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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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制度(二篇)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制度(二篇)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激励和管理领导干部工作的有效性和责任性,通过设定明确的年度考核目标,并按照一定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其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制度。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目标设定阶段:在年度开始前或年初阶段,上级领导与被考核干部一起制定明确的年度考核目标,这些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可操作,并且与工作职责和机构的工作目标相一致。

2.目标执行阶段:被考核干部根据设定的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并积极推动目标的实施和完成。

3.绩效评估阶段:年度结束时或评估周期到期时,上级领导对被考核干部的工作成果进行绩效评估,一般通过定期进行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绩效考核等方式进行。

4.结果反馈和奖惩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上级领导向被考核干部提供及时准确的评价反馈,包括肯定成绩和指出不足,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5.持续改进和优化:根据考核结果和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目标设定和评估方式,提高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通过设置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制度,可以使领导干部更加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动力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领导干部能力的提升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的考核目标体系,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夯实干部考核工作基础,为县委准确客观考核评价干部提供基本依据,根据《卢龙县局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卢发[____]____号),经县委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目标的制定与管理要以____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____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____,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考核目标的制定与管理必须坚持责任明确、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激励约束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目标的制定第四条建立目标责任制。

局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年度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个人岗位职责分工,突出经济建设中心,在科学谋划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考核目标。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创新成果的转化是企业不断壮大的主要原动力。

为了实现创新目标,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创新工作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全员的创新智慧,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益。

二、创新管理机构公司创新管理机构应于公司领导班子并列,主要负责全公司内部的创新管理及外部合作的协调,为公司制定创新战略提供支撑。

创新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创新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创新管理体系;(二)建立创新的奖励和考核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三)制定公司的创新战略和创新规划,拓展公司的创新领域;(四)监督和评估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创新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五)组织创新专家与顾问,评估和指导创新项目。

三、创新项目管理(一)创新项目申报和评估1. 鼓励各部门、人员向创新管理机构出具创新项目建议。

2. 创新管理机构成员一同审议并评估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前景,准确评估项目风险。

(二)创新项目实施1. 创新项目应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明确项目相关目标、责任和计划。

2. 创新项目进展情况应定期跟踪和评估。

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难点,建立创新知识库,避免重复工作。

(三)创新成果推广1. 成功的创新成果应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 积极推广创新项目的成果和应用,包括参加展会、发表论文和专利申请等。

四、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全面、系统考虑,涉及的方面极为复杂,除了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因素,还需要关注产业政策、法律环境、人才等方面的因素。

对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创新管理制度应该提供完善支持,建立一套完整的流程进行管理。

创新成果转化的主要流程包括:(一)评估创新成果转化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二)对投资方进行资信评级,寻求融资渠道,安排相关资金。

(三)建立产业化团队,组织生产和市场营销。

(四)制定推广和营销计划,掌握市场动态和市场需求。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可以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21•【文号】•【施行日期】2019.04.07•【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评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4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考核工作,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突出考核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含正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含正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领导论文:坚持“四个创新”加强干

领导论文:坚持“四个创新”加强干

坚持“四个创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干部队伍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

因此,我们必须从“选拔任用、学习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创新任用,不断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

切实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程序,科学选人。

着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进行选人用人,坚持做到“两公开”、注重“三结合”、推行“四差额”,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紧扣大局,科学选人。

围绕全县对接大交通和加快灾后重建的工作大局,坚持在灾后重建和大交通建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培养锻炼干部,及时为交通、建设等主管部门和重建任务较重的乡镇充实领导力量。

三是创新机制,科学选人。

探索建立科级领导干部“缺位公选”制度,打破干部身份和体制限制,面向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的优秀年轻干部。

创新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推行“海推”提名制度,“海推”产生领导干部人选。

2、创新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执政水平。

一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政治素养培训。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举办县级部门和乡镇宣传理论骨干培训班、副乡镇长培训班,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紧扣工作重点抓能力培训。

紧扣灾后重建和服务大交通、对接大交通工作大局,选派相关科级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加经济专题研修班学习;选派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多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委党校主体班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团队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学历学位奖励制度、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

