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设施管理制度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10篇】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10篇】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
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
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四、财产的购入,实行学校统一采购、购入、调入、调出、自制、自建,增加财产必须由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由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入帐入库。
报废物资由校产管会批准上报备案,贵重物品报上级审批,方可报废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
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
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篇4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一、校产管理责任状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二、购物审批制度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一、概述学校校产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为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所准备的各种物资和设备。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学校校产,加强对校园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了校产管理制度,以规范校产的使用、归还和维修等工作,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本文将对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做出详细描述。
二、校产的管理与归还2.1 校产的分类学校校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固定资产:包括设备、家具、建筑物等。
•流动资产:包括课程和科研资料、实验用品、文艺用品、体育用品、研究用专项资金等。
2.2 校产的管理学校在校产的使用中进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面的校产清查工作,明确校产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使用前,使用人须向原保管人申请校产,经过确认后方才得以领用。
领用后,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做到合理使用,不能破坏或任意调换,如遇评审或检查,还应积极配合。
2.3 归还校产校产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并按规定填写归还登记表。
归还时,要检查校产的完好情况、维修情况、使用记录等,如有损坏或其他问题,需要及时上报。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无法归还,使用人须写出“托留证明”,说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校产。
三、校产的维修与修建3.1 校产的维修学校定期开展校产的维修工作,及时做好校产的保养、维修和保险等工作。
对于有损坏的校产,需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3.2 新校产的建设与维护学校在建设及维护新校产时,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及建设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建设目标。
在新校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如需要申请工程验收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
四、监督管理4.1 监督管理的任务学校的校产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并由校产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该委员会由各学院及校领导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
4.2 监督管理的方法对于校产使用中不得不有的调动、移动等情况,申请人需提前向校产管理委员会申请,经审批后才能实施,并必须对调整后的校产做好记录,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图书、仪器、器材、资金等资源。
第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财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产登记与报损第五条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应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进行全面登记,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中途如有财产破损,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进行检查核对。
第七条学校财产、公物管理要求:(一)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二)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三)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应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人走灯熄。
第三章公物赔偿制度第八条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第九条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第十条如遇损坏其他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
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第四章奖惩办法第十一条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奖励措施:(一)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措施:(一)对不认真履行财产管理职责的班级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
(二)对违反财产管理制度,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经济赔偿。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内的所有财产管理,有效保护校园财产安全,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电子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等各类财产。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有效、严格管理、防范风险。
第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校产管理领导体系,配备专门的校产管理人员,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二章校产领用管理第六条学校的各项财产领用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进行,领用应当经过合理审批程序。
第七条领用人员应履行领用手续,准确填写相关登记表格,保证领用财产的真实性。
第八条领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置。
第九条领用的财产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归还,逾期不归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校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领用的财产进行定期清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三章校产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的各项财产归属明确,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负责维护。
第十二条学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维护要求。
第十三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校产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统一使用维护记录表格,详细记录维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维护工具和设备,保证维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校产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的各类财产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用水、合理分配、合理定额的原则。
第十七条财产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和保护财产,不得进行超支或虚报。
第十八条财产使用人员应当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安放和分配,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第十九条财产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财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严格禁止将财产私自外借、转让或擅自分配使用。
第五章校产分类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据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对财产进行分类管理。
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3篇)

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校具的安全、有效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的内容:1. 资产管理部门:- 学校设立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产校具的管理和维护。
- 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详细的校具档案,包括校具的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来源等信息,以方便管理和查找。
2. 购置和领用:- 学校购置校具需要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定需要购置的校具种类和数量。
- 学校在购置校具时要注重质量、耐用性和安全性,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产品。
-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校具的领用和分发,要对领用人进行登记,保证校具的归属清楚。
3. 使用和维护:- 使用校具的教师和学生要对校具进行妥善使用和保养,不得随意拆卸、损坏或私自携出校外。
- 使用校具时要注意安全防范,如使用刀具时要戴好手套,使用器具时要佩戴护目镜等。
- 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校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和老化的校具,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外借和归还:- 学校产校具一般不得外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必要情况下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
- 外借校具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妥善保管和使用,按时归还。
5. 盘点和报废:- 每年学校都要对校具进行盘点,核实数量和状态,及时补充和更新档案信息。
-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校具的使用情况和状况,对有损坏、丢失、老化等情况的校具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以上仅为一份参考的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实际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学校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2)学校的财产及工具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及维护师生食、宿的必要物质条件,凡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必须加强管理和爱护,妥善保管,充分发挥作用。
1、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气,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2、所有校产校具都由总务处登记造册。
3、确定专人保管。
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学校是教育教学事业的主要场所,校产是学校重要的物质基础。
为了保护和有效管理学校校产,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术环境,制定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成为必要举措。
本文将就学校校产规定的管理内容、制度设计以及监督措施进行阐述。
二、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内容1. 校产范围学校校产规定的管理范围应包括学校所有办学物资、设备、土地、建筑物及自然资源等。
对于不同的学校,校产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平衡和界定。
2. 校产保护学校校产的保护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校产保护制度,对校内的贵重设备、实验室用品、图书资料等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保管责任制,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完好。
3. 校产使用学校校产的使用必须遵循学校的综合规划和教学需要,通过合理的配置和调度,确保各类校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学校应建立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对校产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4. 校产处置学校校产的处置涉及到校产的报废、变卖、转让等事项。
学校应定期进行校产的清点和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理、闲置或报废的校产。
在校产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置。
5. 校产生台学校校产的盘旋是学校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对校产的收支、结算、支付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设计1. 制度的整体架构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设计应包括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和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措施等方面。
通过明确的制度框架,可以规范学校校产的管理流程。
2. 角色和责任制度中应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角色和责任。
学校领导应具体制定校产规定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针政策,中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执行和监督,而普通员工则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到校产管理工作中。
3. 流程和步骤制度中需要明确校产管理的各个流程和步骤。
学校闲置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校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闲置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校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闲置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三)监督闲置校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四)定期对闲置校产进行盘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闲置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闲置校产信息,建立校产台账;(二)根据校产实际情况,提出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建议;(三)负责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的具体实施;(四)监督校产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第八条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二)合理定价,确保收益;(三)注重效益,提高校产使用率;(四)保障校产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一)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二)出租、出借期限不得超过校产的使用寿命;(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闲置校产的处置:(一)处置闲置校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处置价格;(二)处置闲置校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三)处置闲置校产所得,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闲置校产的使用:(一)闲置校产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使用者应爱护校产,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三)使用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校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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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
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