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精准资助育人路径探索

M 52西部教育丨X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精准资助育人路径探索杨 博(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广州 510000)【摘 要】 文章针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育人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精准资助育人的路径。
要在精准帮扶理念下,帮助少数民族学生重建信心,助力民族学生健康成长,传承民族传统美德,完善相关帮扶制度。
【关键词】 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精准资助;育人路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了新疆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内地高校接受教育。
在全国上下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背景下,教育扶贫是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让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彻底摆脱贫困,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辍学。
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大部分来自新疆边远地区,家庭经济水平低,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因为党和国家的政策,让很多学生可以进入大学学习。
但是高昂的路费、学费和生活费却成了学生面临的难题,高校如何合理地精准资助帮扶学生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一、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育人面临的问题1、经济条件较差,但是消费观念超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大部分来自新疆的贫困地区,家庭子女较多,收入单一,经济负担较重,且求学路途遥远,面临较高的学费和路费,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一些民族学生的同宿舍同学家庭条件较好,长期生活在一起,会形成强烈反差,加剧民族学生的自卑心理。
由于国家的资助政策,很多民族学生可能申请到助学金,但是有一些学生却不是将助学金用在学习上,而是花在享乐方面。
还有一些学生通过互联网金融方式借款消费,存在超前消费的行为。
2、人际交往单一,存在“小团体”现象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已经越来越多。
但是其在大学生中所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小,他们从小生活在本民族聚集地区,受宗教文化、民族传统习俗等的影响,导致民族意识较强,表现为与其他民族学生的交流较少,同时有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经济上的压力而产生自卑,容易形成“小团体”,难以融入大集体。
西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及资助体系探讨

12 社 会 因素 .
( )封建思 想 :由于 西 部农 村贫 困地 区生活 方式 落后 ,再受 1 “ 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以及传 宗接代等观念的影晌 ,使得有些地区 出现了越 穷越生 、越生越 穷的恶性 循环 ,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 。如果
家庭成员中有两个 以上 正在接 受非义务教育 ,这种情况将更加严重 , 般的家庭都很难负担每年数万元的学费和生活费 。 ( ) 2 学费上涨 :从1 9 年的三 四百元I 2w ̄ 96 , ( 年的五六千 元 ,十 J w
一
月最 低生活 保障线 比照认 定法是参照高校所在地的城 市居民月生 活最低保障线来认定家 庭经 济困难学生 ,低于 当地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 线的为特困生 ,与当地城市 贫困标准持平的则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如西安 市城 市居 民20 年城 市贫困标准2 1 ,最低生活 保障线为每 04 5元 月2 0 ( l 0 元 见表 所示 ) 以该市高 校每月 消费水平在 2 0 ,所 5 元左 右的学 生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于2 o : 低 o  ̄ 的可被认定为特困生 。
1 西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因分析
人们没 有劳动能力 ,大部分农村老人没有必要的养老保险 ,而且体 弱 多病 ,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有的家庭成员常年患病 ,需要大量医 药 费 ,也 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原 因之 一。 ( ) 3 偿还 债务 :这些家 庭或 是生意亏本 ,或是盖房盖搂 , 或是 重 大疾病 , 量的债务使本就 困难 的家庭经济雪上J 霜 。 大 J u ( )自身原 因 :部分学生缺 乏 “ 4 自救 ”意 识 ,寄希望于学 校减 免学 费或 从政 府和学校那里得到高额资助 ,不愿 自己去努力学习挣得 奖学金 ,更不愿 去勤工助学 ,因此造成贫困 。
新疆维吾尔自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教财〔2007〕9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财政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主题词:教育经费高校资助意见印发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07年9月5日印发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本意见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本意见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2.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浅析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7New Generation近年来,由于快速发展的高等教育和国家对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扶持政策,加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到内地高校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越来越多。
这些学生来到陌生的环境加上生活习惯和语言文化的不同,在饮食、语言和文化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在这一冲击得到缓和、接纳过程中就产生了一些问题。
我作为一名新疆籍的辅导员老师,作为新疆籍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在这几年的工作当中,就我校新疆籍大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体会。
一、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思想政治认识存在模糊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作为当代大学生,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
我校由于是纯理工科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存在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仍然认为我是学理工科的,我的专业与政治无关,从而上政治理论课不用心,本着只要不挂科就好的态度,不关心时事政治,对党和国家政策理解不深入,对党的思想和方针政策认识不足,学习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目标的态度不端正,重视程度不高,从而导致思想政治认识上模糊性。
(二)混淆风俗习惯和宗教习俗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明辨是非能力较弱的学生,特别是缺少人文地理知识的理工科类的学生,常常将风俗习惯和宗教习俗混为一谈,比如在穿戴方面,认为女生戴头巾就是就是生活习惯,实际上极端宗教认为女性暴露头部,是对真主的不敬;又比如封斋,很多年轻学生认为是风俗习惯,实际上封斋是宗教活动。
二、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专业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一)专业成绩不理想产生厌学情绪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普遍文化基础差,特别是高数、英语以及理化等课程方面,高校招生常常出现降低录取标准的方式进入内地大学。
他们从小接触本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思维方式上是用本民族语言思维,再加上汉语水平的局限性,在学习专业知识时产生了很大的学习障碍,即使很刻苦,专业成绩仍然很差,结果就产生了厌学情绪。
新疆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例(暂行)

