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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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4篇)

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4篇)

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一、引言高值医用耗材指的是价格较贵、使用寿命较长、需特殊管理的医疗耗材。

由于价格高昂、易损耗、耗材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高值医用耗材管理一直是医疗机构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提高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概括性原则: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强调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确保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安全、有效和经济。

2. 全员参与原则:高值医用耗材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工作,要加强相关培训,确保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具备良好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知识和技能。

3. 分级负责原则: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要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多级管理体系,由各级负责人统筹协调、细化落实,确保管理高效。

4. 整体管理原则: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要与医院的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各项管理相结合,形成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管理制度1. 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1)采购程序: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需按照市场化、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采用招标、比选等方式进行采购程序,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履约。

(2)供应商选择:选择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的信誉、历史业绩、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优先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服务的供应商。

(3)价格监控: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控和比价,确保医用耗材的价格合理,避免价格过高或过低。

2. 高值医用耗材库存管理(1)库存量控制: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使用量进行合理的高值医用耗材库存量控制,避免过剩或缺货现象的发生。

(2)库存管理:高值医用耗材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的真实可靠,避免过期或损坏现象的发生。

(3)库存调配: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科室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库存调配,确保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合理充分。

3. 高值医用耗材分配管理(1)分配程序:高值医用耗材的分配应按照科室实际需求、治疗方案、病情等进行合理的分配,避免浪费和滥用。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高值耗材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鼓励临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医用耗材从准入直至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1、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范围1)医用高值耗材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器械。

2)医用高值耗材类别: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化材料类、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肠外科类(吻合器等)等。

2、高值耗材申购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以满足临床要求、保证质量为前提,选择技术先进、价格优惠、注重服务、讲究信誉的产品和供应商,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和患者利益。

1)高值耗材采购申请a 通用高值耗材申请实行手术室、介入导管室二级库房管理,二级库房预存一定量的基数,临床使用时到手术室、介入导管室请领,手术室、介入导管室根据消耗基数批量申请。

b 择期、跟台高值耗材申请c 使用科室单一申请,手术确定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请。

d 急症高值耗材申请e 急症可由器材设备管理处按程序实施紧急采购。

2) 采购流程a 手术医生手术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提出购置申请,同时填写《医院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列明该产品的需求原因、临床用途及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并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医务处。

b 医务处从医疗角度对项目开展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批。

c 器材设备管理处收集产品信息,审核产品、供应商资质,报分管院长审批。

d 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执行招标结果;未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组织手术医生、使用科室负责人和审计、财务、纪检监察按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进行议价谈判,执行谈判结果。

e 急症手术(单次病例)使用的高值耗次再次使用时需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购,同时附《病人(或家属)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切实控制医用耗材的费用,提高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定(修订稿)》、《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原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指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按国家相关法规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或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具有医疗特征的消耗性材料,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组。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主任委员,是本机构医用耗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委员会(组)由临床、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财务、医保和医院管理专家组成,至少下设一个医用耗材(含高值)临床应用专家组。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储存、使用及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合理性考核评价、公示、奖惩等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监督实施。

(2)按程序在集中采购入选范围内确定本机构的高值、低值医用耗材目录,目录内容至少包括: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企业、供应商和价格;定期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临床科室申请采购的本机构目录内医用耗材品种。

(3)明确本机构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的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定期开展合理应用医用耗材动态监测和专项点评;确定本机构重点管理的医用耗材目录,定期统计、评估、公布高值医用耗材及其他异常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对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完整word版)高值医用耗材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高值医用耗材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医院高值医用耗材 (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医院工作涉及高值医用耗材 (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领取和使用的人员,均使用此制度。

3. 定义:高值耗材:指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的医用耗材。

我院规定高值医用耗材为单品价格在一千元以上(包含一千元)。

植入性医疗器械:指通过外科手段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这些器械部分留在体内 30 天以上的器械。

4. 制度4.1 采购与入库4.1.1 因高值医疗耗材(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特殊性,采购前需由使用科室填写电子请购单。

请购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对生产厂家、供应商有要求的需注明。

4.1.2 首次进货,使用科室提出请购申请后需分管院长批准后报院长审批。

以后再进货时由科室电子请购或由库房保管根据科室请购计划、库存情况等编制申请计划,报科室负责人核准后。

4.1.3 高值医用耗材(植入性医疗器械)请购应在使用前 15 个工作日提出(急用,在使用前 5 个工作日提出)采供科在接到请购单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或 5 个工作日) 将所需物品采购到位。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货时,采供科应及时通知请购科室。

4.1.4 高值医用耗材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依据科室工作请购计划,由采科与科室协商品种、规格及数量。

