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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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二)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二)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二)试题课程代码:00219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15分)1.“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的规定出于下列哪部法律?( )A.1791年法国宪法B.1804年德国民法典C.1896年法国民法典D.1926年俄罗斯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2.古代社会的亲属制度虽然形式各异,但基本上都是( )A.以个人为本位B.以子女为本位C.以夫妻为本位D.以宗族为本位3.我国婚姻法中所说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相当于按罗马法计算的( )A.三亲等内的旁系血亲B.四亲等内的旁系血亲C.五亲等内的旁系血亲D.六亲等内的旁系血亲4.甲妻的嫂子是甲的( )A.血亲的配偶B.血亲的配偶的血亲C.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5.下列哪个禁止性规定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A.禁止包办、买卖婚姻B.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C.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D.禁止重婚6.因胁迫结婚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 )A.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B.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C.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二年内提出D.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五年内提出7.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A.无效婚姻处理B.可撤销婚姻处理C.解除同居关系处理D.事实婚姻处理8.依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于寄送当地( )A.居委会和村委会B.当事人所在单位C.基层派出所D.婚姻登记机关9.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A.联合财产制B.统一财产制C.一般共同制D.婚后所得共同制10.在我国,国内公民之间成立收养关系,其法定形式要件是( )A.订立收养协议B.办理收养公证C.办理收养登记D.既要订立收养协议又要办理收养登记11.甲乙于1999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

婚姻家庭法(可直接打印)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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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全国2010年1月婚姻家庭法一、单项选择题1.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B )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D.人口的再生产2.当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亲属关系的基本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将其分为( B )A.直系亲与旁系亲B.配偶、血亲和姻亲C.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D.配偶、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3.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侄子之间属于( C)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直系血亲C.三代旁系血亲D.四代旁系血亲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B)A.不予受理B.应当受理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 A )A.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C.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单位D.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6.小陈的姨父是小王的舅父,现小陈和小王要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 D)A.他们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B.他们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C.他们是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D.他们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结婚7.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D)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8.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C )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D.分居二年以上9.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 B )A.因实际无法行使而丧失B.不受影响C.由其子女代位行使D.由其父母代位行使10.外国法律中,对婚生子女的否认请求均规定有时效限制,日本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是( C ) A.90天 B.6个月C.1年D.2年11.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解除后,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C)A.自行恢复B.被收养人同意后即可恢复C.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D.生父母同意后即可恢复12.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至少相差(C) A.16周岁 B.30周岁C.40周岁D.45周岁13.甲、乙夫妻双方经协商同意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6
男女双方有依法缔结或解除 婚姻关系而不受对方强迫或 他人干涉的自由
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
离婚自由
7
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其他干涉他人婚姻 自由的行为(第3条)
一夫一妻制 重婚 : 1.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
或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的法律后果:重婚是禁止结婚的条件;构成重婚罪 的,依法给予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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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成与惠兰1998年结婚,婚后惠兰红袖 添香,秉烛伴读,王成先后发表中短篇小说8 篇,共得稿酬10万元;又创作完成长篇小说一 部,与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已签,合同中规定一 经出版,出版社即一次性付王成稿酬20万元。 在长篇小说付梓前夕,王成与惠兰离婚。问: 王成30万元稿酬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外祖父母 的其他直 系血亲
3
中国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示意图
14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医学上:重症精神病,严重智力低下者; 法律上:指定传染病(淋病、梅毒、爱滋病、 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 染病)在传染期内;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应暂缓结 婚(母婴保护法),重症精神病未治愈的不得结 婚,已治愈的,劝其不结婚。重症智力低下者, 不得结婚。其他则由卫生部门解释。
表现。
• 《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是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
关系和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关系。
5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P170)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6.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 幼、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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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第一部分简版整理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共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概念要注意:第一,要强调婚姻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合法性。

第二,要强调婚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这种权利义务是以个人为本位的。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本质只能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而不能取决于它的自然属性。

社会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也是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职能。

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按我国婚姻法学界比较公认的见解,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集中表现。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我们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又要重视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

总的说来,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以经济基础的类型作为划分婚姻家庭制度历史类型的基本依据。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广义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类型。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狭义说,婚姻家庭制度是随着原始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为一夫一妻制所替代而出现的,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划分为奴隶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封建制的婚姻家庭制度、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家庭制度。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由维护宗法制度的礼和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婚姻家庭法学 (2)

