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麻药品使用原则
《毒、麻、精神类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毒、麻、精神类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一、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品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xx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国内已生产和使用的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二、购进、贮存、管理和使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每天进行清点。
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和指导各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医教部。
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直接向医教部汇报,以便及时检查、处理。
四、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进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门处方)管理,同时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药品库房要设置“三铁一器”(铁门、铁柜、铁锁、报警器)。
五、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开具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六、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医院精麻药品过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精麻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临床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环节。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精麻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3. 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杜绝过期精麻药品流入临床使用。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药剂科负责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和销毁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负责精麻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四、精麻药品过期管理1. 精麻药品采购时,必须查验生产批号和有效期,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
2. 精麻药品入库后,由药剂科专人负责验收、登记,并建立药品效期台账。
3. 药剂科定期对精麻药品效期进行排查,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隔离存放,并通知临床科室。
4. 临床科室在领用精麻药品时,必须核对药品有效期,不得使用过期药品。
5. 精麻药品过期后,由药剂科负责销毁,销毁过程需有专人监督,确保药品销毁彻底。
6. 销毁过期精麻药品时,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导致过期精麻药品流入临床使用的科室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于玩忽职守、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的保管员,将予以警告或处分。
3. 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药品失效、霉变、昆虫咬的负责人,将酌情按比例赔偿。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精麻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不是以作用机理进行分类,而 是由根据特殊性,由国务院统一发 布目录。也会因产生的社会流弊性 而从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转入麻醉 药品目录、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转入 第一类精神药品,也就是潜在的危 害变成现实的社会问题时转换。
与管理最密切的的规章是《麻醉药品和 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专历管理办法》《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 定》
麻醉药品的合理应用
提供合理的给药方案,加强宣教
诊治医师给癌痛患者提供合理的给药方案, 同时加强三阶梯疗法的宣传教育;
药师在办理专用病历的过程中注重宣传教 育,讲解精麻药品管理的特殊性;
对于患者或家属的不合理用药要求要宣教, 促其接受合理的给药方案;
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接受新的知识;
人性化关怀,不可妄言患者“大限”。
“编撰”诊断:医师为满足患者超七日剂需求,未 按患者实际病情书写诊断,如“焦虑”“抑郁症”、 “烦躁”(开写口服药),存在医疗安全风险。
以“脑梗死”为诊断开写多日口服安定类药品;以 “失眠”为诊断开写安定类注射剂;为手术患者开 写的麻醉药品处方诊断为原患疾病。
精麻药品处方的规范开写
4、患者、代办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相信科学,相信WHO专家
医院管理制度、程序、措施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措 施,完善管理程序;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做到有效管理,确保安全;
组织并开展日常监管,纳入医疗质量 考核;
安排专项点评工作,促进合理用药;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管理制度、程序、措施
各级人员职责
其次为《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 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在按照法律规章文件管理该类 药品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相 应管理措施,逐步改进、完善。
麻精药品特殊药品管理制度5.0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精麻药品(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氯胺酮、吗啡、杜冷丁等)管理具体实施细则1.麻醉科精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儿按医嘱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精麻药品管理严格按“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专交班”的规定执行。
