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
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现将《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4月2日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为了贯彻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以下简称资料年报)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县(市、区)资料年报工作。
一、主要任务与总体要求(一)主要任务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上级驻地单位,按照当地政府部署与要求,全面搜集本行政区域最近一轮地方志书下限年(以下简称志书下限年)以来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撰写,按时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
(二)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体现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
二、工作职责与任务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资料年报工作的领导,将资料年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资料年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资料年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资料年报工作实施细则与编写要求,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年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报单位,制定年报资料总体纲目;组织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组织对年报资料的审查验收与整理、汇编;实施资料年报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保管年报资料并组织开发利用;对资料年报工作进行年度总结与具体布置。
承报单位组织开展并按时按质完成资料年报工作,将资料年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工作经费与条件;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与工作人员,建立本行业(事业)资料年报网络;拟定本行业(事业)资料年报详细纲目报地方志工作机构审定,并按纲目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年报资料;组织年报资料内部审查,按时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并按审查验收意见修改完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第一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发布单位】广东省【发布文号】粤府办〔2005〕5号【发布日期】2005-01-13 【生效日期】2005-01-13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广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府办〔2005〕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第一届新方志编修任务于2001年6月基本完成。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2年2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我省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
但极少数地区和单位的第一届修志任务至今仍未完成,少数地区和单位的第二届修志工作进展缓慢。
为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确保全省第一届、第二届修志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全省第一届新方志编修任务完成的情况全省第一届修志工作共编修《广东省志》1部(由94部分志组成),市、县志100部。
目前,《广东省志》94部分志中,已出版80部,正在出版7部,7部没有出版;100部市、县志中,已出版94部,正在出版1部,5部没有出版。
尚未完成编修任务的志书是:省总工会编修的《广东省志・工会志》、团省委编修的《广东省志・青年运动志》、省妇联编修的《广东省志・妇女志》、省农业厅(原省乡镇企业局)编修的《广东省志・乡镇企业志》、省文化厅编修的《广东省志・文物志》、省盐业总公司编修的《广东省志・盐业志》、省建设厅编修的《广东省志・城乡建设志》、陆丰市政府编修的《陆丰县志》、海丰县政府编修的《海丰县志》、惠州市惠城区政府编修的《惠州志》、高州市政府编修的《高州县志》和英德市政府编修的《英德县志》。
由于这些志书未能按时出版,影响了全省第一届修志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全省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全省第二届修志工作从2002年3月开始,至2008年底全面完成。
年鉴编纂方案及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方案

年鉴编纂方案及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方案年鉴编纂方案1.确定主题和范围年鉴的主题应该明确,具有针对性,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内容。
同时应该确定年鉴的范围,包括年度、地域、行业等。
2.策划编辑流程根据年鉴主题和范围,制定编辑流程,包括资料搜集、编写、审核、校对等。
同时,应该确定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3. 确定内容格式年鉴的内容格式应该统一,包括标题、正文、插图、补充材料等。
同时,应该确定排版方案和封面设计。
4.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年鉴的数据应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调查数据、统计数据、图表数据等。
同时,应该注意数据的来源和处理方法。
5.重点突出,注重实用性年鉴应该着重突出重点信息,注重实用性。
同时应该对各相关领域的发展历程和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估。
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方案1.确定资料搜集方案地方志资料年报需要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内容。
应该确定资料来源、搜集方式、搜集时间等。
2.确定资料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搜集到的资料,应该进行分类和编码标准,以方便对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利用。
3.编写年报文本根据搜集到的各类资料,结合地方志的要求,编写年报文本。
应该注意报导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审核评估工作年报的审核评估工作是重要的一环,应该对文本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保证年报的质量。
5.按时发布年报年报应该按时发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和方便读者的查阅。
同时要做好年报的宣传工作,增强读者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6.建立资料库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地方志资料,建议建立资料库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可以采用数字化存储方式,对搜集到的各类资料进行整合存储。
