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会税法第四章_印花税【完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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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5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5

第四章营业税法■考情分析■本章重点与难点境内与境外劳务、税目与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特别是几个主要经营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税务处理、税额计算、减免税项目、时间地点。

■本章内容精讲一、境内与境外劳务特别注意:转让的无形资产、保险劳务页脚内容1(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2)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国际运输劳务是指: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二、税目、税率(掌握)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

税目税率表如下:页脚内容2三、计税依据(掌握)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页脚内容3计税营业额:全额计税、差额计税、组价计税(一)交通运输业(二)建筑业——总包与分包的余额计税1.原料是否计入营业额2.设备是否计入营业额3.自建行为的不同处理: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四)邮电通信业(五)文化体育业(六)娱乐业(七)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代理业页脚内容4(八)销售不动产1.单位转售不动产2.个人转售不动产:出售购买5年以内的住房,按销售额全额计缴营业税;出售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免营业税;出售购买5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销售额减去购入价后的差额计缴营业税。

(九)其他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五、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一)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页脚内容5(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1.邮电业务2.其他行业3.建筑业: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自2011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税法(注册会计师)课程印花税和契税(新)

税法(注册会计师)课程印花税和契税(新)
2、从量计税情形下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税率为1‰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 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 的账簿, 0.5‰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7)企业分立的契税征收
企业分立为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 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 契税。
(8)企业出售的契税征收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 并且买受人依法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 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 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 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的全部职工签 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 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 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于同一投资 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 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11)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 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2、税率
实行幅度比例税率,3%—5%;
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 房,减按1%征收契税。
0.3‰
4、借款合同 0.05‰
5、证券交易印花税 1‰,且单边收取。
6、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四、税收优惠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 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纳税;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 当日国家外汇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CPA备考:印花税知识点总结

CPA备考:印花税知识点总结
12.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0.5‰。
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其他营业账簿,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每件5元。
13.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每件5元。
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
2、汇贴:一份凭证税额超过500元,应申请填写缴款书
3、汇缴:应持有汇缴许可证,采用按期汇总缴纳的,汇总缴纳的期限为1个月。方式一经选定,1年内不得改变
4、委托代征法:税务机关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支付手续费。
管理与处罚:【自带】
1、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凭证应保存10年,有不建立登记簿、拒不提供凭证等情形时可以核定征收。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贴花。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慈善性捐赠财产所立书据
将财产赠送政府、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及学校所书立的书据(仅限3种情况)
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定的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各专业银行按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及按规定发放的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定的合同
国外优惠贷款合同
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
小税种(十二)印花税(1)
纳税范围

概 述--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四章讲义1

概 述--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四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四章讲义1概述一、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二)征税范围广泛(三)税率低、税负轻(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一)经济合同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

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书立合同不贴印花。

注意: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全解,精通税法实务之印花税,最全印花税学习

印花税全解,精通税法实务之印花税,最全印花税学习

印花税全解,精通税法实务之印花税,最全印花税学习一、概述。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行为税)二、特点(1)征税范围广泛、税率低、税负轻;(2)双边征税;(3)多交不退不抵;(不管合同是否兑现或者能否按期兑现)(4)纳税人自行贴花纳税三、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凭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现行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形式,只对法律规定中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一)合同1、买卖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

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还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但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5、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7、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8、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但是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章营业税法2012注会税法

第四章营业税法2012注会税法

第四章营业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一般规定在中国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释】保险劳务是指境内外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

(二)特殊规定1.铁路运输:相应的管理机构。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①(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境内代理人②受让方或者购买方。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一、交通运输业(物理位移)1.陆路运输(缆车、索道);2.水路运输(打捞);3.航空运输(湿租、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4.管道运输;5.装卸搬运;6.远洋运输(程租、期租);7.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解释】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活动(包括: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搬家、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均属交通运输业的税目征收范围。

二、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解释】不包括:①自建自用建筑物的自建行为;②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

