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
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技术规程

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技术规程嘿,咱今儿个就来唠唠这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技术规程。
你说这三北防护林,那可是个超级大工程啊!就好像给大地织了一件巨大的绿衣裳。
那这衣裳咋织呢?就得靠这些造林技术规程啦!先来说说选树苗吧,这可不能马虎。
就跟咱挑衣服似的,得选合身的、质量好的。
树苗得健康、有活力,根要扎实,这样才能在土地里站稳脚跟,茁壮成长。
这要是随便弄些病恹恹的树苗,那不就跟穿了件破衣服一样,起不到啥作用嘛!然后是整地,这就好比给树苗准备一个舒服的家。
把土地整理得平平坦坦,松松软软,让树苗住得舒舒服服的。
要是土地硬邦邦的,那树苗能乐意待吗?接着就是栽种啦!这可是个技术活,得小心翼翼地把树苗放进坑里,让它站直了,再填上土,就像给小娃娃盖被子一样,得盖得严严实实的。
可不能随随便便一扔就完事了,那树苗不得委屈死呀!栽好了还不算完,还得照顾好它们。
浇水、施肥、防虫,一样都不能少。
这就跟养孩子似的,得时刻关心着。
水不能浇太多,也不能太少,得恰到好处。
肥要施得合适,不然会把树苗给“撑坏”了。
虫子就像小偷,得时刻提防着,不能让它们把树苗给祸害了。
还有啊,后期的管理也很重要呢!要经常去看看树苗长得咋样了,有没有生病,有没有被风吹歪了。
这就跟咱自己的家一样,得时常打扫打扫,整理整理。
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些严格的造林技术规程,那三北防护林能建得起来吗?那咱们的土地不就还是光秃秃的,风沙还不得呼呼地刮呀!所以说呀,这造林技术规程可真是太重要啦!它就像是一个魔法手册,让一片片荒地变成了绿洲。
咱得好好遵守这些规程,把这三北防护林建得越来越好,让咱的家园越来越美丽。
这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技术规程,不就是为了让咱们的生活更美好嘛!咱可不能小瞧了它,得认真对待,让那些树苗都长成参天大树,为咱们遮风挡雨,为咱们的环境做出贡献。
咱得一起努力,把这个大工程做好,让咱们的未来充满绿色和希望!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去做的吗?。
三北防护林的建设与指导原则解析

三北防护林的建设与指导原则解析三北防护林是指中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其建设地区涵盖了中国的华北、西北以及东北三个地区,是在中国国土的北方地区建设的防护林体系。
该工程的建设旨在通过植树造林、人工育林等措施,形成天然屏障,以便在北方地区有效地保障生态环境、防止沙漠化的进一步扩大及其对社会经济的破坏。
在三北防护林的建设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应的建设和指导原则。
首先,科学规划。
三北防护林的建设需要经过精细的规划来实现其目标,方案和计划必须经过仔细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其可行性。
为此,必须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规划,以确保在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以便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
在规划制定的过程中还需注意各种环境因素,如风速、适宜降雨量等,以确保防护林的建设具有可行性和长期的可持续性。
其次,科学选择。
三北防护林的建设需要选择适合的植被,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在选择树种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生态和环境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树种抗旱、抗盐、抗寒、适应力和生物多样性等。
总之,选择的树种必须符合当地环境特色,同时具有较高的生态环境适应性。
第三,科学管理。
三北防护林的管理是工程实现成功的关键。
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对植物进行细致地管理,包括如何选种、如何浇水、如何防护等。
为此,必须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工程。
在长期管理、养护过程中,还必须对环境压力、病虫害等因素进行有效的监测和预警,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以确保防护林的健康生长和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
第四,科学评估。
三北防护林建设的长期成效需要进行严格的评估,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评估过程中,需要对三北防护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分析,以检验建设工程的目标是否达到。
评估还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环境和社会情况,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三北防护林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科学规划、科学选择、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估等原则。
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

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北防护林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效,保证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北防护林工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改善生态与民生为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防护林生产力为前提,通过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更新改造等措施,增加和恢复建设区森林植被,提高现有防护林林分质量和多种功能,逐步建成覆盖普及、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努力实现我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确保国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构筑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
第三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二)坚持保护先行原则,保护、建设、提高相结合;(三)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数量与质量并重相结合;(四)坚持科学造林原则,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五)坚持深化改革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六)坚持改善民生原则,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列入我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中的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部门、各行业林业管理部门,即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对规划期内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即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市政府与各有关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建设任务、责任人。
第六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工程规划、年度计划、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审批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及防沙治沙管控要求

