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流程有关规定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为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确保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报账审核程序1、纳入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要完善有关财务支出的审批制度。
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的签名笔迹和印章样式应报中心备查。
2、各单位财务报账员应对初审原始凭证和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然后填写支出报账单,携带单位资金结算手册到中心审核报账。
3、中心收到单位支出报账单(证)后,由中心主管会计对报账员所报单(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在支出报账单上签字,超过审核权限范围的要经过总会计或中心主任审核,然后将报账单(证)传递给资金会计。
4、资金会计复核无误后,在支出报账单上签字,开具授权支付凭证,或出具委托书,委托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直接支付。
付款后,登记单位资金结算手册,在支出报账单上加盖“付讫”或“转讫”印章,并根据支票或信汇单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存根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5、审核内容(1)审核单位是否有报账的资金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额度,专款是否专用;(2)审核票据的使用是否规范;(3)审核报账手续是否齐全,报账用章、签字笔迹与预留印鉴和笔迹是否相符;(4)审核单位财务支出是否符合开支标准,是否超过规定限额;(5)审核报账员对经费支出的收集归类是否正确,汇总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是否一致;(6)审核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支出是否经过政府采购;(7)审核国有资产处置是否经县政府或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8)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6、拒绝受理事项(1)单位无报账资金或报账额度的报账业务;(2)未确保人员经费的其他支出;(3)非法票据和填写不规范的票据;(4)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票据;(5)超过支出标准的支出;(6)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未经政府采购的业务支出;(7)未经县政府或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的国有资产处置业务;(8)其他不符合财经法规、制度和规定的事项。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精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人员、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力求达到物尽其用、保证数据准确、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
2. 总则2.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财务核算相关的业务、流程。
2.2 遵循原则制定本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法律法规原则•会计标准原则•透明度原则•结果导向原则•等等2.3 术语解释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解释适用:•会计核算: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量化处理和记录的过程。
•集中核算:指将公司内所有子公司的账务信息、业务流程进行汇总、统一处理的方法。
3. 细则3.1 会计账户管理•公司应该设立主、副会计账户,依据会计制度进行分类、建账。
•每个账户应该由负责人把关,每月由主任会计对账。
3.2 会计档案管理•公司应该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对于财务业务凭证、资料,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电子存储。
•对于原始凭证,应保存至少五年。
3.3 财产管理•公司应制定高效的财产管理制度,由有关人员统一管理公司财产,制定完整的资产负债表。
•公司应建立财产折旧制度,及时计算财产折旧值。
3.4 集中核算管理•公司应制定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将各子公司账务信息、业务流程等进行汇总、统一处理。
•按照制度,定期进行绩效分析和统计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5 费用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预算编制,实现有计划的费用管理。
•费用管理应制定详细的程序,防止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复报销、冲销等情况。
4. 管理流程•公司应制定财务流程,明确各流程的职责,避免造成业务混乱、人事流动等负面影响。
•财务流程应按时完成,防止延误信息沟通、工作进度等问题。
5. 责任制度•公司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对于职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分工、确立职责。
•对于违规操作、不当管理等进行责任追究。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1. 概述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规定的一套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的流程和方式,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会计核算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3. 会计核算管理流程3.1 新建会计科目•新建会计科目应征得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公司会计科目表进行设置。
•确保会计科目名称简洁明了,并适时进行备案。
3.2 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由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填写并核实,再提交至会计人员进行核算。
•记账凭证应明确记录公司相关的交易、消费、收入、支出。
3.3 会计凭证复核•会计凭证复核应由会计主管逐一核对、确认凭证内容正确无误。
•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纠正并记录相关过程。
3.4 会计凭证审核•会计凭证审核应由财务主管逐一审核、确认凭证内容正确无误。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纠正并记录相关过程。
3.5 记账•会计主管应按照检查、复核和审核的结果进行记账,保证记账信息的正确和完整。
4. 会计核算管理要求4.1 接受培训考核•公司会计核算人员应接受财务部门的规范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认证。
•全体会计核算人员应定期参加会计核算知识的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2 计提工资社保•公司应依据国家规定的计提比例,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全体员工的工资应按公司规定的计提比例逐月缴纳。
4.3 税务申报•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要求进行税务申报。
•公司应按照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报送各项纳税申报表格。
4.4 准确记录•会计核算人员应准确记录公司相关的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全体员工应按照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动态填写相关报表,并及时更新公司相关数据。
5. 会计核算管理检查5.1 定期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会计核算相关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
•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有关人员,并制定改善计划。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1. 系统背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财务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繁琐和复杂。
