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正式)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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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0年春季土木工程专业大题答案 (1)

2020年春季土木工程专业大题答案 (1)

《土力学》65、基底压力参考答案:建筑物荷载通过基础传给地基,在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接触应力。

66、有效应力参考答案:通过土颗粒传递的粒间应力,称为有效应力。

67、用《分层总和法》计算最终沉降量时,为何分层厚度不可太大?参考答案:由于土中附加应力的分布呈曲线型,所以计算各分层的平均附加应力时,若分层厚度过大则平均附加应力计算的误差就较大,造成最终沉降量的误差,故分层厚度不宜太大。

68、地基破坏有哪三种破坏模式?各有何特征?参考答案:答:地基的破坏模式有:整体剪切破坏、局部剪切破坏和刺入剪切破坏。

(1)整体剪切破坏特征:当作用在地基上的压力达到极限压力后,地基内塑性变形区连成一片并出现连续的滑动面,地基上发生整体剪切破坏。

此时只要荷载稍有增加,基础就会急剧下沉、倾斜,地面严重隆起,并往往使建筑物发生破坏。

(2)刺入剪切破坏特征:地基不出现明显的连续滑动面,基础四周的地面也不隆起,基础没有很大倾斜,其p-s曲线也无明显的转折点。

(3)局部剪切破坏特征:介于整体剪切破坏与刺入剪切破坏之间。

这是一种过渡性的破坏模式。

破坏时地基的塑性变形区域局限于基础下方,滑动面也不延伸到地面。

地面可能会轻微隆起,但基础不会明显倾斜或倒塌,p-s曲线转折点也不明显。

《工程项目管理》56、什么是关键线路,其作用是什么?怎样确定关键线路?参考答案:【解答】网络图中各条线路总持续时间往往各不相等,其中所花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为关键线路,其余的线路称为非关键线路。

关键线路的作用:决定了网络图的总持续时间,即工期。

确定关键线路的方法有多种,此处首先接触到第一种,线路长度法,即总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为关键线路。

随着后面的学习,还会接触到其他方法:如总时差法、关键节点发、时标网络法等。

57、确定施工流向应考虑哪些因素?参考答案:施工流向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生产工艺或使用要求(2)施工的繁简程度(3)房屋高低层或高低跨(4)选用的施工机械(5)组织施工的分层分段(6)分部工程或施工阶段的特点基础工程由施工机械和方法决定其平面的施工流向;主体工程从平面上看,哪一边先开始都可以,但竖向应自下而上施工;装修工程竖向的施工流向比较复杂,室外装修可采用自上而下的流向,室内装修则可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流向。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可靠、安全,并提高信息可共享性和利用率。

同时,确保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保密性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制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政策,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技术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分类、存档,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4. 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应根据规定使用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并不得随意传阅、复制或泄露。

四、管理流程1.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1 技术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

1.2 归档后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中,严格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

2. 档案调阅与借阅2.1 借阅人需提出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2.2 借阅期限为XX天,如需延期,需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档案管理员应记录借阅人、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信息,并确保档案的安全。

3. 档案的保密与安全3.1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任何人不得将其带离公司内部或对外传播。

3.2 离职人员应归还借阅的档案,并禁止复制或擅自留存档案副本。

3.3 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 档案定期检查与整理每年进行一次档案的检查和整理,清除过期、无用的资料,并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五、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降职或辞退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增强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建的各类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是指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运行管理等各类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存、传、用、删”的原则,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门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和审批。

(三)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整理、传递和销毁。

第二章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九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并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资料的整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遵循规范的存档程序,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传递各类资料,避免信息的遗漏和错误。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清查,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档案系统,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增强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技术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公司章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技术文件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方式1. 技术文件分类管理所有技术文件均按照公司的文件分类制度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试验数据、技术工艺流程等。

2. 技术文件编号每份技术文件均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的规则可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技术文件编号应在文件中明确标注。

3. 技术文件的归档所有技术文件应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归档位置应明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程。

归档位置应具备良好的保密条件和防火措施。

4. 技术文件的编辑和修订技术文件的编辑和修订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并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操作。

编辑和修订后的技术文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5. 技术文件的使用和借阅技术文件的使用和借阅必须获得技术部门的批准。

借阅技术文件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归还,不得私自复制或外传技术文件。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

