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
党员入党档案材料丢失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十七条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党员入党档案材料丢失了怎么办?由现所在党组织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帮助核实党员身份。
原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部队师以上政治部)组织部门出具证明,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由现所在党组织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补办方法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党员身份,本着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尽快办理好材料补办工作。
下面提供补办运作步骤供参考:一、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
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
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
(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
关于党员入党材料丢失办理程序及所需手续

关于认定同志为中共党员的意见
补办《入党志愿书》的程序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程序:
1、本人向单位党委报告;
2、单位向该人了解情况,本人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情况;
3、单位派人(组织委员、建党员)到该人入党单位调查取证;
4、单位将《证明材料》以及党委《认定同志为中共党员的意见》的请示报告一并报市委组织部建党科审核。
二、相关材料:
1、入党时,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
2、两位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支部大会党员的证明材料(至少2人)
4、支部大会决议(复印件)
5、党委会记录(复印件)
6、填写上报《关于认定***同志为中共党员的意见》。
党员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党员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八、党团材料:
1、入党志愿书
中共党员的档案中必须有入党志愿书,无此材料的,向原入党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按以下程序补办:
①本人有关入党情况的说明。
包括何时何地入党、介绍人姓名、党支部书记姓名等,由入党所在支部出具证明,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如入党时所在的支部已不存在,可由总支、基层党委直至上级党委逐级向上,查找有关会议记录、党员名册、转组织介绍信存根或其他资料,进行复印或摘抄,或由相应的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同样需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②补填入党志愿书
Ⅰ、由本人按入党时的情况填写1至7页,其余部分不再填写;
Ⅱ、由现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包括志愿书丢失的原因等),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加盖组织部门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Ⅲ、由组织部门审查(如干部所在单位为部门管理单位,由在组织部门审查前还需其主管单位党组织审查,并签注意见、加盖印章),在封面注明审查意见和“某年某月补填”字样,并加盖印章。
2、入党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和参加培训相关证明
缺少入党政审材料和培训证明的到原所在入党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由入党所在支部出具证明进行补充材料。
缺少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转正申请书的,联系本人补写。
3、1985年和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
1985年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时间约为1984年8月至1986年全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时间约为1989年9月至1991年全年。
档案中缺少1985年或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与干部当年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找。
如组织填写后未及时装入档案造成丢失的,出具证明材料,但不得补填。
党员入党材料丢失后的补办程序

党员入党材料丢失后的补办程序
按照以往做法,对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但正常参加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可以补办有关材料,以证明其党员身份。
具体程序是:
1、由入党时的2名入党介绍人,分别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介绍该同志入党。
如介绍人已经去世或难以联系,也可由当时参加会议表决的2名以上党员提供书面证明,证明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参加会议,表决该同志入党问题。
2、由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提供证明,证明于何年何月经何人介绍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
证明材料要由党组织盖章,当时的党支部书记签字。
3、由转正时的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该同志于何年何月转入本党组织,并于何年何月准予转为正式党员。
如转正时所在的党组织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相同,可以与第2项证明材料合并。
4、如该同志多次转移组织关系,每次转移和接收的党组织都要提供证明,证明该同志于何年何月由何处转来,又于何年何月转往何处。
5、由该同志目前所属的党组织派员到区委组织部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并负责填写,所属主管党委审查盖章后报区委组织部存档一份,本人档案留存一份。
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党员档案是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及相关具体情况的重要材料。
为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现就党员档案遗失、缺损提出补办办法,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档案分类党员档案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第一类为2016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党员档案(不含2014年6月后入党的);第二类为1990年8月31日前发展的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党员档案;第三类为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出台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新修订)期间发展的党员档案;第四类为2014年6月1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档案。
二、材料要求不同时期,入党程序的规定和对党员档案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政精品文档(1990年8月颁布,2014年6月重新修订)相关规定,不同时期的党员档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年满60周岁的老党员(不含2014年6月后入党的),若其档案遗失或缺失的,只要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中断,且能够核实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做出认定、说明,可不再硬性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但党员材料应该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1990年8月31日前入党的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党员,党员档案五项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发展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党员档案有六项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员档案丢失的补救办法

