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信托存在的问题-优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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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信托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房地产信托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房地产信托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毛承之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7年第01期摘要: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支柱型产业,房地产信托则正是有效连接我国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一个桥梁,承担着为投资者获取收益和为房地产市场提供稳定资金的双重任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膨胀和发展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事业的不断加强监管,我国房地产信托市场面临的风险也是不断增大,本文通过具体分析当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市场所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并针对这些具体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我国今后的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点有益借鉴。

关键词:中国房地产信托市场问题解决对策一、我国房地产信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房地产信托发展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依旧处于幼年期,因此同国外发达国家房地产信托相比较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综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房地产信托资金运作结构不合理,风险较大纵观我国房地产信托发展,许多房地产信托资金布置结构严重不合理,资金投入普遍存在着单一集中化的现象,这种单一集中化主要体现在房地产信托资金主要集中于大型房地产项目、写字楼、商铺等高价位房上,而对于那些安保性的安居性工程则投入较少,资金流动性很差,这样就在无形中增大了房地产信托资金兑付风险,一旦房地产项目本身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信托产品较为单一主要表现在房地产信托的资金筹集功能当前被无线放大,房地产信托公司被加上了一个类似于银行的角色,甚至有的房地产企业将房地产信托作为自己向银行贷款的跳板,也就是说从房地产信托这里筹集到的资金来满足银行对自己进行贷款的要求,这样房地产信托的整合社会资金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就无形中被弱化,无形中增加了房地产信托机构的风险。

(三)信托产品信息的透明度不够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信托市场依旧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各方面的相关的法律制度依旧不够完善,这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信息透明度依旧缺乏,房地产信托机构发布相关的信息一般都不及时,而且发布的信息往往不是委托人真正想了解的,这就使得委托人在信息了解方面总是处于被动地位,信息透明度不够也严重限制了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的发展。

我国内地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我国内地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投 资 回 报 降低 投 资 风 险



备 证 券 性 质 用 公 开 发 行 受 益 凭 证 的方 式 设 立 房 地 产 投 资信


6 提 供 税 收 优 惠 。 吸 引 投 资 者投 资 R E I T s 的 另
个 主要
s
托 基 金 才 是 房 地 产 直 接 融 资 的方 向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模 式 通
课 税 既 有 对 收 益 的课 税

即对信托财产租赁
投资 经 营 转


3 提 高信 托 产 品 的流 通 性 不 窖 忽视


目前 我 国 尚未 建 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阶段


所 处 的 环 境 与 市 场 经 济 发 达 国 家还 有


定的差距 故

起 R E IT s

级 市场 没 有 集 中竞价交 易场所 只 能通 过协议


4 较 低 的 投 资 风 险 与 较 高 的 投 资 回 报 。 R E IT s 是 以 受 益
凭证 或 股 票 的方式募集公 众 资金


通 过 专业 化 的经 营管理


可 以 进 行 不 同 的房 地 产 种 类 区 位 经 营 方 式 等 组 合 投 资 也

可 以 在 规 定 范 围 内从 事 公 债 股 票 等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不 仅 有
. ,
其 理 论 和 相 关 的政 策 制 定 亟 待 进

步 完 善 以 确 保 在 今后 很

转 让 的 方 式 进 行 变 现 故 持 有 者 寻 找 合适 的 转 让 对 象 和 确 定 转让 价 格 比较 困难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面临五大障碍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面临五大障碍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面临五大障碍一、引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在房地产投资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尽管REITs具有吸引力的特点,但其融资过程却面临着一些关键的障碍。

本文将详细讨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面临的五大障碍,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障碍一:市场调整的影响随着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出现调整。

这种市场调整可能对现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产生负面影响。

一旦市场出现下滑,投资者对于REITs的兴趣和信心可能会下降,导致融资渠道减少。

解决方案:为了应对市场调整的风险,REITs管理团队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调研、需求预测和头寸管理等,以便能够及时调整融资策略,确保资金的稳定流动。

三、障碍二:法律和监管环境限制REITs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面临着不同的法律和监管环境,这些规定和要求可能会对其融资活动产生影响。

一些国家对于REITs的设立和运作存在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例如要求REITs 投资的资产类型、分散度等。

这些限制可能会限制REITs的融资渠道和策略。

解决方案:REITs管理团队需要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并积极与监管机构对话,争取合规的开展业务。

此外,REITs管理团队还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信息和透明度,增加投资者对REITs的信任和兴趣,从而吸引更多的融资机会。

