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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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X 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先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先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2.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者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二、移交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 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4. 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普通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移交清册页数以与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与密码、会计软件数据挪移存储等与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5. 会计人员暂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暂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6.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7. 项目结束撤销的,项目人员也应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人员和移交日期由组织财务负责人确定.三、接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1.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预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 由移交人负责.3.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4. 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5. 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6.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晰,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电脑上进行实际操作, 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四、监交1.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普通会计人员交接/ 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 由单位负责人监.交2. 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机构存档一份.五、附则本制度由##祥发建设##制定、解释和修改/ 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单位〔章〕年月日类别名称年度份数备注纸质交接材料电子版交接材料待办事项交接其他工作交接交接人员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职务职务职务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监交人签字:单位〔章〕:年月日金额单位:元项目一、现金帐面余额加:未入帐收入单据减:未入帐付出单据二、应余现金余额三、实际清点现金四、未使用现金支票号五、未使用收据〔发票〕六、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加:未达账项调增额减:未达账项调减额金额共〔共〔备注〕X〕X注:本表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各一份,机构存档一份.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监交人签字:年 月 日单位〔章〕 :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金 额 金 额金 额 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 七、银行存款调整后余额八、银行对账单实际余额九、未使用转账支票号十、印章〔枚〕十一、有价证券十二、其他共〔 〕X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监交人签字:年月日单位〔章〕:年月日交接年度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其它资料一、本年〔 - 月份〕二、以前年度1、2、3、4、5、6、7、8、9、10、11、12、13、14、15、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监交人签字:年 月 日 三、移交经管票据、 公章、文件等 本,起止:枚收据 公章。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司财务人员。

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1)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2)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1)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2)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3)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1)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2)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1、工作交接要求(1)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等情况,必须办理工作交接。

(2)移交工作应当在交接人员的指导下,由接收人员继续完成。

(3)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交接准备工作(1)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未了事项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

(3)接收人应当在交接前,了解和熟悉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流程和相关规定。

3、交接手续(1)移交人应当向接收人说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并指导接收人进行核对。

(2)监交人应当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并在交接完成后签字确认。

(3)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机密资料存档一份。

五、交接后的责任1、交接完成后,移交人对其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再承担责任。

2、接收人对交接后的相关工作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1. 交接责任人:明确离职或调岗人员、接手人员和负责交接的管理人员。

2. 交接流程:确定交接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准备交接的材料、信息、文件等。

3. 交接内容:明确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财务资料、账目、报表、电子文档等。

4. 交接会议:安排交接人员的会谈,对交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讨论,确保双方对交接工作有清晰的了解。

5. 交接记录:建立交接记录,详细记录交接过程中的各项事项、时间和责任人。

6. 交接培训:为接手人员提供有关财务制度、流程和操作的培训。

7. 交接期限:规定交接的时间范围,确保交接工作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8. 交接审核:由上级财务管理人员对交接工作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交接工作质量和效果。

9. 交接后跟踪:在交接完成后进行跟踪,确保交接工作的有效执行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10. 交接评估:对交接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
进交接管理制度。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的要点,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组织和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1交接双方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并进行交接相关信息的沟通。

1.2由交接方负责准备相关的财务文件、账簿、报表及其他金融信息。

1.3由接收方负责准备接收财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系统权限。

二、交接过程
2.1交接双方共同核实现金、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资产的情况,并制
作清单。

2.2交接双方共同核对公司的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交接双方共同核实公司未完成的财务事项,并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2.4交接双方共同制定下一任财务主管的工作要点和事项。

三、交接后的工作
3.1接收方及时更新和维护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并保证其准确性。

3.2接收方及时与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财务工作中的
问题。

3.3接收方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4接收方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财务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四、交接制度的执行
4.1企业要明确财务部交接制度的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4.2交接制度的执行人员要按照交接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4.3企业要定期进行财务部交接制度的自查和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制度。

以上是一份财务部交接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在实施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财务部交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交接不顺畅而产生的问题和风险。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各级财务人员职责和权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财务工作的部门和岗位。

