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
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一、基金申请
1. 申请人需填写《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 申请需明确维修项目、范围和预算等内容,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使用规定。
二、方案审核
1. 申请人需向维修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详细的维修方案,包括维修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计划等。
2. 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确保符合基金使用要求。
三、费用审批
1. 管理机构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费用预算,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申请人需按照审批结果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费等。
四、签署协议
1. 申请人与管理机构签署《维修基金使用协议》,明确维修的具体内容、时间、质量要求等。
2. 协议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维修过程顺利进行。
五、资金拨付
1. 管理机构根据协议内容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 资金拨付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使用监督
1. 管理机构对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按照协议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 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七、验收结算
1. 维修完成后,管理机构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要求。
2. 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工作,包括工程款、材料费等费用结算。
八、资料归档
1. 管理机构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包括申请表、协议、验收报告等。
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规程

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于物业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共有部分的价值,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长沙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等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第三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约规定,每年按户缴纳的用于物业设施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包括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资金和剩余资金。
第四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应符合以下原则:使用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高效便捷。
第二章资金收入和管理第五条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约规定,每年按户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由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收款。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金额确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并将其公示于物业管理单位的公告栏和官方网站。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与其他资金相互隔离。
并及时查询资金账户的余额并记录。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制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在每年度初向业主大会报告,并按照计划进行资金使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九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楼栋结构、环境卫生等。
具体使用范围应由业主大会进行确定。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组织相关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约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每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资金的收支情况、使用范围、使用效果等。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岗位,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第一步:项目申报1.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计划。
2.业主委员会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成立项目申报小组。
3.业主委员会或项目申报小组向业主发送特别维修基金使用申报通知,告知业主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4.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特别维修基金使用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计划、必要的资料等。
第二步:审批1.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审批小组,负责审核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2.审批小组对项目申报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
3.申报人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4.审批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通过项目申报。
5.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和相关业主。
第三步:资金拨付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审批结果编制资金拨付计划。
2.拨付计划包括项目名称、资金金额、拨付时间等。
3.拨付计划需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4.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拨付计划向申报人拨付资金。
第四步:使用管理1.申报人收到资金后,需按照项目计划进行使用,不能超出预算。
2.申报人在使用过程中需按规定进行备案,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
3.申报人须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五步:结算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结算。
2.申报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书,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人员和材料使用情况、财务报表等。
3.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结算小组对申报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
4.结算小组核对实际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合规性,决定是否予以结算。
5.结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和相关业主。
以上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的主要步骤。
不同地区和组织有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总的来说,这个流程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供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参考和实施。
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

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
一、制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
住宅小区收到各级部门在创城工作实地测评中工作问题清单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根据工作问题清单,制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组织维修、更新、改造。
二、公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全文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将紧急报告全文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告知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对紧急报告有异议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提交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
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进行公示的同时,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并提供维修工程发票(预支工程款发票)。
四、拨付预支资金
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后,将维修资金总额30%的预支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物业公司申请的,物业公司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3名业主共同进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业主委员会申请的,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出
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异议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拨付决算资金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期届满,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公示照片)、维修工程合同、工程费用决算清单、工程费用分摊清册、维修工程发票(结算工程款发票)。
2.维修工程费用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维修工程审价报告。
3.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维修资金总额70%的结算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实用版】目录1.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概念与原则2.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3.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4.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监管与公开5.结语正文一、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概念与原则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维修和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资金。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遵循金额储存、业主共同所有、合理使用的原则,旨在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居民生活品质。
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屋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的维修和养护;2.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楼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小区围墙、大门、物业管理用房、非经营性车场车库、文体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三、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使用方案:物业管理企业或被选定的维修施工单位根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状以及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2.审查使用方案: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原则决定是否通过;3.公示使用方案:经业主书面同意的使用方案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七天,征询业主意见;4.划拨维修资金:资金划拨手续根据年度使用计划在具体使用时分项目办理。
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监管与公开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接受市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业主公示资金使用情况,以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一、业主决策阶段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是否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使用的范围和金额。
2.如果决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经过业主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和审核阶段1.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向相关部门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2.相关部门对申请的资金进行初步审核,包括资金的合法性、使用的必要性等方面。
3.经初步审核通过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将申请的专项维修资金报送给相关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阶段1.上级部门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资金的合理性、使用的必要性和符合维修和改造标准等方面。
2.上级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发放专项维修资金的批复文件。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阶段1.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批复文件制定具体的维修和改造计划。
2.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招标或邀请相关公司进行维修和改造工程。
3.维修和改造工程的进行中,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4.维修和改造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并确保符合批复文件的要求。
5.根据维修和改造工程的实际花费,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销专项维修资金。
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和公示阶段1.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向业主公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材料。
2.业主或相关业主代表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六、专项维修资金的结算和归档阶段1.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和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归档维修和改造工程的相关材料。
2.所有专项维修资金的结余,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可以进行合理使用,或者以积存形式继续存在。
以上就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主要步骤。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专项维修资金的合法、公正和透明使用,维护业主的权益。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报、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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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第一阶段:项目选择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和验收 第三阶段:项目费用审计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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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项目选择
(一) 方案制定(P.31.第十六条)
1、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或 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于每年第四季度对管理区域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查勘,明确维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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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那些是共用部位及共用部位的维修、改造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 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 梯间、走廊通道等。(见规定第三十三条)P.28.