三、金融保险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和其他金融业务等。

【解释】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1.邮政(含邮政储蓄);2.电信。

五、文化体育业1.文化业(含经营游览场所、培训活动);2.体育业。

六、娱乐业(5~20%<省级政府决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

2012年CPA税法讲义范文

2012年CPA税法讲义范文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基础知识,但本章不是考试的重点章节。

本章在2012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

(1)题型:均为选择题。

(2)题量:历年分值2分左右。

本章内容:5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第三节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收的外延在外延上,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

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二、税法的概念*税法: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三、税法的功能*(了解,一带而过)(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四、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间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疑编号: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会计师印花税和契税法课件

会计师印花税和契税法课件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一、印花税法本节基本内容框架: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其性质属行为税,即纳税人只要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须履行纳税义务;其特点为覆盖面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完税等。

本节为税法考试的非重点章,题型多为选择,也存在独立计算题,题量3小题左右,分值3-5分左右。

本节主要内容:(一)纳税义务人及税目1.纳税人:5类2.税目:13个(二)税率1.比例税率:5档2.固定税额:5元/件(三)应纳税额计算1.13个税目各自计税依据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四)税收优惠(五)纳税办法1.自行贴花2.汇贴贴缴3.委托代征(六)纳税环节: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七)对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处罚本节重点内容有:纳税人、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税收优惠与处罚、纳税办法。

本节难点问题是:计税依据的确定以及税额计算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1.立合同人,是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应税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当事人)负有同等纳税义务和责任。

2.立据人,即订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即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即领取(或接受)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即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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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印花税【考情分析】本章为考试次重点章节,本章分值在10-15分之间,占比10%左右。

【内容精讲】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二)征税范围广泛(三)税率低、税负轻(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第二节征税范围和纳税人一、征税范围(一)经济合同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

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书立合同不贴印花。

注意: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新增: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3.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单据的不重复贴花。

(二)产权转移书据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财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典型例题1】(2011年多选题)下列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的有()。

A.商品房销售合同B.专利申请转让合同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D.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E.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答疑编号3605040101]『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专利申请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属于技术合同。

【典型例题2】(2009年单选题)下列合同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是()。

A.会计咨询合同B.技术咨询合同C.法律咨询合同D.审计咨询合同[答疑编号36050401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技术咨询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三)营业账簿1.资金账簿。

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包括日记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簿)3.有关“营业账簿”征免范围应明确的若干个问题:(四)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五)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注意:(1)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征税。

(2)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3)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

【典型例题3】(2011年单选题)下列合同及证照中,应缴纳印花税的是( )。

A.税务登记证B.审计咨询合同C.贴息贷款合同D.发电厂与电网订立的购电合同[答疑编号360504010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发电厂与电网订立的购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务登记证和审计咨询合同不贴印花、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二、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是: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5.使用人;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新增)。

【解释】(1)对于同一凭证,如果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均为纳税人,应当由各方就所持凭证的各自金额贴花。

(2)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3)如立据人未贴花或少贴花的,书据持有人负责贴花。

(4)如果应税凭证是由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书立的,则由代理人代为承担纳税义务。

第三节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优惠一、计税依据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法。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金额之和。

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典型例题1】某企业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 000万元;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 000万元A型钢材换取对方相同金额的B型钢材;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l5 000万元。

[答疑编号3605040201]『答案解析』应缴纳印花税=(8000+3000×2+15000)×0.3‰×10000=87000(元)(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典型例题2】某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答疑编号3605040202]『答案解析』应缴纳印花税=(50+20)×0.5‰×10000+200×0.3‰×10000+40×0.5‰×10000=1150(元)(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筑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典型例题3】某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答疑编号3605040203]『答案解析』应缴纳的印花税=(300+100)×0.3‰=1200(元)(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金额,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金额,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

【典型例题4】某交通运输企业与某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货物价值500万元,运输费用65万元。

(含装卸费5万元,货物保险费10万元)[答疑编号3605040204]『答案解析』应缴纳的印花税=(65-5-10)×0.5‰×10000=250(元)(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8)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A-B:不重复贴花。

E-F:实质课税。

A.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贴一次。

B.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C.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D.在贷款业务中,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

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E.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F.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典型例题5】某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为2000万元的测试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与工商银行签订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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