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7〕158号
关于设立xx区教师发展中心的请示

关于设立xx区教师发展中心的请示xx区委: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58号)关于全省县(市、区)按照省制定的建设标准建成教师发展中心的要求和市教育相关领导到我区调研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局拟撤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育局教研室和区教育局电教站,把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电教站相关职能和资源整合,设立xx区教师发展中心。
一、机构性质及人员设置xx区教师发展中心,在xx区教师进修学校升级改造而成,中心隶属于xx区教育局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属于中小学系列办学实体,承担本区区域教师培训、教研、科研和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中心教职工编制数x人(按要求保持原有编制数总量不变)。
二、主要职能(一)承担在职教师、校(园)长培训。
组织实施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的全员培训、职务培训和提高培训;统筹组织开展本区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本研修和培训质量监测。
(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
结合基础教育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课改实验,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建造完备方便的教科研交流展示平合,以教科研成果引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
(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制定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承担本区域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
承担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教师教育信息化平台,统筹组织开展网络研修,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与自我发展;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五)提供教育决策服务。
开展本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服务。
药学门诊试行标准

药学门诊试行标准(广东省药学会2018年8月20日发布)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逐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适应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有必要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型,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药师通过开设药学门诊,直接面向患者开展药学服务,对提高药物治疗水平,降低药物治疗费用具有显著作用。
开展药学门诊工作,对推动临床药学加速发展,助力医院药学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与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学门诊工作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下列试行标准。
一、政策依据药师通过门诊直接面对患者提供服务,是药师提高临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切入点。
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26号)建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药师咨询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综合医院)规定有关药学服务能力的其中一项指标之一是“药学门诊”每年度服务患者例数大于或等于200例;广东省卫计委发布的《广东省高水平医院评价指标(综合医院)》要求药学门诊≥2个专业;为推动医疗机构药学门诊的开设,广东省药学会2017年4月印发了“关于推进药学门诊工作的通知”(粤药会〔2017〕26号)。
二、开设目的药学门诊是为了改善患者药物治疗的结局:1.临床结局:药学门诊的药师通过指导患者用药,并对其进行随访与药学监护,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和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2.人文结局:药学门诊的药师对患者进行用药相关的人文关怀,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满意度;3.经济结局:药学门诊的药师通过对患者用药信息的收集与药物重整,减少用药相关损害和不必要的药物治疗,减轻医保部门和患者疾病治疗的经济负担。
三、硬件要求门诊楼设置有固定的诊间。
每周设有固定的出诊时间。
诊室电脑安装有门诊出诊系统、住院病历系统、药房系统,可以查询患者门诊及住院诊断、检验、检查、用药等资料。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药师工作站,为患者建档管理。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粤教高函〔2016〕155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55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打造广东高职教育品牌为目标,以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专业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重点,建设15所左右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的高职院校,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二、建设要求(一)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
主动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广东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2.改革驱动。
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前言心理咨询专业由社会工作专业下的实务方向发展而来。
我院于2012年开始正式招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至今已有2届毕业生,从我院社工毕业生未毕业已得到多个机构的实习邀请的情况,以社会服务技术技能型人才供不应求的行业普遍现状,我校愿意对口就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加上社会问题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在个体及群体中引发更多需要关注的身心健康问题,为此心理咨询专业的技术人才越来越得到社会与市场的青睐。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就业于企业、心理咨询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中小学或高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健康协会、政府民政残联系统等单位的技术岗位、教育岗位或管理岗位。
本专业坚持“知行合一、分层实践、服务社会”的专业办学特色,并逐步加大实践教学比例,打造“双督导”教学模式,让学生在校内外实训平台中得到足够的实训指导,更好地做到“寓学于实践”,充分掌握并应用所学知识。
校内不仅有心理咨询中心,以及在建的社会工作专业实训室外,还与多家学校周边知名的社会服务机构、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广东岭南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三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新塘小学、凌塘小学以及沐陂小学等成立,在这些实训平台与之共同打造真实社会服务项目,提供专业相关的实训机会,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2一般信息2.1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心理咨询专业(620804)2.2所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3颁授证书名称心理咨询专业大专毕业证书2.4入学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专)毕业生和职高毕业生2.5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安司法、社区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应用性人才2.6基本学制全日制学分制(正常三年学习期)2.7毕业标准修满本专业最低限定学分120学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获得毕业证书:1.获得本专业规范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公认相关技能证书。
研究卓越教师培养班卓越之处

