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作业指导书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手册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手册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向小区办申报必须提供的资料(一)使用申请(二)结算资料二、操作步骤:(一)前期准备工作1、提前做好业主的缴纳信息同政府网上信息的核对工作,提前将错误信息进行更正,避免影响结算时的分摊进展,对未缴纳维修资金业主的情况要了解原因,做好催缴方案,避免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
2、提前准备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涉及到分摊楼体的《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基本为2001年上半年之前竣工的楼体)或《辽宁省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基本为2001年下半年之后竣工的楼体)3、对维修部位进行原始状况拍照存档。
(二)制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委会提出物业维修申请报告1、定项(确定维修内容)2、对需维修工程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公司风险(必须已过质保期,且分析业主对此项工程认可程度),向公司管理层提报通过。
3、对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考虑招标费用、监理费用及审计费用,预算价要高于结算价),维修项目要求找专业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聘请监理公司及结算审计公司,召开业委会时要明确提出并声明,费用统一进行分摊。
4、如有资金缺口(由业主未缴纳或账户余额不足)的,项目应提前与管理层明确是否进行先行垫付施工,后续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进行催缴(或物业公司进行催缴)。
(三)业主委员会对维修项目的审批、授权1、以客观事实、规范、规定为依据,提出书面申请维修报告,一并提供工程预算书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使业主委员会充分理解维修工作的必要性,达到业主委员会通过,签署物业维修管理委托书。
2、考虑全面,委托书的内容要授权物业公司进行整个使用过程的操作(包括委托进行全体业主的维修资金问卷调查工作、业主大会通过后的申报办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的选择、施工管理、工程结算、预留及支付施工单位质保金)(四)以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1、调查前应该对业主进行公示告知,公示至少包括维修申请报告、业委会委托授权书、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时间不能低于10天。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作业指导书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作业指导书(修改稿)1.0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规范和明确受业委会委托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续筹等工作的职责和适用范围。
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2适用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等。
1.3定义1.3.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1.3.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是指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危改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在购房时首次按照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和缴费标准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3.2.1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据: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由市建设委员会按照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建筑平方米造价的8%测算后预以公布,并适时进行调整。
1.3.2.2 2008年2月1日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业主,交存标准如下:多层,100元/建筑平方米;高层全现浇结构(含板式、塔式的高层、小高层),150元/建筑平方米;高层框架结构,200元/每建筑平方米。
1.3.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使用。
所有权人决策、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政府监督的管理原则,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3.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是指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过程,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2.0物业维修工程项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程中的管理职责2.1社区与行政事务办公室2.1.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2.1.2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使用程序,负责向辖区业主委员会呈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住宅维修工程施工方案;2.1.3协助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及公示、表决;2.1.4受业主委员会委托,承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备案、请领、划转及结算工作;2.1.5组织业主委员会、居委员和居民代表对维修工程适时监督;2.1.6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检验报告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2.1.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外答疑。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代管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特制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操作程序1、出具委托书(附一)。
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把小区内需要维修的物业项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应手续的书面文件。
2、提出维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内的物业使用状况,提出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包括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
3、公告(附二)。
在小区内以公告的形式把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告知全体业主,采取召开业主大会方式的,要告知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采取征询意见方式的,告知征询业主意见的时间计划。
4、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意见。
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业主意见时,要求业主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附三),业主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中明确对维修的项目和金额是否同意,并在表格相应栏内签名或盖章。
5、汇总意见。
《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后回收汇总,计算出各个维修项目的同意率和不同意率,并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附四)、《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附五)。
公示(附六)。
将以下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天:①委托书;②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
公示时将公示上墙资料拍照归档。
7、备案。
通过公示后,物业服务企业向房管局物业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备案(附七),申请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委托书;②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④上墙公示内容的照片资料。
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及使用作业指导书

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及使用作业指导书一、概述本体维修基金是为了保障建筑物或小区内共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而建立的资金池。
为了保证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范,制定本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本体维修基金管理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二、基金管理1. 建立基金账户1.1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合适的银行开设专门的本体维修基金账户。
1.2 开户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楼栋/小区的产权证明、业主委员会的决议等。
1.3 账户信息应由业主委员会加以保管,并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缴纳基金2.1 按照小区管理规定,明确每户业主的缴纳比例。
2.2 在每个缴纳周期内,及时通知业主缴纳本体维修基金的金额和缴纳期限。
2.3 业主可以通过现金、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基金。
2.4 业主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缴纳情况,并及时催缴未缴纳的基金。