3.存放精麻药品的场所须有防盗措施,配置监控设备;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存放必须使用专柜加锁、专人管理,并登记。
固定存放地点及钥匙数量,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4.精麻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具体基数依临床用药情况确定品种和数量,但须做好基数登记,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麻醉药品交接班记录本》,注明所备精麻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负责人及药品管理人员签字,医院管理部门备案。
工作日白班由指定药品管理人负责,夜班、双休日和节假日由值班麻醉医师负责,交接班时清点并记录备用数、实际数、处方数及空安瓿数,核对空安瓿数与麻醉处方数量是否相符,确保账物相符,并双方正楷签全名。
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査,做好检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基数调整或人员变更时,须及时变更签字,并向药房申请基数变更。
5.精麻药品领用时实行双人验发制度,领药时,领药者按所需精麻药品品种、数量登记在相应本子上,写明日期、房间号、领出数量并签名。
药品管理人员根据所登记的精麻药品品种及数量发放,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6..精麻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及时在注射器或其它盛具上清晰标明名称、浓度、患者姓名和病案号、抽取时间等内容,防止用药错误。
药品必须一人一用,严禁拼药行为。
手术结束时需两人核对收费单与实际用药数目,确保一致。
7.对精麻药品使用后出现的残余量,销毁人应在监毁人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将残余量打入黄色垃圾袋内,同时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并双人签名。
8.在手术间内或其它场所使用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
当麻醉科人员不在现场时,应将精麻药品加锁保管,防止其他人员盗取。
9.由本院二唤医师填写《麻醉科药品收费单》,《麻醉科药品收费单》上应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房间号及精麻药品的使用剂量和销毁量。
精麻药品管理和使用

2017/9/30
• 辅助药物的使用 • 辅助药物的使用原则包括:(1)治疗特殊类型
的疼痛;(2)改善癌症病人通常发生的其它症状 ;(3)增加主要药物的镇痛效果或减轻副作用; (4)辅助药物不能常规给予,应根据病人的需要 而定。正确、适当地应用辅助药物可使病人的疼 痛迅速得到完全而长期的缓解。有明显焦虑的病 人如同时给予舒乐安定等,不但疼痛减轻,而且 病人伴有的失眠、烦躁等症状均可得到缓解。对 于中重度癌症疼痛病人联合使用非甾体消炎药, 不仅可以增强吗啡类药物的效果,而且可以治疗 肿瘤发热等伴随症状。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 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因特殊原因不能复诊或者随诊患者, 我院要求由当地村委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非死亡证明)。
• •
癌症止痛应遵循三阶梯用药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癌痛药物治疗的三阶梯用药原则 ,强调按阶梯用药;口服给药;按时服药;个体化给药。 按阶梯给药是由弱到强,逐渐加量,不要等病人需要了才 用,而是有规律地按时用药。坚持个体化原则即不受所谓 的“极量”限制,而以达到有效镇痛为目的。 应从最简单的剂量方案及创伤最小的止痛疗法开始; 最好口服,如不能口服应考虑直肠或经皮给药;不要采用 安慰剂治疗癌症疼痛,用安慰剂并不能真正止痛,这对病 人是残酷的;对阿片类药物,不同病人对不良反应的敏感 性有很大差异,应用时要留心;患者出院后应给予书面止 痛治疗方案。
精麻药品相关规定
采购 — 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年度申报 采购计划,药品配送企业送货上门,医疗机构不 得自行提货 验收入库--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 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发现缺 少、缺损的,双人清点登记后报告 注射剂药品仅限于院内使用。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精麻药品是指具有一定药理作用且具有较大潜力和危险性的药品,对于这类药品的管理需要特别严格。
下面是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范文:一、人员管理制度1. 对于从事精麻药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2. 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后,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保守药品信息和业务秘密。
3. 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库房管理制度1. 精麻药品库房必须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点,确保药品存量和库存记录一致,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表。
3. 对于精麻药品的存放、分发、归还等操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需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确保药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满足需求。
2. 采购过程中应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3. 采购药品必须进行验收,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四、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 对于使用精麻药品的个体或单位,必须进行严格的备案和管理,明确使用目的和使用期限。
2.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防止药品被盗或失效。
3. 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药品短缺、失窃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五、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 到期或失效的精麻药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禁止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
2. 销毁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药品被完全销毁,防止药品造成环境污染或不当使用。
