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汽车修理厂制度汇编(质量、经营、安全)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精选7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精选7篇)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篇1考勤管理一、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0至19:00,特殊情况按客人需求改变作息时间。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二、迟到、早退、旷工:( 1 )迟到或早退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 元。
3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 元。
超过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三、请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人事异动辞职管理: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工作移交和工具清还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不予发放工资,本厂有权索取损失赔偿。
行为规范一、职业准则基本原则1 、本厂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厂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本厂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
不做有损本厂形象或名誉的事。
3 、本厂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严禁侮辱伤害同事,有意见应该相互理解沟通,不得过激行为,应及时向上级反映矛盾。
二、本厂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 、利用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 、兼职于本厂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本厂形象4、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本厂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惩罚条件一、每位员工必须认真热情接待顾客,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客人投诉及丢失客户者损失者每次扣50元。
二、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遗失经管的物件和工具,按价赔偿。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浪费公物听之任之者按损失扣罚。
汽车修理厂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汽车修理厂各项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汽车修理厂各项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郭世煜负责。
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李建权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
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修理厂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和客户的权益,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修理厂内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员工权益等方面规定。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员工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注意个人形象,遵守劳动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工作。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员工应遵守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专业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工具设备,规范操作流程。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提高技术水平,不断学习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保障客户权益,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客户。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处理客户投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五章员工权益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权益保护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高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激发员工工作热情。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全(3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修理厂的管理行为,确保修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汽车修理厂是指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应遵循“服务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地组织和管理修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质量监控和风险防控。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各项手续,确保经营合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设立组织机构,在各级管理人员中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职工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流程、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制定员工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企业文化,提倡团队合作、诚信守约、持续创新的价值观。
第三章修理工作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修理工作,确保修理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合理安排修理工作,确保提供及时、高效的修理服务。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合格的修理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完成各种修理任务。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对修理工作进行质量检查,遇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修理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修理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维修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修理信息和费用明细。
第二十条汽车修理厂应签订书面修理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工作。
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安全、准确、及时地完成汽车维修工作。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汽车修理业务。
汽车修理厂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推行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汽车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向用户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处理流程,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做好使用和保管维修工具、设备和材料等的工作,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火灾、爆炸、中毒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保障员工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汽车维修管理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明确汽车维修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加强对汽车维修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及时掌握汽车维修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提高维修工作的水平。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做好汽车维修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汽车故障的检测和诊断,制定维修方案,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等。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制度,对每台汽车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故障原因、维修内容、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维修费用等。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加强对汽车维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加强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修理厂生产经营活动,并覆盖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整体管理、逐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员,落实责任到人。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故应对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职工生产作业安全。
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定期更新。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加强危险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和检修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三章作业环境管理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通风、明亮,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无害。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对有毒有害的化学品进行明确标识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加强作业环境监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和噪声水平,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作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四章职工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技能。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并提高汽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修理厂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并对汽车修理厂内的工作人员、设备和设施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对于管理制度的执行负有责任,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依法经营,合法经营,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具备独立自主的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权,并对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保证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制度,保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服务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汽车修理厂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服务总监等职务,分管不同的业务部门,负责汽车维修、销售服务等工作。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当设立财务,人事,市场,技术,销售等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当依据业务规模和特点,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和试点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包括进场接待、车辆检测、故障诊断、维修维护、售后服务等流程。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档案,对每一辆车辆的维修情况和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采用优质的原材料和配件进行维修,合理使用保养用品和油品。