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各类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各类假期管理制度一、概述公司为了保障员工享有假期权利,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假期管理制度。
二、假期种类及享受条件1.法定假日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即可享有带薪年假。
具体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作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1年及以上不满3年:5天3年及以上不满5年:10天5年及以上不满10年:15天10年及以上:20天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公司安排,提前或延后休年假,但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申请,并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
3.病假员工如因病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或诊断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享有病假。
病假天数根据具体病情而定,但每年病假总天数不得超过30天。
超过30天的病假将自动转为调休或无薪假。
4.婚假员工结婚可享有婚假,婚假天数根据员工婚姻状况而定,一般不超过7天。
5.产假、哺乳假女性员工生育后可享有产假,具体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同时,公司为哺乳女性员工提供哺乳假,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6.丧假员工如遭逢家庭不幸,可享有丧假,具体丧假天数根据家庭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7天。
7.事假员工如需请事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申请并说明事由,事假天数不超过3天。
超过3天的事假将转为无薪假或调休。
8.其他假期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特殊假期。
特殊假期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申请,并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
三、假期管理流程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员工个人情况给予审批。
2.员工请假时务必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公司进行审核。
3.若员工病假超过3天,需提供医院证明或诊断书;若事假超过3天,需写明具体事由,并得到部门经理的审批。
4.公司将会对假期管理进行定期审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会严肃处理。
四、其它规定1.员工请假时应事先与部门其他同事和领导做好沟通,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1.1 考勤制度安排
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员工需按时完成每日的考勤登记,上班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假或报备。
1.2 考勤记录管理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管理系统,实行电子考勤制度,确保员工考勤记录
准确性。
二、休假管理
2.1 假期类型
公司规定员工可享受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具
体假期类型和天数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
2.2 休假申请
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部门递交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享受休假;在非计划休假
情况下,需尽量提前通知主管并说明理由。
2.3 休假记录
公司将对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审核,确保休假制度的合理使用。
三、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将建立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执行团队,定期对考勤休假政策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调整改进。
四、总结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仅有助于规范员工的工作和休息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公司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公司希望通过这一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北京公司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休假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三、休假类型1. 年假:公司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工作年限而定,最长不超过15天。
2. 事假:员工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事假,但须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
3. 病假:员工生病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病假,须提供相关病假证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4. 婚假:员工结婚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婚假,具体天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5. 产假、陪产假:员工生育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产假和陪产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 丧假:员工家庭成员去世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丧假,具体天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7. 产检假:员工怀孕需要产检的,可以申请产检假,具体天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8. 年休假: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需休息的,可以申请年休假,具体安排由公司灵活执行。
四、休假申请流程1. 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2. 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批通过后,员工可按照请假时间及时请假。
4. 事后须按照公司规定提交请假单据及相关证明。
五、休假补偿1. 带薪年假不得与其他假期一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调整。
2. 事假和病假按照实际休假天数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3.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产检假等依法享受工资待遇或补贴。
4. 未休年假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未休年假进行带薪返还或者加班休假。
六、休假记录公司将建立员工休假记录,记录员工的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和审批情况等信息,以备工资计算和考核用。
七、规则守则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不得擅自调休或跨年度使用年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放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放假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行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法定节假日
1.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放假,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法定节假日的具体放假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公司将提前一周通知具体放假安排。
三、年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的权利。
2. 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国家规定确定。
3. 员工需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年假,由直属上司审批后执行。
四、病假
1. 员工因病无法正常工作时,可请病假,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
2.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事假
1.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2. 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报请公司高层批准。
六、婚假、丧假与产假
1. 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婚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遇有直系亲属丧亡,员工可请丧假,丧假天数亦按国家规定执行。
3. 女性员工怀孕生育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限及待遇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调休
1. 在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申请调休,即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加班后换取的工作日休息。
2. 调休申请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并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与本制度冲突的规定自动废止。
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休假种类及规定1. 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且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及职务等级确定。
2.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病假。
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法定假期: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四、休假申请及审批流程1. 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休假申请,说明休假原因、时间等,并填写休假申请表。
2. 直接上级收到申请后,应根据工作安排及员工实际情况,审批休假申请。
