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学校现金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现金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现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资金安全,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现金管理活动,包括现金的收、付、保管、使用等各环节。
第三条现金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务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学校财务资源。
第四条学校财务处为现金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现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单位应配合财务处的工作,履行现金管理职责。
第六条学校现金管理实行细则制度,由财务处根据本规定制定并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学校现金管理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不得擅自调用和挪用现金资金。
第八条学校现金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严禁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各类风险,防止财产损失。
第二章现金预算第九条学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现金预算,明确收入和支出项目,制定财政收支计划。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经费预算制度,制定全年财务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现金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合理分配资源,调整和改进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现金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超支的情况应及时上报财务处,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超支。
第三章现金收付第十三条学校现金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学费、经费拨款、经营收入等。
现金的收取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收款点,负责接收学费、经费等现金,并保证收款点的安全、便捷和高效。
第十五条学校现金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福利、采购、费用支出等。
现金的支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现金支付应与经办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相匹配,并且应由专门的支付人员进行操作。
第四章现金保管和使用第十七条学校现金应由财务处统一负责保管,分设专门的现金保管室,由专人负责日常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现金保管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水等基本设施,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学校现金使用应经过申请,审批,并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进行。
学校现金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校现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现金管理行为,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与现金有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支、保管、使用等。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和规范运作。
第四条学校现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障各方利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学校现金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做到合法、合规运作。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学校收取现金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要确保收款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
第七条学校收款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POS机等,应根据收款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第八条学校收款前应核对收款人身份,核实款项用途,并填写相关收款单据。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现金收款台账,记录所有收款情况,包括金额、收款人、时间、用途等。
第十条学校收款人员应对收款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对收取的现金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学校现金保管室应设置专门的保管人员,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现金保管室应配备安全设施,如视频监控、防盗门锁等,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现金保管室应定期对存款和支出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现金保管室应制定具体的现金保管制度,明确负责人和操作流程。
第四章现金支付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进行现金支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支付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学校现金支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
第十八条学校进行现金支付前应核实支付对象的身份和款项用途,并填写相关支付单据。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现金支付台账,记录所有支付情况,包括金额、收款人、时间、用途等。
第二十条学校支付人员应对支付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审计与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计,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遵守。
学校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现金收支管理,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规范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及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收入、支出、结算、保管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三条坚持合规、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钱账分管,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控制。
第三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六条学校现金收支范围如下:1. 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发放;2. 学生学费、住宿费、奖学金等收取;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小额采购;4. 日常零星支出;5. 应急备用金;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现金收支事项。
第七条学校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章现金收支流程第八条现金收入流程:1. 收款人核对收款凭证,确认无误后收取现金;2. 开具收款凭证,加盖收款专用章;3. 将现金存入银行或学校财务室保险柜;4. 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第九条现金支出流程:1. 申请人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注明支出事由、金额、用途等;2. 经批准后,由经办人持《现金支出申请单》到财务室领取现金;3. 经办人核对现金金额,确认无误后签字;4. 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并要求收款人签字确认;5. 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第十条学校财务室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用、借支公款和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定期清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现金收支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现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日常现金收支管理行为,保障现金资产的安全、准确记录和科学运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现金管理的透明度、高效性和可信度,提升学校现金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2. 管理范围学校现金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收取、财务报销、薪资发放、采购支付等。
3. 现金收入管理3.1 学费收取•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学费收取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收费窗口设有专门的现金收款台,并配备专人负责现金收取与记录。
•收费人员需按规定操作,并将收取的现金按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3.2 捐款收取•捐款收取由专门设立的捐赠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捐款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捐款款项需第一时间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进行准确的记录。
3.3 教育资助经费•教育资助经费的入账、使用及结余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资助经费收入后应及时存入指定账户,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4. 现金支出管理4.1 报销管理•报销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报销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报销单,并及时进行资金拨付。
•现金报销需由专人代为办理,并及时更新相关的账务记录。
4.2 工资发放•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管理,确保按照规定的支付周期和金额进行发放。
•工资发放时需由专人负责,且在现金发放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
