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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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2024年,对于国际商法来说,是一个重要而又充满挑战的一年。

全球经济发展迅速,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国际商法在国际交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在这一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并吸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学会了合理运用国际商法工具来解决争议。

在贸易往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纠纷和争议,这时运用国际商法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通过具体案例的学习和分析,我学会了如何合理运用国际商法的规定,利用仲裁机构和国际法院等机构来解决争议。

例如,在一起跨境合同纠纷案中,我成功地利用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解决了争议,保护了我方的权益。

其次,我认识到了国际商法的动态更新和适应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贸易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演变。

在2024年,我目睹了一些新的国际商法条约的出台,也学习了许多新的案例和实践。

这些新的发展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但同时也需要我们保持警觉,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动态。

只有掌握了最新的国际商法规定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保护我国的利益。

再次,我看到了国际商法与其他领域的交叉融合。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商法与其他领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例如,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给国际商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一个涉及人工智能合同的案例中,我发现了人工智能在供应链管理和合同执行方面的优势,但同时也要面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

这个案例让我意识到,国际商法需要与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商事争议。

最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学习和实践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与同学们一起组成小组,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

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得到了更多不同角度的思考和建议,也提高了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一个涉及国际贸易仲裁的案例中,我们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讨论和协商,最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概述国际商法是关于国际商业交易和跨国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际商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国际商法的定义、特点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进行简要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定义国际商法又称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分支,旨在调和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业交易关系。

它规定了各国之间商业交易的法律规则,减少交易不确定性,促进跨国经济合作。

二、国际商法的特点1. 多元性:国际商法是涉及多个国家以及其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体系,因此其规则多元复杂,需要各国之间进行协商和合作。

2. 国际性:国际商法适用于跨国经济活动,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领域,其适用范围广泛。

3. 合同自由原则:国际商法倡导合同自由原则,即各方在商业交易中享有自由选择合同对象、签订合同内容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 国际仲裁:为应对跨国商业纠纷的解决,国际商法常使用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解决,以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

三、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经济活动:国际商法通过立法、公约等形式规范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为商业交易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跨国经济合作发展。

2. 降低交易成本:国际商法通过制定统一的法律规则和商事仲裁机制,降低跨国交易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3. 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国际商法推崇合同自由原则,为各国之间的商业交易提供了自主选择合同内容和合同对象的权利,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4. 维护合同权益:国际商法为各方在商业交易中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护,当合同发生违约或争议时,可以依据国际商法进行维权,维护合同权益。

5. 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商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不同国家之间加强经济联系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四、国际商法的挑战与展望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国际商法面临着一些挑战。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是一门学科,可以说是一门综合法学科,它综合渗透了民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作为一名学习国际商法的学生,我在学习过程中有着很多的思考和体会,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国际商法的学习需要具备很强的法律素养。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法学科,离不开对国内民商法的深刻理解和掌握。

只有通过对民商法的学习和掌握,才能更好地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

此外,国际商法涉及到的案例众多,大量的案例实践会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对基础法学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其次,国际商法是一门具有广泛应用领域的学科。

国际商法广泛适用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各个领域。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对于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人士来说,熟练掌握国际商法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际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注意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加深对国际商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再次,国际商法的学习需要注重与实际案例的结合。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生应该通过学习实际案例,了解和掌握国际商法的具体应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常常通过分析和讨论实际案例,来加深对国际商法原理和规则的理解。

通过学习实际案例,我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国际商法的核心理念和方式。

同时,我也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活动等实践性的课程,锻炼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最后,国际商法的学习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保持学习的激情。

国际商法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国际法规则和相关案例也在不断更新和改变。

因此,作为学生应该保持对学习的激情,不断更新知识,跟上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

同时,我们还应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总之,学习国际商法是一项艰深而庄重的任务。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课程,对于学习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经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对跨国公司经营的法律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国际商法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各国之间法律规定的差异和冲突给跨国交易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了解并熟悉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可以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维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学习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可以明确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规避合同纠纷;学习到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可以避免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责任问题。

