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技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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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

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

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技改工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3)第二章技改工作管理制度 (5)一、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报批管理制度 (5)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7)三、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10)四、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支付制度 (14)五、技改项目监理管理制度 (15)六、技改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17)七、技改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19)八、技术改造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 (21)九、技改项目预(结)算管理制度 (25)十、技术改造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26)十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8)第三章技改工作管理流程 (37)一、技改项目的立项流程 (37)二、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流程 (38)三、技改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审批程序 (39)四、土建工程招投标程序 (40)五、技改资金审批及支付程序 (41)六、工程签证程序 (42)七、技改项目验收程序 (43)八、工程预、决算审核程序 (44)第四章技改工作样表 (45)样表1、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 (45)样表2、技改项目实施审批表 (46)样表3、开标候选单位选定表 (47)样表4、评标委员选定表 (48)样表5、公司评标人员签到表 (49)样表6、投标单位签到表 (50)样表7、评标委员评标意见表 (52)样表8、招议标评(议)汇总表 (53)样表9、公司招投标评议及合同审核表 (54)样表10、内部公司承包合同审核表 (55)样表11、工程签证确认单 (56)样表12、设备(仪器)验收单 (57)样表13、设备(仪器)出厂预验收单 (58)样表14、工程竣工验收单 (59)样表15、公司资金审批表 (60)样表16、固定资产受理通知书 (61)样表17、质量保修回访单 (62)样表18、技术改造项目综合评价表 (64)第一章技改工程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技改工程组织机构图第二条建设指挥部总指挥为建设单位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重大决策及方案确定,重要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人事调整安排,重要合同的审核批准。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3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3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管理,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重大设备更换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独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制定相关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第十一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三章项目策划第十三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项目的时间计划、项目的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备。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七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质量。

基建部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部工程管理办法

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程序,缩短工程项目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安全高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焦煤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上、投资合理、工期科学的工程项目建设理念;坚持基建程序,严格规范施工,推进依法建设;坚持计划的严肃性,落实工程项目的招标和监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各方的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快速、平稳推进。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本办法合用于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专项费用计划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

按建设性质分,有基本建设投资(资源整合) 和生产更新投资(专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资源整合);生产更新投资包括综合折旧费、安全费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可持续发展资金、矿山环境管理、节能项目、住宅 (含沉陷区和棚户区)建设、铁路维护费、造育林费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指本部二级单位、区域公司下辖各二级单位及基建项目部。

本办法所称区域公司指汾河公司、吕梁山公司、晋北公司、晋南公司四大公司,房地产管理公司从工程管理角度行使区域公司职责。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集团公司的职责是全面协调、突出造价、技术指导、服务前期、监督考核。