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

只有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才能激励领导干部积极性,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文从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意义、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对策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可以更加科学地评估领导干部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效率,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及时奖励和提拔,激励他们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2.发现和解决问题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发现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和跟踪督导机制,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通过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评价,可以及时发现他们的不足和差距,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

4.落实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加对他们的约束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1.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和客观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考核评价中往往存在主观性过强、标准不够科学和客观等问题,使得评价结果不够准确和公正,难以反映领导干部的真正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考核评价主体不明确目前,一些单位在考核评价中缺乏一致性和统一性,评价主体和评价标准不够明确,导致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缺乏说服力和公信力,难以取得领导干部的认同和支持。

3.考核评价结果不够及时和有效目前,一些单位在考核评价中往往存在结果不够及时和有效的问题,使得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缺乏实际意义,难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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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田国华(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组织部重庆黔江409000)摘要:重庆市黔江区探索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经历了从“定性评价”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考核”且重、从“顺向了解”到“顺向了解和逆向评价”且重、从“单纯的班子和干部考核”或“单纯的目标考核”向俩者且重、从“统壹考核标准”到“共性考核和岗位职能考核”且重转变的历史进程,通过创新考核步骤和方式,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质量,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今后,仍应从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考核认证、强化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进壹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关键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考核创新考核是“风向标”和“指挥棒”,上面怎么考,下面就怎么干。

近年来,重庆市黔江区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壹、关于黔江区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历史进程(壹)从“定性评价”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考核”且重的转变黔江改革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式起源于原开发区时期,1998年原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划票打勾”转化为定量分值,将定性评价转换成定量考核。

2000年新区成立后,区委再次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进壹步调整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黔江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分值计算、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对于区县归且、乡镇机构改革以后,加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间的磨合,推动黔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从“顺向了解”到“顺向了解和逆向评价”且重的转变到2004年底,由于机构改革频繁,人员积压严重,干部的职级待遇难以解决,不少单位出现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下降,“黔江精神”严重滑坡的现象,为了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区委于保留考核等次评价和顺向了解的基础上,增加了“逆向测评”,即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作七个方面的了解:团结协作不好、选人用人不公、工作作风不实、依法行政较差、决策不够民主、廉洁自律不好、开拓创新较差;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作六个方面的了解:政策理论水平低、民主意识不强、协作不好、工作作风不实、创新能力弱、廉洁自律较差。

同时,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了解,仍增加了提拔、继任、改非、降职四个方面使用意向的测评。

这壹考核办法,对于区委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收集到了“顺向了解”难以掌握的情况,从而为区委决策提供可靠参考。

(三)从“单纯的班子、干部考核”或“单纯的目标考核”向俩者且重的转变为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2005年区委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区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目标考核成绩、民主测评分值按壹定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结合年度考核小组座谈走访的情况,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等次建议,其结果由区委常委会集体审定。

同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结果,反馈到各单位主要领导手中,且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整改内容,有效防止了班子、干部考核和目标考核“俩张皮”的问题。

(四)从“统壹考核标准”到“共性考核和岗位职能考核”且重的转变传统的考核,大多是用壹套相同的指标考核所有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不强。

我们正于完善从统壹标准到分类考核,从年底考核到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从统壹测评到分层次测评,从职务调整到把政治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考核模式,这壹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引向其应该履行的职能职责上去,使不同职位干部于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奋发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

二、黔江区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壹)整合考核,同步进行,减轻基层负担坚持系统思考,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壹是整合考核项目。

过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有区委组织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组织考察、区纪委组织的述廉考廉、政府有关部门对各镇乡(街道)和区直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以及对机关的民主评议。

这些考核分头进行,自成体系,互有矛盾,影响效率。

针对这种情况,整合分散于各部门的考核项目,对全区考核工作实行壹个龙头考核,壹套标准评价,壹个机构评定。

二是整合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壹组织,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区目标办),坚持日常督促检查和半年、年终考评相结合,区目标办每季度组织开展督查,半年开展检查初评;年终于各目标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关联职能部门统壹进行考评,考评结束后,由各考核牵头单位将考核结果和记扣分依据交区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送区目标办汇总。

三是统筹考核时间。

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和区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同步进行,以缩短时间,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二)着眼发展,构建体系,科学评估实绩坚持以实绩考核为主,民主测评、群众公认为辅,科学制订《综合目标考核评价办法》。