婚姻家庭法学 (2)

婚姻家庭法学
婚姻家庭法学是研究婚姻家庭关系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学科。

它涉及有关婚姻的形成、维持和解除、家庭成员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以及与家庭事务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姻家庭法学关注的主要领域包括:
1. 婚姻的法律规定:包括结婚的法律程序、婚姻的民事登记、婚姻的性质和效力等。

2. 家庭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律规定。

3. 离婚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包括离婚的条件、程序、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4. 家庭财产与继承: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家庭财产的管理与继承等。

5. 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解决:包括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调解家庭纠纷等。

婚姻家庭法学的研究对象涉及到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

研究者通过分析法律文件和案例、探索社会现象、调查家庭实践等方法,旨在了解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律,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婚姻家庭法学也涉及到国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研究,如跨国婚姻和国际离婚等。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计20题,共20分)1.婚姻家庭的本质取决于它的()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阶级性D.强制性2.按照亲属的分类,自己与父母、子女、舅属于( )A.直系血亲B. 旁系血亲C.直系姻亲D. 自然血亲3.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A.地位高低的单位B.亲疏远近的单位C.身份尊卑的单位D.辈份、次序的单位。

4.罗马法与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A.完全相同B.完全不同C.血亲计算方法相同,姻亲的计算方法不同D.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相同,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不同。

5.按照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代数计算,姨、舅与外甥女之间属于()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旁系血亲C.四代旁系血亲D.四亲等旁系血亲。

6.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为()A.男25周岁,女22周岁B. 男22周岁,女20周岁C.男20周岁,女18周岁D.男女均为22周岁。

7.甲男与乙女原是表兄妹,后来乙女被他人收养,依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甲男与乙女()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C.如恋爱时间较长,可以结婚D.从习惯8.我国当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基本态度是()A.有条件地承认B.一律承认C.一律不承认D.相对不承认9.不论是夫妻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也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属夫妻共同所有,这种夫妻财产制度是()A.动产及所得共同制 B.所得共同制C.一般共同制 D.联合财产制10.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A.一般共同制B.劳动所得共同制C.动产及所得共同制D.所得共同制11.某甲的生父母早年离婚,某甲在幼时随生父和继母长期共同生活。

现某甲的生父母及继母均已相继死亡,据此情况,某甲()A.只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B.只能继承其生父和继母的遗产C.只能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D.既可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也可继承其继母的遗产。

12.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何时为止()A.18周岁 B.20周岁C.16周岁 D.能独立生活13. 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A.10周岁以上 B.20周岁以上C.30周岁以上 D.40周岁以上14.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是()A.欺诈 B.胁迫C.误解 D.虚假婚姻15.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养子女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不得恢复C.经生父母同意后始得恢复 D.是否恢复由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16.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财产中哪一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A.婚后一方接受亲友馈赠的财物B.一方在婚前接受继承而于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C.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D.婚后一方所得的奖金17.离婚时能够分割的财产是()A.家庭财产B.夫妻共同财产C.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D.未成年子女的财产18.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

婚姻家庭法0201

婚姻家庭法0201
A.强奸罪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6.下列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的有(
A.宪法B.行政法规
C.村规民约D.党和国家的婚姻家庭政策
7.下列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的有
A.晚婚晚育原则
B.一夫一妻原则
C.男女平等原则
D.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利原则
8.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是(A.主观的爱好B.客观的义务
C.男女平等的程度D.是否实行计划生育
12.鉴于我国的人口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实行计划生育的主要目标是
A.控制人口素质
B.少生、优生
C.适当的晚婚、晚育
D.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13.下列关于计划生育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家要求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禁第二胎生育
B.少数民族地区无须实行计划生育
C.宗法伦理D.民事律条
7.在我国婚姻家庭法律领域里,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表现为(A.基本一致B.基本不一致
C.完全一致D.完全不同
8.在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基础是
A.民事习惯
C.《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
D.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 )
B.子法与母法的关系
B.国家政策
9.婚姻家庭法与诉讼法的关系是
A.公法与私法的关系
C.婚姻的基础D.婚姻的附加物
9.按照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婚姻自由包括
A.重婚自由B.结婚自由
C.离婚自由D.订婚自由
10.计划生育对主体的基本要求是
A.提高人口素质
C.适当的晚婚、晚育
11.下列关于重婚说法正确的有( )
A.构成重婚的两个婚姻关系都应是经登记的
B.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C.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之一