3. 销毁过程需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二)精麻药品是一类高风险药品,其使用和管理需要严格把控。
为确保精麻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以下是一个关于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精麻药品管理责任制度1. 精麻药品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制定精麻药品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精麻药品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
精麻药品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以下哪种药品属于精神药品?()A. 吗啡B. 阿普唑仑C. 可待因D. 哌替啶答案:B2. 以下哪种药品属于麻醉药品?()A. 地西泮B. 吗啡C. 阿普唑仑D. 哌替啶答案:B3. 以下哪个机构负责我国精麻药品的监管?()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B.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C. 公安部D.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案:A4. 精麻药品的处方保存期限为几年?()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C5.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精麻药品滥用?()A. 非法生产、销售精麻药品B. 非法运输、携带精麻药品C. 非法使用精麻药品D. 合法使用精麻药品答案:D6. 以下哪个选项是精麻药品的储存要求?()A. 低温、干燥、通风B. 常温、干燥、避光C. 低温、干燥、避光D. 常温、湿润、避光答案:C7.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精麻药品的合理使用?()A. 遵医嘱使用B. 自行购买使用C. 非法渠道购买使用D. 医生处方使用答案:B、C8. 以下哪个选项是精麻药品的处方权?()A. 执业医师B. 执业助理医师C. 执业药师D. 医疗机构负责人答案:A9. 以下哪个选项是精麻药品的运输要求?()A. 专用车辆、专人押运B. 专用车辆、无需押运C. 普通车辆、专人押运D. 普通车辆、无需押运答案:A10. 以下哪个选项是精麻药品的购买要求?()A. 凭处方购买B. 凭身份证购买C. 凭医师介绍信购买D. 凭医疗机构介绍信购买答案:A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11. 精麻药品是指对人的精神活动产生影响的药品。
()答案:√1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同一种药品。
()答案:×13. 精麻药品的处方应当由执业医师开具。
()14. 精麻药品的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答案:×15. 精麻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答案:√16. 精麻药品的运输应当采用专用车辆,并由专人押运。
精麻药品的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范文二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麻精药品调配使用制度
麻精药品调配使用制度
一、调配麻精药品时,调配人、核对人应严格核对处方、签署姓名,并登记麻精药品处方登记册。
调配使用麻精药品注射剂时需收回空安瓶、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并作记录。
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麻精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有权拒绝发药。
发现违反规定滥用麻精药品的、骗取和冒领麻精药品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三、执业医师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精药品处方。
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精药品,麻精药品必须双人双锁专柜、转张、专册登记消耗及专用处方,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四、开具麻精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书写完整、清楚。
对使用的麻精药品专用处方实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要完整。
麻精药品应按日作消耗统计,处方单独存放并按日编制顺序号,按月汇总。
五、麻精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它剂型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精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
其它剂型不得超过7日用量。
控释剂型不得超
过15日用量。
六、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精药品退药,患者应将剩余的麻精药品无尚退回,药师做好纪录并交于药库统一保管。
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唬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七、药剂科每月到各病区、手术室等检杳麻经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病区、手术室的备用麻精药品应帐物相符,剩余的麻精药品应按退药手续及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八、发生药品被盗事件,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
精麻药品培训考试试题库(含参考答案)
精麻药品培训考试试题库(含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以下哪项不属于精麻药品的范畴? A. 阿片 B. 吗啡 C. 阿司匹林 D. 可卡因 参考答案:C 2. 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应遵循以下哪个原则?
A. 安全第一 B. 经济合理 C. 以患者为中心 D. 遵守法律法规 参考答案:D 3. 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对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进行监督管理?
