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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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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包括: 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
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 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
Extraneous Risks
Common Special
Total Loss Partial Loss
Actual Total Loss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General Average Particular Average
Sue and labor charges
Charge
Salvage 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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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及其承保范围
我国的国际海运货物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 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 保,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 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1.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发生前后由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D.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 有特殊性。“有意识的”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 为的、经过人的周密计划的,不是意外的;“合理的” 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 需要,并能在节约的情况下能较好地解除危及船、货 双方的危险。
E.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 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第三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在 保险业务中,各种险别的承保责任是通过各种不同的保险条 款规定的。
➢ China Insurance Clauses,CIC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中国保险条款”
➢ 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 2、单独海损。 ▪ 是指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它仅涉及船
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该损失由受 损者单独负担。
▪ 单独海损其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三、费用 (Expenses)
海上保险中的费用是指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事故后,为减 少货物的实际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可由保险公司承 担。但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总和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海上 风险造成的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双方恪守信用,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内容,投保 人应就重要事实的申报、保证。 ▪ 3、补偿(indemnity)原则,又称损害赔偿原则 ▪ 4、近因(proximate cause)原则 ▪ 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 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 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 5、代位追偿原则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本章要求
▪ 了解货运保险的性质与作用,理解其原则; ▪ 掌握海上损失的种类,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 掌握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及保险责任起讫; ▪ 了解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 熟悉国际贸易中关于保险的相关条款。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所谓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 )是指被保险货 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 或保险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 费用。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6.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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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一、风险、损失和费用
(三)损失和费用
2.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Charge)。是指当被保险标
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 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 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 承保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 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之后,由被救 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 和浪击落海等。
2.意外事故(Accidents)。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 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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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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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条款
三、邮包运输保险
其责任起讫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 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 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 算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处所时, 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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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三、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
短差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
运输保险pptConvertor

运输保险pptConvertor第一节保险的差不多原那么保险的种类-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保险原那么可保利益原那么最大诚信原那么补偿原那么✧代位追偿原那么✧重复保险的分摊原那么近因原那么〔一〕保险利益原那么The 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国际物资运输时,保险标的利益既包括物资本身,也包括随之而来的运费、保险费和预期利润。
保险利益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1、国际物资运输保险承诺投保人在投保时能够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发生事故和向保险人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在国际运输物资保险中,确定保险利益的转移时刻,均以物资风险转移的时刻为依据。
3、在缺失发生时,对物资具有可保利益的一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不管是买方依旧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其前提是必须对物资具有可保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那么The 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投保人必须诚实地履行告知义务,并进行正确的陈述;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必须严格地履行其承诺的保证义务。
三、补偿原那么The Principle of Indemnity补偿以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缺失为前提;被保险人获得补偿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补偿缺失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额外的利益代位追偿原那么假如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方造成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先行赔付,同时取得被保险人在标的物上的相关权益,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索赔。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那么假如被保险人将同一标的向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人投保相同的风险,即重复投保,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了该保险标的的价值,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其保险标的的价值。
把保险标的的缺失赔偿责任在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
四、近因原那么The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按照各国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只承担以保单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缺失。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PPT课件

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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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框架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及条款 第三节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 陆运、空运及其他运输保险 第五节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实际全损构成情况:
全部灭失
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实际全损
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
推定全损构成情况:
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推定全损
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 的价值。
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 价值。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小
能 (一)基本险
否 单
1、平安险(F.P.A)
独
2、水渍险(W.P.A.)