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及防沙治沙管控要求三北防护林是指中国北方的三个腹地,即内蒙古、甘肃和宁夏地区。
由于天然条件恶劣,这三个地区一直被沙漠化困扰,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
为此,中国政府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工程,旨在建立面积约4130万公顷的防沙治沙绿化带。
以下是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及防沙治沙管控要求。
一、治理区域三北防护林覆盖区域包括内蒙古、甘肃、宁夏三个省份,覆盖面积约6.3万平方公里。
在这个范围内,政府要求建设防沙治沙绿化带,保护当地生态环境,防止沙漠化的进一步扩散。
二、防沙治沙管控要求为了实现防沙治沙绿化带的建设,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管控措施,包括:1. 禁止砍伐森林和采挖矿物资源政府要求在三北防护林范围内,严格控制采伐森林和开采矿物资源的行为。
这可以有效减少林地和土地的破坏程度,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2. 实行土地和水资源的管控制度政府建立了防沙治沙绿化带的土地和水资源的管控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和过度使用水资源,保证了绿化带建设的顺利进行。
3. 建设绿化带政府在这个区域内大力推行植树造林,补植荒山,种植抗风沙树种,适量增殖野生动植物,形成生态系统。
这一系列行动大大减少了沙漠化的范围,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4. 加强防风林护林员队伍建设防风林护林员是防护林工程的重要力量,是防沙治沙的重要保障。
政府加强了防风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确保绿化带的建设得到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结语: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改善了中国北方地区的生态环境,防止了沙漠化的进一步扩散,同时也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政府实施的防沙治沙管控要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确保了绿化带的建设顺利进行,也为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及防沙治沙管控要求

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及防沙治沙管控要求一、任务概述三北防护林是指位于中国北方干旱和半干旱地区,通过人工造林和人工种植植被,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程。
防沙治沙是指通过对沙漠化、沙化土地进行治理,减少沙尘暴和沙害,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更好地推进三北防护林治理和防沙治沙工作,涉及到一系列的区域划分和管控要求。
二、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划分2.1 区域划分依据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划分依据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生态系统的特点等因素。
同时,还考虑到区域内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态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定了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划分的依据。
区域划分依据主要包括:1.地理位置:主要位于中国北方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如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
2.气候条件:年降水量相对较少、气候干旱的地区。
3.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沙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分布情况。
4.生态系统特点:包括土地荒漠化程度、植被类型和生物多样性等。
2.2 区域划分范围根据划分依据,三北防护林治理区域主要包括内蒙古、宁夏、甘肃和新疆。
三、防沙治沙管控要求3.1 防沙治沙目标防沙治沙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沙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提高土地的保水保育能力,修复退化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
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综合治理措施,使沙地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重建,从而减少沙尘暴的频发和影响。
3.2 防沙治沙控制措施为了实现防沙治沙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包括:1.造林植树:通过人工造林和植树,增加土地的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和风蚀作用。
2.种草草原:进行合理的草原利用,控制过度放牧,恢复和保护草原植被,增加土壤保水保育能力。
3.沙地固沙:采用沙地固沙技术,包括固沙带、固沙林等,防止沙土风蚀,减少沙尘暴发生。
4.水土保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包括修建护坡、护岸、沟渠等,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水土环境。
三北造林实施方案

