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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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是一个宏大而细致的工程,需要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让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流淌出来。

1.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2.课程设置我们要优化课程设置。

课程是培养方案的核心,我们要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必修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等;选修课程:包括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证据法学等;实践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习等;特色课程:结合学校特色和地方实际,开设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培养方案的关键。

我们要摒弃单一的讲授式教学,采用多元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见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体验法律实务操作;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法律实务部门,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4.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

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讲学;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5.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培养方案的基础。

我们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

6.质量保障质量保障是培养方案的生命线。

我们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完善培养方案修订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写着写着,天色已晚。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原则(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

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四)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点,应共同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

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具体要求各学院应当根据学位点所在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以及提高培养质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一)博士生培养方案1. 研究方向设置要求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下的三级学科,或者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研究领域,其设置既要充分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又要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

2.课程设置要求博士生课程学习应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安排完毕;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第三学期安排;第二、三学年为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阶段。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原则(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

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四)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点,应共同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

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具体要求各学院应当根据学位点所在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以及提高培养质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一)博士生培养方案1. 研究方向设置要求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下的三级学科,或者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研究领域,其设置既要充分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又要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

2.课程设置要求博士生课程学习应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安排完毕;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第三学期安排;第二、三学年为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阶段。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一)培养目标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法律职业操守和法律职业技能,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善于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实务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突出法律实务的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法治建设。

(二)培养要求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规定时间的学习,应达到如下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现代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

、熟悉主要的法律业务,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胜任法务工作的任职要求。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

、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二年。

三、培养方式、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一)课程设置、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设置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学分(含专门实践必修学分;学位论文学分);课程设置及相关安排详见附表一“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安排表”。

法律硕士培养机制改革的新探索——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特色培养方案为例

法律硕士培养机制改革的新探索——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特色培养方案为例

论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对教师考核制度的影响 ,高校教师 多 侧重于理论研究 ,具有 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数量极为有 限。 正所 谓 ,术业有专攻 ,以学术型教师讲授所谓的实践性 课程 ,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由此实践教学沦为走过场与纸 上谈兵 。 ( 二 )大班 教 学效 果 不 佳 受师资 、学校教学设施 的限制 ,加之学生人数众多 ,法 律硕 士专业 的授课 多为大班教学 ,这严重制约 了教学质量的 提升。 以笔者所 在的西南政 法大学为例 ,法律 硕士 ( 法学 ) 专业 的一个教 学班 由一般 三个行政班组成 ,上课的学生人数 在 1 0 0人 以上 。如此一来 ,分摊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教学资源 便严重不足 ,教师也无法进行深入 的讲解 ,教学之 间的互动 也仅有一小部分学生能够有 幸参 与。更 为重要 的是 ,实践性 教学不同于理论讲授 ,只有 学生亲身参 与其 中 、充分实现教 与学 的互动 ,才能实现教学效果 。否则 ,学生仅仅观摩其他 学生的法律实践 , 与坐在 电视机前收看庭 审的效果自己的角色定位 , 事前需要对案情及庭审相关程序进行学习和规划 ,方能熟悉 庭审 的流程及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参与其中 ,扮演某个 诉讼参与人才能真正地学习到庭审的相关技能 ,这一点是消 极地作为一名 “ 观众”的同学无法企及 的。 ( 三 )实务课程教授沿袭传统教 学模 式 我 国高校现行的实务课 程教学方式存在诸多弊病 ,这是 制 约 我 国法 律 实务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主要 原 因 。其 一 、沿 袭 专 题形 式的理论讲授 。对法律硕士 的培养 ,除 了在课程设置上 有一些区别以外 ,在教 学方法上 与法学本科和法学研究生教 学没有本 质上的区别 ,主要 表现在 以本科 “ 填鸭式 ”理论灌 输或者以法学硕士 “ 专 题教 学”为主 ,其他形式 的法律实践 训练较为少有 ,不具常态性 ,无法满 足法律硕士培养 目标与 职业化教育的实践要求 。其二 、 案例教学停 留在分析层面上。 案例教学帮助我们 了解案件事实 、理清法 律关 系 ,并得 出法 律结论 ,具有深化理解的功能。然而 ,在对法律硕 士的培养 中,案例教学 的运用较为守 旧,仅仅停留下 “ 分析”上。在 这种案例教学 中, 所提供案件 的案件事实是 已经确切知道 的, 在案件描述 中已经对案情做 出了认定 ,而在课堂教学中的任 务仅仅在 于对 既有事实进行分析 、定性并给 出法律意见 。众 所周 知 ,在 司法实践 中,任何裁判作 出的前提都是准确认定 案件事实 。可见 ,相 对于根据 已知事实得 出法律结论而 言 , 如何从 纷繁的证据 资料 中提 取案件事 实并加 以评断 ,显得更 加重要且难 于把握 。 传统的案例教 学方法无法达到这一 目的 , 只能教会学生做简单的法律判断 ,无 法教会学 生提取案件事 实并通过举证实现诉讼 目的 ,难以有效提升学 生对 案件 的综 合把握能力。 ( 四 )文 书写作教学效果欠佳 某 法学家说 过 : “ 笔上功夫 和嘴上功夫是法 律人赖 以生 存 的两项技能 。 ”文字表达能力 的一个主要体现就在于法律文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是西南政法大学为培养高素质、
具有法律水平以及一定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律领域高级专业人才而拟定
的硕士教育项目。

