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信用卡盗刷引起的纠纷的审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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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岭与刘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鲁01民终353号 赵洪岭 二审判决书

赵洪岭与刘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鲁01民终353号 赵洪岭  二审判决书

赵洪岭与刘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鲁01民终353号赵洪岭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19【案件字号】(2021)鲁01民终3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褚飞【审理法官】褚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洪岭;刘平【当事人】赵洪岭刘平【当事人-个人】赵洪岭刘平【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赵洪岭【被告】刘平【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借条所涉6万元借款是否真实发生。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实际履行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冻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借条所涉6万元借款是否真实发生。

2017年2月6日,赵洪岭向刘平出具借条,该借条内容虽为刘平书写,但签名与捺印系赵洪岭本人所为,赵洪岭抗辩其签名时为空白纸张,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

即便签名与捺印系在赵洪岭醉酒情况下形成,亦不能成为赵洪岭免除民事法律责任的法定事由。

一审法院判决赵洪岭向刘平偿还借款6万元及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赵洪岭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上诉人赵洪岭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4 22:04:51【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刘平与赵洪岭系朋友关系,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一审法院予以确认。

对双方争议的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问题,一审法院查明,2017年2月6日刘平书写借条一张,上书:“借条本人赵洪岭,今向刘平借款¥6万元,陆万元整。

银行案件案例

银行案件案例

银行案件案例在银行业中,案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银行案件可以包括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盗窃、诈骗、贷款违约等。

今天,我们将讨论一个真实的银行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银行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在这个案例中,一家银行发现了一起恶意盗刷案件。

一名客户的信用卡被盗刷了数千元人民币,而这名客户并没有在盗刷发生时使用信用卡。

银行立即展开了调查,并发现了一些线索。

通过监控录像和交易记录,银行发现了盗刷者的身份,并及时采取了措施阻止了进一步的盗刷行为。

在调查的过程中,银行还发现了一些内部漏洞。

原来,盗刷者是一名曾经在该银行工作的前员工,他利用自己的内部权限进行盗刷。

银行立即加强了内部监控和审计制度,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银行还加强了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和监管,确保员工的诚信和稳定性。

在处理客户受盗刷事件时,银行也展现了高效的服务态度。

银行第一时间联系了受害客户,并协助客户办理了相关的退款手续。

银行还主动提供了一些安全建议,帮助客户提高个人信息和资金的安全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银行在处理案件时的重要性。

首先,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阻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其次,银行需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员工的诚信和稳定性。

最后,银行需要在客户受到损失时,能够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方案,展现出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责任感。

总的来说,银行案件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内部管理、员工监管和客户服务等多个方面。

只有做到这些,银行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案件的挑战,保护客户的权益,维护银行的声誉。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能够帮助更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更好地处理和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例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例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个人或团体通过非法手段,对信用卡系统进行破坏或干扰,以达到欺诈或非法牟利的目的。

以下是一个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例。

某市公安机关获取情报,发现一个网络犯罪团伙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该团伙通过黑客手段侵入多个信用卡系统,获取大量信用卡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

他们通过制作假冒信用卡,将被盗取的资金转移到各个银行账户上,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经过初步调查,公安机关认定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和王某等人。

他们通过黑客手段获取了大量信用卡用户的信息,并与其他团伙成员合作,将资金洗白后再转移到其他银行账户上。

该团伙作案手法高明,给警方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公安机关经过多次深入调查,最终成功打掉了这个网络犯罪团伙。

他们在抓获嫌疑人的同时,也查获了大量制作假冒信用卡的工具和设备,以及大量的假冒信用卡。

据统计,该团伙共盗取了超过1000张信用卡的信息,并以此进行了大量的非法交易。

在审讯中,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他们表示,由于对信用卡管理系统的了解和技术手段的掌握,他们能够轻易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并进行盗刷等活动。

他们还透露,他们与其他团伙建立了一套庞大的犯罪网络,分工明确,每个人负责不同的环节,从而保证了他们的犯罪活动不被警方察觉。

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后,成立了专案组,与银行和网络安全公司合作,加强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并对信用卡用户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宣传。

该案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相关部门加强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加强了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通过此案,人们认识到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危害性,并意识到信用卡管理系统的安全性亟待提高。

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们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

同时,人们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以避免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受害者。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案例一:银行收取高额手续费消费者小张在某银行办理信用卡时,签署了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相关的费用和手续费。

然而,小张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发现,银行收取的手续费高于合同中约定的金额。

小张认为这是银行违反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规定,于是向银行投诉并要求退还多收的手续费。

