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考试我的总结
我的学习国际商法的总结

我的学习《国际商法》的总结本学期我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环境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国际化的大市场,世界各国和地区间的经济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经济协调日显重要。
而在此发展过程中,我国国内企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企业打交道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条例。
因此,国际法,尤其是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与商事往来中扮演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而作为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的渊源大致包括国际贸易方面的条约或协定、国际贸易惯例以及国内法中关于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国际商法的渊源决定了我们研究国际商法必须先了解资本主义国家两大主要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法官审理案件时,首先会考虑法典和和其他成文法中的规定,依据该规定来对具体案件作出判决,采用的是“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
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标志,采用“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
国际商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
其中,大陆法国家和英美法国家均认为,完全没有能力作出符合逻辑的决定的人,他所做出的承诺(行为)没有任何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法中,法国、日本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均采用狭义的合同概念,而德国民法采用的是广义的合同概念。
在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担保、违约与违约救济以及合同的转让与终止等各个方面,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都存在着许多异同。
如英美法与大陆法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有所不同,英美法强调的是“投邮主义”,即采取信件、电报作出承诺,承诺一经投邮立即生效。
而大陆法采用“到达主义”原则,即承诺的通知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票据法上的票据,一般是狭义上的票据,仅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而广义上的票据,泛指商业上的凭证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发票、提单、仓单、债券等。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

2024年国际商法的心得2024年,对于国际商法来说,是一个重要而又充满挑战的一年。
全球经济发展迅速,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国际商法在国际交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在这一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并吸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学会了合理运用国际商法工具来解决争议。
在贸易往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纠纷和争议,这时运用国际商法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通过具体案例的学习和分析,我学会了如何合理运用国际商法的规定,利用仲裁机构和国际法院等机构来解决争议。
例如,在一起跨境合同纠纷案中,我成功地利用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解决了争议,保护了我方的权益。
其次,我认识到了国际商法的动态更新和适应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贸易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演变。
在2024年,我目睹了一些新的国际商法条约的出台,也学习了许多新的案例和实践。
这些新的发展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但同时也需要我们保持警觉,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动态。
只有掌握了最新的国际商法规定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保护我国的利益。
再次,我看到了国际商法与其他领域的交叉融合。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商法与其他领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例如,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给国际商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一个涉及人工智能合同的案例中,我发现了人工智能在供应链管理和合同执行方面的优势,但同时也要面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
这个案例让我意识到,国际商法需要与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商事争议。
最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学习和实践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与同学们一起组成小组,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
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得到了更多不同角度的思考和建议,也提高了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一个涉及国际贸易仲裁的案例中,我们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讨论和协商,最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国际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

国际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国际商法是指处理国际贸易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学科。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的法律和制度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一套国际化的商法来规范和协调各种贸易关系。
国际商法的特点:1. 国际化:国际商法是跨国贸易的法律规则,适用于跨国贸易活动。
2. 统一化:国际商法倡导统一的商事法律标准,以便于各国贸易活动的协调和规范。
3. 自由化:国际商法倡导自由贸易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原则。
4. 基于契约:国际商法强调合同的重要性,鼓励各国商事主体通过合同来规范贸易关系。
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
第二节:国际商法的法律体系国际商法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
1. 国际公法:国际公法是指规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贸易组织的法律规则,如WTO协定、国际货物运输公约等。
2.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指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
3. 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有效方式,根据国际仲裁法院的裁决来实现纠纷解决和协调。
第三节: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WTO协定、国际商品贸易相关法规等。
1. WTO协定:WTO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自由贸易和关税减让,通过签署WTO协定,各成员国可以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规范化发展。
2. 国际商品贸易法:国际商品贸易法是指规范国际商品交易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海运法、国际航空运输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
第四节: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等。
1. 国际投资协定:国际投资协定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签署的关于投资的法律协定,旨在促进国际投资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双边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是指两个国家签署的关于投资的法律协定,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保护、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
国际商法章节反思报告

