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规范项目部运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三)注重质量、追求卓越;(四)团结协作、高效运转。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部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
主任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部下设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日常行政管理、文件处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技术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符合要求;(三)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四)合同管理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工作,确保合同合法、合规;(五)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六)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七)综合部:负责项目部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环保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日常行政管理、文件处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技术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符合要求;(三)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四)合同管理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工作,确保合同合法、合规;(五)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六)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七)综合部:负责项目部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环保等工作。
工程项目必要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必要的管理制度
一、项目立项阶段
1.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项目评审等程序,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确定项目预算,控制成本,避免项目超支。
二、项目计划阶段
1. 项目计划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目标、工期、资源需求等,制定项目计划书,并监控项目进度。
2. 风险管理制度:确定项目风险因素,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及时应对风险事件。
三、项目实施阶段
1.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和现场安全。
3. 进度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工期,控制进度,保证项目按时交付。
4. 环保管理制度:遵守环境法规,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验收阶段
1. 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2. 结算管理制度:完成工程结算,与业主协商结算款项,确保工程款项按时结清。
五、项目总结阶段
1. 项目总结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总结,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2. 归档管理制度:对项目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成功交付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才能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最终实现项目的成功。
因此,各个阶段和方面的管理制度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项目的不断变化。
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管理是指通过有效的组织、计划、执行和控制,以完成特定目标的临时性工作。
项目管理办法是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项任务和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范围本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开发项目、市场推广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
三、角色和责任1.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执行,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组织制定项目计划,制定项目目标和各阶段里程碑;- 分配任务,监督项目团队的工作进展,跟踪项目的关键路径和风险;- 报告项目进度,及时协调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评估项目成果,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2. 项目团队成员:- 根据项目计划执行各自的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积极参与项目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四、项目管理流程1. 启动阶段:- 项目启动会议: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的背景、目标和范围,确定项目的关键里程碑和时间点。
- 编制项目章程:编制项目章程,明确项目的目标、组织架构、项目团队成员和他们的角色职责。
2. 计划阶段:- 项目计划编制:根据项目章程,编制项目计划,包括工作分解结构(WBS)、进度计划、资源计划、质量计划和风险管理计划等。
- 资源分配:根据项目计划,及时调配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源,并做好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 风险评估: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3. 执行阶段:- 启动项目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启动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安排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任务。
- 监控项目进度: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 风险控制:根据风险管理计划,对项目面临的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收尾阶段:- 项目验收:对项目的计划、执行、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目标。
项目管理控制流程及办法

项目管理控制流程及办法一、项目管理控制流程的一般步骤1.确立控制目标:在项目启动阶段,制定项目的控制目标,明确项目的关键目标和要求。
2.制定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时间计划、资源计划、成本计划等。
3.监控项目进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收集和分析项目进度数据,及时发现项目进度偏差,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控制项目成本:通过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分析和监控,发现和纠正成本偏差,控制项目的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5.管理项目风险:识别项目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通过监控和控制风险的发生和影响,降低项目风险对项目目标的影响。
6.确保质量控制:制定和执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符合预期的质量要求。
7.协调项目资源:通过有效的资源管理和分配,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行,并能够充分利用和调动项目资源,提高项目效益。
8.评估项目绩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果和项目的整体绩效。
9.修改和调整控制措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变化,及时调整和修改项目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项目的控制效果和目标的实现。
二、常用的项目管理控制办法1.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PMO):PMO是一个专门负责项目管理的组织单位,能够制定项目管理规范、提供专业支持、协调资源和监控项目的进度和绩效等。
2.制定和执行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管理计划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质量、成本、风险等信息,通过制定和执行项目管理计划,能够有效地控制项目。
3.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和技术:项目管理工具和技术可以帮助项目经理和团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项目,如甘特图、网络图、资源管理软件等。
4.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项目管理中的沟通十分重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传达信息、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团队的协作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_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科学决策,高效实施;(四)以人为本,注重环保。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成本等;(三)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包括监理机构设置、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质量等;(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五)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四)加强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五)加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划和要求进行有效管理的文件或指南。
本文将就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流程以及关键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引言项目管理办法的编制旨在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实现项目目标。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内部项目和外部客户委托项目,对于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以及相关部门具有指导作用。
二、参与人员项目管理办法的参与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资深专家、相关部门代表等。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管理项目全过程,团队成员负责任务的执行和反馈,资深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经验指导,相关部门代表协助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是项目管理的第一步,需要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质量要求等基本信息。
项目经理负责起草项目章程,项目团队成员参与讨论和确认。
2. 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计划编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时间表,明确任务分工和资源需求。
项目经理负责起草项目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参与讨论和完善。