4.3 采购支付•学校采购需按照采购流程进行,包括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招标及评审等。
•支付采购款项需经过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支付授权书才能进行。
5. 现金资产管理5.1 现金保管•学校需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并有专人负责。
•现金保管室需配备安全设施,如保险柜、监控摄像等,确保现金的安全性。
5.2 日常清点•学校财务部门应每天进行现金的清点作业。
•清点时必须有两人现场进行,互相确认清点结果。
5.3 盘点管理•学校应定期进行现金资产盘点,确保现金总额的准确性。
学校现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原则1. 坚持钱账分管原则,明确会计和出纳的职责,确保现金收付、结算、登记等环节的规范操作。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确保现金管理的合法合规。
3. 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
4. 严格审批程序,严禁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5. 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三、现金使用范围1. 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校内教职工的劳务报酬。
2. 奖金: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 差旅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 零星支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账结算凭证支付。
5. 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四、现金管理措施1. 严格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
2.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起点制度,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账。
3. 采购款项必须通过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 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5. 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应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现金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门所有。
3. 学校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现金安全。
2023年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2023年学校现金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现金支付渐渐被电子支付取代。
然而,尽管电子支付已经广泛应用,现金仍然在学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校园金融环境、保障师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2023年,学校应当建立一套健全的现金管理制度,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一、现金收支管理:1. 单一账户开设:学校应在银行开设一个专门用于收支的账户,所有现金收入和支出流程都要通过该账户进行。
账户的选择应根据学校规模和运营需要,同时要优选有良好信誉和信用的银行。
2. 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的收支管理进行规范。
该制度应包括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方式等规定,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现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现金收入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现金收入管理流程,包括对学费、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的管理。
要求学生或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缴费,并提供相应的收据和缴费凭证,以确保收费的合规和监管。
4. 现金支出管理:学校应建立严格的现金支出审批制度,确保现金的使用符合学校的需求和规定。
支出审批应经过层层审核,并记录相关的支出事项和金额。
同时,校方也需要建立定期审核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核查和监控。
二、资金安全管理:1. 现金保管:学校应配备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把关现金的保管和使用。
现金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经验,严格履行保管职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2. 现金流程监控:为加强现金流程的监控和控制,学校应引入现代化的监控技术,安装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对现金收支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防范现金流失和盗窃行为。
3. 资金出入登记:学校应建立资金出入登记制度,要求每一笔现金的出入都有详细的登记记录。
登记内容包括日期、金额、用途、登记人员等,以便后期查询和核对。
4. 资金盘点和渗漏防范:定期进行资金盘点,核对实际现金和账面现金的差额。
学校现金票证物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现金、票证和物资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物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学校现金收支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不得私设小金库。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和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收付现金。
3. 现金收支必须填写《现金收支凭证》,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4. 现金收支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5. 学校设立备用金,备用金的使用范围、限额及审批程序由学校财务部门制定。
三、票证管理1. 学校票证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等,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 票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不得滥用。
3. 票证领用必须填写《票证领用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发放。
4. 票证领用人应妥善保管票证,不得擅自转借、转让或出售。
5. 票证使用后,应及时填写《票证报销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四、物资管理1. 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 物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实行招标采购。
3. 物资入库必须填写《物资入库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门验收。
4. 物资出库必须填写《物资出库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门发放。
5.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责任与考核1. 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票证和物资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对资金安全和物资使用负责。
2.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对物资的使用负责。
3. 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学校定期对现金、票证和物资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现金管理规定(5篇)

学校现金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保护国有资产,加强我校的现金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校只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现金收支结算,并接受银行监督。
第二条学校设置专职出纳,负责办理学校各项现金业务。
学校的各项正常收费应当及时缴存银行,不得从中坐支。
第三条现金开支范围:(1)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教研教改、教学成果等各项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各项支出;(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现金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五条除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能够收取的各项收费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财会室的库存现金限额应在保证学校____天的日常开支下,不超过三千元。
第七条各科、室、年级组、教研组、保健室、图书馆等不得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由学校收缴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因私人原因不得借支公款,工会会员如有特殊困难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在工会账借支。
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学校借支的,其程序等同于报账程序。
无特殊原因,借支后一个月内必须报账,财会室应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第九条教职工在报账支取现金时,原始凭证上至少应有一位证明人证明签字。
第十条由于现金余款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原则上星期五下午不报账。
因特殊原因需在周末开支现金的,应最迟在下午四点前向总务科长报告计划,以便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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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二、每天做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三、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会计及学校审计人员组织的检查。
四、现金数额超过1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大额现金停留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五、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六、现金管理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八、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领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