。

其次,及时响应政府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在购买服务时通常有着紧迫的需求,因此及时响应政府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

我始终保持着高效率和敏捷度,在政府提出需求后能够及时做出反馈和行动,确保服务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提供。

再次,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是成功的关键。

在个人工作中,与政府机构的沟通和协作非常重要。

我通过与政府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更新工作进展和结果,积极解决问题,确保政府机构对服务的满意度。

最后,持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是不断追求的目标。

政府机构对服务的需求和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持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是我不断追求的目标。

我会不断反思和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总的来说,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始终站在服务购买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努力为政府机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我在这段工作中收获了很多经验和成长,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和期待。

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是一项重要且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了自己在服务提供、沟通协调、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

在政府购买服务个人工作中,了解政府的需求和标准是基础。

政府作为服务的购买者,对服务提供者有着非常明确的需求和标准。

有时候,这些需求可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我们对政策法规和标准有着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会认真研读政府发布的采购文件,深入了解他们对服务的需求与期望,从而更好地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服务达到政府的标准。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阅历1.扎实推动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和保障。

枣阳市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改善公共服务供应的重要抓手。

一是制定管理方法。

2023年,枣阳市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法(暂行)》,讨论制定了《枣阳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管理方法(暂行)》,2023年,对该方法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新修订了《枣阳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管理方法(暂行)》(枣政办发[2023]20 号),进一步明确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预算管理、购买程序、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和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作出全面详细规定。

二是发布选购名目。

该市依据经济社会进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状况准时进行动态调整。

于2023年、2023年和2023年分别发布了第一批、其次批、第三批《枣阳市政府向社会力气购买服务指导性名目》,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详细内容,为社会力气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加社会管理供应引导;为预算单位编制购买服务预算供应依据,促进政府从“花钱养人”到“花钱买服务”的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有力有序开展供应制度保障。

2.乐观开展宣扬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政府主导、社会参加”的新型政府供应公共服务的方式。

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知晓度,便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该市从四个方面乐观宣扬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一是会议宣扬。

利用全市大型会议“以会代训”的方式,传达贯彻政府购买服务政策,2023年,市财政局负责人还在市政府常务会上领学了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二是讲座宣扬。

一方面在每年度召开的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上支配专题讲座,提升经办业务人员的力量和水平;一方面在财政局内部举办业务操作讲座,解读政策措施,指导业务股室依据政策发挥职能。

三是竞赛宣扬。

2023年,利用“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学问竞赛活动”,动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参赛,参赛人员近700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学问得到了较好的普及。

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思考

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思考

在该领域中重新调 配政府和市场、 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通
2 0 1 6 / 9・ 总第 1 8 4 期 7 3
利_ 卜 打 破 政 断 带 来 的 效牢 火 , 能 有 效 增 加 公共 服 务 l f ' , j l f  ̄ 给 数 顷= { ; = ’ 间接带动 r H 1 点 务业 发 展 次 和】 水平; 统 汁数 掘 示 , 社 会组 此 U ” 1 , 政J f : J = 购 买公共服 务还 能 激 发 会 H 1 1 t 9 发展 , 作 为解 决 姚 , I k J t 的 重 要 r段 。 l 批、 人数约 1 I 枢 个经济 社 会 就 、 I 人数 的 4 . 4 %, i f w i 我 围这
P P P 模式是一致的, f 电 们都强调将资源和事务交由更为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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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此时, 只有有效调动现有资源 、 激发潜在资源, 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 努力构建多层次、 个性 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才能 为社会大 众提供方便、 优 质的
在现代经济社会, 服 务业 的发展水平 已经成 为了经济
标是实现国家治理效果的提高和公民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
于 卜 。 二者从思路和技术上确实有相似处, 但由于 目 标 和出发 点不—样 , 在政策落实 匕 也有诸多各 自 的特点。 长期以来 , 受计 划经济思 想的影响, 政府对于 国家治
发达程 度的重要衡 量指标 , 在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
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我国服务业 发展仍旧以传统服务业为
主, 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 组成部分的民生服务业 , 如养老 、 家政、 社会服务也所占比重很低 , 服务业的整体发展 层次较 低。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 服务业使我国产业结构的 “ 短板” , 也是未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潜力所在。 所以, 服务业 , 特 别是其 民生领域, 是当前和今后我 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领