如同意,将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如不同意,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员工。
3.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休假申请后,负责审核并备案。
如有需要,可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五、休假期间工作安排1. 员工休假前,应将手头工作交接给指定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2.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岗位职责,待员工休假结束后恢复原职。
六、休假期间工资待遇1. 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2. 病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支付病假工资。
3. 事假: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其他假期: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执行。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需要修改,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公司部门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部门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能够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预防过度劳累,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确保公司运营的连续性和效率。
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休假类型1. 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享有相应天数的年假。
2. 法定假日:员工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
3.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可按照公司规定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
5. 婚假、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三、申请流程1. 员工需提前填写休假申请表,注明休假类型、时间及原因。
2. 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通知直接上级,事后补交休假申请。
四、休假安排1. 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需求,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计划。
2. 员工应尽量避免在公司高峰期或项目关键时期申请休假。
3. 员工休假期间,部门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五、休假期间的管理1. 员工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联系。
2.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擅自延长休假时间。
3. 违反休假规定者,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休假记录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的休假情况,并进行年度汇总。
2. 员工的休假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之一。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企业假期及节假日安排制度
企业假期及节假日布置制度1. 介绍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假期及节假日的布置,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3. 假期布置3.1 年假3.1.1 员工在入职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假。
3.1.2 年假的具体天数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1年以内:5天年假•1—3年:10天年假•3—5年:15天年假•5年以上:20天年假3.1.3 员工可依据实际情况申请年假,需提前提交假期申请表并经上级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3.1.4 年假不得以货币方式或其他形式替代,年假的使用应在同一年内完成,不行累积至下一年度。
3.1.5 年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3.2 婚假3.2.1 新员工在入职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带薪婚假。
3.2.2 婚假的具体天数依据员工的婚龄而定,具体规定如下:•结婚满1年:3天婚假•结婚满3年:5天婚假•结婚满5年:7天婚假3.2.3 婚假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婚假申请表,并附上结婚证复印件。
3.2.4 婚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3.3 产假3.3.1 孕妇员工享受带薪产假,具体天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而定。
3.3.2 产假前,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产假申请表,并附上医院出具的孕妇健康证明。
3.3.3 产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3.3.4 产假结束后,员工可享受带薪护理假,具体天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而定。
3.4 陪产假3.4.1 陪产假适用于员工的合法配偶,具体天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而定。
3.4.2 陪产假前,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陪产假申请表,并附上医院出具的产妇健康证明。
3.4.3 陪产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3.5 丧假3.5.1 员工因家庭亲属失去,可享受带薪丧假。
3.5.2 丧假的具体天数依据员工与逝者的关系而定,具体规定如下:•配偶、直系亲属:3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2天丧假3.5.3 丧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公司请销假制度
北京永民贸易有限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销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
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1.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3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相关工作必须与接收人交接完成,注明请假期限,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
其中2天及以下的假期由所在部门的主管批准,3天及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 员工在休假后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
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并告知总经理,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 公司员工因患病或受伤而无法上班时,应当在上午9点以前打电话通知其上级。
如上级无法联系,应请同事转告。
该员工上班后,应及时向上级提交规定的申请表和医疗证明书。
4. 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旷工的时数扣发工资,严重者扣发工资并开除。
三、关于旷工的处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二)处理办法1. 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严重者扣发工资并开除。
2. 办公室每月要对各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30日报总经理。
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北京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北京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员工福利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的重要环节之一。
北京公司作为一家具有雄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制定了本福利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北京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合理的福利待遇。
2. 福利管理目标北京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提供全面、公平、合理的福利待遇,充分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满意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3. 福利管理范围北京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福利待遇:3.1. 薪酬福利•薪资待遇:为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加班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加班情况,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加班补贴。
•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2. 假期福利•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用于休息和放松。
•节假日福利:为员工提供法定节假日福利,如国庆节、春节等期间的额外休假或津贴。
3.3. 健康福利•医疗保健: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定期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等。
•健身福利:为员工提供健身设施和健身活动,促进员工身体健康,增强工作能力。
3.4. 学习发展福利•培训机会:为员工提供提升和发展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
•学历提升:鼓励员工继续深造,提供学历提升的奖励和支持。
3.5. 家庭福利•结婚礼金:为员工提供结婚礼金,祝福员工的美满家庭。
•生育津贴:为员工提供生育津贴,关爱员工的家庭生活。
4. 福利管理流程为了确保福利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北京公司制定了以下福利管理流程:1.福利计划制定:每年初,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经济状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相应的福利计划。
2.福利宣传通知: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福利政策和待遇。