新疆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例〔暂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教财〔2007〕98号〕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学校开展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种资助、帮困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二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三档,三个档次的学生统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贫困家庭学生;〔2〕农村低收入贫困家庭学生〔上年人均年纯收入1000元以下〕;〔3〕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4〕烈士子女;〔5〕因家庭发生父母重病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父母一方或双方因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收入,本人无经济来源者;〔7〕孤儿且无经济来源;〔8〕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无经济来源;〔9〕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0〕家庭多子女且有二个以上〔含二人〕子女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年收入达不到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学生;〔11〕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基本费用;〔12〕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费用〔包括学生上学费用〕支出的;〔13〕父母暂时或长期双失业,家庭无固定收入的;〔1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第四条在考虑第二条所列各种情况的同时,参考学生本人实际家庭情况和其在校期间的生活消费行为,进行困难档次划分。
第五条认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处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学生的认定工作。
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的公示

推荐单位名称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10623 10112 10290 10613 10616 10619 10618 10613 10619 10613 10613
西华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1 081402 08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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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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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4147408 3 20120376 20124578 20120514 20127421 20120311 20127057 20120465 20120298 20128329 20128252 201202410 201201404 201208101 20120066 20120312 631201110132 20121518 20122326 201202230 20120213 20120342 20120145 20120029 20120205 20127408 20127353 2012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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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地分配学生资助资源,切实保证我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四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认定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常务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校认定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院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七条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级辅导员任组长,班导师、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以及2-4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申请认定的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的民主评议工作和认定结果的反馈。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 认定标准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和特殊困难学生四类。
(一)学生本人能够证明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经过民主评议认定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根据困难程度,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或困难学生: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7、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法探究

智者论道智库时代·276·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法探究田 腾(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西安 710128)摘要:2017年召开的全国就业工作会议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了全国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
在每年的毕业生中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更是备受关注。
近年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加大了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帮扶力度。
本文将从这些学生的就业现状出发,深入分析影响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的因素并提出帮扶方法。
关键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中图分类号:G8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609(2019)26-0276-002一、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现状目前,我们国家很多高校都参与到了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工作中,内地高校也为新疆培养了大量的骨干少数民族毕业生,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能力突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内地高校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不仅关乎着少数民族学生的成长成才,更关乎着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但是,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基础差,就业能力不足等问题都对他们的就业造成了巨大的挑战。
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既具有高校毕业生的普遍问题,也还有着他们的特点。
首先,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的数量逐年增加,就业困难大。
内地高校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虽然在内地学习和生活,但是受到学习基础、个人思想的影响,他们的就业率低于其他学生;其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地域的选择比较受限制,地域的影响制约着他们的就业。
最后,就业人数的增加,就业竞争也就随之增加,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能力要求不断提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率也受到重大影响。
二、影响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因素影响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的众多因素可以分为两大类:毕业生的自身因素和环境因素,具体归为以下五点。
(一)学生学习基础差、能力不足首先,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方面大多数学生存在一定的困难,他们基础薄弱,学习成绩普遍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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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为做好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管理工作,依据《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
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困难本科生(不包括延长学年学生及新疆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生或定向生)。
二、资助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个认同”;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五)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六)通过学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一)在参评学年或当前评奖助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必修课或限选课有2门(不含2门)以上不及格者;
(三)参加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者;
(四)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资助等级及评选标准
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困难资助、二等困难资助、三等困难资助,各等级资助金额及资助人数根据当年新疆教育厅划拨经费情况确定。
(一)原则上,申请一等困难资助的学生,参评学年需被学校认定为特别困难,必修课或限选课无不及格,年级专业排名在60%以内;
(二)原则上,申请二等困难资助的学生,参评学年需被学校认定为困难及以上,必修课或限选课未通过科目不超过1门,年级专业排名在80%以内;
(三)原则上,申请三等困难资助的学生,参评学年需被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必修课或限选课未通过科目不超过2门。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每年4-5月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核、公示,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整理,组织评审会进行评选,确定获评学生等级及资助金额,将获评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评人选。
五、本办法中的学院指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各二级教学单位(含中心、所、书院、实验室等)。
六、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原《西南交通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专项资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