银行认识到错误,并在解释情况后表示愿意退还多收的手续费。

双方进行协商后,银行顺利退还了小张多收的手续费,并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内部调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案例二:银行未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消费者小王曾在某银行办理了储蓄账户,并将个人信息交给银行。

然而,在一次购物后,小王发现自己的账户被盗刷了。

小王怀疑是银行未妥善保护他的个人信息导致账户被盗刷。

他向银行投诉,并要求银行退还盗刷金额,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银行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发现确实发生了账户被盗刷的情况。

银行迅速退还了小王被盗刷的金额,并采取措施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如增强了账户安全措施和提醒客户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案例三:银行未履行解决客户投诉的义务消费者小李在某银行办理了贷款业务,但在后续的还款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希望银行能够提供更灵活的还款方式。

小李先后多次向银行提出了投诉和还款方式的建议,但银行未能积极回应,导致小李的投诉一直得不到解决。

小李决定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并要求银行积极解决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介入后,要求银行尽快解决小李的投诉,并提供更灵活的还款方式。

银行在机构的监督下,与小李进行了协商,并最终商定了一种更灵活的还款方式,解决了小李的困扰。

以上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纠纷案件,通过投诉、协商等途径解决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

这些案例提醒银行要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以维护良好的信誉和客户关系。

金融消保案例

金融消保案例

金融消保案例在金融消费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一直备受关注。

金融消保案例是指在金融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因金融产品或服务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到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监管部门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消费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用卡盗刷案例。

张先生是一名信用卡持卡人,某日发现其信用卡被盗刷了数万元。

他立即向发卡银行报案,并要求银行进行赔偿。

银行方面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持卡人在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应立即通知银行挂失,否则由持卡人承担盗刷损失。

张先生认为自己并未泄露信用卡信息,且在发现盗刷后第一时间报案,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在这一案例中,涉及到信用卡盗刷责任的界定问题。

消费者认为自己未泄露信用卡信息,盗刷责任应由银行承担;而银行则强调持卡人未及时挂失的责任。

该案例最终通过法院审理,裁定银行需对部分盗刷金额进行赔偿,同时要求银行加强风控措施,提高信用卡安全性。

二、P2P平台风险案例。

王女士是一名P2P平台投资人,她在某P2P平台上投资了大额资金,后该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王女士的投资款项无法兑付。

王女士向P2P平台追讨投资款项,但对方一直拖延不予兑付。

王女士随后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一案例涉及到P2P平台的风险问题,以及投资人的权益保护。

在该案例中,监管部门介入,对P2P平台进行了处罚,并协调解决了投资人的兑付问题。

同时,该案例也引起了对P2P平台监管制度的讨论,促使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P2P平台的监管,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险理赔案例。

李先生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后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以保单中的条款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理赔申请。

李先生认为自己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

在这一案例中,涉及到保险合同的解释和理赔条件的履行问题。

最终,通过法律程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给予李先生相应的理赔款项,并要求保险公司对保单条款进行明确说明,避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银行案件案例

银行案件案例

银行案件案例在银行业务中,案件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银行案件种类繁多,包括信用卡盗刷、账户被盗、信贷欺诈等等。

这些案件给银行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同时也对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信任造成了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银行案件的具体案例。

某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接到了多起客户投诉,称其信用卡被盗刷。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盗刷行为均发生在不同的商场,盗刷金额较大。

银行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些盗刷行为均发生在同一时间段内,且刷卡地点相距甚远,明显不可能是客户本人所为。

经过进一步追踪,发现这些盗刷行为均发生在同一时间段内,且刷卡地点相距甚远,明显不可能是客户本人所为。

经过进一步追踪,发现这些盗刷行为均发生在同一时间段内,且刷卡地点相距甚远,明显不可能是客户本人所为。

经过进一步追踪,发现这些盗刷行为均发生在同一时间段内,且刷卡地点相距甚远,明显不可能是客户本人所为。

经过多方调查,银行发现这些盗刷行为是由一起跨行犯罪团伙所为。

这个犯罪团伙使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窃取了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并通过制作假卡的方式进行盗刷。

银行立即采取了措施,封锁了涉案账户,并配合公安机关展开了深入调查。

最终,这个犯罪团伙被成功打击,涉案金额也得到了追回。

通过这起案件的处理,银行不仅保护了客户的资金安全,也向犯罪分子传递了一个强烈的警示信号。

同时,银行也对自身的风险管控和安全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了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和监控。

这起案件的处理,为银行今后的风险防范和案件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总结起来,银行案件的发生给银行和客户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但通过及时的发现、追踪和处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客户的权益,也为银行的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银行将继续努力,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银行消保案例分析【金融消保典型案例】

