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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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便民服务手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6月目录一、国家政策··(1)二、服务事项··(1)三、服务内容··(1)四、扶贫政策··(7)五、其他··(10)***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一、国家政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核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宗旨是: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为全社会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目的,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开展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有关的工作。

二、服务事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三、服务内容(一)门诊1、服务内容:(1)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为病人提供健康咨询、寻医问诊、解答疑难等服务。

并有门诊各科医生坐诊表。

(2)导诊护士,及时为患者导医、导诊,尽量帮助患者解决就诊中遇到的一些困难。

(3)门诊、病房设立医保窗口方便病人就诊。

(4)对老、弱、残、重患者提供代办手续、护送陪同就诊。

(5)免费为病人提供开水、茶杯、轮椅等服务,设置便民服务箱(笔纸、卫生纸、针线、和失物招领等)。

(6)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7)为患者免费提供就医信息。

(8)对持老年优待证、残疾证、贫困证减免挂号费,按有关规定提供优惠服务。

(9)为外地医保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10)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实行无假日门诊。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第一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二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四篇: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第三条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须知》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计生工作一次性告知制度

计生工作一次性告知制度

计生工作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服务对象来我办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二)一次性告知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三)当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部门、哪位同志办理。

(四)对服务对象前来办理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有关业务时,如不具备办理条件,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必要的资料等,使服务对象明白。

(五)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办事的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所负责办理的服务事项,全面了解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情况。

第二条接待办事群众相关业务咨询,应填写一次性告知单详尽告知办理要件、流程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并就咨询件做好记录。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服务事项时,对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需代办的事项,需要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帮助审查的,应提请其远程网上审查)。

对申报材料存在的问题及补正要求,填写一次性告知单,并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

服务大厅一次告知工作制度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服务大厅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四、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处室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服务大厅或有关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服务大厅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印制成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

七、凡需一次告知申请人的审批事项,除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推进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日期:2016-06-06来源:本站原创编辑发布: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是政务服务中心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指的是窗口工作人员向咨询群众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事宜,避免群众走冤枉路。

中心梳理了入驻大厅单位的办理事项,对业务所需的材料进行统一规范,并形成“一次性告知”内容。

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一次性告知书

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一次性告知书

办公耗材销售合同
买方:中共郏县县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郏县久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办公打印机两台;
第二条: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一次性付清。

5、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订购办公打印机品牌和型号,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商品,保证商品符合甲方所订购产品及正常使用。

明示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商品。

第三条:合同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办理再生育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办理再生育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办理再生育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对象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四)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七)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办证时间:分娩前办结。

三、办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

四、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二)其他相关证件。

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形,相应提供夫妻双方子女的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再婚对象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

(三)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3张。

(四)《广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五、再生育申请审批流程图。

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一

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一

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一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告知1、已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单位(无业人员凭《结婚证》、《户口簿》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

男女双方档案所在单位分别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并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或计生部门公章,无业人员由社区居委会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持《结婚证》、女方《户口簿》、《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男女双方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进行行政确认。

3、再婚者提交历次《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2003年10月1日后的离婚协议书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印章或档案馆印章)或法院离婚调解(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如女方户籍地发生变更的,申办人需到迁入地街道计生办办理变更记录。

女方户籍地未发生变更的,需持《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迁出、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迁入的变更。

5、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参考相应的告知书。

6、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如离异或丧偶的,女方到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注销手续(女方已怀孕的除外),如男方丧偶的,由工作单位收回《生育服务证》并上交街道计生办注销,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收回交街道计生办注销,如户籍迁移则在已变更登记的迁入地注销。

7、女方是本市户籍,男方是外省户籍的,应提供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特别提示《生育服务证》填写说明:1、“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地”应与《户口簿》一致;2、“工作单位”:填写档案所在单位;3、“婚姻状况”:填写初婚或再婚(或已婚无子女)4、“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东城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告知书之二父母均为本市户籍,要求随父登记常住户口办理《生育服务证》变更的告知1、条件:新生婴儿应是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

一次性告知书(一孩生育服务证)

一次性告知书(一孩生育服务证)

附件1:
一次性告知书(一孩生育服务证)
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登记《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发放登记表》,非登记人签名的《登记表》应提交有登记人签字的委托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属于流入人口如果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没有其婚育信息的,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
4.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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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便民服务一次性告知书(存根)
————————:(先生、女士)
您们申请办理所提交的材料所缺少的材料已于年月日告知你(你们),请您补齐后再来办理。

金星乡计生办
年月日
————————:(先生、女士)
您们申请办理所提交的材料尚缺少以下资料,请您补齐后再来办理!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配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6)子女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7)离婚证(协议或判决、调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2张(夫妻合照2张)(9)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死亡证明(10)批准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11)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12)子女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13)女方户籍地婚育证明(村(社区)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部门)
(14)女方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再生育审批委托书》(15)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16)男方户籍地生育证明材料(村(社区)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部门)
(17)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8)《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1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县级以上医院诊治的病情证明
(21)现居地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居住证(22)《人口和计生证件代办委托书》
(23)本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4)配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5)其它
联系电话:金星乡计生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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