国际商法章节反思报告在学习国际商法章节的过程中,我深感受益匪浅。
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我不仅加深了对国际贸易的理解,还了解了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则和机制。
下面我将就我在学习过程中的感悟和反思进行分享。
首先,通过学习国际商法,我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而学习国际商法则使我明白了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则对于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例如,学习了《国际贸易的规则与实践》一章,我对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国际习惯法以及国际交易术语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这不仅将帮助我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更好地处理国际贸易案件,还将使我成为一个具备国际视野的商务人士。
其次,通过学习国际商法,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流程与实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国际商事仲裁是国际商法中的一项重要机制,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
学习了《国际商事仲裁》一章,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以及调解与执行等环节都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这将帮助我在未来面对商务纠纷时,能够更好地把握国际商事仲裁的规则和程序,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通过学习国际商法,我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管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在国际贸易中,各种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影响到贸易的结果。
学习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管理》一章,我了解到了各种风险的涵义和对策。
这将帮助我在未来的商务活动中更好地评估和管理风险,从而降低贸易风险并保障自身利益。
总之,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让我受益良多。
通过对国际贸易、国际商事仲裁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学习,我对国际商法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这不仅将有助于我未来在商务领域的发展,还培养了我处理国际交易和纠纷的能力。
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将能够在国际商务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课程,对于学习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经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对跨国公司经营的法律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国际商法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各国之间法律规定的差异和冲突给跨国交易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了解并熟悉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可以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维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学习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可以明确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规避合同纠纷;学习到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可以避免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责任问题。
其次,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如何处理国际商事争议。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各种商事争议,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投资争端等。
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多种方式,例如诉讼、仲裁和调解等。
学习到这些解决争议的机制和程序,使我明确了在面对商事争议时应该如何合理选择解决方式,以及如何设计合理的解决方案。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不仅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思维和技巧。
通过学习国际商法,我从中受益匪浅。
再次,国际商法教会了我如何应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变化和发展。
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是随着国际经贸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调整的,因此了解国际法的变化和发展,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对于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非常重要。
国际商法教授了我法律的学习方法和途径,使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
在学习过程中,我通过法律文献的阅读和案例的分析,学习了如何自主获取法律文献和信息,以及如何进行法律研究和分析。
这些方法和技巧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将非常有帮助。
最后,学习国际商法还教会了我跨文化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因此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精选五篇]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精选五篇]](https://img.taocdn.com/s3/m/4dc1d305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24.png)
国际商法学习心得[精选五篇]第一篇: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国际商法学习心得工商07-1朱芳芳 0706108015 本学期我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
虽然我是一名经济管理系的学生,但是经济与法本就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再加之,现如今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商业经济的繁荣,国际之间的密切合作,经济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不仅存在着共同的利益,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异与矛盾。
如何解决经济之间,国家之间,跨国公司之间,国家与组织之间以及不同的法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使用正确的手段和措施消除分歧,化解冲突,已经不仅仅单靠外交途径,商事往来所能化解的了。
而国际法,尤其是国际商法的出现与不断发展完善正越来越重要的在国际贸易以及商事往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际商法是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近代以来,随着国际商事关系发展的国际性、协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趋势,国际商法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
不久的将来,国际商法将更加“全球化”,国际商事规范将更加统一化,国际商法的领域将更加广泛化。
国际商法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有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的,即国际商事关系。
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国际商事主体参与的商品流转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在空间上超越了一个国家的国界,而且在内容上也以“商事”为本质的规定性,从而决定了国际商法既不同于以主权国家地域内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内法体系,也与以国家之间非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法不同。
讨论国际商法的地位和体系,必须把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与国际商法的渊源区分开。
国际商法的渊源,指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我们说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性质进行的分类,而非就其表现形式进行的分类。
国际商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国际商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一、国际商业的商业实施程序
1、国际商法定义:国际商法是一种独立而普遍的诉讼和仲裁程序,用于处理国际商
业交易中产生的纠纷。
2、国际商业实施程序:国际商业实施程序要求双方通过合同解决争端,社会规范只
是优先级低的补充性路径。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诉讼:当一方未遵守双方约定的条款时,另一方可以采取诉讼行动,在被诉方
住所国法院或申诉权利国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讼论地,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损失赔偿。
(2)和解:双方可以为解决争端达成和解,以避免拖延期间加剧纠纷。
和解也可以
在纠纷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之前继续。
(3)仲裁: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以友好的方式达成协议,解决因国际商业双方之
间的纠纷而产生的纠纷,而不必通过诉讼解决。
(4)调解:双方也可以就纠纷问题寻求调解,由一名或多个调解人协助双方谈判。
二、国际商交易的重要性
1、国际商业交易的重要性:国际商交易是当今国际贸易的基础,也是多个国家之间
友好合作互利共赢发展的重要形式,为国内外企业带来了许多利益和机会。
2、国际商交易服务支持:国际商业交易对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家为此提供
各种服务和支持。
比如中国政府出台了外贸出口保险和外汇支付机制,方便外贸贸易活动。
3、国际商业规则的重要性:国际商业的发展需要有共同的规则和标准来保护双方免
受损害,因此有很重要的意义,国际商法可以有效地维护双方权利。
4、国际商业安全须知:参与国际商业交易,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掌握商业风险预防有效控制的方法,加强社会责任意识,避免损失和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新编国际商法知识点总结