按其职责: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单项工程开工报告、进度及节点安排、施工过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工程造价控制、资料归档、考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立项、手续办理(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项目核准)和项目储备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可研、初设、施工图)、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技术储备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采集归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第二节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一、基本建设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搞好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基建规划、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移交等.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工程的经济活动.第四条基本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规定.必须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方针,以量力而行为原则,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少投入,高产出,早产出”.第五条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以避免前后工序脱节,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第六条基本建设程序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科学总结,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客观规律.主要包括:中长期规划、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年度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二基建前期工作管理第七条中长期规划及立项:中长期规划应根据市场要求,结合用户的需求程度及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中长期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中长期规划和立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编报,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公司领导、维护、业务、财务、物资、设计所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定报批后执行.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应包含新建、扩建及续建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续建项目应划分总投资及本年投资,年度计划由财务部会同工程部负责编报.第八条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技术经济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的水平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采取何种手段或建设方式最经济最合理,以及选点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经多个方案比较,提供最佳方案.工程项目的设置,较大设备项目的引进,均应做可行性研究.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单项购置、小型项目及管线建设项目一般不做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由工程部负责编报,亦可委托有关设计所及其他设计部门编制,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第九条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在技术经济论证或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条件,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性,为项目的最后决策与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由工程部按专业分别下达至各设计单位,较大规模的设计任务书应由公司领导签发后下达.三工程勘查设计第十条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贯彻勤俭办企业和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的方针,要站在公证的立场上,坚持设计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要切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长期与近期、全局与局部、主体与辅助、技术及效益的关系.第十一条土建工程、主局交换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及较大规模的线路工程可分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模块局的交换工程、传输、小型电力及一般的管线工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对于有些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第十二条设计的规范和内容要根据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如有变更,需经过下达设计任务书的部门批准.在编制设计文件之前,应先进行工程勘查,注重深入细致的实际调查,真正的把机与线,主干与配线配套情况摸清楚,收集必要的资料和业务预测数据,对重大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进行各方案比较,优化方案,做出经济评价.第十三条勘查设计应严格按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及相关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各类定额,并结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管线工程八五设计原则”执行.真正做到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指导工程施工,设计中未经鉴定或正在试验以及尚待开发的产品,技术尚未过关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其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设计概预算应具有一定的准确性,真正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做到固定资产相对准确,设计时严格执行已颁布的劳力预算定额标准、费率标准及相关材料价格.设计概预算中应包括各类技术人员、车辆、仪器、仪表、培训费、开办费,工程竣工后应向维护部门移交.第十五条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部、省或市建设局颁发的设计等级证书,设计人员应持有国家或部颁发的设计概预算编制或审核证书,并在设计文件的封二上标明设计证书编号.严禁无证单位承担工程设计,严格控制有证单位超越自身等级范围承担工程设计内容.设计单位应严格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设计,必要时可采用附属条款加以约束.外来设计单位所承担工程设计一律应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要求.第十六条设计文件的概、预算及图纸应尽量采用先进工艺,向电脑化、标准化、通用化过渡.设计文件份数为全套设计10份,预算及器材表各2份,报建图纸2份,共12套.第十七条设计管理:凡基建项目或技改项目及由用户承担投资的楼内管线等工程,无论工程量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因放号进度要求,急需承担的零星工程设计亦应有工程部下达的设计通知书后方可进行,严禁自行或自行委托设计.对违反上述规定或无工程部委托书的工程设计,其设计费用公司审计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付款,不予提成. 第十八条对交换设备的新建、扩建、土建工艺、土建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大型动力、传输、200万元以上投资的管线工程设计以及外来设计单位无论工程大小均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于200万元以下的管线工程、小型电力、传输等工程设计可不组织会审,但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应严格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设计会审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四工程管理及施工第十九条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其施工任务.第二十条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或转包施工.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1∶0,线路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1∶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1∶1.第二十一条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第二十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做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第二十五条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七条为便于加强各分公司与公司工程部的联系和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2~3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系加强工程管理.第二十八条割接方案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负责拟定,工程设计单位可配合进行,割接资料应在充分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做到方案合理,资料准确,不留遗留问题.