3.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是根据项目计划进行任务的执行和控制,需要监督进度、质量和成本。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团队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项目交付的最后阶段,需要对项目结果进行确认和验收。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验收工作,项目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反馈意见。
四、关键要点与注意事项1. 沟通与协调:项目管理强调沟通和协调,项目经理应及时与项目团队成员沟通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2. 风险管理: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及时应对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资源管理:项目管理需要建立资源管理机制,合理分配和利用项目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4. 绩效评估: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成果和绩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5. 变更管理:项目管理需要建立变更管理机制,对项目变更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项目管理办法3
项目管理办法总则为了提高公司项目制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和理顺项目制管理程序及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按照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收尾三个阶段分别规定了人力资源、经营、施工生产、党群等方面管理程序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直控项目管理。
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由于本办法的出台所引发的相关管理标准变化,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要做出及时有效制(修)订,以确保相关执行文件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项目管理办法1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准备阶段是指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部获得监理单位的开工许可之日。
1.1 人力资源管理1.1.1 项目部的组建1.1.1.1人力资源部是项目部组建的归口管理部门。
1.1.1.2人力资源部根据中标通知书及业主要求,行文成立项目部。
1.1.1.3 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和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1.1.4 项目部一般下设三科一室,即经营科、工程科、物资机械科和办公室。
生产作业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施工队。
1.1.2项目部人员组合程序1.1.2.1项目部定员以公司生产部核定的人数为准,一般不得超过定员。
1.1.2.2项目领导班子组成项目班子原则上按照3人配备,分别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党支部书记、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项目总经济师、工会主席等6个岗位。
项目部领导班子的岗位可兼任。
1.1.2.3聘任项目经理的条件a)获得企业内部评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的项目经理。
b)获得一级项目总工程师、一级项目副经理、一级项目总经济师资格。
1.1.2.4聘任项目经理的优先原则a)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者;b)获得企业内部项目经理评定等级高者。
1.1.2.5根据考核评级结果,由公司干部管理部门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推荐符合项目领导班子任职条件的人选(项目经理人选2~3名,其他班子成员人选各1名),经书面征求公司纪委意见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
工程项目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合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进行。
(二)公开透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等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诚实信用:工程项目各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
(四)质量第一: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适用于国家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估算、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办法等。
第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三章工程项目施工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施工项目在城市建设中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对于保障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进行探讨。
二、施工项目管理制度2.1 目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施工活动,保障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2.2 内容1.项目管理组织结构–设立项目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确定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执行,协调各部门工作。
2.项目管理流程–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定期召开项目会议,评估施工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3.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确保施工材料质量,加强物资管理。
4.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工人和现场安全。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3.1 施工方案制定1.制定施工总体方案,明确施工目标和要求。
2.细化各施工工序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工程冲突。
3.2 进度管理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按计划进行施工,及时调整工期。
2.设立进度监控机制,确保施工进度符合预期。
3.3 质量管理1.制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和监督。
2.抽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4 成本控制1.制定施工预算,合理分配成本预算。
2.定期审计施工成本,控制施工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结语通过建立科学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可以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风险,推动工程进展。
希望各相关单位在实施施工项目管理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共同促进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
项目管理办法(范本文)
项目管理办法
1. 引言
2. 项目管理流程
2.1 项目启动
2.2 项目执行
2.3 项目监控
2.4 项目收尾
3. 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3.1 沟通与协调
项目管理过程中,沟通和协调是非常重要的。
项目经理应确保及时和有效地沟通,并解决项目中的各种问题和冲突。
项目成员也需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3.2 进度控制
项目经理需要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偏差问题。
通过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跟踪工作进展等方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3 资源管理
项目经理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项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
同时,需要预先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估,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可用性。
3.4 风险管理
项目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非常重要。
项目经理应在项目启动阶段进行风险评估和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通过持续监控和评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的出现。
4.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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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华源帝澳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程建设会议制度 (1)第三章工作联系单管理 (2)第四章工程环保、水保管理 (3)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 (4)第六章工程进度管理 (8)第七章工程安全管理 (10)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变更管理 (13)第九章施工、监理人员管理 (17)第十章工程试验检测管理 (18)第十一章工程物资管理 (19)第十二章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 (21)第十三章工程分包、劳务管理 (23)第十四章工程档案管理 (24)第十五章其他 (25)第十六章附则 (26)四川华源帝澳投资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我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建设会议制度第一条工地例会工地例会旨在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工地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包括主要分包单位),邀请设计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
工地会议内容应认真记录,并在2天内形成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各方予以签认。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一般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
(二)工地例会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造价、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一般每月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建设单位确定。
旨在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过程中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施工优质高效地进行。
会议由业主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总监、设计代表、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三章工作联系单管理第一节说明第三条为促进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单传递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充分保证整个施工过程能及时、顺利进行,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
