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有关规程规定

汇编

山东省煤炭局生产技术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

煤炭工业部文件

(83)煤生字第700号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

规定》的通知

各省(区)煤炭局(厅),东北内蒙古、安徽煤炭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各统配重点矿务局: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作用,适应煤矿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现正式颁发试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广泛征集地质测量和采、掘、设计等部门的意见,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于八四年内报部,以便修改。

附件《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印)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主管局、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常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5条地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为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导,各企业和管理部门都应设置相应的地质测量机构。

第6条各单位都要选派年富力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地质测量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矿务局、矿可提拔并配备地质测量专业的局矿副总工程师,作为总工程师的助手主管地质测量工作。

第7条各局矿配备地质测量人员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地质、测量、钻探专业的技术人员应配齐、配够;

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以上的矿,要配专职的水文地质人员;

三、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储量管理人员和制、绘图人员;

四、各矿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由各矿务局根据本规定要求和矿井地质条件、井型大小、井田范围等,制定细节自行规定,但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8条各矿务局都应建立生产勘探队,负责本局范围内矿区生产地质补充勘探工作。矿务局勘探队在业务上必须受地测部门的领导。分散在各矿(井)的地面钻机,原则上应由矿务局(矿)地测部门集中调配使用。

第三章职责范围

第9条业务范围

一、负责矿区的生产勘探工作。亦可受煤田地质公司的委托,承担

部分扩大井田范围、属资源勘探性质的工程。

二、进行矿井(露天)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区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

三、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露天)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在缺水矿区,负责寻找水源。

四、调查、研究矿山地温、地压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资料。

五、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六、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七、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有关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八、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有关部规定,进行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

九、负责对矿井“三个煤量”(露天“二量”)的测算和上报。

十、参加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区(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一、承担生产建设需要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地质测量工作。(如工程钻孔、测设各种管线等)

十二、结合生产,开展矿井(露天)地质和测量科学技术的研究工

作。

第10条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对下列事项负责。

一、本专业各项技术工作和工程完成情况;

二、业务范围内的地质测量资料提供的及时、可靠;

三、从地质测量技术方面指导采掘工程的正确性;

四、向上级机关呈报的报表、报告等准确及时。

第11条矿务局地测部门应负责进行以下工作,并对其完成情况和效果负责。

一、负责对所属各矿、厂、工程处、钻探队、测量队等的业务技术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计划管理,监督检查并保证各项工作按部颁各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组织矿务局(矿)地测系统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协助教育部门对地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科研攻关、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等各项学术活动;

三、负责本级管理部门权限范围内的各种报告、设计、文件等的审批和上报,参与有关重大事故的分析;

四、对各生产单位地质测量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等,负责编制购置计划和分配、平衡;

五、负责组织完成矿区控制网、矿区补充勘探工程,编制区域地质地形图等区域性地质测量工作。

第12条煤矿地质测量部门有下列权限。

一、对不考虑地质条件、不按技术政策规定乱采乱掘的错误做法,有权提出意见,并有权向上级业务部门或领导反映。在参加审查有关采掘设计方案时,地测人员有权保留意见和拒绝签字;

二、与生产、技术部门之间产生分歧意见,在本单位得不到妥善解

决时,可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对违反设计要求或不按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施工,可能造成返工浪费或安全隐患的采掘工程,有权阻止,并报请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四、对违反开采程序或采取不正确的开采方法,造成资源大量损失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反映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在参加审批储量报损等会议上,有权保留意见并拒绝在审批文件上签字;

五、根据工作需要,对本系统内有关仪器设备的调整及地质测量人员的调动、晋升、奖罚等,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有贡献的地质测量人员,应受到表彰或奖励。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13条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部颁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各省局(厅、公司)、矿务局制定的有关规定、工作标准和细则,都必须符合部颁有关规程的基本要求。

第14条各级地质测量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技术考核制度、岗位技术练兵制度、图纸资料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保管制度等,并按制度要求严格遵守。

第15条各矿务局、矿的地测部门每年、每季、每月或每月必须根据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编制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拖欠。

第16条凡是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如勘探工程、地面控制网测量、

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以及地测部门负责的防治水工程等,均需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

第17条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需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提交或报出。

第18条生产地质和测量工程(包括生产勘探、测量、防治水等)所需仪器、设备、材料和费用,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预先做好年度计划,并按营建费用划分办法的规定,分别列入成本、维简费、事业费和其他专预费用解决。