同时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对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
7. 定期舆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在地方志资料年报编纂和发布过程中,应该定期进行舆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了解公众反映和社会热点,避免数据误解或引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2016-2018年省地方志办编辑文献、

2016-2018年省地方志办编辑文献、文物及人文普查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机构(团队)负责人:陈德萍项目负责人:陈平仲、赖妙芳一、基本情况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11号)、《关于确定2018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及组织现场评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19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对“2016-2018年方志办编辑文献、文物及人文普查经费”项目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
经过自评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一系列评价程序,形成本评价报告。
该项目预算资金为4114万元,因财政节约支出要求,实际下拨预算资金为4053万元。
项目周期为2016年至2018年,即至2018年12月止。
项目评价基准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截止项目评价核定时间,项目还有三个季度的实施期。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内设5个处室,有两个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广东年鉴社、广东方志馆。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制66人,其中本级42人,广东年鉴社14人,广东省方志馆10人,现在编64人。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方志和地方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全省地方志工作制度和编纂方案和地方史编纂规范;依法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省地方志工作,管理与指导全省地方史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广东省志》、《广东年鉴》和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展全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承担省级地方志年报资料的审查验收;指导全省行业志、部门志、乡镇(街道)志、村志、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乡镇(街道)年鉴的编纂;组织省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指导全省方志展示平台建设;指导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省情信息库建设和管理;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承办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1•【字号】粤府令第120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粤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07年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26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保障地方志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文献;(四)组织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五)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六)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七)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八)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广东省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直驻粤、省驻各地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地方志工作规划,确定机构和人员,参与地方志编纂,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浅议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以第二轮《广东省志》的编修为参照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志书的全面、准确
志 ,导 致志 书 中对 某些 重 要 历史 过 程 、重要 事 件 、 重要 人 物无法 进行 完整 记述 :有 些篇 目也 因为得 不 到 足 够 的资料 支 撑 而不 得 不 删减 .造 成 志 书缺项 .
命 活力的关键所在 .也是地方志工作的关键所在 2 0 0 6年国务 院公布 《 地方志工作条例 》明确规定
《 广东 省地 方志 资料 年报制 度》 ,次年 ,又 先后 印发 《 广 东省 地 方 志资 料 年报 制 度 实施 细则 》 和 《 广 东
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等一系列配套文 件. 还先后召开两次省直及市县资料年报工作会议
及业务 培训 会议 .各 市县 也陆续 印发 各 自的 《 实施
、
开展地方 志资料年报工作 的必要性
与 重 要 性
( 一 )是贯彻落实 《 地方 志工作条例》和 《 广
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内在要求。
质 量是 志书 的生命 .如何最 大 可能地 搜集 到全 面 、真实 、准确 的地 方志 资料 ,无 疑是永 葆志 书生
接与保存工作 一些单位平时也不太重视资料搜集 与保存 .导致许多珍贵的历史资料散佚 .即使有部 分 资料保存下来 .或 因无从考究等原 因而无法人
责 地 方志 工作 的机 构在 编纂 地方 综合 年鉴 、搜 集 资 料 以及 向社 会 提供 咨询 服务 的同时 .启动 新一 轮地 方 志 书 的 续 修 工 作 ” ⑥ 广 东 省 第 二 轮 修 志 工 作 2 0 0 2年 正 式 启 动 ,将 于 2 0 1 3年 全 面 完 成 ,因 而 。 启 动 下 一轮 修 志 工 作要 到 2 0 2 2年 .其 间 有 9年 的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 2.述。旧志使用亦不多,有也较简略。新志 对这一体裁运用较多,且渐趋完备,成为 不可或缺的部件,且是画龙点睛的部件, 使志书的整体性更强,贯注其中的“识” 是灵魂,无“识”则难驾驭。
• 3.志。这是志书的主体。志书志书,实际是 由不同的分志或专志组成,每一专志的任 务是记述某一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在 旧志中,分有不同的门类,分类记述,这 些门类的划分,便是现代志书的专志或分 志。一部综合志如……一般都由若干专志 组成。怎样分设专志,是制订篇目的任务。 怎样记述,下面将作专门介绍。
