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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维护医疗机构的社会公信度和药品质量安全,我公司制定了本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方式1. 公开招标采购:对于重要药品或药材的采购,我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过程。
2. 邀请竞价采购:对于一般用药品或药材的采购,我公司将采取邀请竞价的方式进行,以获得较为合理的价格。
3. 协议供货:对于一些长期合作的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我公司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以确保长期稳定的药品供应。
三、采购流程1. 采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和预算情况,采购部门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并报领导审核通过。
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将根据采购计划确定所需的药品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并向相关供应商发送采购需求通知。
3.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将根据采购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邀请竞价或招标通知。
4. 报价比较:采购部门将收到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和评估,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
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药品验收:采购部门将收到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
7. 质量监控:对于药品的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将实施质量监控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8. 数据统计:采购部门将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为今后的采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监管和控制。
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确保其供应的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3. 采购部门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药品质量安全。
4. 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档案管理和追踪。
五、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2. 监督检查部门应建立药品采购监督检查台账,对每一次采购活动进行记录和审查。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行为,保证医院的医疗质量和药物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内部控制,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药品的质量。
第四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医院领导对药品采购活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药品采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部门规定的采购程序、操作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六条药品采购需符合如下几个步骤:(一)需求确定: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医院采购部门评估需求,确定采购计划。
(二)招标公告:医院采购部门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条件等信息。
(三)招标文件编制: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采购要求、合同规定、评标标准等。
(四)招标文件发布:发布招标文件,供供应商下载、阅读和准备相关材料。
(五)投标报价: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投标书,包括价格、质量和服务承诺等。
(六)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八)采购执行:医院按合同约定付款,并监督供应商按时交付药品。
(九)验收入库:医院药品部门对药品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七条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资质。
(二)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三)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医院要求。
(四)保障供货和售后服务。
第八条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货渠道清单等相关资料。
(三)合同履行能力证明,如资金、设备、人员等。
第九条供应商应定期进行资质审核和产品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渠道的稳定。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采购流程、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号)、《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 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局令第 26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 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粤食药监局药通【2018】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采购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采购、销售和质量管理环节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采购操作规程”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5.2采购药品必须从已合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同时需要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5.2.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5.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5.4购进药品前,由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根据药品销售行势和库存情况共同制订“采购计划”,并报质量管理环节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生成“采购记录”,内容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等,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
5.5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保医院药品供给的质量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标准化药品采购管理流程,以下将针对药品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
一、采购需求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病人人数、病种构成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
采购计划应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修订和调整。
2. 采购需求审批采购计划经由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审批部门应对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供应商选择和评估1. 供应商甄选和登记医院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和药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和风险评估,保证其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和稳定的供应能力。
2. 供应商绩效评估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药品质量合格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三、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1. 合同签订医院与供应商在选择完成后,双方应签署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重要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2. 合同履行监督医院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并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四、采购流程管理1. 采购订单管理医院应通过电子化系统进行采购订单管理,对采购过程进行跟踪和控制,确保采购进程的透明和规范。
2. 质量检验和验收医院应建立质量检验和验收制度,对采购到的药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医院的要求。
五、库存管理1. 药品入库管理医院应建立药品入库流程,对采购的药品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入库,确保药品进出库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库存管理和盘点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和核算,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合理使用。
六、临床使用管理1. 药品配送和发放医院应通过严格的配送和发放程序,确保药品按时、按量到达临床科室,并对药品进行监管,防止滥用和浪费的发生。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加强药品采购的管理,保障药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药品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药品采购组织第三条药品采购工作由本单位党政机关的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从事药品采购工作。
第五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有关药费和患者用药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求。
第三章药品采购程序第六条药品采购工作项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招标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七条药品招标工作应当依法透明、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障所有招标人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八条药品评审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评审专家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第九条药品中标单位应当履行相关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药品。
第十条未中标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申请,由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药品采购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应当按照保密的原则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资质审核和信用评价,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合法。
第十四条药品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争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五章药品质量监督第十五条药品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单位应当定期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药品采购单位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防止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给(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那么: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标准用药、一品两规的原那么,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根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给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给目录制定采购方案,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给。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用药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坚持依法、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和监督,保障用药质量安全和医疗安全有效性。
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采购程序透明化,信息公开化的原则,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采购。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和病情变化,合理规划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储备、更新换代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药品采购的质量和价值。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九条药品采购需进行需求评估,由专业人员进行药物需求计算,并报院内药品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招投标公告,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依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在规定范围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对补充采购应及时调查采购人员需求并睁大整体衔接的投标,确保药品采购全面,准确。
第十四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采购环节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七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库存监管机制,做到库存信息准确,时间有效。
第十九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确保药品库存安全,做好库存管理和标示。
第二十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XX省药品使用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的药品为常规采购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2、药品保管员依据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所列药品,结合各药房药品实际销售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品采购员,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采购员按照药品采购计划每周进行采购。
3、药品采购及药库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XX省药品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医院确定的正规药品供应单位采购药品。
药品的供应单位要求相对固定。
5、药品采购员认真执行采购计划,及时将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
遇有医院必需的紧缺药品,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
6、药品保管员按照《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进行验收,要求货到票到,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7、对医院近效期药品、滞销药品、破损药品应及时报告采购员通知供应商解决,并做好记录。
8、对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新引进药品、临时采购药品、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领用。
9、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10、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科主任写出书面申请,经药剂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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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 记录。 十二、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规定药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设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柜, 陈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含可待 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国家规定药品。 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 应符合 GSP规范要求, 并指定专人负 责。严禁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语及本 店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目录。 三、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 30 ㎎ ( 不含 30 ㎎) 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 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 四、严格凭身份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 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 并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证件号码。 一次销售不 得超过 2 个最小包装。 五、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台账。 药品零售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专册登记 零售台账相关信息, 登记的内容包括: 购买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以及所售药品 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等。企业 要对购买人身份证号等信息保密,不得作为他用。 六、零售台账要及时进行分析汇总, 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 大量、 多次购买含 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上述药品的,应当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 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 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 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 留存: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当 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 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三、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 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 计量器应 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装斗人 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 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 应当查验, 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 《药品生产许可证》 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当具有代表性。 七、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 包装、 标签、 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八、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 记录内容要齐全。 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记录上 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九、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 并及时 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 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 顾客不愿留存处方, 应按要求作 好配方销售记录。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 温要求。 二、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保持环境整洁。 存放、 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 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 药品。 三、药品的陈列应当按剂型、 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并设置醒目标志, 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四、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五、处方药、 非处方药 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 非处方药 专用标识。 六、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 七、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八、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九、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 十、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 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并保证存放温 度符合要求。 十一、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 装斗前应当复核, 防止错斗、 串斗;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 验货,防止不合 格药品入库。 二、药品到货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 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三、冷藏、 冷冻药品到货时, 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 运输时 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四、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进行验收。 五、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 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 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企业应当按照验收规定, 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 抽取的样品应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 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