第19条地质测量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动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第五章业务联系

第20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

第21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一、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二、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三、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

四、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部门应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五、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六、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22条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一、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二、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三、各矿都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需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进行检校;

四、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五、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六、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质测量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第23条与回采的业务联系。

一、地质测量部门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二、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质测量部门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质测量部门的数字为准;

三、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测量的数据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四、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质测量部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章科学研究

第24条为了适应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地质测量手段的改革,不断丰富本学科的理论,必须加强煤矿地质测量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25条煤矿地质测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应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关键问题为主,如改革地质测工作方法的研究,提高地质测量成果资料精度和可靠性方面的研究以及地质测量学科新理论的研究等。

第26条煤矿地质测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应主动与科学部门和有关大专院校密切合作,实行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加速科研进度,争取早出成果。

第27条煤矿企业的科研单位,有条件的要配备地质测量专业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科技情报工作,注意积累资料,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科研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28条本规定是针对煤矿企业(矿务局、矿)地质测量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其他具体技术要求,一律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第29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第30条基建矿井和地方煤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录一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节录)

关于颁发《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81)煤财字第141号]

各省(区)煤炭局、北京矿务局、大屯煤矿

为了管好用好煤矿维持简单生产资金,根据(80)煤财字第1100号和(80)材企字第561号文件的精神,制定了《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

(二)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第五条资金的来源与分配

1.矿物局(矿)根据当年原煤产量从成本中按每吨煤提取两元七角五分,其中一元必须用于开拓延深的工程和设备。当年没有这项工程的,应将这项资金专款、专户储存在银行,不准挪用。

2.财政部拨给煤炭部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按年度计划产量每吨煤拨给一元二角五分,由煤炭部掌握,有重点的使用。其中五角用于开拓延深,重点补助。

3.矿物局(矿)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第六条省煤炭局可根据具体情况从矿物局(矿)提取的维简资金

中抽取一部分集中使用,抽调多少,由省煤炭局规定。哪一级掌握的资金由哪一级审批使用计划,并报上级备案。

第七条矿提取的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范围:

1.用于生产矿井的开拓延深:

(1)立井和分水平(阶段)的开采,年产九万吨以上的斜井及平峒,在向下一水平延深时,需要开凿的主体工程:包括主副井筒、井底车场及峒室和到第一石门为止的两翼运输巷、总回(入)风道、以及矿井延深后需要做的为全矿井或一翼服务的风井、注沙井、交通井的直接工料费和相应的管、线、道工程和设备。

(2)露天矿的舍场固定干线的延长和相应增加的站房工程以及储水峒、永久性排水坑、绞车道、风道峒室等工程的直接工料费和设备。

(3)露天矿往下段延深需要延长干线而发生的管、线、路(包括钢轨、枕木、鱼尾板、道钉)费用。

(4)由工程处或独立系统施工的工程辅助费用和施工管理费。

2.用于按术措施和环节改造工程。

3.用于安全措施工程和所需设备,这项费用每吨煤要保持三角左右。

4.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包设备更新和本企业房屋建筑物重建但不包括综采设备的购置和更新)零星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

5.用于经主管部门批准增建的职工宿舍和校舍。年使用额度应不超过当年住宅和校舍的基本折旧。

6.用于生产地质勘探的费用。

7.用于一次拆民房五十户以上的费用。

8.综合利用,处理“三废”等措施补助费用。

第八条矿务局(矿)附属厂仍采取提取基本折基金办法,留用基本折旧的基金部分作为附属厂本身的更改资金来源。

附录二生产地质勘探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颁发“生产地质勘探暂行管

理办法的指示”

[煤炭工业部1961年11月18日(61)煤生地钟字第214号]

为了保证生产矿井中地质、掘进和采煤三个环节的紧密衔接,达到正常生产,必须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加强生产矿井的地质勘探工作,为矿井的开拓掘进准备出准备的地质资料。这样,就必须加强生产地质勘探中的计划管理,使生产地质勘探工程所需资金和材料设备,得到合理的解决,为此,特颁发“生产地质勘探的暂行管理办法”,作为最近几年内生产地质勘探的暂行管理制度。各单位在编制一九六二年计划时,即可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希即转知所属各局、矿遵照执行。

[附]