课例研究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
卓越教师培养班是以培养师德高尚、知识丰富、能力出众的引领示范型教师为目标,旨在将那些具有教师潜质、乐于从教、适合从教的学生选拔出来,采用小班教学、双导师制及UGS 协同模式专门培养。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教师教育特色与优势,2014年韩山师范学院设立化学专业卓越教师培养班。
一、卓越目标为基层中学尤其为乡镇中学培养师德高尚、知识丰富、能力出众并能引领乡镇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化学教师,并坚守学生文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以培养卓越教师为主要任务,培育出新时代优秀化学教师为最终目标。
二、选拔标准第一阶段:心理测试(PsyKey 心理测评系统对心理健康、人格、学习、社交、生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测试)第二阶段:面试1.形象仪表(举止自然,衣着得体,相貌端正)2.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嗓门洪亮,吐字清晰,语调自然,动作恰当)3.板书(书写规范,点画有力,架构匀称,布局合理)4.问题回答(思维敏捷,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有自己的观点)5.特长展示(主题健康,有感染力与观赏性)选拔的不是学习成绩最优者,而是最适合做社会工作者三、人才培养规格1.知识维度(1)化学知识:理解化学知识体系及思想方法;掌握化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了解化学与其它学科及社会实践的联系。
(2)教育知识:知道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了解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及教育方法;了解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了解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掌握中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3)化学教学知识:了解学生学习化学的认知特点,掌握中学化学课程标准、化学教学的方法与策略、化学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4)通识性知识:了解国情,具有丰富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具有适应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知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7.13•【字号】粤教高函〔2015〕131号•【施行日期】2015.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31号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08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等文件精神,在院校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化工工艺专业等19所院校的51个专业,在2015年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大力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是我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了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现代学徒制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需要校企深度融合、紧密合作。
试点院校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应亲自参与有关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安排研究解决;对试点项目,要优先纳入“创新强校工程”规划,并在资金、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把握内涵,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试点院校要以学生成才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精神,领会现代学徒制内涵,落实“双重身份”,实现“双元育人”。
要积极推进招工与招生一体化,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要安排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负责试点教学工作,校企共同组建高素质的双导师团队。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历程、组织特征与改革路径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历程、组织特征与改革路径作者:郑荣奕蒋新革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21年第30期摘要现代产业学院是促进产教融合的有效平台。
纵观我国产业学院建设10年历程,其经历了起步试点、加速发展、提质培优三个阶段。
基于实证研究发现,现代产业学院具有建设背景产业化、产权结构多元化、服务功能复合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等特征。
在深化产教融合背景下,现代产业学院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也面临建设策略模糊、治理体系滞后、育人模式僵化等问题。
因此,要着力构建依链建院、院园合一;多元协同、共建共治;在园在岗、育训结合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新路径。
关键词产教融合;产业学院;发展历程;组织特征;改革路径中图分类号 G52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30-0014-06产业学院是以提升职业院校服务区域产业能力为目标,整合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的资源,建立以人才培养为主,兼有学生创新创业、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继续教育等多主体、多功能深度融合的新型办学实体[1]。
产业学院是当前职业教育最有效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之一,是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结果。
2020年《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的出台,标志着产业学院建设进入新阶段。
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国家战略背景下,从历史的角度厘清现代产业学院发展历程,从实践的角度探析其组织特征,针对当前面临的问题对症下药,构建现代产业学院新路径,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代产业学院的发展历程产业学院起源于英国教育与就业部策划的产业大学,主要目的是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向企业和个人提供开放式的远程学习方式,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个人的就业能力[2]。
我国产业学院不同于英国“产业学院”。
学者覃晓航在1988年就发表论文提出“创建产业学院”,这是我国最早的“产业学院”概念[3]。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粤教高函[2013]144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44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顺德区教育局、财政委,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粤府办〔2011〕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等文件精神,打造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一批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第一批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13号)等文件,经专家验收、综合评议等环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有关院校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有关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等文件,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牢牢坚持提高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是衡量人才培养水平根本标准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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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高函〔2017〕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我省决定启动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遴选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及数量(一)面向范围面向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依托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2016-2017年(含2017年即将认定)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年度项目认定的范围涵盖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对应的专业详见附件2)。
1(二)申报限额我省限额推荐15项。
符合条件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每校限报1项。
二、申报注意事项(一)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要求,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认定的专业类,对现有实验项目、虚拟方式等进行有效整合,做到“能实不虚、以虚补实”,突出虚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突出虚拟手段和技术水平,能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推荐程序(一)本次遴选推荐按照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公示推荐等程序进行。
学校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示后向教育部推荐。
四、材料报送2(一)《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3。
(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
内容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
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请各高校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公函及学校盖章后的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我厅高教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16室)。
推荐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发至。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教处沈慧、李成军;电话:,。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3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9月22日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附件1教高厅函〔2017〕47号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经研究,我部决定启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与数量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认定计划为100个。
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申报与推荐(一)申报与推荐主体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军队高等教育院校中的本科以上高校可以参与申5报。
(二)申报材料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
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
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申报主体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学校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处。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推荐主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主体,负责所在省级区域范围内申报主体的推荐工作。
(六)推荐数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认定分类范围内,按照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省推荐计划表(见附件4)提出推荐意见,并具函报送推荐结果。
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确定推荐结果时,在同等申报条件情况下,优先支持军队高等院校申报的实验教学项目。
(七)推荐材料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5。
2.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表和电子文件。
(八)推荐程序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76)发送至。
电子文件格式为EXCEL(OFFICE 2003)版本,命名格式为:XXXX(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xls。
电子邮件主题为:XXXX(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表、存储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
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三、评价与认定(一)申报材料公示1.申报主体在确定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2.我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
申报材料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信息、数据等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申报主体或推荐主体今后的申报推荐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二)综合评价认定我部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公示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提出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公示名单。
8四、认定后管理(一)持续改进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将“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支持。
军队和地方所属高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支持。
(二)持续开放服务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持续监管我部将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相关高校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五、联系方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联系人:李泰峰,咨询电话:0,。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推荐工作。
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沟9通。
附件2 10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分类对应专业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
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学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核工程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工程物理、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
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附件31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学校名称实验教学项目名称所属课程名称所属专业代码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姓名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有效链接网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制二〇一七年九月12填写说明和要求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