新编国际商法知识点总结导言国际商法是研究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规则和法律的学科。
在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国际商法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国际商法的主要知识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支付方式、跨境投资法等内容。
一、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指规范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活动的法律规则。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运输、国际支付以及争端解决等。
1. 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是指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订立的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国际商法的规定,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2. 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
国际货物买卖涉及到货物的购买、运输、保险、验货等事项,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法的规定,包括合同的签订、交货、支付等。
3. 国际运输国际运输是指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进行的货物运输活动。
国际运输涉及到运输方式、运费、保险、货物丢失、损坏等事项,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法的规定,包括运输合同的签订、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单据的要求等。
4. 国际支付国际支付是指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进行的支付活动。
国际支付涉及到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支付凭证等事项,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法的规定,包括信用证支付、托收支付、跨境汇款等。
5. 争端解决争端解决是指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发生的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端解决的方式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等。
国际贸易法规定了争端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保障了跨国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签订、货物的交付、价格的支付、商品的质量、运输方式和运费、保险等。
1. 合同的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法的规定,包括合同的成立、表述的要素、合同的形式等。
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约定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支付条件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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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5分一道,一共4题。
国家及其财产司法豁免权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享有不受其他国家法院管辖的权利。
外交保护权(diplomatic protection)
本国国民在国外遭到损害,依该外国国内法程序得不到救济时,本国可通过外交手段向该外国要求适当救济。
英美法系采用“投邮生效”原则,接受的电函一旦发出,立即生效。
(百度:承诺生效时间。
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即只要载有承诺内容的函件一经投邮就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即使函件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或遗失,亦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成立,大陆法则采取到达生效原则,即载有承诺内容的函件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时才发生效力,如函件在传递中发生失误,合同就不能成立。
公约基本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但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根据要约的要求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用发货或支付货款的行为来表示承诺,毋需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者,承诺则于作出此种行为时生效)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交易条件或贸易条件,是用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的一种专门用语。
(国际贸易书定义: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并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的一种专门用语。
)
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单: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简称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同时,海运提单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货物的凭证。
如果承运人或其他代理人认为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在提单上对货物的表面状况未加批注,则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就是清洁提单。
(国际贸易: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货物及/或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钩对钩原则: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到船上时起,至货物从船上卸下时止的这段期间。
在使用船舶吊杆装卸货物时为“钩至钩”期间,即从·货物挂上船舶吊杆的吊钩开始受力时起至货物脱离吊钩时止。
二、简答-----不能抄书。
10分一道,2道
1.大陆法,英美法要约撤销P119
网上:按照英美合同法“对价”的理论,要约作为诺言在被承诺以前是无对价的,对发出要约
的人没有拘束力,因而在要约被承诺以前是可以撤销的,即使是附承诺期限的要约也是如此。
大陆法国家则一般认为,要约一发出生效就不得撤销。
如德国民法典第145条规定,向他方要约订立契约者,因要约而受拘束,但预先声明不受拘束者不在此限。
由于有许多例外,使得美国法在要约的撤销问题上已很接近大陆法。
但是,按照大陆法的观点看来,由于在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限期承诺的要约,对受要约人欠公平。
这一做法导致了要约人的随意性和不负责任,并给受要约人带来可能的损害。
不应鼓励这一做法。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这个问题上调和了两大法系的不同做法。
该公约第16条中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
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但在两种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第一,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第二,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可见在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上,基本上采纳了英美法系的做法,但是对撤销的条件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
这种做法也是两大法系相互妥协的产物。
《国际商事通则》第2.4条作了与公约同样的规定。
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本条的规定采纳了公约与通则的做法。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本条规定了不可撤销的两个例外,一是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
(补充知识: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
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
在大陆法系内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个分支——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拉丁分支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日耳曼分支。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
普通法是与衡平法、教会法、习惯法和制定法相对应的概念,由于其中的普通法对整个法律制度的影响最大,所以,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
美国的法律源于英国传统,但从19世纪后期开始独立发展,已经对世界的法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主要包括英国(苏格兰除外)、美国(路易丝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国和中国的香港。
英国法传统的传播主要是通过殖民扩展实现的。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六个区别:①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民法法系通常是演绎思维,而英美法系通常是归纳思维,如类比。
②法律渊源:民法法系中制定法较多,而英美法系中通常判例法较多。
③法律分类方面,民法法系有公法和私法划分,英美法系有普通法、衡平法划分。
④诉讼制度方面,民法法系是属于纠问式诉讼,而普通法法系是对抗式诉讼。
⑤法典编撰,民法法系的法典多,而普通法法系的法典相对少。
⑥还有法律概念、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区别。
需要明确:区别不是绝对而是一种相对的区别。
)
2.海牙规则、汉堡规则关于承运人的制度区别P207
完全责任原则
不完全责任原则
承运人的法定义务船舶适航(seaworthy)义务
(3)船舶适航的时间要求
《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航次开始之前和开始当时”谨慎处理船舶适航。
《汉堡规则》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贯穿于整个航程之中。
9、法定免责的适用
(1)《海牙规则》实行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2)《汉堡规则》实行的是完全过失责任制,但保留了火灾由托运人或货方举证的
规定。
(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1、《海牙规则》:钩至钩
2、《汉堡规则》:接至交
(七)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1、《海牙规则》: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赔偿100英镑,除非当事人在提单中注
明了更高价值。
3、《汉堡规则》:每件或每一货运单位835计帐单位或相当于毛重每公斤2.5计帐单
位的金额,以较高者为限。
3.承运人法定义务更多见P206/ 149
1、船舶适航适货(seaworthy)义务
2、管货义务
承运人应当妥善地和谨慎地装载(load)、操作(Handle)、积载(Stow)、运送(carry)、
保管(Keep)、照料(care for)和卸下(Discharge)所运货物。
3、不得绕航义务
三、案例分析---- 15分一道,3道。