其次,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如何处理国际商事争议。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各种商事争议,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投资争端等。

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多种方式,例如诉讼、仲裁和调解等。

学习到这些解决争议的机制和程序,使我明确了在面对商事争议时应该如何合理选择解决方式,以及如何设计合理的解决方案。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不仅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思维和技巧。

通过学习国际商法,我从中受益匪浅。

再次,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如何应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变化和发展。

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是随着国际经贸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调整的,因此了解国际法的变化和发展,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对于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非常重要。

国际商法教授了我法律的学习方法和途径,使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

在学习过程中,我通过法律文献的阅读和案例的分析,学习了如何自主获取法律文献和信息,以及如何进行法律研究和分析。

这些方法和技巧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将非常有帮助。

最后,学习国际商法还教会了我跨文化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因此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本人在大学期间曾学习过国际商法相关课程,而在此期间深感此领域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首先,国际商法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仲裁等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适用于跨国公司间的商业活动,也适用于个人间的国际交易。

相对于国内法律,国际商法的特点在于其法律体系的多元化和国家间的协商与平衡。

其次,学习国际商法需要具备较强的外语水平和对外国法律制度的基本了解。

例如,我曾学习过国际贸易法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这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国际贸易法规范,适用于跨国货物的买卖合同,并且已被170多个国家所批准。

CISG的法律文本可同时使用英、法、西班牙、俄、中文等各种语言,因此需要具备较强的外语素养;同时,CISG适用于许多不同的法律体系,因此还需要对多个法律制度有基本的了解。

第三,在实践中,国际商法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世界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同时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也越来越大。

在这个背景下,国际商法的适用和实践就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我曾在某跨国公司实习期间,负责起草一份跨国采购合同,其中涉及到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协同。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到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和了解不充分会给实践带来种种难处。

最后,我认为学习国际商法不仅可以拓宽自己的眼界和知识面,也可以提高个人的职业竞争力。

对于那些从事跨国贸易或国际法律等相关工作的人士而言,深入学习国际商法更是必要的。

总之,国际商法的学习心得充分证明了它对于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适应实践需要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继续深入学习和应用国际商法,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法律事务。

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

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

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第一篇: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浅谈对学习国际商法的体会国际商法是国际商事法(国际的生意法律)的简称,它是指调整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门法律所包含的方面很多,所要规范调整的对象也是越来越宽泛。

正因如此,对这门课程的学习才会变得愈加重要。

国际商事法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早已突破了传统的商事法范围而增加了许多新的领域,比如:传统意义上的(货物)买卖法,已经演变成除货物买卖法以外的技术贸易法及服务贸易法。

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国际商事法和国际经济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共同点为: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其主要不同点就在于:国际商事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如合伙企业及公司,而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换言之,国际经济法的主题更加广泛,它除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应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在内。

国际商法的渊源有三:一是国际条约;二是国际贸易惯例;三是有关国家的国内法中关于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国际商法的渊源决定了我们研究国际商法必须了解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结构、渊源及主要特点。

同时也要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加强经济贸易立法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它的首要特点就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其次,大陆法系各国把全国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再次,大陆法系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此外,在大陆法系,司法判决不是主要的法律渊源,而仅仅是对法律的注释,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又称为成文法。

大陆法系受罗马法的影响较大。

浅谈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

浅谈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

浅谈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国际商法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框架和规范,保障了贸易双方的权益,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本文将从国际商法的概念、作用、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浅谈。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是指规范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体系。

由于国际贸易活动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交易和合作,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因此需要一套独立的法律规则来处理相关争议和纠纷。

国际商法则成为贸易主体之间约定的行为准则和纠纷解决的依据。

二、国际商法的作用1. 统一交易法规:国际商法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准则和规则,统一了国际贸易中的基本法律规范。