生产地质勘探暂行管理方法

一、关于生产地质勘探的范围及资金划分的规定

为了合理开发资源,延长矿井寿命,保征生产和开拓掘进的正常进行,在生产矿井范围内,增加储量,提高储量级别,探清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的地质勘探工程(包括钻探、巷探、槽探等工程),属于生产地质勘探工程。按照工程性质及资金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类:

1.属于生产成本解决部分

在生产或开拓的高级(A+B级)储量地区,采煤和掘进过程中,为

了了解局部地质构造、煤层情况以及探放老窑积水而进行的勘探工程,其所需费用,由各单位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2.属于技措费解决部分

(1)把井田深部或两翼范围内的低级储量升为高级储量和了解未来开拓地区的地质构造和煤层情况所进行的勘探工程;

(2)生产矿井井田内的水文地质勘探工程;

(3)为探明井田内,过去在设计中未包括的可采煤层所进行的勘探工程。

以上工程所需费用,由国家拨款的四项费用中解决。

至于扩大井田增加储量以及新井移交时勘探程度不够,基本地质构造不清,为进一步探清地质情况,提高储量级别所进行的勘探工程,应属于资源勘探范围,按资源勘探规定办理。其费用由地质勘探事业费解决。

具体财务划分,按照煤炭工业成本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二、关于生产地质勘探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属于生产成本解决的勘探工程计划,由各矿务局自行掌握。

2.属于生产技措解决的勘探工程计划,每年在编制生产技措计划时,由矿务局根据生产及开拓掘进的需要,提出计划项目,由省(区)管理局(厅)审查,列入当年技措计划,报部审核。

由地质勘探费解决的勘探工程计划,每年矿务局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提出项目,由煤田地质队会同矿务局共同编制计划,经省(区)管理局(厅)审查批准,列入资源勘探计划,报部审核。

三、关于勘探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1.由生产成本解决的勘探工程,其勘探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由各矿务局掌握。

2.由技措费解决的勘探工程,其勘探设计由矿务提出,管理局审批。

属于地质勘探事业费解决的资源勘探工程,其勘探设计,由煤田勘探队根据矿务局的要求提出,按资源勘探规定程序审批。

四、关于补充地质勘探施工的分工

1.属于生产成本及技措费解决的勘探工程,规定由各矿务局生产勘探队施工。没有生产勘探队或生产勘探力量不足的矿务局,不能担任本矿区的勘探任务,而煤田勘探队有力量承担时,可以委托煤田勘探队施工,勘探费用及材料由矿务局拨给。

2.属于地质勘探事业费解决的资源勘探工程,由煤田勘探队施工,如地区分散、工程量大,在经济上不宜于煤田勘探队施工的工程,而生产勘探队又有力量时,可由煤田勘探队委托生产勘探队施工,所需费用及材料由煤田勘探队拨给。

五、关于勘探成果资料的编制和审核

由技措费和地质勘探费解决的勘探工程,在工程结束后,必须编制地质或水文地质报告。凡由矿务局施工的工程,其报告由矿务局编制,由煤田勘探队施工的工程,其报告由煤田勘探队编制。

设计生产能力有60万吨或60万吨以上的矿井,其报告由省(区)管理局(厅)审查后报部审核;60万吨以下的矿井,其报告由省(区)管理局(厅)审核。

附录三关于加强生产地质勘探工作的通知

(76)煤地字第235号

各省煤炭(然化)工业局:

为了给老井挖潜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保证现有生产矿井的正常生产,急需加速老矿区的地质勘探工作。为此,现将有关加强生产地质勘探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管理的分工问题

1.各矿务局凡属扩大资源勘探、生产矿井补充勘探和生产地质勘探队施工的重要工程钻孔的计划、技术等业务管理,在各省煤炭(然化)局的领导下,由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对各矿务局(矿)的生产地质勘探队进行业务指导,部里归口到地质局负责。

2.凡属生产矿井井下地质工作,如矿井探水、探小构造、修改矿井地质报告、编制采掘工程地质说明书和井上下测量等工作的计划、技术等业务管理,由生产部门负责。

二、关于建立必要的生产地质勘探队伍问题

凡需建立生产地质勘探队的矿区,所需技术工人可由煤田地质公司(大队)帮助培训,专用设备和管材,由矿务局编制计划,省煤炭(然化)局审查后,报部地质局统一安排。所需资金和劳动力,由省煤炭(然化)局负责安排。

三、关于勘探费用的划分问题

凡属以下情况,列为资金勘探项目:

1.由于矿井井田范围扩大,已超出了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范围和矿井原地质报告不属于最终地质报告,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现重大地质问题,需进行地质勘探工作的;

2.虽然已提过最终地质报告,但矿井开工或移交生产后,发现地质构造形态与原地质报告有重大出入,需要补充勘探的。

上述项目,应由矿务局提出计划,由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提出意见,报省煤炭(然化)局批准后列入计划,并报部地质局审核。

资源勘探性质的项目,原则上由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所属勘探队施工。如力量不足,生产地质勘探队又有力量承担,可由生产勘探队施工,资源勘探项目的勘探设计,须经省煤炭局或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审批。经费由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在事业费中按项目进度拨款,

所需专用管材按当年煤田地质勘探队每万米实拨量拨给。统计报表定期向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汇报。资源勘探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编制地质报告,经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初审,并报有关单位批准。

生产矿井补充勘探所需的资金由矿务局更新改造资金内列支,各类工程钻孔所需费用,由各个工程项目内列支。

四、关于生产地质勘探队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渠道问题

凡属通用设备、材料由矿务局(矿)生产维修指标中解决。凡属地质专用设备、配件和直供单位所需地质专用管材,今后统一由地质部门归口,即矿务局提出计划,报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汇总,由省煤炭局统一报部供应局、地质局各一份。根据部分配给地质方面(包括生产地质)的指标,在省煤炭局领导下,由煤田地质公司(大队)归口订货供应。

五、矿区地形图已经陈旧,误差很大,影响生产建设,要逐步有计划地更新,需要进行航空测量的部分,由矿务局提出航测计划,报省煤炭局批准后,交由省煤田地质公司(大队)汇总报部地质局、生产司各一份。航测费用由矿物局自理。

一九七六年六月三日(印)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有关规程规定 汇编 山东省煤炭局生产技术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

煤炭工业部文件 (83)煤生字第700号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 规定》的通知 各省(区)煤炭局(厅),东北内蒙古、安徽煤炭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各统配重点矿务局: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作用,适应煤矿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现正式颁发试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广泛征集地质测量和采、掘、设计等部门的意见,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于八四年内报部,以便修改。 附件《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印)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主管局、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常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煤矿CAD矿图编制标准说明

世界大学城 帮助 煤矿CAD矿图编制标准说明 第一章矿图技术管理及制图技术 第一节矿图技术管理的一般规定 矿图的基本要求 1、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的技术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以及绘制的方法、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规定。规程上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执行。 2、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设施齐全的专门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效率。 3、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4、图纸的幅面尺寸执行GB/T14689—93技术制图图纸幅面规定,地质测量坐标格网一律采用100×100mm。

5、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按自然分层绘制。厚煤层,采用人工分层开采的矿井,在一张图上不得超过三个人工分层,并分别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 6、矿图原则上以自然井口(采区)划分图幅,但较大采区也可分幅绘制。矿图的图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便于长期保存;2.便于绘制和使用;3.同一矿井矿图的图幅应尽量一致。 7、矿图绘制要达到以下要求:1.尽可能采用数据的计算机处理和机助制图;2.绘制的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3.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注记必须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不准用繁体字、自选字和别字;4.颜色标准,着色均匀;5.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 8、标准图幅的图纸均按210×297mm(即A4)规格,自由分幅非标准图幅的图纸可统一规格折叠。所有图纸应将图签露在外面,以手风琴式折叠,装入图袋。每套图以矿井为单位,并附有目录表。 第二节生产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一、生产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1:2000。

地测岗位职责

镇雄县宝树煤矿 地测岗位职责 镇雄县宝树煤矿 2020年度

第一节地测主管职责 1、负责组织本矿地测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测量工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规划全矿地面、井下基本控制测量工作;制定矿井测量方案和测量方法;确定规划测量精度,负责组织参加重要工程或大型贯通测量工作。 3、负责三等和四等及以下的控制测量。 4、负责组织、参加重要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及方法。 5、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熟悉矿井生产过程,参加矿井工程技术设计和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三书”,参与矿井水平延深及扩建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 7、监督煤炭资源的合理回收,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量、损失量等,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损和审批工作,定期整理矿井“三量”及回采率分析资料,研究提高资源回收率。 8、负责组织开展地质及岩移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质和岩移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9、组织编制、修改、补充基本矿图及其它重要图件,负责审核重要地测资料,主办上级机关的报表和文件。 10、负责组织、编制采区、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总结,负责定期组织地质报告的修改工作。 11、负责对地测人员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对新地测人员的业务技

