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2017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2017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单位金额:元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4 ——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 (三)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 (三)免税销售额 9=(10+11+12)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 21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 ——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调整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第一部分概述 一、背景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简称 36 号文件),其中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根据 36 号文件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9 号)等相关的配套文件。 本次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涉及纳税人户数多、行业广、业态复杂,税收制度设计上,既要考虑遵循规范的增值税税理原则,也要兼顾原有营业税政策的过渡;既要保证所有营改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要兼顾不影响财政体制;既要方便纳税人操作遵从,又要便于税务机关执行。在方方面面兼顾的前提下,税收制度上就必然安排了许多过渡性政策,同时也有许多制度上的尝试和创新。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3 公告,以下简称 13 号公告),对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适用范围 鉴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3 号公告发布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全国范围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三、申报表调整思路 以实现新旧税制平稳过渡,顺利推进营改增改革为原则,兼顾习惯性和适用性。即,考虑到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形成的申报习惯和征管信息系统的既有框架,保持原申报表基本结构和栏次不变;同时考虑到政策的适用性,通过申报表局部调整和增加附表的方法,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规定相衔接。 四、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一)》)。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三)》)。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四)》)。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以下简称《进项结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表单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只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的情况。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第8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税额”栏。 9.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并适用分2年抵扣规定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6.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 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

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其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 (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十六)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销售额。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

纳税人查补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

纳税人查补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000年06月01日来源: 关于纳税人自查或被检查后应调减(调增)帐面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应如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栏目反映的问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176号)以及补充通知(见原《南方税务导报》1999年第12期第38—46页及《办税园地》2000年第1期第44页)里已有明确规定。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就具体的操作方法予以进一步说明。 对检查(包括企业自查)后应查补(或查减)的数额(如应调增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调减进项税额与应调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调增进项税额之差为正数时,即为查补的数额,反之,为查减的数额),应进行有关会计帐目调整,并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和补(退)税情况,按以下情况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栏目,并用文字加以说明。 一、对查补以前年度的数额,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的,在“税款计算”部分“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直接作增加反映;查减数额按要求直接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在“税款计算”部分第30栏“期初未缴税额”直接作减少反映。并根据税款缴纳或退税情况调整“税款缴纳”部分的相关栏目,申报表其他栏目不作处理。 二、对查补(或查减)本年度的数额,除调整申报表“销项”、“进项”部分的本年累计数、“税款计算”部分的“销项税额合计”栏(20栏)、“进项税额合计”栏(21栏)的本年累计数外,其他栏目还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将查补进、销项税额合计数在“应纳税额”栏(26栏)和“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28栏)的本年累计数、“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相应作增加(或减少)反映。并将查增或查减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相应在“实际抵扣税额”(25栏)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 2、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还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查补的数额大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填0,查补数额与企业留抵税额的差额在“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作增加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应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即查补税额冲抵的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2)查补的数额小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按企业留抵税额和查补数额的差额填写;“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查补少报(或多报,用负数表示)的销项税额填列(或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

新版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附件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 服务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 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4(4≥5)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5 —— —— (三)免税销售额 6=7+8+9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7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8 其他免税销售额 9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10(10≥11)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11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2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3 本期免税额 14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5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6 应纳税额合计 17=12-13 本期预缴税额 18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19=17-18 ——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公章)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应税服务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期末余额 1 2 3(3≤1+2之和,且3≤5)4=1+2-3 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本期扣除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5 6=3 7=5- 6 8=7÷1.03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 报表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一、查补税款处理。 新的申报办法在申报表主表各部分均单独列举有关查补税款的栏目,专门反映整个查补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人入库查补税款的过程。相比于旧办法,申报表更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缴纳全部税款的情况。具体的: 1.纳税人被检查部门检查发生查补税款情况的处理。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收到处理决定书的当月作帐务处理,并填写在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 (1)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通过附列资料的《本期销售明细》(表一)的第6、13栏"纳税检查调整"作调整反映,在《本期进项明细》(表二)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作调整反映,并自动生成主表的有关栏目。主表的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6栏+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等于本月纳税人收到检查部门出具的检查处理决定书上注明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主表的第22栏"按简易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13栏。 (2)纳税人仅发生被查进项税额需作转出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处理决定书核定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据,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4栏和16栏本月数,并对应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2.纳税人自查查补税款的处理。 (1)纳税人自己检查发现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发现的当期调整和作帐务处理,并按正常的业务处理一样填写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即,如纳税人2003年11月发现2002年12月少报销售收入10万元,应在税款所属时期为2003年11月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纳税额"等栏目的本月数作调增反映。 (2)自查调整的进项税额转出补税。如纳税人仅发生自查进项税额需作转出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需进项税额转出的数据,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4栏本月数,并对应表二的除第19栏外的其他相关栏目。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怎么算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怎么算具 体的规定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 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的调整,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我们都知道在税法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17%来算,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怎么算呢?那么就让我们带着这个问 题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来一起接着往下了解和学习吧。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 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