• 4.传。即人物传。这是史志同有的体裁,也 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志书人物志一般分传 录表三个层次,要注意的事项有: • 生死、籍贯、标准等。记述的内容,首先 以履历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丰富内容、 丰满个性……
• 5.图。旧志虽技术手段不能与今天相比,但 对图的重视有过于今人。特别重舆地图 (图经的传承),价值很高。今人多注重 图片,舆地图份量相对弱些。今志之图大 致有地图、示意图、图画(少),照片 (多)。注意的是:与正文的呼应,有机 的整体性,各图要素齐全,画面,说明文 字的准确等。
(四)方志的功能
• 志书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 • 这是古今学者对地方志长期研究形成的广 泛共识,是对方志功能、作用的科学总结。 民国于乃仁称:“一曰备行政官吏省阅,发政施 令得其宜;二曰资学者治史之史料;三曰启发 后进敬恭桑梓之心。”
• 任何事物的实际功能,是由该事物本身内在品质 所决定的,人为地贴上什么功能什么功能的标签 是没有用的。功能能发挥多少,既与事物本身内 在品质有关,也与外在的环境或使用者有关。但 是否具备某种功能,功能强弱程度,只与事物本 身内在品质有关。 • 志书的三大功能是对志书属性的理论总结,而对 于任何某一部具体的志书而言,是否具备这三大 功能,情况则千差万别。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 能,实际就是对志书质量的考量。如何判断具体 某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能,我们可先看看这三 大功能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把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纳入依法修志的轨道

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王林生
2006年,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 令,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 志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 地方志的法规,是地方志工作的纲领性文 件。
今年2月10日,广东省召开了全省依法修 志工作暨2009年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结束后,广州市政府又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张火青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就如何 贯彻落实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 依法修志作了重要讲话。其中,由广州市 地方志办公室首创的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 作为贯彻《条例》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 必将纳入依法修志的轨道。
在人员配备方面,《条例》第九条规定: “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参加。 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 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为了保障地方志工作的经费来源,《条例》 规定“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条例》建立了志书质量保证机制和奖惩制度, 规范了修志行为
二、 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是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 的必然要求
(一)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 要举措
从八十年代我国启动了新方志的编修实践证明,要编纂一 部高质量的地方志,资料是基础,资料也是难点。
我们当前实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就是为编纂地 方志而纂辑资料,就是要及时记录当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 发展的情况,及时关注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 和重大事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积累工作, 为新一轮志书的编修积累翔实的资料。只有这项工作做好 了,落实《条例》才有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 提升年报质量
(一)构建覆盖社会各方面的年报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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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和报送反映年度内本行业(事业)发展的资料,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二)年报资料分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其中,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属必报内容,人物资料属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属选报内容。
(三)年报资料以资料长编形式为主。
(四)主要原始资料和引文要注明出处。
注放在每类资料之后,做到要素齐备。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等。
2.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等。
3.书籍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等。
4.实地调查资料和口碑资料:注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5.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等。
6.音像资料:注明作者、、内容、时长、拍摄时间、格式等。
7.网络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等。
(五)军事部门报送内容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的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
1.主要内容
(1)本行业(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2.撰写要求
(1)采用记述体编辑。
(2)要体现发展脉络、主要特点。
(二)大事记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较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重要法规、方针政策、决策、决议、规划的颁布。
(2)做出重要决定的会议的召开。
(3)行政区划调整。
(4)主要机构变动以及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5)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成立、改组、改制、重组、
破产等。
(6)重大改革与创新的提出及实施。
(7)重大专项工作、活动的开展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设施建设。
(8)重大发明创造、科研成果的公布及获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9)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人士在本行业(事业)的重要活动。
(10)对外及港澳台重要交流活动。
(11)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及防治。