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 12、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矿井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学习推广先进技术,总结先进经验。 13、负责地测资料及仪器工具的保安。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二节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 1、担负本矿地质工作的一定责任,协助地测主管组织地质人员严格执行地质《规程》、《规定》,负责组织日常的各项地质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三书”,参与编制采区、工作面的采后总结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日常的地质编录工作,参与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编制、修改、补充,及时填绘生产过程中所需图纸。 4、协助主管并参与监督煤炭资源的合理回收、测算、统计、上报矿井储量、开采量、损失率等,了解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协助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 5、参与编制矿井远景规划和年、季、月计划工作,协助主管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地质问题,并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有关地质资料。 6、协助对新地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学习推广先进技术、总结先进经验。 第三节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1、担负本矿测量技术工作,协助地测主管组织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各种测量工作。 2、正确进行井上、下工程的测量设计、标定、计算工作,监督采掘工作的正确合理进行及工程质量,组织验收采掘作业量。 3、协助组织处理定期补充和修绘基本矿图及专用矿图;及时测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1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 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煤炭工业出版社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 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 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992年1月11日

目录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 第一节基本要求 (8) 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 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 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 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 第五章交换图 (13) 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一般要求 (34)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 第四章注记 (36) 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 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 储量,掌握资源/ 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

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 年至少进行1 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

地质勘探部岗位职能职责

地质勘探部岗位职能职责

地质勘探部岗位职责 一、高级地质工程师/综合组长岗位职责 1、在地勘部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矿业法规和矿山地质工作的技术规范。 2、负责矿山地质及找矿的长远规划及总体布局。 3、对区段地质提交的综合地质及生产管理地质方面的设计、计划和各种地质成果进行审查及审定,布置并审查年度地质储量、生产矿量计算工作。 4、组织研究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质工作的理论和方法,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经验。 5、负责或承担对外地质业务横向联系。 6、参与年、季、月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拟定总体探矿方向、方案、步骤和时间以及专题科研项目。 7、研究处理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攻关的)疑难地质问题。 8、参与审查采矿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采矿部门降低贫化损失,提高矿产综合回收和综合利用率。 9、负责各类综合台帐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综合地质研究的图件。 11、熟练掌握AutoCAD、Mages 和Office 等办公室软件。 12、负责本组人员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公司及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班组人员月度工作量、出勤考核表,次月五日前汇总上

报分管副主任。1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4、总结地质探矿经验,按季(月)及时提供地质工作总结报告。(采场终结验收报告、坑、钻探工程地质效果评估报告、收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评价资料等)。 15、负责年、季、月的地质和钻探专业管理考核的汇总、审核工作。 16、负责对地质工、技术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17、负责分管的地质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18、自觉遵守公司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区段地质组组长(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和高级地质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区段的地质工作。 2、负责本组人员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生产的经济效益与地质效果负主要责任: 1) 深入采掘作业面,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地质难题或问题,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 2) 检查或修正编制的图件、台帐和文稿,并分类归档管理; 3) 负责本区段地质探矿和生产探矿工程设计工作、并经高级工程师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指导施工,指导和审查、编绘工程施工图和进度图;

煤矿CAD矿图编制标准说明

煤矿CAD矿图编制标准说明 目录 第一章矿图技术管理及制图技术 (1) 第一节矿图技术管理的一般规定 (1) 矿图的基本要求 (1) 第二节生产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2) 一、生产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 (2) 二、生产矿井必备的测量图 (2) 三、生产矿井必备的地质图 (3) 四、生产矿井必备的储量管理图 (3) 五、生产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3) 六、生产矿井必备的通风防尘系统图 (3) 七、生产矿井必备的机电运输系统图 (4) 第三节各种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4) 一、井田区域地形图 (4) 二、工业广场平面图 (5) 三、采掘工程平面图 (6) 四、主要巷道平面图 (7) 五、井上下对照图 (7) 六、矿井地面控制网图 (8) 七、矿井地形地质图 (8) 八、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8)