共用部位维修:为使共用部位能达到房屋使用功能对其进行 修复,但不改变原房屋规模和结构的活动。
共用部位改造:为使共用部位能达到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对 其部分构件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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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 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
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 价20%的。
5.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7.经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其他大中修 、更新、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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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叫共用设施、设备及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费用
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 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 消防、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 广场、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器械与场所 及其使用的房屋等。 (见规定第三十三条) P.28.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为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特制定本流程。
流程如下:第一步、管理处每年末制订下一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表》(以下称《预算表》);第二步、报送《预算表》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管员审核;第三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算表》报送财务部备案;第四步、根据《预算表》招投标施工方;第五步、根据招投标结果制订相关方案后向业主公示并收集相关业主签名;第六步、根据相关业主签名结果与中标施工方签定相关合同;第七步、编制《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备案(首款)申请表》(以下称《首款备案表》)和《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划款(首款)申请表》(以下称《首款申请表》)并完成相关签名;第八步、将《首款备案表》复印件和《首款申请表》复印件、相关合同复印件(内容须含施工方名称、工程总价、开工时间、完工时间、质保时间等)交项目会计录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第九步、根据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给区住宅局/城建局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款;第十步、工程施工验收完且首款到帐后,管理处以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原件、部分相关业主签名表复印件、《首款申请表》复印件、《首款备案表》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等资料为附件填写付款申请书结算,财务部审核时参考预《预算表》;第十一步、编制《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备案(尾款)申请表》(以下称《尾款备案表》)和《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划款(尾款)申请表》(以下称《尾款申请表》)并完成相关签名;第十二步、将《尾款备案表》复印件和《尾款申请表》复印件交项目会计录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第十三步、根据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给区住宅局/城建局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尾款;第十四步、尾款到帐后,管理处以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原件、部分相关业主签名表复印件、《尾款备案表》复印件、《尾款申请表》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等资料为附件填写付款申请书结余款;第十五步、每完成一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物业管理处须收集维修方案原件和投标单位报价单原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处理事宜业主大会决议证明原件、相关业主签名表原件、《单项工程施工结算合同书》原件、《工程验收证明书》原件、相关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首款备案表》复印件、《首款申请表》复印件、《尾款备案表》复印件、《尾款申请表》复印件、《备用金核销表》等资料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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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代管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特制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操作程序
1、出具委托书(附一)。
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把小区内需要维修的物业项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应手续的书面文件。
2、提出维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内的物业使用状况,提出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包括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
3、公告(附二)。
在小区内以公告的形式把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告知全体业主,采取召开业主大会方式的,要告知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采取征询意见方式的,告知征询业主意见的时间计划。
4、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意见。
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业主意见时,要求业主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附三),业主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中明确对维修的项目和金额是否同意,并在表格相应栏内签名或盖章。
5、汇总意见。
《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后回收汇总,计算出各个维修项目的同意率和不同意率,并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附四)、《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附五)。
公示(附六)。
将以下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天:①委托书;②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
公示时将公示上墙资料拍照归档。
7、备案。
通过公示后,物业服务企业向房管局物业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备案(附七),申请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委托书;②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④上墙公示内容的照片资料。
房管局物业管理所经审核后,出具《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附八)。
8、申请、核准。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计划在具体实施项目时,提出申请,物业管理所根据《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中所列的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核准后,物业管理所填写《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审批表》,按核准使用额度的70%拨付资金。
9、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单项工程决算金额低于1万元的,可凭业主委员会审核的工程决算书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剩余资金拨付;如单项工程决算资金大于(包括等于)1万元的,凭业主委员会委托专门机构审核的工程决算书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剩余资金拨付。
房管局物业管理所按核准使用额度的10%扣押维修保质金后拨付资金。
10、公布。
维修计划全部实施后,在小区内公布实施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按户分摊情况。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特殊操作流程
(一)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零星维修操作程序
1、出具委托书(附一)。
与一般程序相同。
2、提出维修方案和项目预算。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对需要维修项目,制定维修方案和编制项目预算书。
3公告(附二)。
在小区内以公告的形式把维修项目的基本情况、计划维修时间和预算金额告知全体业主,采取召开业主大会方式的,要告知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采取征询意见方式的,告知征询业主意见的时间计划。
4、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意见。
与一般程序相同。
5、汇总意见。
与一般程序相同。
6、公示(附六)。
将以下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天:①委托书;②维修方案和项目预算;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
公示时将公示上墙资料拍照归档。
申请。
通过公示后,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管理所提出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书面申请(附七),申请的同时提供:①委托书;②维修方案和项目预算;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④上墙公示内容的照片资料。
8、核准。
物业管理所根据申请内容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核准。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核准使用额度实施维修工程。
9、资金拨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单项工程决算金额低于1万元的,可凭业主委员会审核的工程决算书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资金拨付;如单项工程决算资金大于(包括等于)1万元的,凭业主委员会委托专门机构审核的工程决算书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拨付资金。
10、公布。
按年度,在小区内公布各维修项目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按户分摊情况。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住宅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其手续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零星维修操作程度办理。
(三)独立非住宅物业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操作程序参照上述相应程序。
(四)紧急维修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发生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电、电梯停运等紧急情况,
需要立即对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核实,可直接拨付维修资金。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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