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关于征求《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意见

关于征求《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意见及开展首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长理工大研[2015]4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定了《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并将组织开展首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根据学校安排,首批列入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有10个,含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
具体名单见表1。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1. 7月18日前,各学院(包括无学位点参加首批合格评估的学院)对《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附件1)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送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组(设在研究生院,以下简称“工作组”)。
学校将于7月30日前下达正式的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首批参评学院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报校学位办备案。
2. 10月10日前,首批参评学位授权点认真收集、整理各类数据和资料,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分,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签章后一式2份并电子版交工作组。
3. 10月30日前,工作组对各学位授权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 11月5日前,通过工作组材料初审的学位授权点,应向工作组明确评估方式。
学校鼓励学位授权点自主采取国际评估或质量认证等方式。
如采取国内同行专家评估的方式,学位授权点应一并提出评审专家建议名单(要求不少于10人,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建议召开评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5. 11月中旬—12月上旬,接受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名单由工作组拟定,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 12月中旬,各学位授权点结合自评结果和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签章后一式2份并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交工作组备案。
7. 2016年1月初,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专家评估结论对各学位点自评材料进行审议。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二)学位论文;
(三)答辩材料;
(四)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五)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供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抽查,并用于归档、校图书馆及有关信息机构收藏、陈列等。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及学位申请材料分别于五月二十五日之前及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前送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如果材料不能按时送交的,列入下次评审计划。
博士学位论文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为五至八万字。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博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院系(教研室)作开题报告。
博士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十三条 论文定稿审查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经指导教师全面审查通过后,签署审阅意见,并经院系(教研室)院长(主任)及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进行形式审查。
(八)答辩委员会举行秘密会议,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情况进行决议,对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讨论确定答辩委员会决议并由主席签字;
(九)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十)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第十六条 学位申请
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应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出席会议的人数须超过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方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是指经过评估认定的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的一种指标,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是指对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首先是学科方向和专业设置的合理性。
评估要考察学校开设的专业是否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的需求,是否与所封授学位学科方向相一致。
要评估学校是否合理设置学科方向和专业,是否存在重复和缺失的问题。
其次是教师队伍的师资力量。
评估要考察学校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师的学历、学术经历和专业背景等。
要评估学校是否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能够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的能力。
再次是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的完善程度。
评估要考察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的现状和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设施和设备。
要评估学校是否具备现代化的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能够满足学生的教学需求。
最后是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
评估要考察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需要。
要评估学校是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能够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综上所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通过对学科方向和专业设置、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考察,评估学位授权点是否合格。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确保学位授权点与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的要求相匹配,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doc

学院 (系、部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一、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构成
《评估方案》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 三级指标(即主要观测点) 三个层次。一级指标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
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及特色项目等
附表二。这些标准是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精神及学校对学院和系部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
求制订的,表中只给出了 A、 C 两级标准,介于 A 级、 C 级之间的为 B 级,不足 C 级的为 D 级。
三、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方式
在各院 (系、部 )自评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校专家组进行评议。评议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组织座谈和
8 项;二级指标共 19 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项
目) 11 项,一般指标 8 项;三级指标共 58 项,其中重要指标(带★号项目) 49 项。详见附表一。
二、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指标等级标准
除特色项目外,在《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中,每个三级指标有
A、B、 C、 D 四个评价等级,三级指标的评价等级标准和评价方法见
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对各项三级指标评定等级,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四、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综合评估等级标准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综合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院系
优: 三级指标项目 A≥ 47, C≤ 10 (其中★项目 A≥ 39,C≤ 5) D=0,有鲜明的特色项目,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7.1.1★统考课程平均成绩 7.1.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7.1.3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 7.1.4 研究生录取率 7.1.5★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7.2.1★选题 7.2.2★指导教师配备 7.2.3★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答辩和评分 7.2.4★毕业设计 ( 论文 ) 质量与监控 7.3.1★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与文化、心理素质 7.3.2★在校学生党员和申请入党人数比例(%) 7.3.3 学生的先进模范事迹 7.3.4★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及获奖情况 7.4.1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7.4.2★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7.5.1★社会评价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是大学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主要用于评估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科研能力和学术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下面将详细回答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的相关问题。
一、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水平如何评估?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水平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
首先,可以从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进行评估,看是否与现实社会需求相匹配,教学内容是否具备前瞻性和实践性。
其次,还可以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估,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把握情况。
此外,还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优评先情况以及毕业生就业率等信息进行评估,这些都是衡量学位授权点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师资队伍如何评估?评估学位授权点的师资队伍主要从师资数量、师资结构和师资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需要评估师资的数量是否满足学院教学和科研需求,看是否具备足够的教学力量。
其次,需要评估师资结构是否合理,例如是否具有博士后、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
最后,还需要评估师资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包括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力等。
对于师资队伍的评估,可以采取教师师德情况、教学评估和科研成果等多个指标进行评估。
三、科研能力如何评估?科研能力是评估学位授权点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估科研能力主要从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需要评估学位授权点的科研平台是否完善,是否具备开展高水平科研的条件。
其次,需要评估学位授权点在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担情况。
最后,还需要评估学位授权点的学术成果,包括科研论文发表情况、获得的科研奖励和专利等。
科研能力的评估可以通过科研经费支出、科研项目数量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成果产出等多个指标进行评估。
四、学术资源如何评估?学术资源主要包括教学设施、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源等。
评估学术资源需要综合考察学位授权点的教学和科研环境是否适宜、设施是否齐全。
教学设施评估可以通过教室的大小、教学仪器及设备的完善性进行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细化