很多公司的财务部门都采用分散的财务管理方式,导致财务核算难以统一、财务数据难以协调、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司决定引入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2. 目的与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实现会计数据的集中核算和统一管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3. 基本原则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把会计数据集中到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实行“稽核制度”和“双重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财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实时监控;•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工作流程第一步:会计数据的收集和录入所有的财务数据都由财务部门收集、核算和管理。
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单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录入到会计系统中。
第二步:会计数据的处理和稽核在会计数据录入系统后,财务人员通过系统对数据进行核对和处理,并与相应的单据和资料进行比对。
同时,在整个处理和稽核过程中,还需要实行“稽核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步: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财务数据处理和稽核后,财务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审核。
审核过后的财务报表将被提交给公司领导进行审批和签字。
第四步:税务申报和备份在财务报表审核过程中,还需要对相关税务事项进行申报和备份。
财务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税收规定提交相应的税务申报表和备份材料。
5. 监督和检查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监察部门将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以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规章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运作,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的各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第三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各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第四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第七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应当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有财务会计科、成本会计科、税务会计科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总经理助理、科长、专员等职务。
第十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立纪检监察岗位,负责监督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立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会计科主要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凭证录入、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科应当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财务会计科应当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汇报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成本会计科主要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工作,包括成本核算标准的制定、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等。
第十八条成本会计科应当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九条成本会计科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成本核算体系,提高成本核算水平。
第二十条税务会计科主要负责公司税务核算工作,包括税务申报、纳税筹划等。
第二十一条税务会计科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确保税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各级分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
三、会计主体公司会计主体为总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全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各部门财务人员协助总部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四、会计核算流程公司会计核算流程主要分为账务处理、凭证管理、会计账簿记账、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等环节。
(一)账务处理各部门财务人员负责填制和审核各项账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收入凭证和支出凭证等。
凭证的填制必须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规范进行,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复核人签字。
(二)凭证管理各部门财务人员负责对凭证进行管理,包括凭证编号、登记和归档等。
每月底时,将凭证按照科目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归入档案库保存备查。
(三)会计账簿记账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并保管会计账簿,各部门财务人员将填制好的凭证按照科目和时间顺序进行记账,并及时更新会计账簿。
(四)财务报表编制总部财务部门根据会计账簿的记账情况,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时间,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报表分析总部财务部门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用于公司经营决策。
五、内部控制为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一)会计监督人员公司设立会计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会计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二)审计公司应每年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师对公司会计核算进行审计,确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三)内部核算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的经济效益,公司应建立内部核算制度,对各部门的收入、支出和利润进行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违反会计制度和规范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查封账簿、暂停资金、限制财务决策等。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会计处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可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1. 在公司内部设立统一的会计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所有的会计档案。
2. 所有凭证必须按照凭证号、日期、摘要、借贷方金额等信息进行归档,并按年度、月度、科目逐级存放,确保归档的凭证资料真实、完整、清晰。
同时,要做好凭证的保密工作,避免凭证被泄漏。
3. 每月末,对上个月的会计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核对错账、漏账和多账项。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1. 核算范围:公司的会计核算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核算和成本会计核算。
2. 核算方法: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原则包括货币计量、收支平衡、独立性、真实性等,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核算周期:财务会计核算周期包括月度、季度和年度。
成本会计核算周期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进行设定。
第四章费用与收入管理1. 费用管理:公司必须对各项费用进行实时管理和控制,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同时合理分摊费用。