从在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批准的合作供应商产品中选购。

4.2 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植入性医疗器械),供货单位资质管理 :4.2.1 采购必须正规诚信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中选购。

4.2.2 采购高值耗材必须索要以下:a.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b. 《医疗企业生产许可证》;c.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d.进口医疗器械要进口注册证、报关单、海关检验报告等,e.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f.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税务登记证;h.法人授权委托书;i.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j.质量保证协议书;4.3 验收入库4.3.1 采购到货的高值医用耗材 (植入性医疗器械)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入库。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中使用的高值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需求,合理制定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医用高值耗材时,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高值耗材采购档案,记录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信息、产品规格、价格、采购日期等。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用高值耗材提供适宜的储存条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第八条应当设立专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冷藏、避光等。

第九条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医用高值耗材,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用高值耗材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合理、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用高值耗材前,应当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使用说明。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高值耗材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数量等。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高值耗材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用高值耗材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然而,由于其价格昂贵、使用风险较高等特点,加强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追溯等环节,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医用高值耗材的定义与分类医用高值耗材是指单价相对较高、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易于损耗的医用器械和材料。

常见的医用高值耗材包括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眼科人工晶体等。

根据其用途和特点,可分为心血管类、骨科类、眼科类、口腔科类等多个类别。

二、采购管理1、建立采购计划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供应商选择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质、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条款。

同时,应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

三、储存管理1、设立专门库房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用高值耗材库房,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调控设备、货架、防潮防虫设施等,以保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分类存放按照耗材的类别、规格、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做到标识清晰、易于查找。

3、库存盘点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对于过期、损坏或变质的耗材,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使用管理1、术前评估医生在使用医用高值耗材前,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充分评估,确保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知情同意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使用高值耗材的目的、风险和费用等情况,征得其知情同意,并签署相关的同意书。

3、手术记录在手术过程中,应详细记录高值耗材的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批号、使用数量等信息。

4、术后随访对使用高值耗材的患者进行术后随访,了解其恢复情况和耗材的使用效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

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

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湖北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word文档良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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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教育培训,向患者宣传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
(八)与医用耗材管理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医务管理部门配备和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追溯、监测、评价、监督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组织实施与管理,以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的专业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是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指定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和医务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第九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新购入医用耗材、调整医用耗材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申请,制订本机构的医用耗材供应目录(以下简称供应目录);
(三)推动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订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四)分析、评估医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应、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监督、指导使用进行监测,对重点医用耗材进行监控;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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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

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湖北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

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

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七)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

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名单报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登记),负责科室医用耗材管理。

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根据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通用类医用耗材领用计划及特殊耗材、新增医用耗材品目申购计划。

科室当月申购、领用医用耗材总量,根据本院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列入科室当期成本核算。

(八)医用耗材管理,实行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

建立曾都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用耗材管理信息公开,物资购置、使用合理。

(九)医用耗材管理,实行库存基数定量管理原则。

库存基数为本科室一周业务用量,每周领用数量以补足基数为限。

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流量确定耗材存库基数,制定领用计划。

(十)各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医用耗材申、领总数、当月耗材核销总量、库存数量,按规定日期(每月25—28日)执行每月清仓盘库并做好登记记录。

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报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查明原因。

除组织全院性的清仓查库外,每年10月份,各业务科室自行向库房对账,并进行物资的清点,清点结果,填好盘点表,报设备科一份。

(十一)各业务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规范管理。

通用类医用耗材科室之间不得转让、转借、以物换物及自行变价处理。

为保障临床医疗需求,科室之间转借特殊医用耗材导致领用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的,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并说明原因。

经核查业务科室医用耗材实际使用数量与领用、申购数量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据实处理;业务科室申领的医用耗材流失且无合理去向说明的,处以所流失医用耗材总金额五倍的罚款,并追究相关科室及个人责任。

(十二)凡科室及个人违规购置、使用、倒卖、盗卖医用耗材及医疗垃圾,损害医院利益的;凡未按规定日期执行医用耗材领用计划申报,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开展的;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清仓盘库,经核查帐实不符的;凡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给医院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由相关科室及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一)全院所有医疗业务开展科室及个人;(二)涉及医疗器械耗材购置、储备、使用、回收毁形、管理科室及个人。

三、医用器械耗材招标管理(一)年使用量在100万元以上的低耗品,须通过邀请招标、竞标和议标等程序进行采购;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品牌和供货商中标,并签定供货合同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

(二)对中标的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耗材,可选用其它邀请招标公司的产品,但价格不得超过同类耗材的中标价或折扣率。

(三)中标有效期为一年,若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行业价格调整,则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四)对于单价低、用量少、专业性强的低值耗材,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采购。