三、交接程序1.交接发起方:如果财务人员因离职、调离等原因需要交接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申请,等待批准后可以开始交接。

2.交接接受方:交接接受方应参与交接申请的审批过程,并准备好接受交接工作的相应准备工作。

3.交接时间:交接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4.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资料:交接方应将财务资料以电子或纸质形式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财务系统操作:交接方应将财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等使用权限交接给接受方,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接受方能够熟练地使用财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财务流程和制度:交接方应向接受方详细介绍公司的财务流程和制度,包括报销、付款、收款等相关业务流程,以及财务的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4)财务事项的处理:交接方应向接受方交代正在进行中的财务事项,并说明处理的进度和方式,确保接受方能够顺利接手和继续处理。

(5)工作经验分享:交接方应向接受方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巧,帮助接受方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工作效率。

5.交接验收:交接完成后,接受方应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交接情况的总结和对财务工作的安排和计划。

四、责任和制度监督1.交接发起方有责任将工作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交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交接接受方有责任认真接受交接工作,并按照交接方的要求和安排进行工作。

3.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公司领导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最终审核和验收,并对交接结果负责。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财务人员交接制度是组织内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的目的是确保财务交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证财务数据安全可靠。

在制定财务人员交接制度时,可以附带一份财务人员交接清单,这可以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完成交接工作。

一、财务人员交接制度1.交接程序:财务人员在离职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包括与接手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接会议。

交接会议的时间应提前安排,确保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接。

2.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应包括财务工作的核心内容,如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应收应付账款、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税务申报等。

需要指明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交接资料。

3.交接资料:财务人员需要准备好相应的交接资料,如账簿、财务报表、合同、发票等,确保交接过程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同时,交接人员也需要审查接收人员对资料的掌握程度和理解。

4.交接时间:财务人员应在正式离职前一段时间开始进行交接工作,以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接时间应充分考虑接手人员的时间安排,合理安排交接工作的时间节点。

5.交接记录:财务人员交接过程需记录每个环节交接的情况,包括交接资料的名称、交接人、接收人、交接时间、交接情况等信息,以备后续查询与追溯。

1.银行账户:-银行存款账户: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初始余额等。

-银行支付账户: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初始余额等。

-银行收款账户: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初始余额等。

2.现金管理:-现金流程:详细描述现金收支的流程,包括申请、领用、登记、存取款等。

-现金余额:告知当前现金余额,提供现金余额的相关证据。

3.应收应付账款:-应收账款:提供应收账款名录和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提供应付账款名录和对应的应付账款余额。

4.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单:提供固定资产清单,包括资产名称、购买日期、数量、金额等信息。

-固定资产账簿:提供固定资产账簿,包括资产编号、折旧情况、资产减值等信息。

财务人员的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的交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密性,维护公司财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离职、调动或因故暂时离岗工作交接。

三、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 离职或调动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整理个人工作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财务报表、合同、凭证等。

(2)整理工作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责任和交接时间。

(3)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2. 接替人员应在离职或调动人员提出申请后,尽快熟悉相关业务,为工作交接做好准备。

四、交接程序1. 离职或调动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交接:(1)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作交接申请,经批准后,与接替人员商定交接时间。

(2)按照工作交接清单,逐项核对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资料,确保完整无误。

(3)对重要业务流程、风险点、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

(4)完成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2. 接替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接收工作:(1)查阅离职或调动人员提交的工作交接清单,了解交接内容。

(2)对交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对重要业务流程、风险点、注意事项等进行深入了解。

(4)在离职或调动人员指导下,熟悉业务流程,掌握工作要领。

五、交接后的工作1. 离职或调动人员离开公司后,接替人员应继续履行职责,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财务交接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

3. 接替人员对工作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违规处理1. 离职或调动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补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接替人员未按规定接收工作交接的,公司有权要求其重新接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任何人员泄露公司财务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财务人员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保护公司的财务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务人员交接工作。

三、交接程序1. 交接前的准备公司应提前确定交接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安排时间进行交接。