2、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不是按营业收入的25%收,而是按利润(应税所得额)25%征收.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八)销售不动产。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4、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5、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6、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7、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8、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9、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10、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11、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2、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3、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4、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5、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6、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指南如果是销售行业的话,就交3% 的增值税,然后按增值税再交7% 的城建税和3% 教育费附加,一般都是每个月15 号之前要申报纳税,现在一般都是电话申报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和在网上申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不过要先在税局申请开通电话和网上申报才可以销售企业要报的税有: 1、增值税:开票额的百分之三 2、印花税:不含税金额的百分之四十的万分之三; 3、城建税:增值税的百分之七; 4、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百分之三; 5、地方教育税附加:增值税的百分之一; 6、企业所得税: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 小规模公司的基本资料; 1. 税种:国税:(小规模纳税人时:增值税--销售额/1.03*0.03 )(一般纳税人时::增值税=本月销项水机-本月进项税金--本月销项税金=销售额/1.17*0.17 本月进项税金=认证相符的进项税金)

所得税;报表利润的25%,也有核定征收的。 地税:营业税一销售收入的3-20% (根据行业不同,税率就不同。一般是3%、5%) 城建税---增值税额*0.05 (县级) ---增值税额*0.07 (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2 个人所得税---这个是针对职工的,超过2000元时缴税。 个人所得税---这个针对你老板的,你公司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时,缴纳这个税,其余的注册方式不用。一般是定额征收的,如果你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请你老板去疏通关系。 印花税---下列是要缴纳印花税的情况,以及税率(税额),只要发生了这些合同、凭证、帐簿,就要缴纳印花税,跟你是否一般纳税人无关: 税率为万分之三(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税率为万分之五(5%%):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货物运输、产权转移书据、资金帐簿(资金帐簿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5%% )。 税率按千分之一(1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逻辑关系(2015年7月1日起使用)

附件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逻辑关系 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 由纳税人填写本月销售收入(销售货物、应税劳务、销售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销售出口免税货物)先判断是否为小微企业,如果是小微,再判断是否有代开专用发票 以下是按月设定,如果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则收入按照9万计算 一、如果第1栏+第4栏+第9栏+第10栏>3万,且纳税人销售额没有超标,按如下规则填写 第1栏≥第2栏+第3栏(代开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未开票收入)如果第2栏、第3栏有数字,第1栏要带入第2栏和第3栏数字之和且可修改,但只能改大 第2栏填写本月在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3栏填写本月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 第4栏≥第5栏 第6栏=第7栏+第8栏+第9栏;且第7栏和第8栏不能填写 第9栏按照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填写,且第6栏=第9栏 第10栏≥第11栏 第12栏≥核定的销售额(来源于定额核定表,只有核定的纳税人才能填)第13栏=第1栏×3%+第4栏×2% 第14栏=第12栏×3% 第15栏≤第13栏(来源于附表2) 第16栏=第6栏×3% 第17栏不能填写 第18栏不能填写

