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花园镇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花园镇物老院止常的生产、生活铁序,假护特困老人的人身安金,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放的发生。根据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所有敬老院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 配备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

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

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眼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四、舍务消防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合。

2. 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频护,严禁个人系就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

花园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县民政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花园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杨彪副组长 : 陈淋

成员 : 谭兴亮、漆勇、杨淼、唐力、康友明、张波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谭兴亮任办公室主任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5 人以上,急性中毒 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 5万元以上,

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镇领导小组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責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实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实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教。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

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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