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合集下载

2023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2023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2023劳动保护费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标准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企业应正确划分职工福利费支出与劳动保护费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而对劳动保护支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抵扣。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4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希望企业能够发放正规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也要注意监督企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aq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aq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aq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指企业根据劳动防护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工作安全。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示例,有700字。

1. 头部防护:每位员工应配备一顶合格的安全帽,以保护头部免受物体撞击、坠落等伤害。

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

2. 眼部防护:需要进行精细操作或者容易产生飞溅物的岗位,应配备防护眼镜或者面罩。

防护眼镜应具备防护效果好、透明度高、耐磨损等特点。

3. 呼吸道防护:在有害气体、粉尘、烟雾等情况下,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口罩或呼吸器。

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选择半面罩、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等。

4. 手部防护: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当的手套。

常见的手套类型包括防静电手套、防护手套、防火手套、耐酸碱手套等。

5. 足部防护:对于需要进行高空作业、重物搬运等工作的员工,应配备防滑防刺穿的安全鞋或安全靴。

6. 耳部防护: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应配备防噪耳塞或防噪耳罩,以保护听力免受噪音损伤。

7. 皮肤防护:对于接触有害物质或有刺激性的工作,应配备防护服或防护服套装,以保护皮肤免受伤害。

8. 安全带:对于需要高空作业或在高处工作的员工,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带,以确保工作安全。

除上述劳动防护用品外,企业还应通过培训、警示标志等方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提高劳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此外,根据工作环境和具体要求,企业还可以酌情发放其他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总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根据企业的工作环境和员工需要进行合理制定,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劳动防护,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促进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作业安全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作业安全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作业安全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本文档旨在规定公司为员工在作业中发放安全用品的标准。

安全用品的定义
安全用品是指在作业中可以保护员工安全的各种装备、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警示标志等。

发放标准
1. 防护帽
每位员工每年至少发放一顶。

接受高处作业、机械作业等高危
作业的员工每年发放两顶。

2. 防护鞋
每位员工每年至少发放一双。

3. 防护口罩
接受有害气体、粉尘、烟雾作业的员工每月发放一只口罩。

接受严重有害气体、粉尘、烟雾作业的员工每月发放两只口罩。

4. 防护眼镜
接受高处上岗、化学作业的员工每年发放一副。

5. 电焊手套
接受电焊作业的员工每年发放两双。

6. 作业服
每位员工每年发放一套。

7. 其他
其他安全用品的发放根据作业的需要确定。

发放程序
1. 各部门在每年的一月份确定当年需要发放的安全用品种类和数量,并将名单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2. 公司安全部在当年的二月份采购全部安全用品,并于三月份完成配送。

3. 各部门按照配送名单向员工发放安全用品。

使用要求
1. 员工必须按照《劳动用品领用书》领用安全用品。

2. 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各种安全用品,并注意维护、清洁,保证其使用效果。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标准发放安全用品,并不断完善标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防尘口罩
防化服
空气呼吸器
过滤式防毒面具
1
维修工
12
n
36
12
12
n
2
设备操作工
12
n
n
3
电工
n
24
n
12
12
24
n
n
4
电焊工
n
24
n
n
12
12
12
n
n
n
高温防护鞋12
帽12
防高温手套n
备注:1、本配备标准中“n”表示使用年限,由各单位根据选用防护用品所标注的年限或单位实际情况确定;2、根据同一工种在不同单位作业条件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可以按需要增发其它护品或适当缩短使用期限;3、若单位中有本标准中没有提及的岗位,请参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执行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实际添加或修改)
序号
典型工种
使用期限(月)
其他
一般防护劳动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水鞋
普通防护手套
棉衣
防磨防割手套
焊工手套
电绝缘手套
雨衣
普通口罩
遮阳帽
防噪声耳塞
保护足趾安全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防静电工作服
阻燃防护服
防坠落护具
安全帽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公司制定了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以下是我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相关规定。

一、发放原则1.依法依规。

发放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劳动防护符合国家要求。

2.公平公正。

公司按照员工工作性质和劳动环境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发放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3.保障适用。

公司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得到发放,并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更换,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发放范围1.头部防护。

涉及到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物体打击等高风险工种的员工,每年发放一顶安全帽,保护员工头部安全。

2.眼部防护。

进行焊接、打磨、喷涂、化学试验等操作的员工,每年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面屏,保护员工眼部安全。

3.呼吸道防护。

从事粉尘、毒物或有害气体作业的员工,每年发放一只防尘口罩,保护员工呼吸道健康。

4.听力防护。

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员工,每年发放一副防噪耳塞或耳罩,保护员工听力健康。

5.手部防护。

从事机械操作、化学试验等作业的员工,定期发放一次防护手套,并根据需要进行补充。

6.足部防护。

从事高空作业、机械操作、化学试验等作业的员工,每年发放一双安全防护鞋或靴,并根据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7.身体防护。

从事长时间户外作业的员工,每年发放一件防寒服或防暑服,确保员工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身体健康。

三、领用及使用细则1.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方可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后,需进行详细的说明及操作培训,确保正确使用。

3.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时间和使用方式,不得私自进行改动或擅自取下。

4.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有损坏或无法正常发挥防护作用,应及时向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进行更换。

5.离职员工须将所领取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数返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四、发放管理1.公司设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及管理制度,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审核:批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使各单位、项目部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第十三条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第十四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五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第十六条建筑、桥梁、船舶、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第十七条考虑到一个工种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不同的劳动强度,以及各省市气候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本标准对各工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是最低配备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未作具体规定,公司各使用单位在执行本标准时应结合所在地主管理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第十八条对未列入标准的工种,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配备标准,配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2023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2023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2023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用品发放标准一般由各国的政府、劳动部门或劳工组织制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2023年劳动用品发放标准的示例:
1. 个人防护用品:每名劳动者每年至少配发一次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呼吸防护装备等。

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需求,可能要求提供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2. 工作服和鞋:每名劳动者每年至少提供一套工作服和一双工作鞋。

工作服和鞋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

3. 清洁用品:每个工作区域或办公室至少提供一套清洁用品,如清洁剂、垃圾袋、拖把等,用于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 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需求,根据相关法规,可能需要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耐酸碱服装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用品发放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劳动者和雇主应严格遵守有关劳动用品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福利。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发放部门要建立领用档案,领用者要签名。
5)领用、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序号
劳保用品名称
发放岗位
发放标准
备注
3.3使用
1)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上岗作业。
2)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2)安环办应将各种防护器具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3)应将帐》上,应将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更换情况登记在《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上。
4、相关的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具)的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购买
1)安环办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2)生产办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环办与材料保管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材料保管负责发放工作。
3)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4)各部门单位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5)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更改日期
更改章节号、原因和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使各单位、项目部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

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
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第十三条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

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第十六条建筑、桥梁、船舶、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

第十七条考虑到一个工种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不同的劳动强度,以及各省市气候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本标准对各工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是最低配备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未作具体规定,公司各使用单位在执行本标准时应结合所在地主管理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第十八条对未列入标准的工种,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配备标准,配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
考,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