第20栏=本月代开发票预交税款(第2栏×3%≤第18栏) 第21栏=第19栏-第20栏 二、如果第1栏+第4栏+第9栏+第10栏≤3万,且纳税人销售额没有超标,按如下规则填写 (一)如果纳税人无代开专用发票业务 第1栏不能填写 第2栏不能填写 第3栏不能填写 第4栏不能填写 第5栏不能填写 第6栏=第7栏+第8栏+第9栏; 第7栏登记注册类型为非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且≤3万 第8栏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和外资个体),且≤3万 且第7栏和第8栏不能同时填写 第9栏按照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填写 第10栏≥第11栏 第12栏≥核定的销售额(来源于定额核定表,只有核定的纳税人才能填)第13栏=第1栏×3%+第4栏×2% 第14栏=第12栏×3% 第15栏≤第13栏(来源于附表2) 第16栏=第6栏×3% 第17栏=第7栏×3% 第18栏=第8栏×3% 且第17栏和第18栏不能同时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改要点及填报注意事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改要点及填报注意事项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简并,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相应修改。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4栏“11%税率”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纳税人不但需要关注有关修改要点,还要注意填报说明的相应变化,避免出现错误。 变化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企业需要注意梳理其适用11%税率的收入是否同时包括这两栏,如果是,应当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分别核算,以便申报时准确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变化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之前按13%的扣除率或税率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都改按11%抵扣,但是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和销售17%税率的货物;或用于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的货物,可以仍然按照13%的扣除率或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会出现加计抵扣2%的情形,这部分进项税额需要填到“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一栏,而不能填到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根据19号公告附件三《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以下简称“附件三”)的规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一栏不必填写发票份数、金额。 变化三 按照财税﹝2017﹞37号要求,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填报说明针对“分别核算”与“未分别核算”两种情况作了规定。按照附件三要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1-3栏(认证相符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第25-27栏(认证相符但本期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这仅是针对分别核算情况而言的例外规定。对于未分别

纳税人查补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纳税人查补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2009-07-17 11:38:30) 转载 分类:税法天地 标签: 纳税检查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财经 关于纳税人自查或被检查后应调减(调增)帐面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应如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栏目反映的问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176号)以及补充通知(见原《南方税务导报》1999年第12期第38?46页及《办税园地》2000年第1期第44页)里已有明确规定。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就具体的操作方法予以进一步说明。对检查(包括企业自查)后应查补(或查减)的数额(如应调增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调减进项税额与应调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调增进项税额之差为正数时,即为查补的数额,反之,为查减的数额),应进行有关会计帐目调整,并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和补(退)税情况,按以下情况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栏目,并用文字加以说明。一、对查补以前年度的数额,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的,在“税款计算”部分“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直接作增加反映;查减数额按要求直接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在“税款计算”部分第30栏“期初未缴税额”直接作减少反映。并根据税款缴纳或退税情况调整“税款缴纳”部分的相关栏目,申报表其他栏目不作处理。二、对查补(或查减)本年度的数额,除调整申报表“销项”、“进项”部分的本年累计数、“税款计算”部分的“销项税额合计”栏(20栏)、“进项税额合计”栏(21栏)的本年累计数外,其他栏目还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1、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将查补进、销项税额合计数在“应纳税额”栏(26栏)和“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28栏)的本年累计数、“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相应作增加(或减少)反映。并将查增或查减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相应在“实际抵扣税额”(25栏)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2、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还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1)查补的数额大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填0,查补数额与企业留抵税额的差额在“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作增加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应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即查补税额冲抵的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2)查补的数额小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按企业留抵税额和查补数额的差额填写;“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首先,点击左侧“增值税”税种,在图示展开的子菜单中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填表说明: 主表 1.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5.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6.本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

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行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7.本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行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8.本表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行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9.本表第4行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2010-08-12 13:32:38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自2009年1 月1日起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可分两大类:一种是工业,一种是商业,2009年开始执行的税率降低及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此两种类型小规模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1、以前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被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而实际上,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2、现在的税率 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至3%。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1、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2009年开始,我国已有不少地区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北京、上海、江苏及浙江的营业税起征点为国家最高标准5000元/月。广东省2008年1月1日起将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高至5000元,4万多个体户和个人受惠,年税收减免共7000多万元。河南省营业税起征点于今年4 月调至3000元,全省14万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每年将因此享受税收优惠约2.2亿元,平均每户每年受益将近1600元。 2、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各个省市因吸引招商,也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注册上海公司为例,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返税,即企业交纳增值税后,再把一部分增值税返还给企业。上海各区及开发区返税优惠政策有差异,一般返还给企业增值税为实际交税额的4-8%。

2016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一 、 计税 依据 项目栏次 本期数本年累计 货物及 劳务 服务、不动产 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 劳务 服务、不动产 和无形资产(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 收率)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 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 售额 7(7≥8)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8 (四)免税销售额9=10+11+12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0 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11 其他免税销售额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13(13≥1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14 二、 税款 计算本期应纳税额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6 本期免税额17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18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19 应纳税额合计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21 ————本期应补(退)税额22=20-21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公章):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期末余额 1 2 3(3≤1+2之和,且3≤5)4=1+2-3 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 本期扣除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5 6=3 7=5- 6 8=7÷1.03 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期末余额 9 10 11(3≤9+10之和,且11≤13)12=9+10-11 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 本期扣除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13 14=11 15=13-14 16=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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