根据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生需要完成一定
的综合性、理论性和实践性课程。

综合性课程包括:宪法学,诉讼法、刑法学,民法总论,国际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

理论性课程包括:法学概论,法理学,法律史,社会学,比较法学,社会工作学,
政治学,法律哲学等。

实践性课程包括:实务技能训练,法律专题项目,法律艺术和制度设计等课程。

经过严格的考核,学生可以获得法
律硕士学位。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来源:发布:2020-03-28 17:24:05 访问次数:1次附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讨生培育管理方法〔试行〕〔2020年10月13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经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硕士研讨生的培育与管理,提高硕士研讨生的培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培育任务的假定干意见»〔教研〔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则,结合我校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硕士研讨生的培育管理应表达校院二级管理的原那么,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在本方法规则的范围内分工担任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专业应依据本方法,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践,制定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研讨生培育方案。

第二章培育目的第四条硕士研讨生培育管理的总体目的是,培育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违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实际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可以发明性地展开迷信研讨任务或独立担负专业任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第五条硕士研讨生详细素质要求:〔一〕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指导,热爱祖国;遵纪违法,老实守信;身心安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二〕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实际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科研创新才干或专业实际才干;具有从事迷信研讨、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的素质和潜力;〔三〕具有良好的迷信与人文素养;具有知识社会所需求的自主性、反思性、研讨性的学习质量和开放的视野;学风严谨,遵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举止得体,具有良好的团体修养;〔四〕可以规范、准确地运用现代汉语,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才干;并且至少掌握一门本国语,可以运用该门本国语比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相关资料。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布置第六条除专业学位研讨生以外,硕士研讨生的学制为三年。

因合理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研讨义务或参与硕士论文争辩的,经自己提早三个月提出央求,指点教员签署意见,学科组、学院赞同并报研讨生部审核、主管校长同意后,可延伸学习年限,但延伸年限不得超越两年。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3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14年11月12日第17次校长办公会修订)西政校发〔2014〕3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有关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的实际,制定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四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注重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业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为目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注重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以培养具备全面职业素养的应用型、职业化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分类管理。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具体素质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二)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的素质和潜力;(三)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知识社会所需要的自主性、反思性、研究性的学习品质和开放的视野;学风严谨,恪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举止得体,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四)能够规范、准确地使用现代汉语,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相关资料。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安排第六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律硕士(在职攻读)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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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专业名称法学理论
专业代码030101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制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二级学科,是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学科。

法学理论从社会政治、经济、伦理、文化以及法律本身等多角度和多层面,来研究法律现象产生、运行和发展的历史规律,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内容、形式及其结构、功能与价值,以建立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体系,揭示法律实践的一般规律。

本学科尤其致力于西方法学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法的基本理论研究,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理论上的深入探索和概括。

它所阐述的法的基本概念、范畴及其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及社会,对于法学各学科的学习具有理论奠基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是法科学生必须具备的知识基础和理论素养。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与学制及应修学分
三、课程设置
1.基础课为跨专业相关课程(法学专业)的1—2门,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至少2门(法学以外)。

2.专业必修课不少于3门,专业选修课4—6门。

3.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研究生免修“政治课”和“外国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其它要求按相应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不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五、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六、需阅读的主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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