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培训、服务、评估和奖励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发扬志愿者精神,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要注重民主化、规范化、专业化,做到公开、公正、公示,确保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队伍的总体工作,做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制定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队伍的培训、训练和评估;(四)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五)协调解决队伍内的问题和纠纷。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服务事项,具体职责由队长或负责人统一分配。
第七条队长或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意见征询和矛盾调解等。
第三章志愿者甄选与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经过选拔和培训方可上岗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如下:(一)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服务意识;(二)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服务,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质量的能力。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与服务对象沟通、了解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尊严,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组织报告服务情况和问题,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记录和服务报告,定期总结和评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一、引言志愿服务队是一个社会组织,由志愿者组成,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为了保证志愿服务队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志愿者招募与培训、志愿服务项目、日常管理等方面介绍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团队设置志愿服务队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组成。
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协调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任务。
在志愿服务项目中,根据需要设立项目负责人。
2. 队员选拔队员的选拔应公开、公正、透明,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估,以确保队员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心。
三、志愿者招募与培训1. 招募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招聘会、社交网络等途径招募志愿者,并做好志愿者申请与报名的登记工作。
2. 培训内容志愿者培训应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应急处理、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内容,以提升志愿者的素质与能力。
3. 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面对面培训、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根据志愿者的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选择。
四、志愿服务项目1. 项目策划与管理根据社会公益需求和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志愿服务项目,并设立项目负责人进行统筹与管理。
2. 服务时长与安排根据志愿者的时间和能力,合理安排志愿服务的时长,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服务记录与评估志愿者应按规定记录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长等,并定期进行评估与总结,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日常管理1. 工时管理志愿者的工时应按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定期与志愿者核对工时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2. 信息管理对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记录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
六、风险管理针对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服务顺利进行。
七、总结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是确保志愿服务队正常运作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的队员,包括团队领导和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目标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效率,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互助、创新。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机构是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是由领导小组在队员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下制定和修改。
第二章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第七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要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队员加入。
第八条参加志愿服务队的队员应经过招募、面试、培训等程序,选拔合适的人员加入。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应有一定的规模和结构,包括队长、副队长、组长、志愿者等职位,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队伍的有序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队的管理第十一条领导小组是志愿服务队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二条队长是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队伍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第十三条副队长是领导小组的副职,协助队长处理队伍的日常事务,负责队伍的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组长是各个服务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的工作,并向队长和副队长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志愿者是队伍的基础,应积极参与队伍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的安排,自觉遵守队纪队规。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对表现不好的队员进行教育和督促。
第四章志愿服务队的培训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理念、服务技能、队伍纪律、安全知识等方面,由专业人员或资深队员讲解。
第十九条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讲座、实践、体验等,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第二十条培训对象主要是新队员和需要提高的老队员,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领导小组决定。
学校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志愿者队伍及其成员。
第三条志愿者队伍应坚持“自愿参与、服务社会、奉献爱心、追求卓越”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志愿者工作站,负责本学院(部)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广泛吸纳学生参与。
第八条招募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志愿者: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九条招募程序:1. 发布招募公告,明确招募条件、时间和地点;2. 报名者提交申请材料;3. 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4. 组织面试,选拔优秀志愿者;5. 审核合格者成为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1. 志愿者服务理念、宗旨和规范;2. 志愿者服务技能和技巧;3. 志愿者心理健康和沟通技巧;4. 志愿者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
第十二条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2. 年度考核: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与表彰第十三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志愿者培训、交流和学习的机会;2. 获得必要的保障和奖励;3. 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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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
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管理、活动开展和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队长、副队长及部分成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精神;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程序:1. 向志愿服务队提交申请;2. 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3.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培训;4. 领取志愿服务证。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2.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民主管理;3. 对志愿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遇到困难时,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帮助。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参与有损志愿服务队声誉的活动;4. 自觉接受志愿服务队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殊活动。
第十四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2. 定期开展社区服务;3. 定期开展公益活动;4.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竞赛。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第_届__城市运动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者言行,为赛会提供有特色、高水平的志愿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认真参加培训,主动参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牢记岗位服务要求,努力掌握服务知识和技能,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心态,为赛会志愿服务做好充分的身心准备。
第三条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配,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
第四条志愿者与工作人员之间、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密切配合,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第五条提前了解相关客户群的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在服务中避免冒犯相关禁忌。
第六条对所有服务对象都要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
第七条对于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根据岗位要求事先做好思想准备,出现情况时能够及时、规范、合理地应对。
第八条遵守志愿服务承诺书的相关承诺。
二、证件使用规范第九条服务期间严格按照证件的权限划分,在规定区域内通行。
第十条不得私自涂改、伪造、变造和损毁工作证件。
如证件丢失,应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志愿者所属团队负责人。
第十一条正确佩戴证件,佩戴时保持证件位置端正,不得遮挡证件。
第十二条严禁出借及超范围使用证件。
三、岗前准备工作规范第十三条注意适当休息,保证上岗时精力充沛。
第十四条注意饮食卫生,上岗前严禁饮酒、避免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第十五条备齐必要物品,如制服、证件、腰包、水壶、通讯工具、工作资料、防暑药品等。
第十六条熟悉岗位职责,牢记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遵守上岗时间,往返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四、仪容仪表规范第十八条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化妆适度得体。
第十九条着统一制服上岗,遵守着装规范,按要求佩带志愿者工作证等志愿者标识。
第二十条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微笑是最好的名片,也是最好的沟通方式,优质服务从微笑开始。
第二十一条站立时,不依靠,不叉腰,不合抱双臂,不手插裤兜。
第二十二条行走时,抬头挺胸收腹,双臂自然摆动。
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及志愿服务队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理念。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严格纪律,确保安全;(四)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二)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四)志愿者:负责具体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各部门设置如下:(一)策划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二)宣传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三)财务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经费管理和使用;(四)后勤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物资保障和后勤保障;(五)志愿者管理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志愿者招募渠道包括:学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三)志愿者招募时应提供志愿服务相关资料,让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内容。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新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前必须接受培训;(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等;(三)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三)年度考核由队长组织,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保障:(一)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合法权益;(二)志愿服务队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保险、安全保障等;(三)志愿者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而受到损害的,由志愿服务队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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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
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第四条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学习制度
(一)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学习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三)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
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条考勤制度
(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认可。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七条活动制度
(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八条奖惩制度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