2. 收入管理:公司应根据实际业务和市场状况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和价格体系,并针对收入和利润等经营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第五章资产管理1. 资产分类:公司的各项资产应根据其性质、用途、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标识、盘点等工作。
2. 资产处置:对于废旧资产等不需要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并在处置前对其进行评估。
3. 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进行折旧计算,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对。
第六章财务报表管理1. 财务报表的制作应遵循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制作和公布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的内容应准确、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 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应由专门机构进行,并应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同时公司也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和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的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的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指国家或企事业单位要求其下属单位将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统一核算和报告的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内容1.统一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要求各下属单位将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按照特定的核算规则进行统一核算。
这样可以确保各下属单位的财务信息和报告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方便上级机关和管理层对全体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2.统一报告: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要求各下属单位将统一核算的会计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进行统一报告。
这样可以保证上级机关和管理层及时获取到各下属单位的财务信息,为决策和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3.统一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要求各下属单位按照规定的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这种制度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等,旨在确保各下属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4.统一技术支持: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要求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持平台,包括财务软件、数据库、网络等,以确保各下属单位能够方便、准确地进行财务信息的录入、核算和报告。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作用1.提高财务监管效能: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上级机关和管理层可以对下属单位进行全面、准确的财务监管。
可以及时了解各下属单位的经济状况、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正和调整。
2.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要求各下属单位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可以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对财务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提高内部控制效能。
同时,可以减少财务操作风险,防止财务失误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3.改进决策和管理过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提供了准确、可比的财务信息,为上级机关和管理层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可以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比较,及时发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的问题和趋势,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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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流程有关规定根据总公司全面实施财务集中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会计集中核算流程的关规定。
一、现金收付业务(包括pos机业务)。
1、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本单位现金业务需要,定期向资金结算中心报月资金使用计划和日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一次从资金结算中心提取3天的现金量,或转账3天的货币资金量到pos机卡内作为库存现金。
2、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收到的现金,应严格执行现行公司有关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缴存银行,确保资金的安全。
3、需要办理现金付款的业务,业务经办人应使用公司统一格式的粘贴单将有关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粘贴整齐美观送报销审核会计进行审核,所属单位报销审核会计对原始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后应填制公司统一格式的报销单(差旅、费用报销单),报销单经过完备的内部联签手续后交出纳员办理付款,并在原始票据上加盖付讫注销章,领款人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领款,出纳可据以记辅助现金账,每日结束现金业务后应及时盘点现金并编制现金日报表。
对于已借用金冲账的费用报销业务视同现金付款业务进行审核流程处理。
4、预算管理科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在办理完收付款业务的报销单上的注明对应的会计科目明细编码。
5、各单位根据现金收付业务量,定期将已办理收付款的原始会计资料及现金日报表一并交到会计核算中心记账会计进行会计凭证录入并核对现金日记账(pos机卡)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6、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必须视本单位实际相应做好现金辅助序时备查账,以方便与会计核算中心对账并查找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二、内部外部银行收付业务1、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应指派专人负责内行单据及原始单据等会计单据的传递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联签制度规定,对于不需要拿回去办理联签手续的内行单据,可以直接送到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处理。
2、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手续完备的付款审批单(对于不通过内部银行的外部付款,建议使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格式的外部银行付款用的付款审批单)及其他原始凭据进行财务审核,并根据本单位资金计划情况办理对内对外付款业务,付款业务办理完成当日或次日(工作日)将相应原始单据交给会计核算中心记账会计进行会计凭证录入处理。
4、各单位收到货款等款项的收款通知后,应及时与有关银行查询确认款项真实准确到账,并整理好相关收款凭据移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出纳员应定期与银行及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银行账面余额对账,确保账实一致。
4、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业务性质的要求,需要查询债权债务往来账余额的,可及时联系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查询。