第四条工作联系单是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的一种载体。
第五条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之间的日常往来文件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并遵循以统一格式、统一程序进行传递的原则。
第二节传递与报批程序第六条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每周对工作联系单报批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工地例会上予以沟通。
第七条工作联系单的传递过程必须按施工一一监理一一业主一一(设计),不得无序递送。
第八条施工单位报告单首先应报送监理审查,监理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后,通过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施工单位报告单报送业主。
第九条所有报送到业主单位的监理报告单、施工单位报告单必须统一送至业主办公室进行签收,并按工作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会审(涉及工程造价、合同的均需造价部、综合部会审)后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由业主单位回复有关单位,回复时也须办理签收手续。
第十条特殊事项如涉及重大变更或征迁处理等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业主应明确告知相关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对设计文件的变更,均以业主单位批复或下发的工作联系单为依据,各监理、施工单位在收到业主单位批复或下发的工作联系单后方可实施。
第三节格式第十二条工作联系单(施工报告单、监理报告单)的名称统一定为“通江县****建设工程****单”。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编号规定为“合同号,顺序号”,如“1—001”;监理可在合同号前加“监”,如“监1—001”;设计单位则以“设计”代替合同号,如“设计—001”。
第十四条填写内容时要求规范完整,使用电脑打印。
施工报告单“联系内容”一栏中要求填写简明、扼要,能充分表达联系事项中的主要内容;应清楚表达问题的产生原因和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在附件中附草图,标出详细的几何尺寸、测量数据、篇幅不够时可另附页;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时,必须有主要工程数量及变更金额的清单。
监理报告单中,监理对施工单位所报工作联系单内容仔细审核,并明确处理意见。
第四节审核时间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报告单递交监理,监理一般应在2天之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施工单位报告单递交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联系单发出后,若涉及到图纸变更的,出具设计变更。
第四章工程环保、水保管理第一节说明第十七条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顺利通过环保、水保专项验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节具体要求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级设计、施工方案中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并经监理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须建立完备的环保、水保组织机构,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排专人落实,并报备业主。
第二十条施工、监理应对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环保、水保教育,并建立相关台账。
监理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制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对扬尘、噪音、运输洒漏、废水处理、职业危害等内容进行监控督促。
第二十一条在梁板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完成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恢复工作、场地平整、桥下通道并经监理验收。
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恢复完成后必须经地方水利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意见同时报备业主。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施工单位应完成相关租地复耕工作,并经当地乡镇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意见同时报备业主。
第三节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租地复耕、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恢复、场地平整等内容,业主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由于施工影响造成房屋震裂、环境污染、农作物受损等情况(查证属实的),施工单位未及时自行妥善处理的,业主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该施工单位予以支付。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节说明第二十五条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节质量管理具体要求第二十六条业主单位建立以单位分管领导、工程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四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应建立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按投标文件承诺设质检部门,并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
现场代表、监理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施工单位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完善。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监理提交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应审查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应在收到该计划后的5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备案。
第二十八条重大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如大型互通跨越、预制场设置、监理审核后,应报业主批准。
预制场设置完成必须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预制施工。
第二十九条切实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施工单位首次进行桩基、立柱、预制梁、验槽、闭水试验等施工时,监理及业主、设计应对其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施工单位得到认可后方可进行规模生产,以预防和纠正后续规模生产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第三十条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相应数量、规格、型号的施工设备、机械,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监理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核查,确保其按合同执行。
凡进场施工机械和设备如需撤场,须书面报告监理,并报建设单位。
第三十一条测量成果的复测。
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对移交的导线点、三角点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对中线进行复测,复核结果报监理核准,并报业主备案,监理组织所辖各施工单位在每月度第一周对导线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测;监理在此基础上,每月度独立组织一次导线点及水准点的联测工作,并将相关联测记录报业主备查。
第三十二条技术交底。
施工前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的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应有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工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
对于重要的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进行摄像或照相并保存现场记录。
第三十四条监理、施工单位应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可靠,施工记录必须与施工同步,不得追记补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第三十五条施工、监理应建立内部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六条强化材料、设备或工序的控制。
(一)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如监理对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后,认为材料或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可以拒收,并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业主。
施工单位应立即修复或替换,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并提交监理复验。
(二)工序产品和隐蔽工程工序产品、隐蔽工程等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书面报告,要求验收。
施工单位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有充分的机会对此工程进行验收。
如监理认为该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施工单位不得擅自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自费拆除并彻底重做,并抄报业主。
(三)如果施工单位在以上书面通知所述的时间内未执行指令,业主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项指令,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具体必须旁站项目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监理人员还应对所有的施工面和工程项目进行巡视监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理人员对每道工序的巡视每天应不少于1次。
第三十八条监理人员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现场检验。
第三十九条工程成品质量有疑虑时,业主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验证,若检测质量合格,则检测验证费用由业主支付;若检测质量不合格,则检测验证费用由相应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而且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对该施工成品进行返工并自行承担施工费用。
第三节责任追究第四十条业主将建立并完善工地巡查制度,在工地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创优质量控制指标及要求的施工行为或存在的质量问题,如发生以下第四十二条所列的质量问题,发现后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的,可以不予以处罚(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无法进行整改的除外);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出现无法整改的质量问题,或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屡次发生的(重复发生2次以上的),或质监部门和业主在质量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或出现合格率存在重大偏差的,将每次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 5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并视监理单位责任情况每次对监理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