投
保
3、一切险(A.R.) (二)附加险
大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一)基本险别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 具体责任范围
2.救助费用是指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遇到承保范 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 的无契约关系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而向第三 者支付的报酬。保险人负责赔偿救助费用,但 是要求救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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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简称PICC) 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课件

课件背景
保险行业的发展与重要性 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与挑战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与意义 课件的编写目的与内容概述
课件目的
帮助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流程和注意事项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程序和技巧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
协商解决
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其他解决方式(如 调解、调解与仲裁 相结合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分析
案例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案例背景:介绍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的相关背景信息,如海上
货物运输的特点、风险等。
添加标题
保险责任:详细阐述保险公司 的责任范围,包括赔偿范围、
赔偿限额等。
保险费率:介绍保险费率的确 定方式,包括费率计算方法、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保险责任:详细阐述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承保风险、除外责任等。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保险理赔:介绍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流程和注意事项,包括理赔申请、调查 处理、赔偿金额等。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赔偿流程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 保险人核定损失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 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限额与赔偿原则
赔偿限额:根据保险合 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险金额和运费三 者中最高者进行赔偿, 同时还要考虑免赔额的 影响
争议解决方式
高国际竞争力。
感谢您的耐心观看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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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 件
汇报人: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教学目的:了解海上风险的分类,掌握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我国海洋运输保险的险别教学重点:掌握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我国海洋运输保险的险别、保险条款的订立教学难点: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学时分配:8 学时讲课方式:讲述、案例讨论板书:标题内容国际贸易中,每笔成交的货物,从买方交至卖方手中,一般都要经过长途运输,在此过程中,货物可能遇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从而使货物遭受损失。
货主为了转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通常要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如货物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即可以从保险公司取得经济上的补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其中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历史最久。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都是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各种保险的具体责任不同,但他们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等基本一致。
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以及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早策划能够的风险和损失,正确理解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对于我们了解保险条款选择投保险别以及一旦货物发生损坏和灭失,如何正确处理索赔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又称海难海上风险是保险业中的专门术语,他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
1、自然灾害: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他并不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啸、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恶劣气候HEAVYWEATHEF一般是指海上发生的飓风、大浪引起船只颠簸和倾斜所造成的船舶的船体、机器设备的损坏或者因此而引起的船上所载货物相互挤压、碰撞而导致破碎、渗漏、凹瘪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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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案例考察了保险近因原则的应用。近因应 是效果上对损失最有影响的原因,发生损失时, 应考虑造成的有效的和有支配力的原因。120包 的损失是没收造成的,1000包咖啡的损失是由保 险单不承包的“敌对行为”引起的。因此,这 1120包咖啡的损失是保险人不必赔偿的。
而剩下的5380包咖啡损失是承保风险造成的, 损失的近因是船长的疏忽引起船舶触礁,而战争 原因引起的灯塔熄灭在该损失中要作为损失的原 因显然太遥远了。因此,保险人对5380包咖啡的 损失负赔偿责任。
• 5、代位追偿原则
按保险单赔偿损失
被保险人
保险人
第三人
6、重复分摊原则 指被保险人对同一保险标的或其中
问: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为 什么?
?对此损失,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P27)
2、最大诚信原则
双方恪守信用,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 内容,投保人应就重要事实如实告知、正 确陈述、保证。
• 案例2: 国内A 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 照CIF香港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但是因为海洋运单 上只写明进口商的名称,没有详细注明其地址,货物 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来货场提货,又 未与A公司的货运代理联系,自行决定将该批货物运 回起运港天津新港。在运回途中因为货轮渗水,有 229箱罐头受到海水浸泡。货物运回新港后,A公司未 将货物卸下,只是在海运提单上写上进口商详细地址 后,又运回香港。进口商提货时发现部分罐头已经生 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罐头 又运回新港。A公司发现货物有锈损后,凭保险单向 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29箱货物的锈损。保 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 第一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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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学习目标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与损失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险种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程序第一节国际货物保险业务简述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它是以概率论和大数定律为依据收取保险费,集中具有同一危险的多数单位的资金,建立保险金,利用“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办法,对少数参加者(被保险人)由于特定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对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
常用术语保险人或承保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要保人保险标的—保险对象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货币估算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保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费和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限度的依据。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当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灾难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货物运输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但又有区别,它同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保险标的处在运输过程之中,具有流动性,没有严格的地域限制。
(2)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期限以保险标的实际所需的运输途程为限,即从发货人仓库起运时开始,到达收货人仓库时为止,一般不受时间限制。
(3)保险标的由承运人控制。
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海运货物保险可保障的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二是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又称为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发发生的风险,可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在现代海上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所承担的海上风险是有特定范围的,一方面它并不包括一切在海上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它又不局限于航海中所发生的风险。