党员档案丢失的补救办法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
补办程序如下: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
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
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
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
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
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
(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
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或支部大会记录。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6、其当年入党的党员花名册。
(内有本人名单)7、缴纳当年党费的存根。
8、县、师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转递证明材料。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7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
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7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党员档案遗失补充程序

入党材料补齐程序
党员档案遗失、损毁需重新补齐档案的,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补填一份《入党志愿书》(注:《入党志愿书》要在以下7项内容全部补齐后再凭党委证明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取。
在志愿书内的填写时间后面要证明X年X月X日重新填写。
)
2、本人写一份关于自己个人入党的情况说明。
(包括何时何地入党,介绍人是谁?当时党支部书记是谁等内容。
)
3、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一份入党情况说明。
4、入党介绍人每人写一份证明材料。
5、入党时所任的党支部书记写一份入党情况说明。
6、原工作单位(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一份入党情况说明。
7、入党时党委通过的原始党委会议记录复印件(复印件中要说明是原文件复印件并盖章):
A、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
B、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
C、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记录;
D、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记录;
E、党委同意吸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决议);
F、党委批注该同志为正式党员的会议记录(决议)。
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

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党员档案是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及相关具体情况的重要材料。
为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现就党员档案遗失、缺损提出补办办法,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档案分类党员档案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第一类为2016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党员档案(不含2014年6月后入党的);第二类为1990年8月31日前发展的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党员档案;第三类为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出台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新修订)期间发展的党员档案;第四类为2014年6月1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档案。
二、材料要求不同时期,入党程序的规定和对党员档案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1990年8月颁布,2014年6月重新修订)相关规定,不同时期的党员档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年满60周岁的老党员(不含2014年6月后入党的),若其档案遗失或缺失的,只要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中断,且能够核实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做出认定、说明,可不再硬性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但党员材料应该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8月31日前入党的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党员,党员档案五项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发展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党员档案有六项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6月1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根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档案内容应包括完整的发展党员材料、奖惩材料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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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缺损的补办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党员档案是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及相关具体情况的重要材料。
为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现就党员档案遗失、缺损提出补办办法,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档案分类党员档案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第一类为2016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党员档案(不含2014年6月后入党的);第二类为1990年8月31日前发展的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党员档案;第三类为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出台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新修订)期间发展的党员档案;第四类为2014年6月1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档案。
二、材料要求不同时期,入党程序的规定和对党员档案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1990年8月颁布,2014年6月重新修订)相关规定,不同时期的党员档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年满60周岁的老党员(不含2014年6月后入党的),若其档案遗失或缺失的,只要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中断,且能够核实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做出认定、说明,可不再硬性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但党员材料应该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8月31日前入党的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党员,党员档案五项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发展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党员档案有六项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6月1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根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档案内容应包括完整的发展党员材料、奖惩材料和其他材料。