这样一来,各国贸易主体在开展跨国交易时,可以依据这一共同的法律体系进行合作,减少因不同法律制度而产生的交易不确定性和风险。

2. 保护贸易主体权益:国际商法为贸易主体提供了一种法律保护机制,确保其在交易中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例如,国际商法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则,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明确的保护。

3.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商法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它通过确立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增加了贸易主体的信心和合作意愿,推动了国际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三、国际商法的具体应用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商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应用尤为广泛。

通过国际商法所确立的合同规则,当事人可以明确合同的有效性、履行义务、风险分担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2. 仲裁和争议解决机制:国际商法为贸易主体提供了多种争议解决机制,如仲裁、调解等。

这些机制旨在通过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为贸易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方便和保障。

3. 国际运输和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和保险也是重要的环节。

国际商法对国际运输和保险活动提供了规则和准则,确保了运输和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国际商法的挑战与展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国际贸易规模逐年扩大,国际商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请阐述商法的概念和体系以及谈谈对国际商法这一概念的认识

请阐述商法的概念和体系以及谈谈对国际商法这一概念的认识

1、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商行为法、商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商事权利救济法:2、体系分为:代理法,合作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票据法,信托法,国际商事仲裁。

3、一、从广义上看,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按照法学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国际商法就是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法律部门。

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指某种商事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

用以调整所有这些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属于国际商法的范畴。

具体将,举凡涉及商事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国际经济法规范,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国际商事惯例或冲突法规范,国际商事公约或条约,国内商法中的国际性规范,都应包含在内。

对法律部门的划分,除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为依据和主要的标准外,由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调整方法的异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标准。

举一个明显的例证,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从未引起过争议,但刑法显然不是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的,而是调整由于犯罪所破坏的多种社会关系的,几乎涉及一切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

但其调整方法却是单一的刑罚手段。

这是其它法律部门所不具有的调整方法。

同样,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多样性的,有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调整方法的显著特征。

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既包括协商与调解等调整方法,也包括仲裁与诉讼等调整方法,既包括国内法的调整方法,也包括国际法的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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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俗话说,编筐编篓,贵在收口。

因此,在此时纵观本学期的商法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本学期,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虽然我是一名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学生,但经济贸易与法本就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国际商法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尤其是随着中国的入世,它在国际贸易实务以及商事往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下面,我就谈一下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对国际商法的基本认识,以及国际商法的一些基础知识。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1、国际商法的含义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是调整跨国境的贸易活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业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和国家对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公法规范。

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样,国际贸易法主要表现为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规章。

2、国际商法的特征主体的普遍性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法律规范的多样性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渊源与发展国际商法是一门古老的法学学科,并且不断发展。

其调整范围由原来的商事交易范围扩大到贸易管理规范,从性质上已不再限于私法;由货物买卖扩大到技术贸易、服务贸易。

与国内法相比,其渊源不仅包括国家立法、国际条约,还包括没有当然约束力的国际惯例。

商人之间的国际贸易越来越受到国家乃至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的影响。

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国家、国际组织,都是国际贸易舞台上的主角。

国际商法是国家间商事交往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

11世纪起,随着欧洲商业的复兴和发展,在地中海沿岸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城市中的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买得了自治权,组建商人法庭,适用他们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法律被称为“商人法”,以区别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等法律体系。

后来,随着欧洲航海贸易的发展,商人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实际上成了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城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经济贸易活动的法律和国际惯例。

商人法从产生之时起就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截然不同,以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成为一个特殊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这种打破地域限制的跨国界商事交易法的形成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各国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为各国商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而国际商事交易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国际商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物质基础。

具有国际性的商人法被纳入主权国家国内法体系后,使得各国国内商法成为调整本国对外商事关系的重要规则。

从资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直到19世纪末以前,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国内商事立法一直是国际商法主要的法律渊源。

国内法本质上属于主权法的范畴,为法学理论中的“强制性规范”,即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