婚姻家庭法1、2、3、4次作业答案

婚姻家庭法1、2、3、4次作业答案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形考作业一 1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每小题2分,共20分。

)1.B2.D3.C4.C5.D6.B7.B8.B9.D10.:B第2大题1.B D2.B C3.A B4.A B C5.A B D第3大题判断题1.错误2.正确3.错误4.正确5.错误6.错误7.正确8.错误9.正确10.错误第4大题名词解释1.婚姻: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2.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亲关系的人,通过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而创设具有血亲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对偶婚制:对偶婚是人类社会继群婚后出现的第二种婚姻家庭形态。

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4.家庭: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第5大题简答题1.简述婚姻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婚姻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2)特点:①普遍性。

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②伦理性。

婚姻家庭关系本身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一些义务,即是法定义务,又是道德要求;③强制性。

婚姻法中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的,当事人不得违反或自行改变。

2.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禁止性规定。

(1)禁止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由于他人结婚的行为。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不构成犯罪,只承担民事责任。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形考作业二 1第1大题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每小题2分,共20分。

)1.B2.A3.B4.C5.D6.D7.D8.D9.A10.B第2大题多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以上是正确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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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分类 一、亲属的概念 含义:法律确认和调整的 因婚姻、 (一)含义:法律确认和调整的,因婚姻、血缘和 法律拟制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拟制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 种社会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 种社会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 1.亲属有 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1.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2.亲属关系基于血缘 亲属关系基于血缘、 2.亲属关系基于血缘、婚姻和法律拟制而产生 3.亲属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身份 亲属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身份、 3.亲属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身份、财产 亲属与家属-----家长制 (二)亲属与家属---家长制 (三)亲属与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并互有权利义务关系 的亲属。 的亲属。
二、亲属的分类 我国古代对亲属的分类---内亲外疏 (一)我国古代对亲属的分类--内亲外疏 1.内亲 男系、配偶、在室女;外亲-母族女系。 内亲1.内亲-男系、配偶、在室女;外亲-母族女系。 2.父党与母党---以父系 父党与母党---以父系/ 2.父党与母党---以父系/母系血缘为纽带 3.有服亲与无服亲 远近、 有服亲与无服亲: 3.有服亲与无服亲:远近、亲疏之别 (二)现代法律对亲属多分类 1.配偶--夫妻 配偶--夫妻。 1.配偶--夫妻。 2.血亲--有血缘联系的亲属 血亲--有血缘联系的亲属。 2.血亲--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自然血亲与拟制 血亲。 血亲。 3.姻亲--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因婚姻而产 姻亲-3.姻亲--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因婚姻而产 生的亲属关系。 生的亲属关系。
三、亲属在刑法上的效力 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犯罪。 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犯罪。 四、亲属在诉讼法上的效力 回避;辩护权、代理权;申执行。 回避;辩护权、代理权;申请执行。 五、亲属在劳动法上的效力 遗属津贴;探亲权。 遗属津贴;探亲权。 六、亲属在国籍法上的效力 国籍取得和退出。 国籍取得和退出。 我国采用血统主义兼否定双重国籍 我国采用血统主义兼否定双重国籍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亲属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扶养义务;继承权;共同财产权;约定财产权; 禁婚效力;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请求权。 二、亲属在民法上的效力 1.监护人、法定代理人; 1.监护人、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 2.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 2.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 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 能力人; 能力人; 3.对失踪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3.对失踪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对失踪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4.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4.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三)我国《婚姻法》中“代”的计算 “代”为世辈,以一辈为一代。己身开始向 为世辈,以一辈为一代。 上或向下数。 上或向下数。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 寺院法相似 惟一区别在与己身算一代。 相似。 与寺院法相似。惟一区别在与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与己身同源于父母 ----与己身同源于父母 ---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 :兄弟姐妹、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 难以准确反映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 难以准确反映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故采用 罗马法计算法已势在必行。 罗马法计算法已势在必行。
