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9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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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规定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规定

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银行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是xx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其成员单位由财务部、办公室、资产业务管理部、保卫部、人事稽察部、市场开拓部、营业部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所辖业务范围的反洗钱工作职责。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列职责:(一)统一领导和管理xx反洗钱工作;(二)研究制定反洗钱工作规划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研究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的方案与对策;(四)协助国内反洗钱组织开展工作,指导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五)接受xx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职责。

第四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组织我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和办法的起草制定;(二)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协调;(三)负责组织对系统内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检查、监督;(四)负责组织员工反洗钱教育和培训;(五)负责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核实、认定、协查;(六)负责各类洗钱案件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侦查;(七)负责组织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开发的业务需求编写工作;(八)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内外反洗钱工作动态;(九)负责与人民银行联系沟通,并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十)负责与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并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十一)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表数据进行分析,为完善相关业务管理提出工作建议;(十二)负责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监测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监测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监测管理办法模版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监测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安全和防范洗钱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业务,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明确反洗钱业务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设计反洗钱措施,防范风险。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第二章监测管理第五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反洗钱监测体系,对客户交易信息进行记录、分类和分析,识别异常交易行为和涉嫌洗钱的客户。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反洗钱监测机制,制定监测规则和流程,定期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客户资料核查。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核实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定期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层次的风险管控措施。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对较大金额、频繁交易、异地交易等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第十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报告准备和提交机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和涉嫌洗钱行为及时报告行业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协助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对反洗钱业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反洗钱合规评估机制,对反洗钱业务合规性进行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检查。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反洗钱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当定期进行反洗钱风险自查和整改,确保反洗钱业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外部监管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应当遵守行业监管机构关于反洗钱业务的规定,及时履行各项报告和备案义务。

反洗钱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反洗钱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反洗钱机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地识别、评估和监控洗钱风险,防止洗钱犯罪活动。

第三条本机构适用于反洗钱各项工作,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四条本机构设立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反洗钱工作,制定反洗钱政策和程序,监督反洗钱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反洗钱操作规程,组织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收集和分析可疑交易信息等。

第六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反洗钱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确保反洗钱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应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包括收集客户基本信息,核实客户身份,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对高风险客户进行更为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包括深入了解客户的财富来源、资金流向、交易目的等,评估客户洗钱风险。

第九条定期对客户进行重新识别,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可疑交易报告第十条本机构应制定可疑交易标准,对符合可疑交易标准的交易进行分析和报告。

第十一条发现可疑交易时,应及时向反洗钱办公室报告,由反洗钱办公室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第十二条对可疑交易报告应进行详细记录,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够随时提供给监管机构进行查阅。

第十四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本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章内部监督和审计第十六条本机构应定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评估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反洗钱规章制度

反洗钱规章制度

反洗钱规章制度篇一:反洗钱内控制度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出纳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等组成,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2)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4)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5)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

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

兰州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各项反洗钱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范反洗钱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而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防范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兰州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四条反洗钱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审慎原则。

各信用社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反洗钱工作,依法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不得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二)保密原则。

各信用社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客户和无关人员;(三)全面合作原则。

各信用社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监管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第五条各信用社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加强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使其掌握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度和操作技能,了解信用社承担的反洗钱义务、责任和权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反洗钱意识和工作能力第二章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第六条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反洗钱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会计财务部、安全保卫部、电子银行部、综合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业务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全区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各项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第七条联社计划财务部设立反洗钱岗位,配备一名熟悉反洗钱业务的专职反洗钱信息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

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

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

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第1篇:反洗钱内控制度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制度为了推动和加强我社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推动和加强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通过内控管理和技术手段实施。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组织管理第三条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铁炉分理处设立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理处主任主任洪达成担任,主办会计刘三喜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周军华、胡国安、王翱、檀文成。

1 由主办会计刘三喜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

第四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督铁炉分理处辖内的反洗钱工作,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审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解决辖内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协调辖内的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工作在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具体负责铁炉分理处的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配合公安机关对可疑交易资金的侦查。

收集整理辖内反洗钱信息动态,指导分理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铁炉分理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信用社主任,成员有主办会计、记账人员、出纳人员,具体负责本分理处的反洗钱工作,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管理规定

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管理规定

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全省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全省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协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结合全省信用社(银行)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信用社(银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省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部、财务会计部、监察保卫部、科技中心、资金中心等部门。

省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会计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办事处、市联社成立相应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反洗钱工作。

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省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二)研究制定全省信用社(银行)反洗钱工作规划和措施,全面指导系统内反洗钱工作;(三)研究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的方案与对策;(四)与国际国内反洗钱组织开展合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五)履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职责。

第四条省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和办法,提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二)组织全省信用社(银行)反洗钱教育和培训工作;(三)组织开发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核实、认定、报送和协查;(四)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侦查;(五)研究分析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与对策;(六)负责与省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协调及对下级反洗钱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内外反洗钱工作动态,负责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等机构进行联系、沟通,并定期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八)履行省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反洗钱内控制度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出纳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等组成,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2)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4)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5)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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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内控制度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出纳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等组成,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2)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4)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5)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分别应承担下列职责:(1)业务发展部:1、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2、负责辖内涉嫌经营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3、审核把关上报咨询贷款用途,严格贷款资金流向;4、认真审查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持票人的资格,审核交易的真实性;5、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