四、医疗器械耗材申购、审批及领用程序(一)对于通用类医用耗材,设备科根据科室领用计划、库存和全院实际用量,于每月月初制定医用耗材采购计划,通知供货商供货,保证必备库存,努力实现零库存。

(二)对于专科使用特殊性医用耗材,使用科室须提前15日上报申购计划,填写《医用耗材申购表》。

到货后一次性领取,计划申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的业务使用量。

(三)对于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非计划内临时增购的特殊性医用耗材,使用科室须提前至15—30天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逐级报批后执行。

(四)对于低值耗材新品种的引进,应严格控制。

凡现库房有代用品的,原则上不得申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引进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审核后报请药械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购进。

(五)凡通用性强、用量大的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品类,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制定月耗材领用计划,填报《医用耗材领用计划表》于每月月底25号前提交设备科,每周领用计划于每周三前报设备科购置后领用。

科室库存物资定额以一周量为限,长假期间可根据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增补领用计划,增补领用原则上不超过一周量。

(六)对于用量少、专科适用(包括介入、血透、骨科进口高值耗材)或新增的医用特殊耗材,由科室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报审购计划。

各业务科室申购新增医用耗材品类,必须提交书面申请陈述申购理由,经科主任及护土长共同签字后,根据院医用耗材管理审购程序申报审批。

新增特殊医疗耗材申购、审批程序:科室制定申购计划——填报申购表——设备科和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签字——价格科审核——设备科购置——入库∕建卡——价格科系统维护,执行加价率——价格公示——临床科室领用——系统计费——价格科复核。

(七)一般情况下,各科应于每月月底(25号前)制定普通医用耗材领用计划。

对于临床使用有其特殊性的医用耗材(如体内植入性医用耗材、介入专科医用耗材等),使用科室应提前一周向设备科提交申购表。

紧急与特殊情况下,科室可直接向设备科提出紧急供应要求。

(八)确有特殊原因需业务科室自购医用耗材的,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应在三日内报医用耗材管理小组,陈述自购理由,并按照申购程序完善相关购置手续。

(九)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领用计划,由手术室(通用部分,如特殊缝线等)与相关科室(专科特殊医用耗材)分别编制领用计划或填报申购表进行申购、领用。

(十)各临床科室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对会议上厂商介绍推广产品,不得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确有临床业务需要的,可将相关产品资料或样品带回单位,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申购程序办理申购。

(十一)购进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供货单位应出具以下有关资质、证件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合格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产品生产批号、热源检测合格卡、产品有效期、生物检测合格卡、企业法人授权书等有关证件。

五、入库(一)所有低耗品必须首先入库,非特殊、紧急情况严禁供货商直接将医用耗材交送使用科室。

对必须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专科高值耗材(单价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的),需由手术医生、科室主任共同签字,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后由使用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负责在三日内补办入、出库手续。

(二)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入库耗材验收制度,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与已核批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内容相符。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设备科科长处理。

六、出库(一)业务科室必须确定医用耗材的专人申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医用耗材随需随领,其它医用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

(三)除专科特殊医用耗材,业务科室领用医用耗材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一周业务用量。

(四)凡物品出库,一律由各业务科室指定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办理领用手续。

如确需他人代领,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应出具书面确认证明,并由代领人将情况记录于领物单备注栏,否则不予出库。

(五)产品出库,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专科医用耗材的发放,依据购置计划严格执行一次性出库。

七、医疗器械耗材发放领用管理(一)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用耗材管理的首要责任人。

(二)医院所用医用耗材,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设备科、护理部、价格科制订医用耗材专项信息收集、管理办法及申购、领用流程。

(三)价格科每月1-2次进入各临床科室,了解医疗服务及医用耗材价格执行情况,为临床一线提供服务。

(四)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设备科、供应室对医院指定范围内医用耗材实行每周四按计划下发下送,保障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

(五)库存物品需外借时,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设备科。

库管员应严格遵守库存物资相关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办理赊欠手续。

(六)各业务科室领用医用耗材发现与领用计划不相符或医用耗材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设备科,并将物品核对后填写《退物单》退回仓库(保持原外包装)。

由设备科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换手续,并将有关情况登记入档。

八、盘点清库每月、季度和年终进行清库盘点,其成员主要由库房帐、物管理人员及设备科领导等组成,根据盘点结果,认真填写《盘点(报废)情况报告表》,逐级上报。

九、回收毁形处理(一)对国家规定强制回收毁形处理的一次性无菌低耗品,严格核对出库、使用、回收数量,严禁流失和重复使用。

(二)对回收的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由专人统一毁形、保管并造册登记。

(三)授权随州市具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十、附则(一)本办法由医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与此前本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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