割接方案的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五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第三十条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引进设备工程验收应增加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和条款.第三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工程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各分公司负责执行.第三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有的设备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试运转,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第三十三条设备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方式和步骤,除对于大型交换局或新型设备采取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外,其他工程项目均采用一次验收方式,初验由工程部组织工厂、设计、施工、维护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初验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审查竣工资料、分析投资效益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在试运转期,工程部及维护部门应对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以及系统指标等进行全面考核.在试运转期,发现质量问题应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试运转期满后并确认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审查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讨论通过验收结论.第三十四条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第三十五条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第三十六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第三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由工程部资料组分类进行移交其中管线资料分发单位为:档案室、工程所属机楼、设计所、业务部及工程部资料室各一份.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第三十八条竣工资料的电脑输入工作统一由工程部管线资料组承担,取消其他部门的竣工资料电脑输入账号.六基建财务与器材管理第三十九条基建财务和器材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做到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用款按计划,开支有标准,努力降低材料消耗和工程造价,基建财务应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财经纪律,任意扩大基建开支,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条工程器材应根据年度工程计划、工程量、工程进度和具体要求,及时或提前办理器材设备的订货.工程器材应有充分的储备量,器材供应部门应确保材料供应,不得影响工程进度.物资部每月向公司工程部器材计划人员提供物资现有存量表,以供安排订货计划.工程器材的订货计划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提供.维护料由维护部提供计划.工程用料,维护部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动用.第四十一条工程器材在进货时物资部门必须经过认真严格验收,不合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及时向厂方或供货单位提出,令其负责解决.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第四十二条工程领料,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加强审核,领料单必须有领料人、审核和授权签字齐全方可领料.工程料单在领取材料后应将其中一联单据回送到工程管理人员手中即审核人以便工程结算时核查.器材供应部门应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做到及时、热心、周到、向施工领料单位提供材料,积极主动的做好服务.第四十三条工程建成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清点工程余料和拆旧料,书面报工程部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核查,做好材料核销,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拆旧料、工余料归库工作.七工程决算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将竣工资料与工程决算资料一并报至工程部相关管理人员,工程决算同属工程验收范围,工程管理人员、室领导应对工程决算认真审查,核对工程量、劳力预算和材料消耗及工余料、拆旧料等情况,并办理签字手续.在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无故增加开支.第四十五条审计部在收到工程决算10天内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规章及结算方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工程部门联系,做到基建开支合理、准确.审查后的工程决算应及时返回工程部,办理与施工单位结算事宜.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转移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在一个月内尽早办理.八代办工程第四十七条代办工程是用户自己投资委托公司设计、施工的工程.主要包括楼内管线、外线电缆、管道工程及小交换机等项内容工程.代办工程的业务一律由公司受理.其中,楼内管理包括用户小交换机的配线外线电缆及管道工程由工程部管线工程管理室业务主管受理,小交换机或其他终端设备包括交换机本身及配线架或箱由终端服务公司业务人员受理业务.第四十八条由用户投资开发的住宅区、高层楼宇、工业区等,有关设计须在初步设计完成后送交工程部业务人员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未经审查的管线设计或用户终端设备逾期不能提供电话服务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十九条凡用户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楼宇应向公司及时提供管线或设备工程名称,向公司提出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委托书、楼宇各层平面图及装机位置图、建筑红线图,由工程部统一安排设计、施工.委托设计、施工的代办工程应事先办理签订合同手续.未经工程部统筹安排设计、施工的代办工程,工程竣工后,拒绝给予验收或入网.第五十条代办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均应接受工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工程竣工后,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竣工图、电气指标测试资料、系统图、配线表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入网使用.第五十一条为确保全网质量,代办工程和所用设备、材料应符合入网要求、部颁的标准.第五十二条代办工程的投资划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即:建筑物内部的管线建设一律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筑物外部的管道以及和主干管道连接段管道,一律由开发单位投资建设.代办工程价款的收取及设计、施工费用的支付,其管线部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手续,设备部分由终端公司办理.第五十三条代办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标准与自办工程等同.第五十四条代办工程竣工后,统一交付公司维护、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代办工程的放号应具有优先权,代办工程中投资单位不得加价向使用单位或个人收取初装费,更不得高价转卖.九应急工程及改迁工程第五十五条应急工程是指某一处在特定条件,急需满足时限放号要求的零星小工程.改迁工程是指原有通信设备已投入运行,但因市政规划或建筑物的变动,原有设备要作相应变动的工程.应急工程与改迁工程的设计、施工安排与管理由工程部负责.改迁工程的设计预算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提高工程造价,设计审查可委托设计所负责,工程决算由审计部负责.改迁工程的竣工资料要一式六份送交工程部资料组,按常规竣工资料分发和输入电脑.十其他第五十六条土建工程的招标、投标,由工程部按原规定办理.通信设备及主要器材的引进工作仍按原程序和规定办理.第五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凡以前规定与本细则有矛盾的,以本细则为准.附:细则中较大规模工程项目指新建1万门以上的综合局,×门以上的扩建局及管线工程在×元投资以上.二、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第二条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第三条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第四条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第六条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第七条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第八条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第九条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第十条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第十一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第十二条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第十三条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下发.第十四条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第十五条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第十六条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第十七条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股份公司技改基建管理规程