三、补办办法1.档案中有《入党志愿书》,缺少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的,按如下方法予以补办:(1)党员档案中有《入党志愿书》,仅缺少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资料的:由党员本人手写一份《入党情况说明》(附件1),详细说明入党、转正期间的具体情况(包括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入党介绍人、入党时所在的支部等),档案缺失的原因,请求补办相关材料的申请,档案缺失期间本人的思想动态,目前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拥护,以及本人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承诺。
(2)党员档案中有《入党志愿书》,仅缺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资料的:由现在的党支部走访或函调其入党时的党支部,由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如当时的支部不存在的,由现在的支部经函调相关情况后相应出具证明材料。
)(3)党员档案中有《入党志愿书》,仅缺少政治审查材料等资料的:由现在的党支部走访或函调其入党时的党支部,由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如当时的支部不存在的,由现在的支部经函调相关情况后相应出具证明材料。
)如果是退伍转业军人,政治审查材料可以不用补办。
(4)如党员档案中仅剩《入党志愿书》的,按照以上三点具体要求补足所有相关材料。
2.党员档案中缺少能够证明党员身份的《入党志愿书》等资料的:首先由党员本人手写一份《入党情况说明》,再由党员现所在支部函调或派人调查取证,核实党员身份,经现所在支部和党(工)委讨论通过后,方可按照程序补填《入党志愿书》(附件4、5)。
3.纯由客观原因(如企业破产、转制等)导致的整套档案遗失,且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自觉交纳党费的党员,可以以原党委所在支部为主体,对同一支部在同一时期转制(下岗)的党员集中补办党员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
4.对整套档案遗失,且经通知仍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办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组织处置。
5.党员档案存在时间填写错误、逻辑不符合要求、内容填写不标准、审批时间不符合要求等不规范的情况,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工)委牵头派人调查,与其本人谈话详细了解入党过程等情况形成笔录,审查并收集相关会议记录、入党介绍人和同意吸收预备党员或转正的党支部相关负责人书面说明材料,并经批准其入党或转正的基层党(工)委认定,提供符合发展程序的证明。
对情况比较复杂,基层党(工)委不能说明问题的,需由审批其入党或转正所在地的区级以上组织部门提供意见。
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工)委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证明形成调查材料和结论性认定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存入党员档案。
四、补办要求党员档案因故遗失或缺损的,负责管理档案的基层党委或相关部门应按规定予以补办。
基层党委补办党员档案前应做好党员身份核实,遵循应补尽补的原则给予补办。
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党员档案补办,并提出补办申请(附件7)档案资料齐全以后,要参照《瓯海区党员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试行)》及时按照档案材料目录进行编写,书写目录要工整、清楚、美观,并做到准确无误。
每个党员的档案材料,必须单独装订成卷,统一用档案盒保存,便于今后材料补充。
装订中,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适当进行技术加工。
装订后的档案,详细目录在档案袋里面,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做到整齐、整洁。
档案袋实行编码管理,编号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确定。
附件:1.《入党情况说明》模板2. 关于XXX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的证明3. 关于XXX同志政治审查意见表(补办)4.《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说明5.《入党志愿书》补办格式6.集体补办党员档案方法7.瓯海区党员档案补办审批表附件1.XXX入党情况说明(需本人手写)(模板)本人XXX,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民族:XX族,性别:XX,XX年至XX年期间在XX处从事XX工作,于XX年XX月向XX 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时任支部书记是XXX同志,本人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考察期满后,支部于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同意本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介绍人为XX同志和XX同志。
XX年XX月,本人向该支部递交了转正申请书。
XX年XX月XX日XX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同意本人按期转正(或延期X月转正)。
本人档案于XX年XX月遗失,现特申请补办相关材料。
本人自入党以来,对党忠诚,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能够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
本人承诺,以上说明属实,如有与事实不符情况,愿接受组织相应处置。
XXX(落款)XX年XX月XX日附件2.关于XXX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的证明(模板)XX年XX月—XX年XX月,我支部对XXX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
在培养考察期间,XXX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增强党性修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等,有了更深刻准确的认识…(将当时在学习党的知识、对党的认识等方面内容写清楚)。
该同志能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着重写清楚当时在工作上的表现情况)。
该同志为人正派,表里如一,善于团结同志…(着重写清楚当时在为人处世、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我们认为该同志在XX 年XX月—XX年XX月期间,表现思想纯真、政治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符合党员发展条件。
特此证明。
XX党支部(盖章)XX年XX月XX日附件3.关于XXX同志政治审查意见表(补办)附件4.《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说明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现所在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或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
现所在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或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
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
因此,现所在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或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
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
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
(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入党所在党支部其他党支部委员)。
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如材料无法提供,也可提供原来所在支部的党员名册、党员关系介绍信存根、相关的交纳党费凭证、参加党员组织活动等原始资料。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述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程序如下: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X年X月X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
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
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
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
“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
“决议”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
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