五、监督与改进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技术文件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效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六、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2)一、总则为了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和使用效益,确保技术文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技术相关的文件的管理。

三、技术文件的分类1. 技术规范和标准文件:包括企业自行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等。

2. 技术设计文件:包括产品设计文件、工艺设计文件、设备设计文件等。

3. 技术资料和材料:包括技术手册、技术图纸、技术报告、技术说明书等。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

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

二、技术文件的制订,按各有关管理细则及有关技术标准及资料执行。

并严格执行逐级会审,会签制度。

三、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

四、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

五、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

六、公司的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室管理,技术部门负责领导。

七、各有关单位应有兼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

八、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一定的手续后方可复印。

九、公司的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室管理,技术部门负责领导。

十、各有关单位应有兼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

十一、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印。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工技术文件从策划到填写、检查、签证、整理、交接直至归档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

2总则为明确交工技术文件形成的过程及各相关环节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标准。

3规范性引用文件《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标准》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交工技术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了下列术语:4.1交工技术文件交工技术文件是指从工程开始施工到工厂全部装置预试车完成,移交给建设单位的技术文件。

4.3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某某某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生产装置(车间)或某某某工程,也可称为“装置”。

4.4单位工程:指单项工程中,具有某某某施工条件或某某某使用功能的工程。

在石化总公司建设项目中,“单位工程”与“单元名称”相对应;在化工项目中与“工号”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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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正式)1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整理是项目部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基本建设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基础技术资料管理主要有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两方面。

一、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1、对现场技术数据等要执行交接签收制,由工区的技术负责人及时整理、保存,并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交归档,直至工程最终检查验收合格,以便中途出现问题有据可查。

2、各种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标准、技术资料由项目经理工程部资料员集中统一保管,各工区技术负责人需按时按制度进行借阅登记;由资料员签认后领取使用。

3、对外来人员未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一概不允许私自查阅施工图纸及各种施工技术资料。

4、业主、驻地监理下发各种技术变更图纸,先由项目经总工程师阅示,经确定后复印下发至相关技术人员。

5、各种资料传递必须执行签字登记手续,以防传递过程中发生资料丢失现象。

6、所有技术人员离开办公地点,应收集保管好所有技术资
料,禁止随意丢放。

7、技术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有完善的书面移交手续。

8、根据现有项目内容,项目部及工区技术负责人要建立完整的分月对
下计量台帐,在项目工程部长处建立对上、对下计量总台帐。

9、项目工程部资料员每月20号定期向计划部提供对上计量表,此资料只有相关项目领导有权调阅。

10、项目工程部应配合保障部将各分管人员提供的材料数量纳入台帐,以便项目计划部整体、分项进行成本核算。

11、项目工程部资料员根据所有来文及施工资料分类建立台帐,并汇编成总台帐。

12、对于隐蔽工程、重要工程,工区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工程部下发的有关规定形成影像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定期到工区进行检查并收回项目部整理归档。

13、项目工程部资料员负责每月20日到各工区收集当月项目部对上计量所需的各种资料,计量完毕后再统一整理并归档。

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直到形成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上交有关单位。

2、资料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档案资料管理规程,并向现场技
术人员提供施工所需各种表格,对于在竣工文件中所需资料,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收集有关工程活动中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

3、项目竣工时,应按黎洛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整理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并分别按工程项目组成各自的案卷,做到规格统一,项目齐全,手续完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黎洛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工程部
2010年3月28日
黎洛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基础技术治疗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黎洛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工程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4 X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解析1
X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入股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六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际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广东省、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为县(市、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三农”和小型企业的发展。

第八条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九条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行政规定。

第十条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业务。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开展以下经营活动: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
(二)向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四)跨县域经营业务;
(五)经营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

第三章公司设立方式、注册资本和股份
第十二条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资本,由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四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公司股份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责。

第十五条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审批机关规定的上限,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第十七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本公司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2年内不得转让,审批机关审批同意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其他员工在公司工作期
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第二十条公司印发记名股票,作为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得接受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标的。

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为本人或他
人提供担保的,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股东的股票发生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权证失效后,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二十三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载明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二)股东所持股份数、投票权确认数;
(三)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五)股权质押情况。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
和法人。

股东依其所持有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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