三北造林实施方案三北是指中国北方的东北、华北和西北三个地区,这片广袤的土地常年风沙肆虐,土地退化严重,生态环境恶劣。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中国政府提出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旨在通过大规模的造林工程来改善三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减少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改善气候和生态环境,提高区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总体目标。
三北造林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2030年前,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25%,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35%,使三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实施步骤。
1. 科学选址,根据三北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土壤类型,科学确定各地的造林选址,确保造林的成活率和生长效果。
2. 种植树种,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造林。
在东北地区,可以选择杨树、松树等耐寒树种;在华北地区,可以选择柏树、柳树等适应干旱的树种;在西北地区,可以选择胡杨、沙柳等耐旱树种。
3. 技术支持,加强对三北地区的造林技术支持,包括土壤改良、水源保障、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支持,确保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成活率。
4. 生态保护,在进行造林工程的同时,加强对三北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水源地,保护湿地等生态系统。
5. 宣传教育,加强对三北地区造林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鼓励他们参与到造林工程中来,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三、保障措施。
1. 资金投入,加大对三北地区造林工程的资金投入,确保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
2. 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到三北地区的造林工程中来,提供相关的补贴和支持。
3.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三北地区造林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四、效果评估。
对三北地区造林工程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确保造林工程的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结语。
三北造林实施方案的实施,对于改善三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减少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改善气候和生态环境,提高区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部关于印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林业部关于印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林策字[1991]127号【发布部门】林业部(已变更)【公布日期】1991.07.26【实施日期】1991.07.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林业部关于印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林策字[1991]127号 1991年7月26日林业部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建设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林业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中央级营林投资拨款暂行规定》,结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资金是国家安排的非经营性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和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组成。
第三条建设资金用于营林生产的部分必须占85%以上。
建设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
第四条用于营林生产的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种苗生产、病虫害防治、抚育管护、林业科技推广、造林作业设计等。
第五条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除用于营林生产外,还可用于基层林业工作站或管护、检查站建设补助。
第六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除用于营林生产外,还可用于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统一组织的造林检查验收、规划设计、良种基地建设、林业宣传和重点示范工程的必要设施。
以上支出均应先编制预算报林业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列入决算。
第七条地方使用的建设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分配。
第八条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根据国家和林业部批准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三北”防护林建设项目实行补助,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拨款。
第九条建设资金与其他用于林业生产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分别报账。
第十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可实行无偿、有偿使用两种形式。
“三北”四期工程防护林建设的做法、问题及发展建议