(2)财务管理部:1、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2、配合辖内涉嫌经营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3、参与开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的开发和编写业务需求工作;4、负责解决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5、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

(3)电脑室:1、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采集、上报的技术支持;2、负责组织落实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开发;3、负责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备和有关设备的配备。

(4)稽核监察部:1、负责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办法的审查;2、负责按照违规处理规定,对违反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3、参与对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检查。

(5)员工管理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宣传和有关培训教育活动。

(6)保卫部:负责对各营业网点现金收付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监控。

二、各基层信用社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各信用社、分社、储蓄所和营业部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其中主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会计或反洗钱专管员为各社反洗钱具体负责人。

(一)反洗钱工作小组承担的职责是:1、负责组织本社(部)反洗钱工作,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2、指导本社反洗钱专管员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配合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反洗钱工作小组成员为各营业网点相关人员,具体应承担下列职责:1、组长由信用社主任(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主办会计、柜面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

信用社主任(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负总责,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2、主办会计应指导柜面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操作,负具体操作和上报责任;3、柜面工作人员对每笔交易进行监控。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和规定,经联社决定,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建立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一、参加专题会议成员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内部成员;人行、公安局、检察院等3个部门相关人员为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外部成员。

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由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二、专题会议的议题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在联社领导下,由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的议题:组织、协调、解决辖内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贯彻有关反洗钱工作精神,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探讨反洗钱工作经验。

三、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召开规定反洗钱工作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成员专题会议或部分成员专题会议。

四、反洗钱专题会议落实及会议纪要传送经反洗钱专题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精神和反洗钱办法措施,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文件下发各信用社,并及时报送相关外部单位,同时监督各信用社积极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对专题会议的纪要、会议材料及一些保密资料等,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整理归档,列为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考核制度为了引导广大员工充分认识洗钱危害的影响,提高信用社反洗钱业务水平,增强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反洗钱考核办法:一、把反洗钱工作做为一项常规性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考核内容。

在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办法中增加对反洗钱工作的考核,考核各社是否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反洗钱的政策和有关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二、将反洗钱工作开展与高管人员任职行为考核相结合把反洗钱工作列入高管人员任职考核范围内,加强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监督管理,避免高管人员在经营管理中犯错误,尽可能防止洗钱行为在信用社发生或防止洗钱犯罪集团操控信用社。

三、实行反洗钱工作评价制度实行全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评价,每年年终定期通报各社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对积极参与反洗钱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信用社给予适当奖励。

四、执行失职惩戒制对因不认真执行反洗钱工作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和洗钱活动的发生,按"一法两规定"和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检查机制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防止信用社涉嫌洗钱或被子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维护信用社的声誉,确保各项反洗钱措施和办法落到实处,防范信用社发生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内部检查工作,督促各社认真执行"一法两规定"和联社制定的各项反洗钱规章制度。

一、检查要求反洗钱内部检查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按照"严要求、高标准,不走过场、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序地抓好内部检查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反洗钱内部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对象就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检查。

二、检查方式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辖内各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具体可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检查、专项与全面检查、自查与抽查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必须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执行实地检查;非现场检查主要各信用社上报的反洗钱材料及所掌握的情况,进行非现场的技术分析和作出判断;专项检查是针对反洗钱阶段工作的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就反洗钱专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是指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对各信用社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查是各信用社在领导小组统一布置下,就本社反洗钱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由各社自行组织,要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抽查是领导小组根据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就各社自查的内容,按照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各社自查报告,对部分信用社自查工作开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检查。

三、检查内容一是以加强存款实名制管理,把好洗钱的入口关。

检查各信用社在办理存款账户时,是否按储蓄管理条例实行实名制;是否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二是以加强账户管理监测为基础,避免企业的账户成为洗钱渠道。

检查各信用社是否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客户,是否对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的资料进行审核;是否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的真切了解。

三是以加强现金管理为核心,堵塞洗钱的基础渠道。

检查各信用社是否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对大额现金的提取是否按规定办理付现。

四是以加强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夯实反洗钱基础工作。

检查各信用社是否按照"一法两规定"规定的报告程序,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否存在瞒报或漏报行为;五是对已经报告的可疑交易记录是否重新进行审核,对比可疑交易报告记录和原始交易凭证,判断营业机构报告是否及时、完整和填报要素是否齐全。

六是以加强对辖内招商引资的监督为突破,防止空壳企业、皮包公司、虚假投资的洗钱阴谋得逞。

检查各信用社在吸引客户做好项目落户时,是否对所招商的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是否对投资人投资的动机和资金来源有真切的了解;七是以加强反洗钱内部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反洗钱防范体系。

检查各信用社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和有关要求;是否认真落实领导小组所制定的各项反洗钱内控制度;各信用社及专管员是否按岗位职责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能。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有志者自有千计万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

2、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必须能耐得住寂寞单干。

3、世界会向那些有目标和远见的人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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