一、亲系 亲属间的联络系统。 亲属间的联络系统。 1.直系亲与旁系亲 婚姻法规定)--血亲 直系亲与旁系亲( 血亲、 1.直系亲与旁系亲(婚姻法规定)--血亲、姻亲 直系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 直系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 旁系血亲:双方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 旁系血亲: 生的血亲。 生的血亲。 2.父系亲与母系亲---父 父系亲与母系亲--2.父系亲与母系亲---父、母亲血统联络的亲属 3.男系亲与女系亲---以男子或女子为血统联络 男系亲与女系亲--3.男系亲与女系亲---以男子或女子为血统联络 4.长辈亲 长辈亲、 4.长辈亲、同辈亲与晚辈亲 二、辈分---亲属间的世代第次。一世代为一辈 ---亲属间的世代第次 ---亲属间的世代第次。 长辈亲、同辈亲与晚辈亲。 分。长辈亲、同辈亲与晚辈亲。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一、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发生:结婚。 :结婚。 2.终止: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二、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自然血亲的发生/终止:出生/一方死亡。 1.自然血亲的发生/终止:出生/一方死亡。 2.拟制血亲的发生/终止 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一方死亡;收养解除。 ①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一方死亡;收养解除。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结婚、 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结婚、形成扶养教育 关系/一方死亡、解除(协议、判决、调解)。 关系/一方死亡、解除(协议、判决、调解)。 三、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结婚/离婚;一方死亡(存在争议) 结婚/离婚;一方死亡(存在争议)
(二)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欧洲中世纪教会法 --欧洲中世纪教会法 -1.直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1.直系血亲亲等的计算:与罗马法直系血亲亲 直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等的计算完全相同。 等的计算完全相同。 2.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2.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从己身上数到同源的 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再从同源的直系血亲往下数到所要 计算亲等的旁系血亲,比较两边的世代数, 计算亲等的旁系血亲,比较两边的世代数,取 其大者。也是不计算己身。 其大者。也是不计算己身。
第二节 亲系、辈分和亲等
三、亲等---衡量亲属间亲疏远近的指数与尺度, ---衡量亲属间亲疏远近的指数与尺度, ---衡量亲属间亲疏远近的指数与尺度 亲等越多则亲属关系越远。 亲等越多则亲属关系越远。 (一)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1.血亲亲等的计算---血亲有直系、旁系之分。 ---血亲有直系、旁系之分。 1. ---血亲有直系 ①直系血亲亲等的计算,从己身出发上数或下数 直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的计算 世代数(不算己身)。 世代数(不算己身)。 ②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从己身上数到同源的直 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从己身上数到同源的直 的计算 上数到同源的 系尊亲属, 系尊亲属,再由同源的直系尊亲属接下数到所要 其代数以定亲等。 计算亲等的亲属,合计其代数以定亲等 计算亲等的亲属,合计其代数以定亲等。 2.姻亲亲等的计算--以配偶为媒介。姻亲从血亲。 --以配偶为媒介。姻亲从血亲。 2. --以配偶为媒介
五服制度 丧服制度(丧葬仪式,对生者悲痛的程度和服丧的规格做 出规定)。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斩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斩布而制,不缝边。亲属中,子为 父,父为长子,嗣子为嗣父,未嫁女为父,妻妾为夫。丧 期3年。---披麻戴孝。 齐衰是用粗熟麻布做成丧服,缝边整齐。父已去世而子为 母,母为长子服之,丧期3年。父健在而子为母,夫为妻 服之,丧期1年,且持丧杖。孙子女为祖父母服之,丧期1 年,不持丧杖。 大功是用中粗熟麻布做成丧服,丧期9个月。为堂兄弟、 未嫁堂姐妹、已嫁姊妹和姑母;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 为丈夫之祖父母;公婆为嫡子之妻。 小功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做成丧服,丧期5个月。本宗为曾 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叔伯父母,外亲为外祖父母、母 舅、母姨等。 缌麻是用极细熟麻布做成丧服,丧期3个月。为外孙、外 甥、女婿、岳父母等。
①血亲的配偶:己身血亲的配偶。儿媳-公婆 血亲的配偶:己身血亲的配偶。儿媳②配偶的血亲:己身配偶的血亲。岳父母-女婿 配偶的血亲:己身配偶的血亲。岳父母③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己身与己身配偶的血亲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的配偶之间的关系。(妯娌、连襟) 。(妯娌 的配偶之间的关系。(妯娌、连襟) ④血亲的配偶的血亲:己身与己身血亲的配偶 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的血亲之间的关系。(亲家、继兄弟姐妹) 。(亲家 的血亲之间的关系。(亲家、继兄弟姐妹) 三、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 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 女等。 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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