四、障碍三:投资者需求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常常存在不确定性。

他们可能会受到经济形势、市场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对REITs的投资兴趣发生变化。

此外,投资者对REITs的投资需求也可能受到其他金融工具的竞争影响。

解决方案:REITs管理团队需要密切关注投资者需求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此外,REITs管理团队还可以积极开展宣传和营销活动,提高REITs的知名度和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精品论文]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精品论文]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房地产金融服务房地产业的发展,它主要是在行业的开发和销售环节为其提供所需的资金,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向银行或者社会进行融资活动。和其他模式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时间相对较长。主要原因每一个房地产项目都需要很长的周期,占用资金的时间很长,而且面对各种不确定的因素,更可能延长项目的周期。第二,房地产行业每次需要筹集的资金数量和个人消费者相比要更多。第三,房地产金融债权风险较小。由于房地产是固定资产,产品的价值很大,与其他商品相比,它能够保持价值,增加其抗通胀能力较强。除此之外其他机构为其提供的信用或者资金担保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Abstract
A real estate investment fund as the real estate market equity investment, with non relevance, high liquidity and high rate of return, the insurance business and has strong externalities, the cost of lagging, long running cycle of funds is consistent, provides an excellent platform for the investment of insurance funds in real real estate. The development speed of Chines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fund gradually accelerated in recent years, but due to the obstacles currently exist, such as the tax policy support, the relevant policies such as registration, listing conditions, exit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 such as the "trust law", "company law" the relevant part can not support the REITS form. At present, China is still in the preliminary stat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isks of real estate trust investment and gives some suggestions, which will play a guiding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fund investment i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一种将房地产投资资金集中起来,并通过特定的投资策略来获得利润的投资工具。

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REITs可以作为重要的资金供给手段,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所需的资金支持。

REITs作为资金供给手段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障碍,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来降低风险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措施。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资金供给手段存在的风险障碍有以下几点:1. 市场风险:房地产市场存在周期性波动和价格波动的风险,这将直接影响到REITs 的投资回报率。

如果市场出现下跌,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损失,这将直接影响到REITs的资金供给能力。

2. 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动对REITs的融资成本和收益率都会产生影响。

如果利率上升,REITs的融资成本将增加,从而降低资金供给能力。

3. 管理风险: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团队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

如果管理团队能力不足,可能会导致项目经营不善,从而影响到REITs的资金供给能力。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如何应对上述风险障碍:1. 分散投资:为降低市场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多元化的资产组合来分散风险。

在选择REITs投资时,可以考虑投资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如住宅、商业等,从而降低特定市场或资产类型的风险。

2. 制定合理的利率风险管理策略:REITs可以采取利率对冲等金融工具来管理利率风险。

可以选择长期融资和固定利率融资,以降低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

3. 选择优秀的管理团队:投资者在选择REITs时,可以通过评估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经验和业绩记录来确保投资项目的良好管理。

监督管理团队的行为,确保其恪守投资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从而降低管理风险。

4. 优化投资组合: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优化,可以有效降低REITs的整体风险。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的风险障碍与应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公司,以集合信托财产为主要经营方式,向参与人募集资金,以投资于房地产项目为主要经营目的,回报以参与人的投资收益为主要分配标准的集合投资方式。

相比传统的房地产投资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流动性强、灵活程度高、风险分散等优势,适合于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进行资金供给。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障碍。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投资者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但是一般投资者可能难以了解和把握这些知识,容易受到误导和风险。

保障性住房项目需要较长的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报周期,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流动性较强,可能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回笼,造成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甚至出现亏损。

针对上述风险障碍,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投资者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其理性投资。

建立健全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建立健全的退出机制,提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流动性,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回笼,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障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引导和规范。

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建立健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促进项目的市场化运营,降低项目的盈利难度。

加强对建设主体和项目管理主体的监管和引导,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建立健全的评价制度,及时评估和总结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经验和教训,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供给手段具有一定的风险障碍,但是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引导规范,可以有效地降低这些风险障碍,推动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房地产信托有哪些问题