股份公司技改基建管理规程

股份公司技改基建管理规程1 总则1.1 为加强技术改造与基本建设(以下简称“技改基建”)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技改基建程序和财经纪律,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特制定本规程。

1.2 公司技改基建管理工作,在分管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工程部门归口负责。

2 技改基建项目的建立2.1 在坚持科学技术进步的前提下,坚持“质量、品种、效益”和替代进口的原则,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以市场为主导,扩大生产,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满足市场需要,以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2 技改基建的内容2.2.1 为改造老产品,开拓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所必须增添的设备和研制开发手段。

2.2.2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而必须相应地调整工艺路线,更新或改造。

2.2.3 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物耗,节约能源所必须增添的关锭设备和装置。

2.2.4 为治理三废污染,确保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防治职业病等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2.2.5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职工所必须增添的现代化设备和仪器。

2.2.6 以本公司为依托,建立和加强与行业服务的检测试验、研究中心所必须增添的装置和仪器。

2.2.7 为适应上述要求,在现公司区内调整作业场地,改造和扩建部分厂房及生产辅助设施;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的土建面积(技改项目中的土建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新增土建面积不得超过原有面积的30%,但危房面积不计)。

3 技改基建项目的管理3.1 技改基建项目前期阶段3.1.1 按照公司规划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工程部门负责技改基建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1.2 项目建议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工程部门负责委托设计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并办理项目的规划定点。

3.1.3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按批复要求,由工程部门负责委托有关设计院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申报。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基建技改管理办法

基建技改管理办法

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 为确保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2.基建、技改项目以科技领先、注重效益,量入为出,滚动发展为指导方针。

3。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二、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2.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3.基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工作流程图三、基建、技改项目管理方法1.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集团产品、产能发展规划和工艺设计为框架,根据资金筹措和市场预测情况,在确保计划进度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对大型高价值设备如冲床、柔性加工设备和批量同型号设备如焊机等采取滚动购置措施,涂装的前处理设备、总装等设备原则上可一步到位.涂装的中涂和面漆线可分步实施.2。

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研发用试验、试制设备的申报由研究院归口审核;检验、检测用设备申报由质量部归口审核;其他类型的设备由子公司的规划部申报集团发展规划部审核;各制造公司的公用动力设备由生产部归口管理;各制造公司的物流设备和器具由生产部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帐物一致、立项审核和闲置设备的调拨管理。

3.立项条件。

申请部门须填写《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会审纪要》、《项目预算表》、《项目审批表》、《网络计划图》等资料。

《立项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须有数据、有现状描述、有方案简述、有效果预测。

《项目预算表》要全面、细化、准确、合理,不得随意、冒估、多报和漏报.审核部门要逐项审查、核对,发现问题有权责令整改或不予通过。

更新的设备立项时必须附有装备管理部门签发的《设备报废单》。

4。

审批程序.项目的审批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不得越级、越权审批,不得盲目、盲从审批,不得从宽、重情审批.审批部门对重大项目和《立项报告》不清楚的内容,要到现场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后方能签署意见。

申请部门如不经批准擅自签订合同和动工的,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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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 为确保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2.基建、技改项目以科技领先、注重效益,量入为出,滚动发展为指导方针。

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二、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2.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3.基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工作流程图三、基建、技改项目管理方法1.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集团产品、产能发展规划和工艺设计为框架,根据资金筹措和市场预测情况,在确保计划进度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对大型高价值设备如冲床、柔性加工设备和批量同型号设备如焊机等采取滚动购臵措施,涂装的前处理设备、总装等设备原则上可一步到位。

涂装的中涂和面漆线可分步实施。

2.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研发用试验、试制设备的申报由研究院归口审核;检验、检测用设备申报由质量部归口审核;其他类型的设备由子公司的规划部申报集团发展规划部审核;各制造公司的公用动力设备由生产部归口管理;各制造公司的物流设备和器具由生产部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帐物一致、立项审核和闲臵设备的调拨管理。

3.立项条件。

申请部门须填写《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会审纪要》、《项目预算表》、《项目审批表》、《网络计划图》等资料。

《立项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须有数据、有现状描述、有方案简述、有效果预测。

《项目预算表》要全面、细化、准确、合理,不得随意、冒估、多报和漏报。

审核部门要逐项审查、核对,发现问题有权责令整改或不予通过。

更新的设备立项时必须附有装备管理部门签发的《设备报废单》。

4.审批程序.项目的审批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不得越级、越权审批,不得盲目、盲从审批,不得从宽、重情审批。

