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师业务考核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幼儿、教职工以及与幼儿园有直接联系的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文明、健康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要注重培养和规范幼儿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促进其良好的习惯养成。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培养幼儿遵守。
第二章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幼儿在幼儿园的日常语言文字表达应当文明、礼貌、尊重他人。
第七条幼儿应当学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避免使用难懂的方言、俚语以及粗鲁的语言文字。
第八条幼儿应当尊重教职工和同学,不得进行恶意嘲笑、侮辱、辱骂等行为。
第九条幼儿应当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表达的活动,提高自己的语言发音、语法和词汇使用能力。
第三章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十条教职工应当以文明、规范、正确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和日常交流。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引导和指导幼儿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严禁使用粗俗、低级的表达方式。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注重提高自己的语言修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努力做到言行一致。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特点,耐心倾听和正确引导幼儿的语言表达。
第四章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十四条家长应当在与幼儿交流时使用文明、规范、恰当的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家长应当尊重教职工和其他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恶意言辞或辱骂。
第十六条家长应当与幼儿保持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充足的语言文字交流机会,促进幼儿语言文字能力的发展。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幼儿、教职工和家长都能充分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幼儿园要建立相关的宣传材料和培训课程,注重实践操作和教职工的互动交流。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幼儿、教职工和家长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评估,并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

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平度市崔召镇崔召中学崔召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崔召中学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幼儿园是培养孩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重要阶段,为了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孩子正确、规范、美观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质量。
第二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健康、积极、阳光的价值观为导向,注重幼儿个性差异的尊重,注重情感体验的培养,注重实践的导向,以发展幼儿语言文字综合素养为核心。
第三条幼儿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部门是教研室。
负责指导和监督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幼儿园服务的教师、幼儿园教辅人员以及幼儿园管理人员。
第五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从学生教学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方法,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内容第六条幼儿园应坚守中文规范的正确使用,严禁使用中文中的错别字、病句等。
第七条幼儿园应重视幼儿对汉字的学习,提高幼儿识字能力,培养幼儿汉字书写规范的习惯。
第八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阅读能力培养,鼓励幼儿阅读各类适合幼儿园阶段的阅读材料。
第九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各种形式的口语表达活动,培养幼儿自信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条幼儿园应引导幼儿正确使用网络语言。
禁止幼儿在幼儿园以及幼儿园外讨论不适宜内容。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机构,定期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行为准则,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评估制度,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与家长进行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指导家长对幼儿进行正确的语言文字引导。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措施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教师在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语言文字专业教师考核制度

语言文字专业教师考核制度背景为了确保语言文字专业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制定一套全面的教师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旨在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敬业精神和学术研究能力,为教师提供成长空间和发展机会。
目标教师考核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1. 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敬业精神;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3. 激励优秀教师并提高教师整体水平;4. 提供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机制。
考核内容教师考核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表现评估:评估教师的授课方式、教学方法、学生评价等,以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2. 学术研究成果评估:评估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以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3. 教学参与度评估: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程度和参与度,包括教学准备、教学反馈等,以确保教师的教育敬业精神;4. 学科知识评估:评估教师对语言文字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以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考核流程教师考核制度的流程如下:1. 自评和材料准备:教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准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和学术研究成果;2. 考核评估:由学校设立的考核委员会对教师进行评估,包括对教学表现、学术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估和打分;3. 结果反馈:考核委员会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并提出发展建议;4. 教师发展:教师根据评估结果和发展建议,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并参加培训和进修。
考核结果和措施教师考核制度的考核结果分为以下几类:1. 优秀:对于表现出色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提供一系列发展机会;2. 合格:对于达到预期水平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认可和鼓励,并提供相关培训和进修机会;3. 待提高:对于表现一般的教师,学校将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帮助其提升教学能力;4. 不合格: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包括给予警告、补救计划或者解雇等。
结论通过建立和实施语言文字专业教师考核制度,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
语言文字工作教师考核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教师考核制度1. 背景介绍语言文字工作教师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重要任务。
为了落实教师教育质量的监控和提高措施,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2. 考核目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通过考核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保障教学质量:通过考核确保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循教育规范,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促进教师发展:通过考核为教师提供个人发展的机会和动力。
3. 考核内容3.1 教学能力3.1.1 教案准备评估教师教学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教案准备。
教师需编写详细的教案,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准备等,并注重设计合理的教学活动,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3.1.2 教学实施教学实施是考核教师的核心环节。
评估教师的教学实施主要包括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资源的利用以及课堂管理能力等方面。
3.1.3 教学反思教学反思是对教学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的重要环节。
教师应对教学效果进行反思,找出自身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2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评估教师教育质量的关键指标。
评估教学质量主要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情况、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学生参与度等方面。
3.3 专业知识3.3.1 学科知识评估教师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对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学科前沿知识的关注程度。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学科知识,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
3.3.2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需要了解教育法律法规,保证自身的教育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可通过考试或考察的形式进行。
4.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三个层次。
年度考核是对教师一年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中期考核则是对教师在一学期或半年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临时考核则是针对特定情况下的临时安排。
5. 考核形式5.1 教学观摩教学观摩是一种常见的考核形式,通过观摩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评估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者考核制度