房地产信托有哪些问题

参考资料:房地产信托投资
房地产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机构运用其自有资金和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积极投身房地产领域的 一种投资行为。它既可以直接参与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购买房地产证券, 进行间接投资。金融信托机构的参与,使得房地产投资更加多元、灵活,且能够充分利用其广泛 的信息资源。
房地产信托投资的委托人可以决定投资方式,也可以选择不指定,给予受托的信托机构全权的自 由经营权。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时,承担房地产信托投资的信托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 行经营,为每个委托人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独立操作。在此过程中,受托人仅收取代营费用,投 资的所有损益都由委托人承担。当采用后一种方式时,受托的信托机构必须保证委托人的最低投 资收益率,对于超额收益的主要部分,也应归委托人所有。
(3)操作风险。信托公司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我国目前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对资金信 托计划有200份的限制,普通投资者一般资金在二三十万、三四十万,但因为房地产融资额大, 有的需要一两个亿的资金,有了200份的限制,单笔金额便很大,给融资造成困难。信托计划 “合同不超过200份、认购起点不低于5万元”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并不容易接受。
税收问题
房地产投资信托虽然有一个集中的经营管理组织,但它不具备自我积累、自主发展的能力, 按企业的标准纳税,显然不合情理。我国目前对于信托税收问题尚没有文件明确规范。
参考资料:房地产资金信托融资
房地产资金信托融资是指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发行资金信托募集资金,信托投资公司以自己的名义 将所募集资金运用于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项目。
内容介绍
流动性问题 房地产信托的信托财产多以土地、房屋、股权等形态表现,担保措施主要为土地、房屋等
固定资产抵押。如果融资方未能按期偿还本息,受托人又无法及时变现信托财产或行使抵押权, 则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

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状况与发展对策

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状况与发展对策

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状况与发展对策1. 发展现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由专业机构通过募集资金,投资于各类房地产项目,并通过向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进行融资的一种金融工具。

我国自2006年开始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并于2014年首次试点发行了REITs基金。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但总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发展尚不成熟。

2. 面临的挑战和问题(1)监管政策不够完善。

我国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监管政策尚不够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导致市场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2)市场认知度低。

由于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时间较短,市场认知度低,投资者对其风险和收益特性了解不够全面,导致投资意愿不足。

(3)资产证券化程度不高。

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产来源受限,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

二、发展对策1. 完善监管政策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监管政策,明确发行、持有、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规范,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提高市场认知度应加强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宣传推广,引导投资者了解其投资特性和风险收益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和媒体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和信息披露工作,提高投资者的市场认知度。

3. 加大资产证券化力度应积极推动房地产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运营机构将其持有的房地产项目通过信托基金进行资产证券化,拓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产来源,提高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空间。

4. 加强风险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融资结构、资金运作等方面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控制,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5. 注重专业团队建设应加强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和评估,鼓励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加强自身的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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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存在的问题-优帕克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被限制
按照《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规定,每个信托计划有限200份的硬性要求,现在单个房产信托项目的规模都在1个亿左右,成本过高,房地产信托的门槛很高。

目前房地产公司普遍把信托公司看作一个贷款发放机构,投资于单个房地产项目,使信托公司充当了银行的融资角色,忽略了素有“金融百货公司”之称的信托公司的信托分解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

信托贷款金额小,多为临时性的、过渡性的贷款,是在房地产公司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严四证勺,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的情况下,房地产项目的先期投入资金。

这种信托融资模式把具有高利贷性质的短期资金长期运作,房地产投资信托规模被大大限制。

(二)产品流通性低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房地产信托产品二级市场,没有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目前信托产品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变现,且不能通过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持有者寻找合适的转让对象和确定转让价格比较困难。

加入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
者转让信托合同,必须自找买方,双方谈妥后,再到购买信托合同的信托投资公司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而在美国,投资者持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受益凭证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便捷的转让渠道大大提高了信托资金的流动性。

(三)双重征税
对于信托财产的课税既有对收益的课税,即对信托财产租赁所得、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增益所得等收益征税;又有对流转的课税,即对信托财产交易额课征的营业税或增值税:以及对契约、合同、文书、凭证等课征的印花税。

由于《信托法》规定:委托人将不动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应用和处分时,双方发生信托关系,伴随着产权的转移,需交纳一定税金。

当信托合同终结时,作为委托人的信托公司要将资产还给委托人或信托合同规定的其他人时,再次发生产权转移,又交纳了一次个人所得税。

双重征税提高了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影响了投资者的收益率水平。

(四)风险问题
1.信息披露存在缺陷
中国房地产行业存在会计制度严重不透明和信息严重不对称等问题,并且短期盈利模式使中国的房地产业缺乏系统性的风险转化平台。

文章出处:安寓网:优帕克:房地产投资信托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在目前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市场规则也尚未完备建立时,信息不对称比较突出。

而信息不对称越是突出,委托代理关系就越是难以建立和维持。

2.房地产信托不做保底承诺
房地产信托不作保底承诺,这意味着一旦投资信托项目出现问题,很可能无法获得先前承诺的高收益,甚至连本金的归还都会有危险。

虽然信托计划一般设有质押、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等保障,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进度所影响的房地产信托的销售回款风险是信托公司所无法控制的。