5、要求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在每月2日内部银行关账前,将所有单据传递到会计核算中心,确保会计账务能及时处理。
6、为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填报,预算管理科应在每月20日停止接收本单位各业务部门送来的当月材料采购票据,自21日起就开始陆续有序将当月材料采购票据等会计单据送到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处理。
26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出现材料采购借方发生额,并及早的向各单位发材料领料汇总表电子版。
7、为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填报,各单位可以与有业务往来的内部单位索要有关业务单据的电子版,对方单位要积极配合。
三、转账业务1、各单位预算管理科会计人员收集业务部门提供的联签手续完备的相关业务原始单据并进行会计审核,并将审核好的原始单据及时送会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2.月末由各二级单位预算管理科编制材料分配汇总表,并标注对应会计科目明细编码,交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材料领料单暂时放在各单位单独装订保管。
材料的日常收发存等日常核对工作由各单位完成。
根据需要,材料采购及原材料科目可以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以便各单位核对材料库存。
各单位应做好材料的备查辅助账,以满足材料日常管理的需要。
3、月末由各单位预算管理科编制职工薪酬及工资附加费的分配及计提表,并分配至会计末级科目,整理形成汇总表,交核算中心统一进行会计凭证的录入。
工资明细表暂时放在各二级单位,单独装订成册。
工资汇总表申请表应办理领导审批手续,单项效益奖必须有发放明细及领款人的签字并与工资明细表核对一致暂存预算管理科。
职工薪酬中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扣款,包括水费、电话费等,由各预算管理科月末统一扣款到个人,工资单其他扣款一栏所列数应附扣款明细表。
各单位根据核算需要,应建立个人扣款辅助管理台帐。
4、为便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账套由各二级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核算,固定资产总账移交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核算中心每月根据各预算管理科提供的注明对应会计科目明细编码的固定资产折旧汇总表进行计提折旧的会计账务处理,各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每月末与会计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账应核对一致。
5、为便于核算,针对物资贸易部对供货商名称要求的特殊性,自十月份起,核算中心物资贸易部核算组对新增加的供货商,在录入会计记账凭证摘要及新增部门账时要写明全称,不得简写。
6、除月末结转凭证不附附件外,其他凭证必须附全相关附件单据。
7、根据煤炭产量、销售收入计提的费用,各单位预算管理科要及时取得当月相关计提依据,并编制费用计提表送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四、税务业务1、各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各种税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计提缴纳具体业务,税务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将相关原始单据送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2、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收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后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送财务部价税科进行网上认证,网上认证通过后的抵扣联统一由财务部价税科存档保管,不再返还原单位。
物资贸易部的增值税抵扣联认证工作继续按以前程序操作,网上认证工作由本单位完成,抵扣联由本单位单独装订保管。
五、会计档案1. 因为新工程暂不纳入本次集中范围,为确保其决算资料的连续性与完整性,预算管理科应整理保管好相应在建工程的所有决算资料及会计资料,以满足今后项目验收审计的需要。
2.会计记账凭证及报表暂时由各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保管,10月份及以后期间由核算中心保管。
六、财务联签1、各单位预算管理科继续执行原单位制定的财务联签制度,如有变动或修改,应及时通知会计核算中心。
2、各单位预算管理科根据所在单位的财务联签规定及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审核各业务部门送来的所有原始票据,预算管理科应对其审核过的所有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会计核算中心按预算管理科审核后的原始票据金额填制记账凭证并入账,原则上不再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但对重要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要进行二次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原单位重新审核。
3.各单位送会计核算中心的所有外来原始单据均应有符合本单位财务联签规定的联签手续,对于本单位自制的原始单据至少要有制单人及本单位预算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本单位预算管理科公章。
4、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联签手续的外部单据,各单位可根据核算的需要自行判断,如确需在当月入账,可先将有关数据以“情况说明”的方式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处理,待入账完成后,并及时将已补办联签手续的所有单据送会计核算中心。
七、结账与报表1.会计核算中心完成所有月度会计业务的凭证录入处理后将用友财务账务系统全部数据发送给各单位,各单位将数据导入本单位用友财务账套系统后进行关账前的会计审核,账套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会计核算中心进入关账流程。
如审核发现记账务处理有误或存在差异,应及时联系会计核算中心记账会计进行查找原因并更正记账凭证。
2、会计核算中心各核算组每月6号之前完成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后发电子版给各单位,各单位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会计报表打印后装订成册,并履行相关签批手续后向有关报表使用人报送(其中会计核算中心应报三份,其中一份由会计核算中心报送财务部报表汇总人员)。
会计报表中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等财务分析性的会计资料暂时由各所属单位预算管理科编制,报表中债权债务往来账的账龄分析由原单位负责填报。
2、报表编报过程中,需要各单位提供的上年同期数等会计历史资料数据,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八、其他1、为确保原始会计资料安全,各单位可根据票据重要性原则制订内部票据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进行外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据等会计资料的传递交接工作,各单位认为重要的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登记台帐(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格式),并办理交接手续。
2、各单位票据传递时间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原则上,业务量大的单位每周传递2次,业务量小的单位每周传递1次,月初月底单据比较集中时,视具体情况,可以一天传递一次,也可一天传递多次。
3、针对发电厂电费划账结算业务、煤炭贸易部销售业务等必须在月底才能完成内部划账的问题,要求必须在内部银行关账前完成划账业务,建议先通过OA发电子版到各相关单位,以确保报表及时填报。
4、针对公司选煤厂入洗煤量与洗出煤量有差异的问题,暂时原方式暂估处理。
5、会计核算中心原则上在每月的20号和30号(指完成了全部记账凭证的录入工作)将帐套数据导出发给各所属单位预算管理科,以便于各单位及时了解本单位会计数据情况,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
6、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可视具体情况建立辅助核算账,但不得再使用用友财务系统做会计账务处理。
7、为解保姚桥煤矿选煤厂和孔庄煤矿三期工程决算资料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其账套暂不纳入本次集中范围,仍由原单位按原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最后将会计报表交会计核算中心与所在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处理。
8、在集中核算过程中,遇到有分歧或是有疑义的问题,会计核算中心与各单位预算管理科应及时沟通解决,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准确填报。
九、本暂行办法自会计核算中心正式运行起生效,请会计核算中心及各所属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