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者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者是教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对于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为了保证语言文字教育的质量,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二、考核目的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者的考核目的在于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工作表现,以促进他们的个人成长和提升教育质量。
三、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考核: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2. 专业素养考核:评估教师在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3. 工作表现考核:评估教师在教学管理、师德表现、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四、考核方法1. 教学观察:通过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评估其教学能力和效果。
2. 教案评审:对教师编写的教案进行评审,评估其教学设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 学生评价:向学生征求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意见,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
4. 个人陈述:教师可以撰写个人陈述来介绍自己的教学理念、教育目标以及专业发展规划。
五、考核结果利用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升专业素养。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评选、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六、考核周期和频率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学年,但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考核频率每学年至少一次,可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增减。
七、考核流程1. 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
2. 进行教学观察、教案评审和学生评价。
3. 教师撰写个人陈述。
4. 综合考核结果,形成评语和评级。
5. 结果反馈和辅导指导。
6. 汇总评估结果,形成绩效报告。
八、考核结果安排根据绩效报告,对教师进行评级和分级,进行奖励、晋升或辅导指导安排。
九、监督和评估对考核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十、总结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者考核制度,有利于促进教育工作者的成长和提升教育质量,同时也能增强学校及整个教育系统的管理和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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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
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机构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
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三、常规管理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2.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常常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讲授楼、图书室等大众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标准字”的提醒牌;使校园内构成大家都说普通话,都利用标准汉字的氛围。
3.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4.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四、教学管理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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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三中语言文字规范化
教师业务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创建和谐、规范、文明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市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定标准》等内容,制定本规章制度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老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情况(考核制度得分)纳入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学校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月工作(20分)
1. 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的情况(10分):分班拟订活动计划,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有普通话学习板报。
2.自身参与活动情况(10分):学校各部门安排的活动参与情况。
二.普通话技能(45分)
1.教学语言(10分):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教师所教课程均使用普通话。
课堂上使用方言每节扣1分。
2.校园语言(10分):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
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3.校内使用普通话情况(5分):教师与教师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
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4.教师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参加等级测试,取得一级乙等10分,二级甲等8分,二级乙等6分,职称三等级5分,职称四等级4分。
5.学生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所教学生在课堂上坚持使用普通话且语言较规范,条理较清楚,自然流畅,水平不断提高。
三.文字规范化常规检查措施(35分)
1.教师教案、板书规范、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2.教师批改作业用字规范,书写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3.教师所教学生书写汉字基本规范,书写工整。
(5分)
4.教师的各种记录,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5分)
5.教室板报、宣传橱窗等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5分)
6.文字规范化学习要求(10分):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钢笔字每月一篇。
以上各项制度考核到教师个人,并最终按总分10分的标准纳入学期综合考评。
同时纳入继续教育登记范畴,教师个人得分80分以上每学期按16学时计,80分以下只计12学时。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计划中,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督查小组,确定专项工作网络,各科室、各年级组长和各学科组长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校办负责教师聘任、考核、职务晋升工作,教务处、工会负责教师普通话培训、检测工作,总务处负责各种宣传用语、标志牌用字规范工作,政教处、团委负责学生的推普、文字规范工作,各年级组长、学科组长负责教师教学用语、用字督查工作。
三、将普通话列入教师基本功达标和任职资格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达到相应普通话的上岗资格,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凡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聘用为教师职务。
四、教师的教案、说课稿、文章、板书、评语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也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将此纳入教师教学水平的考核标准之一。
五、普通话是学校的校园用语、交际用语,全体师生在校园中必须使用普通话、文明语进行交流。
六、学校定期组织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
七、坚持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目标,渗透
到德、智、体、美各项活动之中,在学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语言文字规范培训活动。
八、学校内部的公文、通知、通告、通报、财务报表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校内公章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九、校园内的路标、牌匾、宣传标语、教室、学生寝室和办公室等用语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语言文字专(兼)职工作岗位,有专项活动经费,学校各科室、年级组应支持、配合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
十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国旗下讲话、广播电台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突出以“推普周”、“演讲赛”为重点的宣传教育环境。
十二、实行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必须有意识留存资料,积累经验,探索有效的方法,不断把这项工作向前推进。
古县三中语言文字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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