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

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

经济管理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刘世哲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变得多种多样,传统的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已经不符合社会的发展。

针对这一情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形式出现了,政府的角色由提供者变成了购买者,委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并对其质量进行评估。

关键词:政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75-01一、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我国公共服务的发展,主要以1995年为一个重要的节点。

此前,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或公共组织来提供的一种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物品和服务,用来解决人们的公共问题。

其中,政府是提供者,服务对象是公众,政府的财政压力非常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需求。

因此,政府开始转变角色,出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其重点在于购买行为,政府通过支付一定的资金,以签订合同等方式,让社会力量来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作为中间人,委托给其它组织或机构,并保持相互之间的独立性。

1995年,上海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进行了尝试,浦东新区的社会发展局让当时的基督教青年会管理罗山市民会馆,这是我国最早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代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此后,各地也逐渐开始学习,尤其是2003年以后,北京、广东、浙江等地方政府对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新方法进行不断的尝试,并根据当地的实际,进行不断的完善。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领域涉及教育、卫生、养老、扶贫、文化等,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我国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一)在制度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1995年在我国第一次出现的,和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再加上我国的特殊国情,遇到的阻碍也很多,比较突出的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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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考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市场化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已在世界许多国家被确立为重要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起步时间较晚,相关的探索与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政府对购买服务工作十分重视,各地政府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拓展购买服务的范围,取得了较大突破和积极进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社会组织形式、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当前,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正被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日益广泛地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总体看来仍处于起步和粗放式扩张阶段,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很多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认识不够深入。

尽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有些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方式仍然缺乏充分认识。

一是习惯于政府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思维定式,对社会力量的作用存在疑虑,认为有些工作政府自己能做,或者能组织志愿者去做,为什么还要花钱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因此对哪些工作应该推向市场交给社会力量,哪些应该留给政府自己,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职能应该如何界定等问题没有深刻认识。

二是认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是
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一项创新,需要涉及局部和全局的各种关系,因此存在求稳怕乱、等待观望的思想,即使上级部门已经出台相关文件,也不敢积极推行、大胆尝试。

三是担心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会造成权力资源减少,因此购买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

二是实际操作制度规定不尽完善。

现行政府采购品目中服务类项目范围过窄、政府购买服务与财政预算管理的衔接等问题,影响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

《政府采购法》对政府购买服务无限制性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可在《政府采购法》制度框架下进行。

但与货物采购相比,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多具有无形、成本不确定、周期长、专业性较强等特点,特别是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考虑服务项目本身的管理和操作特点,还要涉及社会评价、社会效益,复杂程度较高,需要专门配套政策制度及时跟进,才能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中央和地方大多为原则性、指导性意见,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具体实施的制度规定亟待补充和完善。

三是购买服务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目前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方面做得较多的是将部分职能转移给相关的行业协会,向行业协会支付一部分经费;其次是向社工组织购买社区服务;而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领域的购买服务尚不多见。

受益对象以工商企业、城镇居民为主,而农民工、流动人员、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受益较少。

四是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能力还不够强。

一是专业化水平较低。

目前,大多数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有些社会组织成员是下岗、失业和困难人员,缺乏现代服务理念和专业经验,也缺少学习培训渠道和机会。

二是社会资源筹集能力较弱。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希望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将行政资源和社会
资源结合起来,获得更多的公共服务效益,但事实上大多数社会组织综合运用社会资源的能力还比较弱。

三是社会公信力不高。

少数社会组织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盈利方面,甚至一些社会组织出现了欺诈或腐败现象,导致民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普遍不高。

五是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

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内部管理还缺乏经验。

部分行业协会脱离政府部门领导不久,行政化倾向较重;某些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是由原来的事业单位转型而来,由于改革不彻底,仍然保留了半官方组织的色彩。

这一类组织与原来的主管部门关系密切,容易发生利益输送,演变成“二政府”,而一些纯民间的组织则较少得到政府的扶持,生存困难,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六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

2012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明确指出“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过程中,应该明确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对每一阶段的服务做出可量化的衡量标准;同时,政府对上报的社会组织建立规范的社会监督机制,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缺乏独立的检查或监督管理机构,往往造成信息缺乏真实性和竞争的公平性难以保证。

对于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专业标准化的评估,是对社会组织重要的激励与行为约束。

目前社会组织发展的监督机构利益纠葛复杂,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非常不利。

二、有效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措施
针对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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