A. 药剂科 B. 医务科 C.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 质量管理科 参考答案:C 4. 以下哪项不是精麻药品的储存要求? A. 专库储存 B. 低温储存 C. 两人以上共同管理 D. 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参考答案:B 5. 精麻药品处方应由以下哪个科室医师开具? A. 内科 B. 外科 C. 麻醉科 D. 药剂科 参考答案:C 二、多选题 6. 以下哪些属于精麻药品? A. 阿片 B. 吗啡 C. 可卡因 D. 氯硝西泮 参考答案:ABC 7. 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应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A. 安全第一 B. 经济合理 C. 以患者为中心 D. 遵守法律法规 参考答案:ABCD 8. 以下哪些措施可以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使用? A. 严格处方审核 B. 加强药品管理 C. 提高医师素质 D. 建立患者用药档案 参考答案:ABCD 9. 以下哪些属于精麻药品的储存要求? A. 专库储存 B. 低温储存 C. 两人以上共同管理 D. 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参考答案:ACD 10. 以下哪些人员需要参加精麻药品培训? A. 药剂科工作人员 B. 医务科工作人员 C. 麻醉科医师 D.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参考答案:ABCD 三、判断题 11. 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可以由一个部门负责。(×)
12. 精麻药品处方可以由任何科室医师开具。(×) 13. 精麻药品的储存不需要低温条件。(×) 14. 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5. 参加精麻药品培训的人员包括药剂科、医务科、麻醉科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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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 体依赖性,能成隐的药品。这类药品具有 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作用, 另一方面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 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 重地社会危害。
我国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国务院于1987年 颁布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2005年8月,国 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条例»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医务 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 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包括治疗急性疼痛、 慢性疼痛、癌性疼痛时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临床麻醉的用药原则。
不良反应
氯胺酮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在麻醉恢复期有幻觉、 躁动不安、恶梦及谵语等精神症状,其次是在手 术中常有泪液、唾液分泌增多,血压、颅压及眼 压升高;偶有一过性呼吸抑制或暂停,喉痉挛及 气管痉挛,多半是在用量较大、分泌物增多时发 生。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 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这类 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静等 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 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 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 静催眠药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多数 镇静药加大剂量即可产生催眠作用,催眠药过量 可引起全身麻醉,更大剂量可引起呼吸和心血管 运动中枢抑制进而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适应证
本药应用广泛,如各种浅表、短小手术和 诊断性检查的麻醉;基础麻醉如小儿、广 泛烧伤、静脉穿刺困难者;其他辅助麻醉。 有支气管扩张作用,故适用于哮喘病人。
慎用与禁忌
严重高血压、动脉硬化、冠心病、心功能不全、 肺心病、肺动脉高压、颅压或眼压过高者禁用。 有癫痫、精神病史、甲亢及肾上腺嗜咯细胞瘤患 者慎用。
慎用与禁忌
慎用:
禁用:
急性青光眼患者。 对本药过敏者。 妊娠期妇女。 6个月内的儿童。
严重的急性酒精中毒,可 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 用。 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 能被加重。 低蛋白血症时,可导致嗜 睡、难醒。 严重慢阻肺患者,可加重 呼吸衰竭。 外科或长期卧床者,咳嗽 反射可受到抑制。
镇静催眠药物的分类
苯二氮卓类、巴比妥类、其它类
苯二氮卓类药理作用有抗焦虑作用;镇静、 催眠作用;抗癫痫作用;肌肉松弛作用。 巴比妥类药物在催眠剂量时,可诱导近似 生理睡眠,增加剂量时,会对全脑神经元 无选择性抑制。 其它类药物一般用于入睡困难的患者。
镇静催眠药物的选择
失眠的表现形式为入睡困难、过早觉醒和睡眠 中断等。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药物。
芬太尼
为µ阿片受体激动剂,作用与吗啡相似, 镇痛强度约为吗啡的75~125倍。易于通过 血脑屏障,起效快,静脉注射0.1mg后1分 钟起效,4分钟达高峰,维持时间为17~2 小时。本药主要在肝内生物转化,随尿液 和胆汁排出。
适应证
用于围术期及其他情况的镇痛,与麻醉药合 用作为辅助用药。
应用原则
不良反应
轻度的头晕、出汗、恶心、呕吐、心动过 速、直立性低血压。 静脉注射后可出现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 降。 有时可出现呼吸困难,排尿困难、震颤、 发热、咽痛。
氯胺酮
是一种具有镇痛作用的静脉全麻药。可选择性抑 制丘脑内侧核,阻滞脊髓网状结构束的上行传导, 兴奋边缘系统。此药可以产生一种分离麻醉状态, 其特征是僵直状、浅镇静、遗忘与显著镇痛,并 能进入梦境,出现幻觉。 氯胺酮起效快,静脉注射后1分钟、肌肉注射后5 分钟,血浆内药物浓度达峰值。苏醒迅速,对心 血管有兴奋交感神经作用,对呼吸的影响较轻。 此药入血循环后先进入脑组织,然后再分布到全 身组织中,主要在肝内进行生物转化,再逐步代 谢经肾排出。
一般不单独用于镇痛,主要用于麻醉辅助用 药和全麻复合。
使用方法
全麻辅助用药或麻醉诱导、维持:肌肉或静 脉注射,应辅助呼吸。与氟哌利多合用组成 神经安定镇痛术,小量分次静脉注射。
慎用与禁忌
本药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禁用于 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和重症肌无力及高敏 感性患者。孕妇及心律失常病人禁用。
不良反应
偶见眩晕、恶心、呕吐。静脉注射剂量过快 或过大时,可致胸壁肌肉强直和延迟性呼吸 抑制。
哌替啶(度冷丁)
为人工合成阿片类镇痛药,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 似,亦为阿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中枢神经系 统的阿片受体而产生镇痛、镇静作用。镇痛作用 相当于吗啡的1/10~1/8,维持时间较短,约2~4 小时。本药有呼吸抑制作用,镇静、镇咳作用较 弱。本药口服或注射均可吸收,肌肉注射后10分 钟即出现镇痛作用,持续2~4小时。口服吸收快, 有首过效应,可透过血脑屏障。主要经肝脏代谢, 主要经肾排出,少量经乳汁排出。