九、矿井地质剖面图 (9) 十、矿井煤(岩)层对比图 (9) 十一、矿井分水平地质切面图 (10) 十二、矿井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量估算图 (10) 十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11) 十四、矿井充水性图 (12) 十五、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13) 十六、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14) 十七、矿井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 (15) 十八、矿井防治水系统图 (15) 十九、通风、防尘管路系统图 (16) 二十、机电运输系统图 (16) (一)图纸图签要求: (16) 机电运输系统图图签格式 (17) (二)供电系统方框图 (17) (三)配电(供电)系统图 (18) (四)排水管路系统图 (19) (五)通信系统图 (19) (六)压风管路系统图 (20) (七)提升运输系统图 (20) (八)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21) 第二章煤矿矿图图例 (22)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版)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地测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煤炭开采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地质测量安全工作,防止地测重大事故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三、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地质构造分布,煤层结构和顶底板岩性情况,为采掘顶板安全管理提供可靠数据。 四、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开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对受水害威胁区域的采掘工程,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五、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准确、及时地掌握巷道进度,把影响采掘安全的地质因素,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六、认真掌握煤层开采程序、采空区岩移规律,准确确定保护地面建筑物的保安煤柱以及引起地面塌陷的影响范围,提供井上、下对照资料,以保护矿井设施,指导安全开采。 七、负责巷道贯通时的贯通测量工作,并及时向有关生产单位发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共7页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 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 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 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 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 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 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 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 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 (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 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 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 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 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 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 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

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 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第9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1.矿区井田分布图;2.矿区地形图; 3.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第10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1.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6.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 第11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1.矿区水文地质图; 2.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第12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 用矿图 第13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一、填空题 1、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安监总煤字()135号印发《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2、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的基础上,从煤矿()开始,直到()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3、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4、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和(),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5、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年至少进行()次。 6、井工煤矿应根据()、()、()、()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7、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和()4种类型。 8、煤层稳定性以()和()划分,采用()和()结合的方法确定。 9、薄煤层以()为主,()为辅;中厚及厚煤层以()为主,()为辅。 10、一个煤矿原则上只评定划分()地质类型,但在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条件等有明显分区规律时,可分()、分()划分地质类型。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组织审定。 11、煤矿地质类型每()年应重新确定。当煤矿发生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煤矿应在()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12、矿井地质勘探按其目的不同,分为()、(、()和()等四类。 13、矿井地质勘探应遵循()先于(),()先于(),()先于()和物、钻、巷探相结合的原则。 14、井工煤矿补充勘探工程布臵应坚持(),且与()工程结合。补充勘探钻孔应穿过最下部可采煤层底板至少()。 15、煤矿必须备齐()、()、()和()等地质资料。 16、煤矿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内容(),每()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17、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应以查明()、()、()、()和()等为主要任务,满足工程设计和安全采掘(剥)要求。 18、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应遵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用”,钻孔应兼顾()、()、()和()等多项任务。 19、观测描述断层,应围绕确定其()、()和()的力学属性来进行。 20、地质观测应做到()、()、(、()。 21、实测资料必须()、();预测资料必须(),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22、凡()、()和其它的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做观测点进行观测。 23、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24、矿井充水的条件分析主要是对()和()的分析。 25、矿井充水的水源有()、()、()和()四种。 26、煤矿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提出()报告,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27、煤层顶底板特征观测包括:伪顶、直接顶、伪底和直接底的()、()、()、()及其()。必要时,测试岩石物理力学参数。 28、井下()观测、记录、描述的地质现象,必须于升井后()天内整理完毕,并反映在相关图件或台账、素描等地质文档中。对采掘(剥)工程布臵有影响或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总工程师。 29、煤矿地质综合分析必须以完整、准确的()为基础。

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科是矿井地质测量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地质、测量、绘图、储量、水文、井筒监测、钻探管理等技术工作。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负责为矿井生产及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随时掌握采掘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测技术问题。 3.搞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做好月度地质预报及采掘工作面水害(情)分析预测月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坚持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老巷(硐)、停采线、含水层下发通知单制度。 4.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提交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生产补充勘探,编制矿井三个煤量及储量报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业务监督。 5.参加各种工程设计,负责检查、验算设计图纸,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及时掌握各项贯通工程的进度,做到煤巷30-40米、综掘煤巷50米以上、岩巷20~30米下达贯通通知单。 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7.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 8.参加编制矿井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协助总工程师搞好业务范围内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9.负责组织召开由业务组长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科务会,分析排查近期采掘工作面前方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10.负责利用先进物探手段,为矿井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水文资料,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1.负责编制“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 12.负责定期对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 13.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水害事故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演练方案,搞好演练总结。 14.负责上报地测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 15.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煤矿图纸绘制标准及要求