审批部门对重大项目和《立项报告》不清楚的内容,要到现场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后方能签署意见。

申请部门如不经批准擅自签订合同和动工的,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和处罚。

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领导对《立项报告》申报金额做出更正后,子公司的规划部门应根据更正后的金额在两天内重新做出详细的预算清单并再次上报集团发展规划部。

5.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写。

50万元以上的基建、技改项目须在立项时填报投入/产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可行性分析报告要以数据对现状、方案、预测、效果进行对比的经济分析,申请部门或申请人要保证数据的真实。

申请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方案进行会审和会签,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有子公司组织专家会审和会签,《方案会审纪要》作为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附件一并报批。

6. 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申请人在立项申请时须做出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要分类、分项至机、件,并列出明细表,还要注明询价渠道;项目审核部门要核对明细表中的型号、数量和单价,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对不合格的预算报告主管部门有权退回重做或不予通过,审批人同时对预算的准确性负责。

每月上报的月度资金计划中的项目必须为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并有法务人员编制合同编号。

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算 10% 以上需有书面说明;超出 20% 以上的还须补充立项。

7. 实施过程资金平衡。

项目资金额度随计划下达,拨款按项目的实际进度和集团的资金作统筹安排,在每月中旬的资金平衡会后,由发展规划部下达次月的资金计划。

8. 实施过程进度控制。

项目负责人完成网络计划图的编制,在部门和子公司审批后网络计划须报发展规划部备案,集团发展规划部按网络计划图的时间节点不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作为资金平衡和项目考核的依据。

9.实施过程费用控制。

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发展规划部编制的月度资金计划拨款到各园区财务中心,财务中心依据专项专款、专款专用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付款,计划外的项目不能付款,计划内的项目不能窜项、挪借。

专项计划的费用实行一项一本的管理,项目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到财务中心领取《限额本》,《限额本》按预算分类标明最高领用额度,实际发生费用超过限额时则停止付款、停止领料或补充审批。

《限额本》适用于外购付款,内部领用等所有费用的记录。

《限额本》由项目负责人保管、项目组人员领料或付款时,凭本办理。

《限额本》由财务或库房人员负责记录,项目负责人依据《限额本》上的记录控制费用的支出。

10.项目决算管理。

项目的决算以预算为根据,决算时要分类、分项核对预算明细,不在预算内的项目及其费用不得决算。

基建项目凭有资质的设计院的设计文件为立项依据,土建工程实施预、决算制或交钥匙工程。

11.项目评估和考核。

基建项目在连续运行三个月或按合同要求批量生产后由集团发展规划部组织竣工验收,项目批准、负责、管理、设计、施工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参加。

验收的评估按 4 : 6 比例,即进度占 40% 、费用占 60% 。

产品质量和产能的评定具有否决权,即质量和产能达不到标准不能通过验收。

投资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基建、技改项目由发展规划部组织人员验收; 100 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各子公司规划部组织验收,发展规划部可派人参加。

一次验收通不过的项目,整改期内停发项目负责人薪金的 40% ,二次验收合格后再补薪;项目失败造成经济损失 20 万元以上的予以重罚。

四、基建、技改项目验收方法1.土建工程验收方法。

土建工程分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施工工程量的验收。

①施工质量验收,由子公司规划部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验收中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记录,与其他资料一并归档,同时作好竣工图纸的验收工作。

②工程量验收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或财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必要时可委托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进行核算。

依据决算的结果申报除质保金外的该工程余款的资金计划。

2.设备、工装验收方法。

①大型设备或生产线的预验收,由规划部组织技术部门、使用部门、设备管理等部门到制造厂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中有关要求、技术参数、加工精度、性能、生产节拍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发运。

②大型设备或生产线(非交钥匙项目)的开箱验收。

设备运抵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制造厂、财务中心、技术及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开箱验收。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的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并清点备件、附件、资料、合格证、工具归档入库。

由规划部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此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③大型设备或生产线的终验收。

当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规划部组织制造厂、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依据合同、技术协议、产品图纸等资料进行设备的终验收。

在连续批量生产后,产品质量合格,工艺节拍达到,设备状态良好,最终出据终验收报告。

④一般或标准设备的验收。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开箱验收,参加单位和人员同上;规划部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此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⑤模具的验收。