3. 基金使用3.1 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小区/楼栋的实际运行需求和维修计划。
3.2 在维修项目确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征求业主的意见,并通过多数表决确定维修计划。
3.3 基金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禁挪用、私分基金。
4. 基金管理4.1 业主委员会应组织专门的基金管理人员进行基金的资金管理。
4.2 基金管理人员应编制并实施基金使用计划,确保基金的合理利用。
4.3 基金账户的收支信息应及时进行登记和汇总,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准确性。
三、基金管理责任分工1. 业主委员会1.1 负责定期通知业主缴纳基金,并催缴未缴纳的基金。
1.2 负责组织业主讨论和决定基金使用计划。
1.3 监督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基金管理人员2.1 负责基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收支登记。
2.2 负责编制基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基金使用情况。
2.3 协助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项目的招投标。
3. 业主3.1 按时缴纳基金。
3.2 参与业主会议,发表对基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3.3 监督基金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作业指导书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作业指导书1.0目的为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0范围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管理。
3.0职责3.1项目负责人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流程向业委会、所在地政府房办主管部门进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报。
3.2工程主管(设备管理负责人)负责按照本作业指导书提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
4.0工作流程4.1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1.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4.12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5.1.3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4.2.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办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4.2.2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4.2.3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导手册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导手册物维资金业主所有合理使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宣第一章报修与勘查一、报修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利害关系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社区报告。
二、项目现场勘查社区接到维修申请后,工作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向经办人发放本手册(纸质或电子版)。
对不属于维修资金维修范围的当场予以答复;对属于维修资金维修范围的给以业务指导并向经办人提供申办业务相关的表单电子版;经办人按手册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勘查人员向市物维中心传送维修项目及申请主体经办人信息,市物维中心向申请主体经办人提供有关业主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清单。
三、相关知识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原则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只能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部位,以及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单幢物业或者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服务的部位,一般包括:屋顶、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值班保安室、物业服务用房、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及道路、绿地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单幢物业或者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服务的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下水管道、落水管、避雷装置、单元防盗门、消防设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统、小区道路照明设备、非经营性车场等。
3、下列情况不能使用维修资金(1)依法(包括依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日常维修养护的费用;(2)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3)依法应当由经营单位承担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维修维护费用;(4)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所需的恢复费用;(5)外檐、屋面等部位由合同约定单独为业主使用,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的维修费用。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范文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范文一、维修基金使用原则1. 合理合法: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合理合法合规。
2. 公开透明: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必须公开透明,对业主进行充分通报和解释,接受业主监督。
3. 盈余入账:当维修基金出现盈余时,盈余应入账下一期维修基金,作为维修基金的增值。
4. 专款专用:维修基金必须用于维修维护物业,不得挪作他用。
二、维修基金使用范围1. 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对物业公共部分设施设备,如电梯、供水、供电系统,楼道、公共设施等进行维护和维修。
2. 维修基金还可用于对物业公共装修的更新,如外墙粉刷、楼道地面更换、公共设施升级等。
3. 维修基金可以用于应急维修,如突发水电故障、设备故障等情况。
三、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 社区物业公司应备案登记业主的缴纳维修基金的情况,做到明明确确。
2. 物业公司应在每一次使用维修基金前,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大会进行维修基金使用计划的通报,并征求意见。
3. 物业公司应提供维修基金使用计划的预算,包括使用金额、使用范围、使用时间等。
4. 物业公司应在维修基金使用过程中,及时向业主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
五、维修基金使用的控制措施1.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有监督权利,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维修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维修基金使用记录,对每一笔维修基金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并备案保存。
3. 物业公司应选择合格的维修维护公司进行维修工作,并签署严格的合同,防范维修基金的滥用和挪用。
4. 物业公司需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将审计结果向业主公布,并接受业主监督。
六、维修基金使用的特殊情况1. 如果所需维修费用超出维修基金的金额,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大会通报,征求意见并制定后续处理方案。
2. 如果维修基金需用于非常规维修,如突发事件处理等,物业公司应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向业主公布,并解释理由。
维修资金_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旨在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
二、维修资金来源1. 小区业主按照规定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 小区公共收益中按比例提取的维修资金;3. 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通过的其他维修资金来源。
三、维修资金使用范围1.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2.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3.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抢修;4. 小区绿化、保洁等公共服务的日常维护。
四、维修资金使用流程1.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2.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3.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达使用通知;4.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维修资金使用通知,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5. 施工单位完成维修后,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交验收报告;6.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结算;7.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接到结算申请后,审核通过后,将维修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五、维修资金监督管理1.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2. 小区业主有权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3.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其他1. 本规程由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美好。