壹是建立分组考核体系。

根据单位性质、工作内容和街道镇乡工作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不同,将86个区级部门和30个街道镇乡分成6个小组(即,部门3个组:综合、党群部门组,政府部门组,中央、市于黔单位;街道镇乡3个组:壹组为3个街道和正阳镇、舟白镇,二组为除黎水以外的12个镇,三组为黎水镇和12个乡)进行考核,使各组之间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比较接近,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二是建立考核内容体系。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分为综合目标考核和群众公认度考核俩个部分,前者为定量考核,后者为定性考核。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为:区直部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调研工作、服务发展、信访工作、帮乡扶贫;街道镇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党建工作和综治、信访、计生、安全工作;驻外机构考核内容为招商引资、联系协调、运营效益和信息报送工作;金融单位考核内容包括重点工作、调研工作、服务发展、信访工作和帮乡扶贫工作。

群众公认度考核内容为:领导班子侧重考核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执政能力建设、团结协作、廉洁勤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侧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人品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建立分值计算体系。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综合目标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区委年初出台的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打分。

群众公认度测评成绩由区委年度考核小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得票数折合成分值。

民主测评90分(含90)之上的为“好”或“优秀”,80-89分为“较好”或“称职”,60-79分为“壹般”或“基本称职”,60分(不含60)以下的为“差”或“不称职”,班子和个人各项得票分值之和为民主测评得分。

领导班子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综合得分的计分权重为: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分占60%,群众公认度测评占40%。

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的计分权重为: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分占40%,群众公认度测评占60%。

俩项分之和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四是建立定性评价体系。

年度考核结束后,各考核小组根据测评和座谈、走访情况,撰写年度考核情况汇报材料(领导班子的材料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执政能力建设、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考核等次建议,存于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

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材料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人品道德、考核等次、个人存于的问题、原因及使用建议等)。

由区委召开常委专题会议,审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语,对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优缺点和存于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析,且反馈给各领导班子,于壹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同台PK,差额票决,选出标杆为了破解壹度时期各类考核中出现的“轰轰烈烈搞考核”、“真真假假搞评议”、“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突出问题,我们注重群众公认,创新考核方式,确保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公正。

壹是创新、划细考核等次。

壹般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均只有“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

将领导班子考核分为“特优”、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五个等次,增加了壹个“特优”等次。

综治、计生、安全等三个单项工作任意壹项被“壹票否决”的,或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于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得分于80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为“基本达标”单位;得分于90分之上的为“达标”单位。

“特优”单位于“达标”单位中票决产生。

二是同台PK。

“达标”单位中区级部门考核得分前18名、街道镇乡前8名为“特优”候选单位。

由区委、区政府召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召开年度工作经验交流暨考核评定大会,由候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演讲。

三是差额票决。

候选单位述职演讲后,参会人员现场票决、工作人员现场统计、票决结果现场公布,以得票多少为序,按2:1的比例确定“特优”单位,进入候选的其它单位为优秀单位。

(四)奖罚且用,考用结合,考出导向区委充分运用年度考核结果,着力于解决“干和不干壹个样、干好干坏壹个样、干多干少壹个样”的不合理现象上下功夫。

壹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班子调整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直接依据。

对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清、决策水平低、目标完成差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视其情况给予转岗、改非处理;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区直部门(不包括中央、市于黔单位)连续俩年列后俩名的主要领导,街道镇乡连续俩年列后俩名的党政主要领导,或连续俩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职务调整;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班子成员年龄、知识、专业、气质、性格等不合理的班子进行调整,力争使班子运行达到最佳状态;同时把优秀的正职调整到重要岗位,将优秀的副职提拔到正职岗位或纳入正职人选进行培养,将年度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管理。

二是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奖惩的直接依据。

对获“达标”等次之上的单位,按单位编内于职职工人数和考核得分计发综合目标考核奖(奖金总额=人均每分奖励标准×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得分×编内于职职工人数);对“基本达标”单位按人均每分奖励标准的80%计算奖金;对“不达标”单位,不给予奖励;对获得“优秀”或“特优”单位的,由区财政于达标奖的基础上,再壹次性给予3-4万元的奖励。

三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开展教育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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