由技术部门组织汽车研究院的设计人员、模具调整工人到制造厂试冲压零件,按照数模或图纸的参数逐一检测冲压件的数据,在确保操作方便和安全条件下将模具修正到冲压件表面质量及尺寸精度合格,双方签订初验收报告。

模具运达甲方后还要进行终验收,在正常条件下连续生产6000件合格冲压件无需对模具进行维修,方为终验收通过,最后出据终验收报告。

⑥焊接夹具的验收。

由工艺技术部门组织汽车研究院的设计人员、焊接夹具调整工人到制造厂试焊零件,按照数模或图纸的参数逐一检测焊件的数据、在压紧状况和满足操作工艺性(安全、方便)的条件下进行初验收,双方签订初验收报告。

运达甲方开箱验收后,在正常条件下连续生产500-5000件质量稳定,组焊后的合件及白车身达到图纸要求,最后出据终验收报告。

3.技术资料验收与归档。

各子公司规划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必须做好从立项起到项目验收通过的全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包括立项报告、审批表、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预算表、方案会签纪要、网络计划、招标文件、招标记录、合同、技术协议、使用说明书、零部件图纸、数模、技术更改通知单、技术交底的记录、电话记录、调试记录、初、终验收记录、限额本、土建工程决算书、土建工程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竣工图等。

项目验收通过,全部技术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准备,规划部门组织,档案室办理归案手续。

五、附表附件1 技改项目审批表集团发展规划部(2005年版)项目负责人:填报日期:备注:①本表由经办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申请单位,一份随立项报告存集团发展规划部。

②本审批表与立项报告同时申报。

③项目进度必须填写自批复之日起完成的时间。

④所有立项必须填写此表。

附件2 更新设备类立项报告集团发展规划部(2005版)申请部门:编号:申请人及日期:主管领导签名:备注:①效果预测必须用数据说话。

本表不够可加附页,由经办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申请单位,②本审批表与立项报告同时申报。

③更新设备类的立项填写此表格。

附件3 新增设备类立项报告集团发展规划部(2005版)申请人及日期:主管领导签名:备注:①效果预测必须用数据说话。

本表不够可加附页,由经办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申请单位,②本审批表与立项报告同时申报。

③新增设备类的立项填写此表格。

附件4 改造、大修设备类立项报告集团发展规划部(2005版)申请人及日期:主管领导签名:备注:①效果预测必须用数据说话。

本表不够可加附页,由经办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申请单位,②本审批表与立项报告同时申报。

③设备改造类或设备大修类的立项填写此表格。

附件5 公用动力装备立项报告集团发展规划部(2005版)申请部门:编号:申请人及日期:主管领导签名:备注:①效果预测必须用数据说话。

本表不够可加附页,由经办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申请单位,②本审批表与立项报告同时申报。

③公用动力装备新增和更新填写此表格。

附件6 立项报告集团发展规划部(2005版)申请部门:编号:申请人及日期:主管领导签名:备注:①效果预测必须用数据说话。

本表不够可加附页,由经办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申请单位,②本审批表与立项报告同时申报。

③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及上述表格不适用的项目一般填写此表格。

附件7单位:万元注:①老产品工艺更改,必须提供原有产品的工装清单,以便核对。

②凡是模具、焊接夹具、检具、加工生产线夹具及工位器具类的项目必须填写此表格。

编制:审核:批准:目预算表单位:万元附件8 项项目名称:立项审批表编号:注:①请在讯价渠道栏内注明此行数据的依据,如与商家初步商谈提供、市场调查、厂内结算价、样本提供单位等等。

②所有项目的立项必须填写此表格。

附件9 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1.规划依据含市场预测(改造依据)2.产品及生产纲领3.现状描述4.改造方案4.1方案简述4.2改造项目详细投资估算表5.投入产出经济分析6.结论注:50万元以上的基建技改项目必须填写此可行性报告附件10 方案会审纪要1.方案会审主题2.会议地点3.会议时间4.参加人员5.会审意见6.不同意见阐述7.与会人员签字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子公司组织专家会审和会签,《方案会审纪要》作为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附件一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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