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审计职业规范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审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独立和保密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第四条我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审计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审计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审计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活动。
第六条审计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我单位重大经济活动和风险点、问题点。
第七条审计工作应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业务能力,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和资料的机密性。
第十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审计工作部门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分工第十一条审计工作由审计工作部门进行组织和协调,具体工作由审计人员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审计对象的选择、事实的调查和资料的核查。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工作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审计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工作部门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部门应及时汇总和报送审计结果和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第三章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第十六条审计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2.收集审计资料和信息;3.开展审计调查和核实工作;4.分析审计结果和问题;5.编制审计报告和整改建议;6.监督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审计工作应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和需要,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技术工具。
第十八条审计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事中和事后的审计工作。
第四章审计结果的报告和整改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工作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和问题。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总审计师的管理行为,保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总审计师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具备相关内审、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忠诚履行职责。
第四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恪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其他职务或兼职。
第二章总审计师任职和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连任一次。
第七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接受公司其他主管部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体系,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组建专业化的审计团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定期对审计团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团队成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计划,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和落实,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审计问题。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第十二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依法、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审计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和审核方案,明确审核范围和审核对象。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聚焦公司的关键业务和核心环节,加强对财务、运营、风险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加强对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档案和资料,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七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职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职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XX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以及《XX市内部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促进各部门遵守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是由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等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在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内审人员依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各级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各科室应协助并配合履行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政班子成员任组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由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学校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
(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2.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3.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4.研究、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审议由市教育局、学校委托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6.其他相关职责。
(二)内部审计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执行,承担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2.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每年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3.向领导小组通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政领干任期经济责任后调任、转任、转岗、免职、退休等具体情况以及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4.针对审计出的问题,落实问题的整改;5.协助审计机构提供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资料;6.提供财务管理情况,介绍相关财经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7.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经费预算,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并对审计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8.负责干部的相关纪律监督工作,对审计移送事项进行调查及处理。
审计署令第8号 国家审计准则.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颁布时间:2010-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长刘家义二○一○年九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计划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二节审计证据第三节审计记录第四节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布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六章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第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
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第六条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审计师的行业标准与规范

审计师的行业标准与规范审计是一项重要的职业,为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法律合规,审计师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行业标准与规范。
本文将介绍审计师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准则、审计程序等内容。
一、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其职业行为的基础,它旨在保证审计师行事公正、诚信,并维护审计专业的声誉。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审计师遵守诚实、勤勉、保密、独立等原则。
审计师应当对客户保持机密,并且不得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此外,审计师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并避免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
二、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规范审计师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国际审计准则公布了一系列的准则,例如公正、审慎、技术标准等。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依据这些准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审计师需要遵循通用审计准则(General Auditing Standards)。
通用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拥有独立的判断、充分的审计证据,并对审计过程进行适当的规划和监控。
此外,审计师还需要保留审计文件,以便审计工作的评估和审计报告的编制。
三、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指的是审计师在进行审计过程中需要执行的具体步骤。
审计程序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阶段:规划、内部控制评价、证据收集和审计报告。
在规划阶段,审计师需要了解客户的业务和风险,并根据这些信息设计审计计划。
内部控制评价阶段,审计师需要评估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其是否能够有效预防和检测错误和欺诈行为。
证据收集阶段,审计师需要收集并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证据,以形成审计意见。
最后,在审计报告阶段,审计师向客户提供审计报告,其中包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业发展与培训为了确保审计师能够跟上行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步伐,审计师需要进行持续的专业发展与培训。
审计师应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活动,了解最新的审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同时,审计师还应关注行业趋势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长刘家义二○一○年九月一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计划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二节审计证据第三节审计记录第四节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布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六章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第七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第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
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 3 —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第六条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
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本规范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和下属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监察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下属单位审计专员以及从非监察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规范所称“下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设立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为公司管理层提供系统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
其目标包括努力确保进行成本效益的监控,促进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内部审计提供的保证服务,是一种合理保证,即在合理的程度上开展检查和核证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不应承担公司具体经济业务的经办和管理责任,不直接参与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确保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执行机构。
审计学3准则,职业道德

审计学
审计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引导案例——一句谎话的后果
有一位在1989年毕业于美国某州立大学的会计 学毕业生,接受了某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邀请从 事审计工作。在他工作的第二周,上级主管与他共 进午餐,席间主管问他是否报名参加了今年的注册 会计师考试,他停顿了一下回答到:没有报名,准 备明年在参加。上级主管赞许了他的积极向上的精 神,并借给他一套考试资料。事实上,他对上级主 管撒了谎,他已经参加了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 由于对考试结果没有把握,所以决定不将此事张扬 出去。尽管他知道大数参加考试的人不是一次通过 了所有的考试科目,但是他还是想避免在以后的职 业生涯中,因不是一次性通过考试而感到难为情。
健全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鉴证业务的定义 1.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 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 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2.鉴证对象信息是指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 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3.鉴证对象是指鉴证对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
审计职业道德的目的:
审计职业道德就是审计人员的行动指 南,告诉审计人员应该怎么做,以及如何去 做;是审计人员应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促使他们保持职业上应有的态度和风范 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行为的规范 树立良好的审计职业形象,使社会公众对审 计工作产生信任感。
审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1.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 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的信赖 3. 明确审计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操 守,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 4. 是对审计法规的补充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