不良反应
常见嗜睡、头昏、乏力等,大剂量可出现 共济失调、震颤。 罕见的有皮疹,白细胞减少。 个别患者发生兴奋、多语,甚至幻觉。 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药物依赖性,停药可 能发生戒断症状。
艾司唑仑(舒乐安定)
本药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有较强的 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惊厥作用和较弱 的中枢性骨骼肌松弛作用。本药口服吸收 良好,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半衰期 为10~24小时。本药由肝脏代谢,经肾脏 由尿液排泄。
适应证
各种急性重度疼痛,如创伤、手术后疼痛 和分娩止痛等。 心源性哮喘。 麻醉前给药。 内脏剧烈绞痛,如胆绞痛、肾绞痛,常与 阿托品合用。 与氯丙嗪、异丙嗪等合用用于人工冬眠。
应用原则
本药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必须严 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严格掌握适应症。 疼痛原因未明确前,不宜使用本药,以防 掩盖症状贻误诊断。 药物依赖程度虽比吗啡轻,但连续使用亦 能形成药物依赖。 慢性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病人不宜长期使 用。
适应证
使用方法
失眠症,对入睡困难者更 佳;也用于术前、诊断检 查前及重症监护患者的镇 静以及全身麻醉诱导及维 持。
口服:用于失眠症,1 次7.5~15 mg,睡前服 术前给药,15 mg口服。 还可经肌肉注射和静脉 注射给药。
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头晕、乏力、少见血压下降。偶 见过敏性皮疹。短暂顺行性遗忘或长期服 用可出现躯体性和精神性依赖;骤然停药 可出现反跳性失眠。老年人或呼吸功能不 全者注射后会出现窒息或呼吸抑制。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天津市河北区妇产科医院 麻醉科 黄岩
前言
药物滥用已成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 重大威胁的全球化问题,引起各国政府的 高度重视。药物滥用是指与医疗目的无关, 由用药者采用自我给药的方式,反复大量 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 产生松弛和愉快感,从而逐渐产生对药物 的渴望和依赖,由于不能自控而发生精神 紊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经常会导致 严重后果。
根据国际«精神药物公约»,对于精神药品的医疗 和科学价值给予充分肯定;必须严格管制,只限 于医疗和科研应用;滥用这些药物会产生公共卫 生、社会和经济问题;需要者必须持有医师处方; 建立监督和许可证制度,限制这类药品的贸易; 对其合理医疗和科研应用建立评估和统计制度; 开展国际合作,限制这类药品的可获得性;加强 国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药物滥用。 我国对精神药品的管理:国务院于1988年颁布了«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2005年8月,国务院重新修 订并颁布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 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咪达唑仑
本药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具有抗焦 虑、催眠、抗惊厥作用和骨骼肌松弛作用。 其中催眠作用尤其显著。本药口服后0.5~1 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半衰期为2~5小时。 本药由肝脏代谢,经肾脏由尿液排泄。
应用原则
治疗时限以数天至2周为宜。 剂量要个体化,老年人从小剂量开始,长 期使用应注意观察患者是否有成瘾倾向。 静脉注射需具备一定条件,即有经验的医 师操作,在有呼吸机等辅助设备的医院或 急救站内进行。静脉注射速度宜慢。
适应证
失眠症 抗癫痫和抗惊厥。 慢性广泛性焦虑和发 作性焦虑者。 麻醉前给药。头昏、 乏力等;大剂量有共济 失调、震颤。 罕见的有皮疹、白细胞 减少。 个别患者发生兴奋、激 动、不安或睡眠障碍。 具有潜在的依赖性,长 期应用后,停药可能发 生戒断症状。
适应证
应用原则及使用方法
主要用于焦虑、镇静、 儿童肌肉或静脉注射最大 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 不能超过每日10 mg。 减轻骨骼肌痉挛。 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 药半衰期的清除。 肌紧张性疼痛。 癫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 可用于麻醉前给药,减 癫痫持续状态。 轻焦虑和紧张。 可口服、肌肉注射和静脉 注射给药。
镇静催眠药应用注意事项
长期服用易产生耐药性。肝功能障碍患者和老 年人应减少用量。
镇静催眠药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表现在呼吸和心血管功能的影响。 对急性酒精中毒、昏迷、休克、肝肾功能不全 者、老年人及儿童应慎用。禁止用于对本药过 敏、青光眼、重症肌无力、新生儿及孕妇。
地西泮(安定)
本药为作用时间长的苯二氮卓类药,可引 起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的抑制。具有抗 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本药口 服吸收快而完全,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 值,半衰期为20~70小时,容易穿透血脑 屏障,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本药 由肝脏代谢,经肾脏由尿液排泄。
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选择对疼 痛患者有效的用药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和治疗 方案的调整。 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患者建立长期的医疗 关系。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之前,患者与医师必须 对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强调功能改善 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开始阿片类药物治 疗后,患者应至少每周就诊1次,以便调整处方。 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连续使 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如疼痛已缓解,应尽早转 入二阶梯用药。 对癌症患者使用使用麻醉药品,在用药剂量和次 数上应放宽,但使用管理应严格。 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 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