对策建议
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对“三北”工程的资金 投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 顺利进行和后期管护工作的 落实。
完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 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工 程建设的监管和考核。
加强科技创新
加强生态修复技术和智能化 管理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 高防护林建设的科技含量和 效益。
“三北”四期工程防 护林建设的做法、问 题及发展建议
汇报人:XX 20XX-01-28
目录
• 引言 • “三北”四期工程防护林建设现状 • 面临的主要问题 • 发展建议 • 案例分析 • 与意义
背景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中国政府为改善生态环境,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建设的大型人 工林业生态工程。四期工程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旨在巩固和扩大前三期工程建设成果,构建更加 完善的生态安全屏障。
在沙漠地区通过营造防护林带,减少风沙侵袭,保护农田和村庄,显著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问题案例剖析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防护林建设
由于树种选择不当、造林密度过大、抚育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防护林生长不良,未 能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防护林建设
同样存在树种选择不当、造林技术不规范等问题,加上干旱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防护林 成活率较低。
缺乏生态补偿机制,导致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04
发展建议
加强资金筹措和监管力度
01
02
03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加大对 “三北”四期工程防护林 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工 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 参与防护林建设,通过 PPP模式、绿色金融等方 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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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北防护林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效,保证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北防护林工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改善生态与民生为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防护林生产力为前提,通过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更新改造等措施,增加和恢复建设区森林植被,提高现有防护林林分质量和多种功能,逐步建成覆盖普及、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努力实现我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确保国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构筑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
第三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二)坚持保护先行原则,保护、建设、提高相结合;(三)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数量与质量并重相结合;(四)坚持科学造林原则,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五)坚持深化改革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六)坚持改善民生原则,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列入我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中的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部门、各行业林业管理部门,即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对规划期内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即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市政府与各有关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建设任务、责任人。
第六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工程规划、年度计划、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审批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建设。
第七条工程建设市、县(市、区)应通过建立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农业、畜牧兽医、水利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制度,组织指挥和实施工程建设,协调和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黑龙江省三北林业建设指导站负责组织指导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
第三章计划与资金管理第八条省林业厅负责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
省林业厅依据《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规划》和各市、县及有关工程建设单位上报的年度生产计划,结合国家林业局下达给我省的年度三北防护林生产任务,再经部门综合平衡后下达全省三北防护林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年度投资计划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年度生产计划一经下达,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方案的设计和编制工作,并报送省林业厅审核备案。
全省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年度生产计划,不得擅自更改,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更改,应按规定程序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省林业厅批准。
第十条省发改委、林业厅要依据有关防护林规划和工程年度生产计划,根据上一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各地防护林建设实际,编制当年和未来三年防护林工程拟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储备项目并纳入政府投资储备库。
入库的项目应根据上年完成情况,当年检查验收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并进行动态调整。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防护林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
作业设计必须严格按照造林质量管理和技术规程的规定编制,明确营林树种、数量,并落实到具体营林地块。
各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作业设计的同时,要着手做好苗木等相关造林准备工作,以便抢前抓早及时完成营造林任务。
第十一条各工程建设单位所在市、县发改和林业部门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要求,联合报送本年度防护林工程投资计划申请。
年度防护林工程投资计划申请内容应包括对上一年度防护林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及本年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安排原则,拟申请资金额度等。
投资计划申请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联合报送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视同放弃申请。
第十二条省林业厅在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根据各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年度防护林工程投资计划申请,提出初步分解意见。
省发改委、林业厅结合实际形成三北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示,联合报送省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
第十三条省发改委、林业厅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于2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并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应明确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投资数额,并将分解下达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
第十四条应建立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进度和统计数据汇总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报送及时、数据准确。
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营林生产季节应按月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报送造林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等数据。
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将工程建设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形成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省林业厅。
第十五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调查、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和科技支撑、封山(沙)育林、人工造林、种苗补助、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投标费用等。
第十六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以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各级林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资金稽查。
资金监督检查或稽查包括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执行竣工验收制度,即工程造林结束后,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验收检查,将验收结果作为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建立三北防护林工程计划和资金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好、质量标准高、实绩突出的工程建设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程建设任务或质量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于未完成造林计划任务或造林面积不合格,应限期补造,或追缴建设投资。
第四章设计与施工管理第二十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实行工程管理,即按规划确定建设项目,报批后进行设计,按设计施工,按设计及有关技术规程检查验收,按验收成果兑现国家工程补助资金。
第二十一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实行项目管理。
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规划,分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改善生态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经国家批准列入规划、且由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指经国家批准列入规划的其他建设任务。
第二十二条年度建设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制。
即工程建设单位提报年度项目后,应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生产任务,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
施工任务完成后,及时逐级组织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申请省级核查。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按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等项目进行分类,人工造林和人工更新按林种、树种、权属统计汇总。
第二十四条年度项目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一)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造林计划,在造林地块踏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以县(市、区)为单位,经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施工前一年的11月15日前上报备案。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工程建设单位编写后,经县级会审、市级初审后,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一般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工程建设单位编写后,经县级会审,报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电子文件(原件扫描)同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省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会审后,于施工当年的2月底前上报国家林业局三北局审批备案。
国家、省下达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各类示范项目,各计划单列县(市、区)、行业部门及省林业厅所属国有林场管理局(场)应参照国家重点项目管理模式。
(二)作业设计。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编制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一式三份)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建设项目为单元,于施工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报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二十五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应严格设计管理。
工程作业设计编制应委托具有丁级以上(含丁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要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计量部门、国家和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技术标准,并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工程建设单位为主体,充分考虑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的完整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山系流域规模推进、综合治理。
(二)科学合理安排林种、树种结构,增加树种组成和混交林比重。
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林业资源,鼓励和发展林下经济,大力推广技术成熟的经济林造林模式,增加经济林树种比例。
(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广泛引进、开发、推广营林生产中的新技术、新成果,实现工程设计施工与适用技术推广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
(四)注重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与提质修复,对于低质低效林、残次防护林等已经退化的防护林,优先采取补植补造、更新改造等技术措施,提高防护林质量和防护功能。
(五)科学配置防护林结构。
要农林水牧相结合,以水定林,统一规划、统一治理;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防护林体系;以防护林为主,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
要多树种相结合,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营造多种模式的混交林,不宜营造100公顷以上的大面积纯林。
要封、造相结合,远山及生态脆弱地区以封育为主,城镇、乡村周围和交通沿线,营造景观防护林,形成城乡一体化林业生态建设格局。
第二十六条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必须应用3S技术。
人工造林、更新造林、封山育林等工程项目的作业地块GPS拐点坐标等各项小班因子,统一录入“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县两级三北工程营造林信息数据库,实现工程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实施方案与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工程建设单位报原批准部门履行重新审批、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所在地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防护林更新和林地管理。
对于达到采伐年龄的防护林应及时采伐,尤其是低质低效防护林和退化防护林要优先安排采伐。
严格落实防护林更新与采伐同步的制度,采伐后的防护林当年或第二年必须更新造林,确保防护林地不流失。
对于已经退化的防护林,应及时修复改造,确保防护林功能不减、效益递增。
退化防护林修复改造工作应严格执行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定,分别退化类型,采取皆伐更新、林冠下造林更新、萌芽更新、伐桩嫁接更新、提质增效、抚育改造、渐进改造和平茬复壮等方式修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