从这一角度说,商人法的国内化实质上是从主权原则和民族主义出发的商人法的民族化。

从历史的观点看,这对促进本国商品交易和商品流通秩序的正常化起了积极作用,但以发展和未来的观点来看,却是与商事活动的国际性、跨国性相违背的。

由于各国内商法主要是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的,而不是从国际商事活动的需要出发。

因此,各国的商法不但很难充分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问题,而且其中某些法律规定甚至与传统的国际商事惯例背道而驰。

国家法越多,各国交往中的法律冲突也越多,在发展国际贸易方面的法律障碍也越多。

尽管这些法律冲突可以按照国际私法规则予以解决,但毕竟给顺利进行国际商事交往增添了麻烦和障碍。

因此,从19世纪末起,随着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自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国际商事交易活动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各国政府都积极介入了统一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工作,以双边条约或多边公约的方式推动着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国际统一化进程,使国家成为推动传统国际商法变革的最重要力量。

各国已在统一国际投资、国际货物、服务和资本交易、国际技术转让与这些活动密切相关的国际货币、金融和财政制度、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则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国家参与制定的条约、公约已取代国内立法和国际商事惯例成为国际商法最重要的渊源,正是在国家的推动下,各国之间涉外商法的差异日渐缩小,国际商法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完善,国际商法统一化进程日益加快,为适应并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国际商事关系的主导因素。

国际商法渊源结构的变革推动了传统法学的变革,正是在国家成为推动国际商法变革的最重要力量的历史背景下,二战后兴起了一门专门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中“重要而突出的法律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新兴的学科———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将会推动国际商法在更高水平上的变革与统一化进程。

目前,国际商法在法律渊源方面已形成了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两者我们可合称为国际法渊源)、国内法并存的局面。

三、国际商法的作用国际贸易法作为调整跨国贸易活动的规范,无疑具有广泛和重要的作用。

概括起来,至少应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第一,调整贸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贸易界普遍接受、遵守的国际贸易管理也都是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

这是国际贸易法的最基本作用。

第二,调整国家间的贸易关系。

第三,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贸易已不再单纯的局限于贸易,而逐渐与环境、人权相联系。

第四,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提供准则。

在贸易过程中一般会产生两种类型的贸易争议:一类是商事争议,交易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权利与义务产生争议;另一类是国家与国家间的贸易争议,主要因贸易管理而引起。

讨论国际商法的地位和体系,必须把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与国际商法的渊源区分开。

国际商法的渊源,指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我们说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性质进行的分类,而非就其表现形式进行的分类。

近代以来国际商法的渊源出现了新的变化,但并不影响国际商法的独立性。

相反,法律渊源的丰富反映了国际商法体系在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在不同的法律渊源间的相互作用下,国际商法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四、从合同法看国际商法1、合同法的重要地位合同是现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分配、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

比如,公司厂房的建造、原材料的取得、职工的雇佣、产品的销售、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都要通过订立合同来实现。

由于合同至关重要,无所不在的作用,决定了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地位合同法构成许多商事交易的基础,其基本的制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因此,要更好的学习国际商法,就必须对合同法有一定的基础了解。

2、各国的合同法在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如法国、德国等国的合同法一般包含在民法典中。

在英美法系国家,合同法主要是以判例法的形式出现。

这是几个世纪以来英国、美国等国法院以判例形式发展而成的判例法。

中国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该法从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中吸纳了许多先进的制度,在我国的合同法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合同的有效性及合法性a有效性: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只有合同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才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的标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b合法性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必须合法,并且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违反善良风俗与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

4、合同的签订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要约: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

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

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

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

要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期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

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

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

承诺: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

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5、我国的合同法立法我国合同制度的立法,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但是,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需要,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对合同制度作了大量规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后,这三部合同法的计划经济色彩已显现出来,同时,由于三部合同法并存的弊端和冲突,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于1999年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五、小结随着国际之间的日渐密切合作以及经济的进步,国际商法一定会更加完善和全面。

虽然在本学期,我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已经告一段落,但是我也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继续关注法学关注国际商法,以期能更好的为我的学习铺设平坦宽阔的道路!!!20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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