(12)重大自然灾害及防灾抗灾情况。
(13)主要物产的盛衰和重大环境的变化;珍贵文物的挖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保护和兴废。
(14)其他重要事件。
2.撰写要求
(1)应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常事不记。
所记事件必须在本行业(事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2)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齐全。
(3)采用编年体编辑,以月、日为序排列,一事一条。
日期不明者置于月末,称“是月”;日期、月份均不明者置于年末,称“是年”。
(4)每承报单位每年原则上控制在20条以内。
(三)专题资料
收录在本行业(事业)具有重大影响或代表性、典型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开创性的重大决策、法规、决定、规划、改革、创新。
(2)重大事件、案件、专项工作、重要活动、自然灾害。
(3)影响较大的社会热点问题。
(4)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项目。
(5)其他具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与行业(事业)特色的重要事件和活动。
2.撰写要求
(1)采取记实和以事系人的编辑方法,以纪事本末体为体例,一事一条。
(2)基本要素:包括事件(活动)、事物、问题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涉及范围,以及经过、结果、特点和影响等,体现事件发展变化结果,突出所记事件(活动)、事物、问题的独特性、典型性。
(3)跨年度事件原则上在完结的次年报送。
(四)人物资料
收录在本地区工作,对本地区、本行业(事业)、本单位发展有较大贡献、影响的各界人物(籍贯不限)及其事迹;或在外地各个领域中有国际性、全国性影响的本籍(或在本地出生的)人物及其事迹。
人物资料分设人物传、人物表两部分。
1.人物传
(1)收录范围
①担任本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副职以上,广东籍在省外担任相应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②战斗英雄、在历次革命战争和反侵略战争中的著名将士和爱国志士,及经省或国家认定的烈士。
③教育、文艺、科技、卫生、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领域在学术、科研和创作上卓有成就、有重大贡献者和主持重大工程设计的人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得者。
④影响重大的企业家、慈善家。
⑤具有突出的独特技艺的人物。
⑥对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重大影响者。
⑦少数民族、宗教著名人物。
⑧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中,对广东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祖籍广东,长期寓居海外的侨领或各界著名人物。
⑨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
⑩其他对社会各方面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
(2)撰写要求
①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报送年报收录时限内去世者。
②基本要素。
包括姓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学历、政治面貌、履历、主要事迹、主要成果(如重大改革、学术思想、主要著作、
科技及发明成果等)、曾获荣誉、组织结论等。
突出传主一生的主要事迹、主要思想观点。
③对入传人物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历史上的功过是非,作实事求是的编辑,不作评论。
所记资料力求全面、真实、准确。
凡有分歧的,应作必要的考证;无法确定的,选择一说,余说存疑待考。
④人物排列以卒年月日先后为序。
2.人物表
人物表分名录表、任职表两项,具体收录范围和标准以及各类表格的栏目设置要求如下:
(1)名录表
①符合入人物传收录标准,年报收录时限内仍在世的人物;
表设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事迹与成就等栏目;人物排列以生年月日先后为序。
②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模范烈军属、拥军模范;
表设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荣誉称号、授予时间、授予单位等栏目;人物排列以获得荣誉时间的先后为序。
(2)任职表:
省委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部门,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粤单位副厅以上负责人;
表设姓名、性别、籍贯、党派、职务、任职时闻等栏目;人物排列以任职时间先后为序。
3.已经报送过的人物末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重复报送。
(五)文献资料
1.本行业(事业)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重要文献,如全省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主要业务项目总结、专题调研报
告、重要会议纪要、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影响重大的官方网络资料等资料全文。
2.尽量报送原件,摘录的可采用复印件。
3.文献资料应制作目录。
(六)图片音像资料
1.图片资料
(1)综合要求:
①反映本行业(事业)基本面貌、发展变化以及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事业)特色,具有存史价值的照片、地图、规划图、示意图;照片只收录工作活动照,每年不少于10张。
②人物传每人附正面免冠照1张。
③根据内文配置适量的照片、地形图、行政区划图、交通图、分布图、规划图、示意图等。
(2)质量要求:
①图照选材准确、主题突出、纪实性强,重点反映行业(事业)主体业务,无广告色彩,无版权争议。
②扫描图片使用24位真彩色模式扫描,彩色分辨率应大于300dpi,黑白分辨率应大于400 dpi。
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不低于800万像素。
③照片文字说明,必须注明照片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标明身份和位置)、主要内容,括注拍摄者或供稿人姓名、单位、拍摄时间等。
④地图采用国家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绘制或审定的,并配有审图号。
2.音像资料
(1)综合要求:
①有关大事、要事、重要活动、人物等,可配置音像资料,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主体、结果等基本要素;
②根据行业(事业)发展情况,可制作综合类的音像资料。
(2)质量要求:
①原始音频、视频资料或其复制件。
②运用编辑技术应无损于客观事实。
③内容无广告色彩和评论性内容。
(七)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三、报送格式
(一)除原件、复印件外,年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
(二)年报资料文本一式三份,并附送电子版(采用一次性光盘刻录)。
电子版内容应与纸介质完全一样。
各项资料依次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辩。
(三)电子文档格式要求采用Microsoft Office或WPS Office,扫描图片采用TIFF格式,数码相片采用RAW或JPEG格式,音频资料一般采用MP3格式,视频资料一般采用原始的AVI格式。
(四)每份材料均要标注名称、报送时间、作者、单位,并填报《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报送表》(由省地方志办统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