具体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
(1)自然灾害。
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它是客观存在的,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是承保人承保的主要风险。
但在海运保险业中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以下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洪水等。
(2)意外事故。
一般是指人或物体遭受外来的灾害的非意料之中的事故。
但意外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遭遇的以下风险: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2.外来风险外来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不包括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
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
(1)一般外来风险。
海上货运保险业务中承保的一般外来风险主要有偷窃、提货不着、渗漏、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生锈、玷污、受潮受热、串味、包装破裂等。
(2)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战争、种族冲突或一国的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律以及行政措施等的变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包括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
二、损失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海上风险及外来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会给运输途中的货物造成各种损失,我们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称为海上损失。
按损失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
它是指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即货物完全损失己经发生或者不可避免,也称为绝对全损。
实际全损有下列四种情况:①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
如船只遇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底。
②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已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
如水泥遭海水浸泡后使水泥硬块;茶叶被海水浸泡后,腐烂发臭。
③被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己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
如船、货被海盗劫去或被敌对国扣押。
④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2.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遇到承保风险之后,虽未达到完全灭失的状态,但是可以预见到它的全损将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全损,需要支付的抢救、修理费用加上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或超过货物达到目的地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推定货物发生了全部损失。
推定全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①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实际全损需要施救等所花费用,将超过获救后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②被保险货物受损害后,修理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③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整理和续运目的地的运费超过了残存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④被保险货物遭受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需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虽然都各为全损,但两者是有区别的:被保险货物遭受实际全损时,被保险货物确定己经或不可避免地完全丧失,被保险人自然可以向保险人要求全部赔偿,而不需要办理委付手续;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推定全损时,被保险货物并未完全丧失,是可以修复或者可以收回的,只是支出的费用将超过被保险货物的价值或者收回希望很小。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办理委付,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也可以不办理委付,由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2.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包括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
它是指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难,船长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采取的有意并且合理的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船方在采取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而不是臆测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的;二是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其费用支出是额外的;三是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少,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做共同海损分摊。
常见的共同海损牺牲项目有:①抛弃:指抛弃船上载运的货物或船舶物料。
②救火:为扑救船上的火灾,向货舱内灌浇海水、淡水、化学灭火剂造成舱内货物或船舶的灭失。
③自动搁浅:为了共同安全,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舱内货物或船舶的灭失。
④起浮脱浅:船舶因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舱内货物或船舶的损失。
⑤船舶在避难港卸货、重装或倒移货物、燃料或物料,这些操作造成货物或船舶的损失。
⑥将船上货物或船舶物料当作燃料以保证船舶继续航行。
⑦割断锚链:为避免发生碰撞等紧急事故,停泊的船舶来不及进行正常起锚,有意识的砍断锚链、丢弃锚具,以便船舶启动,由此造成的断链、弃锚损失。
(2)单独海损。
它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属于特定利益方,而不属于所有其他的货主或船方,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例如,在运输过程中,有面粉、机器设备、钢材三种货物,途中遇到暴风雨,部分海水进入船舱,海水浸泡了部分面粉,使其变质。
面粉的损失只是使面粉一家货主的利益受到影响,跟同船所装的其他货物的货主和船东利益无关,因而属于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都属于部分损失,两者的主要区别为:①损失的构成不同。
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损失既包括货物损失,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②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了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
③损失的承担者不同。
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损失,而共同海损则由船、货、运费三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大小的比例分别承担。
3.费用保险公司对为减少货物的实际损失而支付的费用也负责赔偿,它分为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1)施救费用。
它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抢救所支出的费用。
此项费用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3)救助费用。
它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对受损货物采取抢救措施而支付的费用。
第三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险别我国为适应对外经济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海洋、陆地、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最有影响力的保险条款当属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及险别我国现行的货物保险条款是1981年1月1日的修订本,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订有适用不同运输方式的保险条款,以《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使用最普遍,其主要内容有: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
1.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范围海运货物保险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基本险----又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展,它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基本险(1)平安险平安险是我国保险业的习惯叫法,英文原意是"单独海损不赔"。
平安险承诺以下八项责任: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②由于运输工具造成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担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物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水渍险亦是我国保险业的习惯叫法,英文原意是"负责单独海损"。
水渍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是:①平安保险承担的全部责任。
②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这一项责任是指在水渍险项下,保险人承担单纯由于保单上列明的海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
(3)一切险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是:①水渍险承保的全部责任一切险均给予承保。
②一切险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