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对维修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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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管理制度汇编时间:2018注:(适用于一、二类企业,1-32根据自身实际调整,31-44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增减,4、7、23项需要修改)目录一、经营管理制度1、业务受理程序 (1)2、服务质量承诺 (2)3、客户投诉受理程序和受理电话 (3)4、收费标准及费用计算方法(主要维修项目) (4)5、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保证制度 (5)6、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6)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8、配件管理制度 (10)9、质量管理制度 (11)10、进厂登记制度 (12)11、过程检验制度 (13)12、峻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4)13、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5)14、标准和计量管理 (16)15、设备管理制度 (17)16、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8)17、人员培训制度 (19)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20)1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2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2)21、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23)22、安全保护措施 (24)2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5)24、环境保护制度 (27)四、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25、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8)26、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9)27、汽车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0)28、汽车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31)29、汽车轮胎工安全操作规程 (32)30、汽车美容装璜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3)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1、四轮定位仪安全操作规程 (34)32、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35)33、车身整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34、外蒙皮整形机安全操作规程 (37)35、烤漆房安全操作规程 (38)36、轮胎动平衡安全操作规程 (39)37、剥胎机安全操作规程 (40)38、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41)39、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42)40、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43)41、废气抽排系统操作规程 (44)42、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45)43、气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46)44、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47)业务受理程序→→→→→←←←←←服务质量承诺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信守维修合同,做到规范、诚信、优质服务。
二、严格按照行业规定的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或合同约定的标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结算票据。
三、杜绝假冒伪劣配件,配件明码标价。
如因本企业提供的配件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本企业负责追偿。
四、认真执行维修作业规范、维修检测纪录、质量保证期等各项行业制度。
五、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客户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客户投诉受理程序和受理电话一、用户投诉受理工作由厂(公司)分管经营领导负责,必要时指定专人承办。
二、受理人员对客户的投诉应耐心听取,详细记录,明确答复期限。
三、对客户的投诉内容,按下列原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处理答复:1、对员工服务质量的投诉,由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2、对维修质量的投诉,由总检验员负责调查;3、对收费价格的投诉,由分管经营的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四、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和要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五、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向客户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投诉电话:行业投诉电话:12328收费标准公示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1、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2、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3、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
4、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注: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公示质量保证制度维修质量是企业生存的命脉,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车辆的维修质量。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法令、法规,贯彻GB/T18344-2001制订的各项技术标准,工艺规范,落实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文明经营,优良服务,提高维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为车辆行驶20000km或者100日,二级维护为车辆行驶5000KM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为车辆行驶2000KM或者10日。
三、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四、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一、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和管理工作。
二、使用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的使用、安全保密工作。
三、对计算机进行安装设臵的,应由经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检查输入数据或参数设臵的完整和正确性。
四、计算机软件均应备份,妥善保存。
五、计算机处理后的数据及结果必须妥善地加以保存,及时地进行备份。
六、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应对其进行功能评测、验证,并保存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以形成文件。
七、计算机使用应按《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规定保证数据及信息的保密安全。
八、所有计算机应设臵防护病毒程序。
使用U盘等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未经检查不得使用。
若程序或数据已遭破坏,应用备份软件恢复。
九、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管理员。
在计算机修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计算机中存贮的程序或数据失密或被修改。
十、及时向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意识以及避险自助互助能力,着重预防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臵发生的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减轻和消除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及及本应急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1、本维修厂经营的汽车维修,经常接触使用汽柴油、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物品,容易引发火灾;维修使用的汽修用电设备极易出现触电伤人事故;本地区常有雷雨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容易发生由此导致的生产安全突发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1)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其他情况引发的火灾(2)极端恶劣天气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事故(3)使用用电设备时发生触电伤人事故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维修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应急工作组。
1、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组长(总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时由副总指挥进行现场指挥)副组长(副总指挥):组员:2、应急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具体地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需要时,配合前来的外部力量开展救助工作(6)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的原因、过程及其后果,并落实整改。
3、应急组织工作组及其职责应急处臵组:负责消防、现场抢险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通迅组:负责通迅、供应后勤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物资四、事故预防与预警1、事故预防措施(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2、报警与通讯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消防抢险的装备物资配备齐全,并确保装备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五、应急响应预案维修厂出现需要应急处理的事故或灾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暂时取消员工的休假。
接到通知的应急组织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灾情现场,指挥开展拯救和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全体员工应熟识以下应急处理办法:1、火灾应急处臵:(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扩大,控制火情并迅速报告现场总指挥员(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3)应急处臵组立即投入抢险,应先迅速切断电源(汽车要先拆电池线接头),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水扑灭(不能带电)。
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带电灭火时要保证4-8米的可靠安全距离,用不导电的干粉灭火器或用干砂灭火。
(4)运输组紧急组织人员搬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势二次扩大。
(5)警戒组紧急疏散多余的人员,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6)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员送至医院;(7)通讯组视火情程度,需要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臵引导消防车;(8)扑救人员要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2、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臵(1)安排专人每天收听收集省气象台发布的最新气象信息以及上级通报的台风消息。
10级以上的台风应下令停止用电生产工作。
暂时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触电,夜间要备足应急照明灯。
(2)组织人员清除安全通道上的占道物品。
以备用于紧急疏散等不时之需。
(3)加强巡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安臵情况。
(4)恶劣天气一过,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厂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抢修,确认绝对安全后再恢复生产。
3、用电设备触电伤人应急处臵(1)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并及时上报现场总指挥员。
如果伤者神志不清,呼吸和心跳微弱时,在不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不得延误或中断。
(2)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
(3)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触电者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
(4)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
(5)现场参与救护工作的人员,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
六、附则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知识及技术2、定期组织应急处臵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3、事故整改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2)责任人没受处理不放过(3)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4)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配件管理制度一、严把配件质量关,严禁采购假冒伪劣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