矿井11种图纸绘制标准及要求 第1条、计算机绘制矿图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符号运用要正确、统一,图纸内容应布置适当,着色准确;矿图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及通、防、机电提运、测量规范等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要求制作的基本矿图。 第2条、矿图上的内容、标注、符号、图幅及编号要符合规定技术标准,比例尺应符合规定。图纸中的采、掘巷道、工作面、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等必须是实测资料,并能真实、现时的反映矿井生产及安全状况。各种注记必须齐全、规范。图纸中必须有图框线、图名、比例、图签、图例;图签栏内容应齐全,必须有煤矿法人或矿长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3条、矿图要根据实际变化及时填绘和标注。 第4条、各种矿图均须使用统一的坐标系统。 第5条、计算机绘图人员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掌握相关技术标准,采掘绘图员具有一定的矿井地质、水文、测量、采掘和储量的知识,通防和机电绘图员应有一定的本专业的知识。 第6条、图纸资料来源明确,图号清晰,编制、审核、校对分工明确。 第7条、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正确使用图例,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第8条、各种矿图的绘制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间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 第9条、图纸要按规定定期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由生产科每月3日前根据测量结果、地质情况绘制;矿井充水性图、月度预报图、月度计划图根据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补充、修改、填绘一次;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每月绘制一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填绘一次;其他图纸每半年根据生产情况修正完善一次;应急图纸要随时填绘。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2014【新标准】

《规定》执行日期为2014年3月1日,原煤炭工业部1983年11月颁发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和1984年5月颁发的《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

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4种类型(表2-1)。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00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版本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地测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煤炭开采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地质测量安全工作,防止地测重大事故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三、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地质构造分布,煤层结构和顶底板岩性情况,为采掘顶板安全管理提供可靠数据。 四、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开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对受水害威胁区域

的采掘工程,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五、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准确、及时地掌握巷道进度,把影响采掘安全的地质因素,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六、认真掌握煤层开采程序、采空区岩移规律,准确确定保护地面建筑物的保安煤柱以及引起地面塌陷的影响范围,提供井上、下对照资料,以保护矿井设施,指导安全开采。 七、负责巷道贯通时的贯通测量工作,并及时向有关生产单位发出贯通通知单,确保贯通时的安全。 八、凡独头掘进的巷道,在接到停头通知单后要及时、准确测量巷道迎头位置,并及时填绘。 九、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准确地收集地质资料和测绘巷道,为安全生产服务。

十、负责井下突水点的水量、水压等水文地质调查;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资料,避免水害事故,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负责地面积水调查及水文长观孔的水位观测。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全,特好)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煤炭工业出版社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 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 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992年1月11日

目录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 第一节基本要求 (8) 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 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 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 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 第五章交换图 (13) 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一般要求 (34)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 第四章注记 (36) 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Meikuang Dizhigongzuo Guiding Shiyi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 2014年7月22日

目录 前言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二节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第四章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第五章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第一节地质观测.......................................................................... 第二节资料编录.......................................................................... 第三节综合分析.......................................................................... 第四节地质预报......................................................................... 第六章煤矿建设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第七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的地质工作........................................................ 第四节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第五节露天煤矿的工程地质工作............................................................ 第八章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九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第十章附则............................................................ 附录A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C 地质说明书编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煤矿地质测量与安全生产

