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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环境保护和自愿利用相协调。
第三条计划生育协会不以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性别、残疾、年龄环境财产状况为由存在歧视。
第二章宗旨、目标和任务第四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计划生育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生活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第五条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多地表达和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具体利益。
目标是: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依法维护适龄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向适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提高他们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不因服务对象无支付能力而拒绝服务。
第六条计划生育协会的任务是: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国内,交流工作经验;在国际,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
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
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为了实现自身的宗旨和目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接受捐赠或资助;借款、贷款或开展有偿服务;进行广告、募捐等活动;开展慈善事业;开展实现协会目标完成所必须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凡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计划生育事业,都有资格成为协会会员。
2024年计划生育协会性质范本

2024年计划生育协会性质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和促进健康、有序、科学的生育行为,维护夫妻和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协会章程。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国家计划生育领导机关的领导下,由计划生育志愿者与计划生育参与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依法维护和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开展计划生育咨询与指导活动,提供适宜的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夫妻和家庭维权,推动全面全时把握人口生育状况,促进健康、和谐的人口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合法、公正、公开,秉承科学、健康、人道的指导思想,贯彻资源优化、人口控制、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为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立主席团、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的领导和决策。
(二)常务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团成员及其他理事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主席团的决策。
(三)秘书处设立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六条协会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由人口学、社会学、医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为协会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七条协会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协会的工作合法、公正、公开。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组织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参与会员大会,并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根据章程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协会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支持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条协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礼仪和健康生育知识的宣传,促进社会的计划生育观念转变,倡导健康、科学的生育方式。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健康与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计生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 计生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1)会员大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2)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3)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三、会员权益1. 计生协会会员应当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1)参与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2)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3)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参与协会的决策和活动。
(4)享有协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履行会员义务,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2. 计生协会应当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促进会员的参与和发展。
四、协会任务1. 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
2.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和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
3. 协助政府部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提供协助和支持。
4.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素质。
5. 维护人民的生育权益,推动人口健康与社会稳定的发展。
6. 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财务管理1. 计生协会依法自主进行财务管理,负责协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
2. 计生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3. 计生协会的财务收支应当用于协会的正常运营和开展相关活动,不得用于营利性经营。
六、章程修改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由会员大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2. 本章程的修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基本法规。
1.2 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群众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致力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维护人口与家庭发展的和谐稳定。
1.3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二、组织机构2.1 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2.2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会员大会行使选举、决策、监督等职权。
2.3 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协会日常运作等。
2.4 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会聘请专职秘书长领导,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三、职责和权益3.1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3.1.1 宣传和推广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理解;3.1.2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相关服务;3.1.3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和专业支持;3.1.4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事业;3.1.5 开展人口与家庭发展研究,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3.2 协会的权益包括:3.2.1 依法享有组织自主权,自主决定工作计划和项目;3.2.2 参与相关政策制定和决策的咨询和建议权;3.2.3 合法开展募捐和筹款活动,接受社会捐赠;3.2.4 依法享有财产和合法权益保护。
四、会员管理4.1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4.2 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必须符合协会会员条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3 团体会员是指经过协会批准加入的组织机构,包括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生育协会是在村两委领导下的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对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任务,开展群众性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普及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普及人口理论知识,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第五条:组织理事会和会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七条:开展与外地合作交流活动,根据情况同兄弟村计划生育组织建立协作关系。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选出的代表、团体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
第十条:协会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二、修改章程;三、选举理事会理事。
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协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协会的工作。
理事会职权:一、召集代表大会;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三、制定组织规章和其它规章;四、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秘书长;五、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缺额时,由缺额理事所代表的地区单位提出继任人选,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协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22人组成。
设名誉会长、会长各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
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一、召集理事会;二、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三、聘请、决定和任命工作人员;四、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议。
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三条:会员和团体会员会员:凡积极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热心于工作的各界人士,承认会章。
202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202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引导人口发展合理、协调、可持续,促进人口质量提升,维护计划生育法律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中文名称为“2024计划生育协会”,英文名称为“2024 Family Planning Association”。
第三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是一个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发挥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咨询等活动,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选举产生协会领导,监督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主席团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会工作。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具体执行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决议,协调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第三章会员规定第十一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十二条单位会员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并得到本协会认可的相关组织。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并得到本协会认可的个人。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资格,并有权参与协会的相关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服务。
第十五条会员不得有损于协会的声誉和利益,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的生育权利,维护国家的人口资源环境安全,依法设立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从事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和服务;参与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开展人口发展研究和调查;促进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的财务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专业顾问机构,负责对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估。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普通会员享有协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事会会员具有更多的参与和决策权利。
第十条会员入会须符合协会的章程和要求,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方可加入。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公开。
第十三条协会的财产归协会所有,不得侵占或挪用,必须用于协会的公益事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规定的会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取消会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理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登记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宗旨,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依法开展活动。
协会的名称为“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Family Planning Association”,简称为“CFPA”。
第二章组织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倡导全面两孩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第三章组织形式。
协会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组织原则。
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协,民主协商,依法办事,公开透明,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五章组织任务。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推动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推动国际计划生育合作和交流。
第六章组织活动。
协会的活动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推动国际计划生育合作和交流。
第七章组织管理。
协会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专业工作。
协会设立监事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章组织财务。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政府拨款、国际合作资金等。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引言概述:计生协会章程是计划生育协会为了规范自身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而制定的法规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计生协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会费管理、会议制度和章程修订。
一、组织结构:1.1 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调协会各项工作。
1.2 执委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协会的重要事务。
1.3 工作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研究等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策划和执行。
二、会员权益:2.1 会员资格:个人或者组织需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经申请和审核程序,方可成为会员。
2.2 会员权益: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预决策、提出建议和投票等权益。
2.3 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等。
三、会费管理:3.1 会费标准:根据会员类型和等级,制定不同的会费标准。
3.2 会费缴纳:会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会费,并保持交纳记录。
3.3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和项目推进等方面。
四、会议制度:4.1 年度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组织,审议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重要决策等。
4.2 执委会会议:定期召开,讨论和决策协会重要事务。
4.3 工作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讨论和协调具体工作事项。
五、章程修订:5.1 修订程序:章程修订需由主席团提出议案,经执委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
5.2 修订内容:章程修订主要涉及组织结构调整、会员权益变更、会费管理调整等方面。
5.3 修订生效:章程修订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主席团签署并发布,生效并执行。
通过以上五个部份的详细阐述,我们对计生协会章程的内容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计生协会章程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规范协会的运营方式,保障会员权益,推动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计生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登记成立,是在政府指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计生协会的宗旨是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加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健康与社会和谐。
第四条计生协会的任务是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和咨询,开展相关研究和培训,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计生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会员单位派代表组成,代表单位会员的利益。
第七条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由各会员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计生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协调。
秘书处设主任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计生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单位会员是指符合计生协会章程规定的各类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包括计划生育部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指对计划生育事业有特殊贡献或者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经计生协会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预计生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参预决策等权利,并有义务遵守计生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计生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会费、社会捐赠等。
第十四条计生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计生协会的经费应当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组织培训和研究等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计生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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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环境保护和自愿利用相协调。
×第三条计划生育协会不以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性别、残疾、年龄环境财产状况为由存在歧视。
××第二章宗旨、目标和任务×第四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计划生育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生活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第五条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多地表达和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具体利益。
目标是:×(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二)依法维护适龄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三)向适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提高他们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四)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五)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不因服务对象无支付能力而拒绝服务。
×第六条计划生育协会的任务是:×(一)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二)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三)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四)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五)在国内,交流工作经验;在国际,进行交(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流与合作。
×第七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
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