第2篇一、总则为了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业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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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作业指导书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规范物业公司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工作。
3.0相关文件
3.1《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3.3北京市昌平区XX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XX苑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06年7月29日)
3.4北京市昌平区XX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XX西苑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6年7月28日)
3.5北京市昌平区XX东苑、北苑、中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XX东苑、北苑、中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6年7月29日)
4.0职责
4.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核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分户情况;财务部负责向社区服务办公室提供所需情况、数据。
4.2社区服务办公室配合银行做好业主查询卡的发放工作。
4.3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司专项维修资金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
4.4专业公司提出大修计划,组织维修预算、施工方案等资料。
4.5物业管理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大修计划进行审核,选择施工单位、确定费用预算。
4.6社区服务办公室将大修计划告知业委会并协助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织文字材料。
4.7经营管理处负责协助召开业主大会。
4.8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负责签署维修合同。
4.9物业管理部负责向政府小区办备案工作。
4.10财务部负责维修费预支、收款、结算工作。
4.11专业公司负责维修项目的施工监督、检查、办证工作。
4.12公司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工作的落实。
5.0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程序
5.1资料学习培训阶段
5.1.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物业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电梯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处根据不同的分工进行培训;
5.1.2学习”3.0相关文件”所列法规及文件;
5.1.3学习相关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
5.1.4特种设备检测所出具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告》;
5.1.5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5.2协助业委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准备阶段
5.2.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将涉及范围内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划转清册》、《支用维修资金分户明细表》下载成册;
5.2.2与经营管理处、财务部就业主姓名、住宅面积、归集资金等业主资料进行核对;
5.2.3社区服务办公室根据提供的维修预算,作出《支用维修资金分户明细表(预算)》;
5.2.4将《小区内设施设备大修需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函》提交业主委员会;
5.2.5将维修计划、费用预算、核查报告、施工单位资质、《支用维修资金分户明细表(预算)》提交业主委员会;
5.2.6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就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及会议议程、所需材料和业委会主任沟通。
材料包括:向业委会提交的《关于启用维修资金的告知函》,鉴定部门出具的《核查
报告》,《维修计划》、《费用预算》、《施工单位资质》、《专项维修资金分户明细》、《专项维修资金划转清册》等。
5.3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阶段
5.3.1由业委会主任提议、全体委员参加、居委会主任列席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题会;
5.3.2由物业公司向全体委员出示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材料;
5.3.3由业委会主任作出《使用维修资金的议案》、《委托书》、《召开业主大会的方法》等提议;
5.3.4组织、推选涉及范围内业主代表组成”维修工程项目监督小组”;
5.3.5全体业委会委员表决、签字,居委会主任监督签字;
5.3.6形成业主委员会决议。
5.4材料公示阶段
5.4.1社区服务办公室制作公示资料。
5.4.2经营管理处协助社区服务办公室在涉及范围内张贴公示资料。
5.4.3公示资料包括:《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的决议》、《核查报告》、《施工计划》、《维修单位资质》、《施工单位维修费用预算》、《预算费用分摊明细》、《维修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业主大会的方法》、《委托书》等。
5.4.4公示10天拍成照片留存。
公示后将公示资料汇集成册备查。
5.5入户表决阶段
5.5.1配合业委会、居委会进行宣传;
5.5.2制作表决卡,与经营管理处做好入户准备;
5.5.3协助经营管理处组织人员入户发放、回收表决卡;
5.5.4对表决卡进行统计汇总;
5.5.5由业委会委托居委会、业主代表对表决结果进行抽查、确认,出具证明。
5.5.6协助业主委员会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6.0办理行政备案程序
6.1由物业管理部对以下资料进行审核:《支用维修资金申请》、《专项维修资金预支用备案表》、《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费用预算》、《鉴定报告》、《小区公示结果证明》、《业主决议(含统计结果)》、业委会出具的《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维修费用分摊明
细表》、《任务单》、《支取汇总表》、《支取清册》、《承诺书》。
6.2由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网上备案。
6.3物业管理部带以上材料到地区办事处及区、市建委小区办办理备案手续。
7.0费用预支程序
7.1由财务部对《维修费用分摊情况》进行审核;
7.2由财务部向银行提交《支用维修资金申请》、《专项维修资金预支用备案表》、《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费用预算》,相关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小区公示结果证明》、《业主决议(含统计结果)》、《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任务单》、《支取汇总表》、《支取清册》、《承诺书》等材料,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手续。
8.0维修施工程序
8.1由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对施工进行监督。
8.2施工现场明示施工单位、施工时间、安全提示等。
8.3施工单位遵守政府相关施工要求及规范。
8.4施工完成后物业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及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根据施工验收情况报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8.5相关部门出具《工程验收合格证》及《工程费用决算单》。
8.6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留档。
9.0工程费用结算程序
9.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到银行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9.2需准备以下材料:《维修费用结算单》、《维修费用发票》、根据工程结算单出具的《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费用结算分户调整表》。
10.0材料备案程序
对以上所有涉及材料整理后备案存档,电子版档案、纸媒介档案(两份,业委会留存一份)分别存档。
11.0工作考核
启用公共维修资金工作考核纳入公司工作考核体系。
12.0需存档的文件或资料
12.1《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的决议》
12.2《核查报告》
12.3《施工计划》
12.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12.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12.6《施工合同》
12.7《施工单位维修费用预算》
12.8《支取维修资金分摊明细》
12.9《维修项目工程领导小组》
12.10《维修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对费用预算进行审查的公告》
12.11《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12.12《支用维修资金申请》
12.13《专项维修资金预支用备案表》
12.14由业委会审核后的《工程费用预算》
12.15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12.16《小区公示结果证明》
12.17《业主决议(含统计结果)》
12.18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打印的《任务单》、《支取汇总表》、《支取清册》
12.19《承诺书》
12.20《工程验收合格证》
12.21《工程费用决算单》
12.22《费用发票复印件》
12.23《维修费用分摊明细》
12.24《费用结算分户调整表》
12.25各种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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