银行消保案例分析【金融消保典型案例】

银行消保案例分析【金融消保典型案例】案例一:信用卡盗刷问题某银行的客户小张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支付时,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共计被盗刷金额为10000元。

小张立即联系银行进行投诉,并要求追回被盗刷的金额。

银行在接到小张的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银行发现小张的信用卡被盗刷是由于他在一家不安全的网站进行了交易,而该网站的安全措施较为薄弱,导致小张的信用卡信息被盗取。

银行认为小张在交易过程中没有遵守信用卡安全操作规范,属于客户的过错。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在办理与消费者相关的金融服务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银行在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应当对小张进行赔偿,并追回被盗刷的金额。

因此,在这个案例中,银行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向小张进行赔偿。

案例二:存款遗失问题某银行的客户小王在柜台存款时,因为柜员的疏忽,导致小王的存款被错误地记录为其他客户的账户上,金额为50000元。

小王在发现存款错误后立即联系银行投诉,并要求银行追回遗失的存款。

银行在接到小王的投诉后,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银行确认了存款的错误,并承认是柜员的疏忽所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银行在办理与消费者金额相关的金融服务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银行应当承担小王存款遗失问题的责任,并向小王进行赔偿,返还遗失的存款。

以上两个案例都涉及到了银行在金融消费领域中的责任问题。

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权依法进行维权,并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也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探讨几个典型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案例,旨在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与启示。

案例一:信用卡盗刷纠纷李先生是一名信用卡持卡人,突然发现他的信用卡账户里刷出了大量的消费记录,明显是被盗刷了。

他立即向发卡银行报案,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发卡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发卡银行作为信用卡的发行方,应加强风险控制和监测措施,及时发现信用卡盗刷行为。

对于李先生的案例,发卡银行应及时调查和核实盗刷行为,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李先生赔偿。

这个案例反映了金融机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案例二:理财产品误导销售小王是一位普通投资者,他购买了一款由某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

在销售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未能向小王充分披露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情况,导致小王误解了产品的实际情况。

后来,该理财产品的回报率远低于预期,小王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机构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在这个案例中,银行未能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导致小王无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遭受损失。

因此,金融机构应向小王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案例三:P2P网贷平台问题P2P网贷平台的出现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一些不法分子借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至关重要。

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P2P网贷平台的合法经营要求,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和信息公开,防止非法活动的发生。

同时,投资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合规合法的平台进行投资。

总结起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以上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管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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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信用卡盗刷引起的纠纷的审判案例—特约商户承担
中国法院网讯丢失的银行卡被人用来在商场消费后,懊恼的杨某以商场未尽审查义务为由,将华堂商场告上了法庭。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华堂商场赔偿原告杨某损失2208元。

2003年10月,杨某在招商银行办理了招商银行知音国际卡一张。

2004年10月28日18:00-20:00,杨某在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大连海鲜农家菜”饭店吃饭期间不慎失窃,丢失银行卡和现金等。

杨某发现被窃后于21:00通过电话方式挂失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被窃的银行卡于当晚20:50左右被他人在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堂公司)所属的华堂商场亚运村店进行了五次交易,累计2208元。

为此,杨某诉至原审法院,主张华堂公司的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未能认真核对签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收银操作规程,请求判令华堂公司赔偿其上述损失。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华堂商场亚运村店收银员工作疏忽,没能认真核对他人在信用卡支付同意单上的签名与持卡人姓名是否一致,造成杨某信用卡被冒用,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故依法判决华堂公司赔偿杨某人民币2208元。

华堂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二中院,称杨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信用卡被盗的事实,华堂商场亚运村店收银员是按照华堂公司与工商银行的协议执行的,其操作并无违规之处;杨某未能妥善保管和被盗后未能及时挂失导致该信用卡被冒用,杨某对此应承担责任。

二中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可以确认本案所涉杨某的招商银行信用卡被盗,且杨某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杨某所持招商银行信用卡系凭签字授权支付的,华堂公司作为具有信用卡结算业务的特约商户,有义务严格依照有关信用卡操作规程完成结算,在核对签购单上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签名不一致或信用卡背面无签名的情况下,应停止受理结算业务。

由于华堂公司未按操作规程尽到注意义务,致使杨某的信用卡被他人冒用,由此造成杨某的损失应由华堂公司承担。

根据本案所涉信用卡的性质,该信用卡被冒用与持卡人杨某是否妥善保管和被盗后是否及时挂失之间无因果关系。

综上,华堂公司的上诉主张均不能成立,法院依法驳回华堂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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