3.福利申请提交: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福利申请。
公司放假管理制度
公司放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放假制度,加强对员工放假的管理,提高员工的休息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放假种类公司的放假种类包括法定假日、周末休息日和年假。
1. 法定假日:公司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周末休息日:公司员工每周有两天的休息日,即周六、周日。
3. 年假:公司员工根据工龄和公司规定享有相应的年假。
年假可以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累积和调配。
第三章放假管理1. 公司将提前发布放假通知,明确法定假日、节假日和公司内部调休日等具体时间。
2. 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请假,并经过批准后方可放假。
未经批准的放假属于违纪行为。
3. 员工请假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日期等信息。
4.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接到公司通知需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如迟到或拒绝返岗属于违纪行为。
5. 员工在放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通知公司并提供证明材料。
延长请假需经过公司同意。
第四章年假管理1. 员工的年假根据工龄和公司规定确定,年假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员工实际在职时间计算。
2. 员工可以根据公司规定合理分配年假时间,但未使用的年假不得超过累积上限,否则将按照公司规定自动失效。
3. 员工在享有年假期间应提前与直接上级领导沟通,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并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章情况特殊处理1. 在员工担任重要职务或承担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放假时间,并视情况补偿相应的调休时间。
2. 员工在累积年假超过规定上限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员工的年假天数,并告知员工相关情况。
3.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员工的请假审批进行延误,但需要提前向员工通知,并给予合理解释。
第六章违纪处理1. 员工在放假期间迟到或旷工,公司有权根据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违纪处理,包括扣除工资、警告、记过或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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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越发展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金越公司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越公司全体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假期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及节育假、哺乳假、工伤假、年休假。
第四条病假
一、病假(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参照:劳动部(1994)479号文件规定)
二、就医、病假(医疗期)
1、员工须到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占用工作时间就医的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就医,工资福利照发。
就医后须向部门经理提供当日就医证明(挂号单和处方等),由部门考勤人员备案。
不能提供就医证明的将按事假处理。
2、员工病假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领导批准,方能休假。
3、病假在10天以内的(包括第十天),工资福利照发;十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扣除福利;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除福利)的8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除福利)照发。
3.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
间工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除福利)的70%;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除福利)的80%。
4、员工病愈后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的方可恢复工作,两个月内能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员工在试用期内病假累计10天的,将解除试用终止劳动关系,按天口除病假期间工资和福利。
6、病假在两个月以上,员工在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将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7、员工休病假,在规定的病假期(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的工作的,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将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病假期间(医疗期)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五条事假
一、员工因正当理由请事假,必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二、如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必须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经批准后方能续假。
三、员工请事假按天扣发工资福利。
四、凡因处理私事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一律按
旷工处理(见员工手册有关旷工的规定)。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请示批准,可以不作为事假:
1、员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2、女员工进行产前检查的;
3、员工按照计划免疫的要求带婴幼儿实施计划免疫的。
第六条探亲假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四、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五、可根据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六、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员工的工资(扣除福利)照发。
七、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第七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结婚,给予法定假期3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另加7天奖励假,共计10天。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第八条丧假
一、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假期不得超过5天。
二、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如员工利用探亲假处理亲属丧事时,其丧假不再另给。
四、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第九条产假及节育假
一、女员工的产假为9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
三、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四、员工怀孕后做人工流产时,给予产假21天,做引产者给产假56天。
五、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六、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办理。
七、员工计划内怀孕,经医院证明需保胎休息的,按病假办理。
八、员工施行各种节育手术后,凭医院证明准予休息。
第十条哺乳假
女员工的婴儿哺乳假给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每天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往返途中,算作上班时间。
第十一条工伤假
一、员工因公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和公司领导批准进行治疗和疗养的,其治疗和疗养期间为工伤假。
二、工伤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第十二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休假时间原则上应在当年度安排,可一次使用,也可分两次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休假的,经领导批准,可于次年第一季度内使用,但不得与下年度假期合并使用。
六、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公司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经领导批准,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享受了探亲假、婚假、生育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到外地探亲、旅游的,费用自理,不另加路程假。
九、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十、休假后两个月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休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病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和给予的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和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四条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一、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门备案。
二、产假、节育假、病假、公伤假凭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门备案。
三、员工请一天事假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门备案。
四、如确因重病或急事不能按规定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事后须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五条销假
休假期满后,应及时按原请假程序履行销假手续。
凡请假未准私自不上班,未经续假或续假未准私自超假不归者,其不上班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