交接的前一周,财务部门应向即将接手的财务人员提供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文档资料。

即将离职的财务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备份财务相关的电子数据和文件,并将重要的资料整理并交给接手人员。

2. 交接过程交接双方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进行面对面的交接,确保双方能够全面了解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接手财务人员应详细了解财务体系、账目分类和结构,掌握报表制作方法和相关财务软件的操作。

离职的财务人员应向接手财务人员详细介绍工作职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接手财务人员应仔细核对交接的财务档案,确认财务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向离职的财务人员提问和请教。

如有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与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

3. 交接后的工作接手财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继续完成财务工作,并建立自己的工作记录和档案。

离职的财务人员应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配合后续的审计和核对工作。

离职的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所属的财务材料和资料,并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和使用。

公司应在交接完成后对接手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并定期对新接手的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的评估和检查。

四、责任与义务1. 接手财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完整接收所有相关的财务资料并确认其准确性。

符合公司财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要求执行财务工作。

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个人账户信息,防止泄露和滥用。

确保财务部门的日常运作顺畅,并及时处理各种财务事务和问题。

2. 离职财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如实记录财务交接的情况和内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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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手续,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情形
1、财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2、财务人员临时离职、因病或者因假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因病或者因假不能工作的财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财务人员外出,在离岗期间需专人接替工作时,应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手续。

三、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流程
交接准备
移交人在办理财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记账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或签名。

3、编制移交清册(详见表单4.8.1)。

4、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
面说明材料。

工作交接
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到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接时应按照移交
交接完毕
财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姓名。

移交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注意事项:
1、为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移交人与接交人的工作应并行30个工作日才能予以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以便接交人能尽快熟悉岗位工作(如领导有相关指示,以领导指示为准)。

2、交接资料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

3、监交人员须关注移交人员工作交接准备情况,发现延迟或其他问题,及时给予督导。

监交人员必须全程现场监督交接工作,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予以纠正。

四、财务工作交接的权利与义务
1、财务交接工作结束后,移交人不得保存、泄露公司任何财务相关资料。

2、移交人员须在1个月内对所移交工作承担工作衔接、支持等尽职责任。

对于接交人提出的有关事项,属于工作移交不完整、不清晰引起的事项,须主动承担改正责任并在第一时间向监交人汇报,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补充工作交接手续。

属于接交人员对后续工作的咨询,移交人员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建议。

3、接交人须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最合适的方式、快速完成接交工作的落实,对预计在2个月内不能有效落实的事项,须在工作交接后1个月内向监交人和部门主管提出,清晰描述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具体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和自己应承担的职责
4、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5、接交人员须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财务记录前后链接,内容完整。

6、替岗或代理工作人员必须对替岗阶段所接交的工作负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财务工作交接表单
4.8.1财务工作移交清册
财务工作移交清册
交接时间:
部门/项目:姓名:职务:
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
一、现金
序号名称余额备注
1 收入款详见附表现金台账/现金盘存表
2 备用金详见附表备用金盘存表/现金台账簿
3 其他资金
注意事项:现金必须在移交时进行当面点交,并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

二、银行相关
序号名称数量金额备注
详见附表银行余额调节表/ 1 银行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
2 银行自助回单卡密码:
3 银行U盾账号:密码:
4 其他
注意事项:用友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票据
四、印章 序号
名 称
已用未核销
未用
备注
数量
票据号 金额
数量
票据号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增值税普通发票 3 通用定额发票 4 机打收据 5
手写收据
序号 物 品 名 称
数量 备注
1 发票专用章
2 现金付讫章 3
其他
五、账号/密码
序号名称账号密码备注
1 充水系统
2 充电系统
3 停车场充值系统
4 用友系统
5 其他
六、台账
序号名称数量电子表格存放位置备注
1 现金台账台账纸质版
纸质版/详见附表天问系统押金2 装修押金台账
明细表/用友押金明细账
3 合同台账纸质版/详见附表相关合同文件
纸质版/详见附表用友应收账款4 应收账款台账
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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