煤矿地质测量与安全生产 发表时间:2017-06-27T15:04:45.6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6期作者:王创刘美业李帆[导读] 本文先分析了煤矿地质测量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对煤矿地测工作时常出现的几点主要问题进行阐述,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 719300 摘要: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煤矿生产工作安全、正常、有序的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由此可见,只有抓好了煤矿地测的工作才能更好促进煤矿安全的生产。本文先分析了煤矿地质测量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对煤矿地测工作时常出现的几点主要问题进行阐述,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煤矿地质测量安全生产提高效益最近几年中,伴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煤炭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加,但煤矿事故频发国家监管力度加大,在这样的情形下这就需要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而在煤矿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地质测量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一、煤矿地质测量的重要性煤矿地质测量是一项涉及多个专业、多工序、多人多次的综合性系统工作,包括:测量、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矿井储量管理、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绘图等项工作。其测量在矿山开发的过程中相当于人的“眼睛”。测量工作出错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轻者巷道偏差出现不合格工程,重者造成巷道报废,严重者误入采空积水区、瓦斯集聚区,引发透水和瓦斯爆炸重特大事故。在地质勘察、矿井设计、建井、生产、关闭的全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日常性的地质测量工作。所以煤矿地测工作在矿山建设、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开发、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所有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煤矿地质测量中时常遇到的几种问题分析(一)测量工作 1.人为因素:测量工作分外业和内业,其主体是负责测量的工作人员,外业测量工作人员会报错数据。一般而言报错通常发生在整度上。内业测量成果计算起始数据引用出错、整理外业资料写错、算错,若有一处出现错误最后导致所有的测量成果严重出错。 2.作业环境影响:工作地点受空气质量差煤尘多、空气温度湿度变化大、噪音干扰多、光线黑暗等客观因素影响观测效果。 3.矿山压力变化影响:随着井下开采区域不断的变化,矿山压力显现造成顶板下沉巷道变形测量控制点容易位移而破坏。(二)矿图绘制审核存在的问题图纸是煤矿矿山设计与生产过程的基础,所以不可以存在一点失误与偏差。但是,因为受到历史时代变迁,各类因素的影响矿山设计图纸和日常生产所用的图纸在审核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资料收集不全、不详细,有的原始资料本就是错误的;2.导线测量成果观测出错计算有误,地质构造现场描述不准确,导致巷道和构造与实际不相符合不能准确上图;3.假若遗漏了施工巷道所在路线上的重要井巷都会引起非常严重的案例问题; 4.在图纸上,某些巷道在标注距离时会使用不同的比例,部分巷道在中心轴线上,部分在皮带的中心,部分在轨道中心,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图纸中数据位置不一致。三、提高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准确性的要求重视煤矿测量图的基本要求。煤矿矿山的测量图是一个重要的指挥工具,要求矿图在内容上可以全方位反映出井上、井下生产与建设的情况,在绘制的精确度上需要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时间上可以及时反映出生产的动态情况,还要求图面要美观、清晰。(一)要求矿图绘制的内容全面规范标准。主要按照《煤矿测量图例》中的新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绘图。要求矿图绘制的准确性指的是矿图绘制的精确度要达到要求,同时要求矿图要正确表示井下巷道、回采工作面间的空间几何关系。建立碎部测量记录,将各个迎头躲避所、水窝等特点记录,及时绘制上图。例如,有的单位因为采空区顺槽中的水窝未标示,造成新工作面设计时和水窝煤柱太小,在掘进过程中导致透水事故。(二)要求矿图填绘及时。及时、正确反映采掘工程的情况,在矿区内有小煤窑或与该矿界的矿井开采的情况下,要及时对小煤窑的采掘情况进行调研勘测准确上图。这是因为小煤窑本身在开采造成的瓦斯积聚或是积水,对矿井生产产生了一定的威胁,尤其是在矿区内,部分小煤窑历史过久而无法进行测绘,就需要认真进行相应调查,以防止与矿井采掘发生误透而导致事故,要定时把相临矿井的矿界附近的巷道都填绘至图纸中,防止越界。 四、对于测量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一)消除测量成果误差。对于测量人员的要求是:需要他们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在工作上认真、细心值得注意的是在每一次进行外业测量的时候,都要将测量时的四周有可能影响到测量结果的因素消除,创造比较好的工作条件,根据生产条件变化选择适宜的气候环境。对起始点和起始数据复测复算,加强校验审核,严格按本专业有关技术规范执行,保证从外业到内业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的质量。以确保最终测量成果的标准性、规范性、可靠性、准确性。(二)认真审查图纸。对原始的资料利用,要调查研究判定其可靠性和准确性。对于地质及水文地质人员提供的在作业现场采集的地质构造、水文资料,要及时准确填绘到相应的矿图上。对于几何关系要求严格的设计图要进行导线设计与计算,检查并标定几何要素的正确性对于测量人员提供的测量成果通过上图可以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一致,发现有误及时与设计部门测量工作人员联系,确保图纸绘制工作准确无误。(三)加强培训。测量人员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学习和掌握与煤矿生产密切相关的地质采矿知识,不断总结经验,从已发生的失误和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训, 深入现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弱点、难点问题,注重现场学习与实践。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以做好煤矿测量工作。 五、结束语综上所述,健全地测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通过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各专业协作配合,层层把关、环环紧扣、规范行为、严格监管、自始至终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挥地质测量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保障作用,确保煤矿科学发展、安全生产、提高效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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