我国房地产信托计划多投资于风险较高的房地产一级市场即房地产开发市场,而以房地产经营管理为主的二级市场投资较少。

在相关政策出台前,我国房地产信托仍将呈现单一短期融资型模式为主导的。

业务格局。

如果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获得后续资金或无法按时还款,信托公司只能通过处置质押、抵押物等方式来回收信托资金。

投资者在这方面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意识。

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对无法按时清算的信托项目用展期、固有资金垫付、关联交易购买、发新的信托计划置换等方式将风险后置,无形中积累了更多风险因素。

3.道德风险的弊端
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未形成完善的运作模式,对受托人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容易发生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尽管有关政策规定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受托方、保管方和使用方不得为同一人,且相互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但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信托公司仍有可能会违背委托人的投资要求,投资于和自己相关联的房地产企业,违反投资收益最大化原则。

(五)人才资源缺乏
在房地产信托市场发达的国家,房地产投资信托都是由专业的房地产公司发起并管理的。

而在中国,房地产公司尚未具有独立组织发起信托投资基金的实力;另一方面,拥有发起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缺乏经营管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经验。

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执业资质管理制度启动较晚,房地产经纪人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既有房地产专业技能又擅长信托理财的复合型人才相当缺乏,限制了信托产品的开发和发展。

二、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的途径
(一)提高信托产品流通性
应设计标准化信托计划产品,使其收益权凭证具备证券性质。

房地产企业应该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结构、资金缺口、风险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的融资方式。

在2005年在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公开表示,用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方式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才是房地产直接融资的方向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确保信托产品成功发行的关键是:信托规模的确定,房地产项目的良好定位和稳健经营,项目收益率、信托资金的担保和保证措施等。

通过开展信托产品评级制度,逐渐影响信托产品的供求情况和市场价格,最终建立房地产信托产品可以自由转让的二级市场,提高信托产品的流动性。

(二)改变双重征税制
为了降低信托融资成本,必须平衡信托公司关联方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通过明确界定纳税主体,确认纳税主体是信托受托人还是信托收益人,改变长期以来
双重征税带来的弊端。

如果信托所得被分配,受益人应为纳税主体:如果信托所得仍在信托财产内,则信托财产本身纳税。

当信托公司只是作为资产受托管理者代客理财时,则不应对信托机构征税,应由受益人缴纳信托收益所得税即可。

(三)降低信托流程风险
1.完善风险披露制度
信托投资公司应对房地产业务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加强对信托融资资金的监督,保证资金的高效使用和流动性。

应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房地产业务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能力;同时应建立风险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

房地产企业与信托公司应该形成长期有效合作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规范运作,共同提高抗风险能力。

在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工作,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投资计划、财务计划、管理费用及投资期限均需主管部门批准,而且其财务必须完全公开化、透明化。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2.减少信托资金运作风险
投资者详细了解信托资金运作方式、资金投向、有无超值抵押、质押或强信用担保,这对确保目前以融资贷款型为主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安全性非常重要。

要完善相关抵押手续,认真落实第二还款来源,根据风险状况审慎确定抵押率。

抵押品应选择市场前景看好的房地产,将周围环境良好、交通方便、房屋设计建造质量高、配套设施齐全、价格适中的商品房设定为抵押物,易于销售变现。

对项目贷款型信托,信托公司必须对项目开发过程的资金运用进行全程监控,专款专用,同时将项目销售收入划入信托专户,首先保证信托计划的还本付息;对投资运营型信托,信托公司应按时将租金等收益划入专管账号,委托托管机构监管管理现金流。

同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开发贷款。

禁止开发企业利用拆分项目、滚动开发等手段套取房地产贷款。

投资组合管理者必须选择易改变的动态化的投资组合,有效实现投资重点在机会性购买、置业投资、土地投资、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之间的转移。

3.明确委托代理关系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必须严格按照代客理财、诚实守信、谨慎有效的原则管理信托资产,只收佣金,不赚取差价收益。

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项下财产托管和信息披露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办理新的集合资金信托时,信托财产必须由第三方托管,以保证信托财产安全。

托管方应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当。

(四)加强人才资源储备
房地产投资信托运作应该以投资方向明确、业务清晰、运作规范为基本原则,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托公司必须培养既熟悉金融业务知识又具有房地产运营管理理念的专业人才,努力成为具有高素质研究队伍和雄厚资金实力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

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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