2.1培养方向
本学位点的主要培养方向符合学科内涵,涵盖本学科主要方向,具有一定前沿性和应用性,方向稳定.。
主要考察培养方向设置情况。根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特色要求,介绍每个方向的内容特色、社会服务功能以及达到的水平概况。要求培养方向稳定,主干方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细化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指标内涵
主要观测点
1.目标与标准
1.1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准确。
主要考察培养目标制定情况。根据《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各教指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要求制定,要求结合学位点实际,目标定位明确,设置合理。
1.2学位标准
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相关制度完善,要求明确。
主要考察学位标准制定情况。制定与本学位点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一致的学位授予标准,指导性、针对性、可执行性较强。各学位点的标准不低于《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主要考察课程教学质量:(1)教学质量监督机制;(2)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课程设置或更新管理制度等。
3.主要考察教材、案例库等情况:(1)国家级规划教材、其他各类规划教材;(2)正式出版或自主编写的研究生教材、讲义;(3)案例库情况。
4.教学文件归档情况:(1)试卷、成绩单归档;(2)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归档;(3)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归档。
主要考察奖助体系情况: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

3.7中期考核与分流淘汰
中期考核与分流情况,提供考核过程性材料及研究生分流淘汰相关数据。
5
3.8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在各类论文抽检、评审中的情况和论文质量分析。
5
风教育
本学位点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情况,学术不端行为处罚情况。
5
3.10管理服务
研究生权益保障制度建立情况,在学研究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情况。
5
3.11就业发展
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就业去向分析,用人单位意见反馈和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情况。
5
3.12改革与研究
本学位点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
3.13人才培养特色
本学位点在培养模式、培养方式、课程建设、质量监控等方面形成的优势与特色。
5
注:1.每项指标(二级指标)按优良程度不同分A、B、C、D、E五个等级,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E级:0-1分。
5
3.3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开设的核心课程及主讲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和持续改进机制。
5
3.4导师指导
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5
3.5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
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的情况,包括制度保证、经费支持等。
5
3.6学术交流
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主要内容
分值
1目标与标准(10分)
1.1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
5
1.2学位标准
本学位点授予学位的基本标准。
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注:1. 本表是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主要依据。
2.“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名称后注明“博士或硕士”;“二级学科名称”仅限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填写。
2.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均可通过学校评估;79-60为暂缓通过,需要整改;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撤销或调整该学位授权点。
3. 二级指标分值在各观测点的分配,由各学位授权点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划定并注明。
4. 各项指标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时间均以撰写自评总结报告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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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注:1. 本表是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主要依据。
2.“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名称后注明“博士或硕士”;“二级学科名称”仅限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填写。
2.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均可通过学校评估;79-60为暂缓通过,需要整改;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撤销或调整该学位授权点。
3. 二级指标分值在各观测点的分配,由各学位授权点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划定并注明。
4. 各项指标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时间均以撰写自评总结报告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